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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魂倚天神雕第80部分阅读

   “啊……不,不……又要去了……啊……”

    黛绮丝忘情地叫道,浑然不知身在何处……

    张超群只觉龟头被她软软绵绵的花蕊吸住,一阵令人销魂的抽搐,花心深处射出暖暖的浓浆,浇洒在龟头上,欲仙欲死,快美难言。

    “好……好相公……你弄得好舒服,人家还从来没有这么舒服过呢!你真厉害……”

    黛绮丝伏在张超群身上,声音又娇又媚,莺啼婉转。

    超群哥本想问她,韩千叶有没有自己这么猛,话到嘴边,又吞了回去,说这种话,那就太煞风景了。

    “是么?我是不是很棒?”

    超群哥在她汗津津的香臀之上使劲地揉捏着,一边问道。

    “嗯……嗯,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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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是累了,也许是在享受他手掌的揉捏。

    “那是,像我这样,英俊潇洒,倜傥风 流,武功高强,叉叉又厉害的绝世美男,唉,这世上已经无出其右了,黛绮丝,你运气真好啊!”

    “再加一条。”

    “什么?你还发现我什么优点了?尽管说来。”

    “厚颜无耻。”

    “你敢骂你相公!看我不打你屁……股!”

    “啊……你……你……”

    “干嘛吞吞吐吐,你说就是。”

    “你能不能那样?”

    “哪样?”

    “就是……你在我那里转圈那样,我喜欢这样的……你一搅,我就好像要被你搅死了,可偏又舒服得要死……你,你听明白了么?”

    “不是很明白啊,你能否再说得详细点?”

    不明白才怪,刚才做那种磨墨动作时,她叫得尤其大声,超群哥能不知道?更何况,在这方面,如果拿来跟玩网络游戏相比,只怕超群哥的经验值和等级已经高得没边了,他还能不明白?

    叉叉其实有时候是一门很深奥的学问,要擅于从对方的呼吸、体温、喘息、呻吟、动作、姿势、声音的频率是否连贯通畅,水水的份量等等来发现一切蛛丝马迹,不能光顾着自个儿爽,如何让对方和自己一块儿爽才是至理名言,那才更加其乐无穷。

    “就是……”

    黛绮丝说不清楚,急切地伸出手去,抓住一根热乎乎的东西,就往自己那处塞…………

    这番胡天胡地的狂欢盛宴,终于在快要天亮的时候鸣金收兵,纵使是超群哥这等超人的战斗力,也感觉到疲累了,从洞穴中出来时,黛绮丝竟是兀自恋恋不舍……

    早晨的山林之中,薄雾蒸腾,云山雾罩,清新如诗,超群哥精神一振,和黛绮丝向茅屋走去。黛绮丝彻夜欢腾,此时竟也是颇为憔悴。

    想到一夜未归,超群哥不禁担心郭芙会责怪,心中颇有几分忐忑,谁知到了居处,郭芙和程英居然不在,正自奇怪,黛绮丝从房中取来一张纸,脸上神情极是古怪,张超群闻见纸上淡墨清香,接过一看,上面写着:昨日师弟身在洞中,郭姑娘已知悉,怒而离去,我去追她,若师弟有心,可回陆家庄寻她。末尾署名:英。

    张超群看到第一句的时候,脸上已是红了,还以为她们去远了,原来都被她们听了去,只怕黛绮丝叫得那么大声,她们也都……张超群老脸一红,瞧向黛绮丝,黛绮丝双目流转,瞧向别处。

    唉,典型的老婆多的后果啊,自己在洞穴之中胡搞瞎搞,哪知道被郭芙给听了去……

    “呵呵呵,不用担心,芙儿小孩子脾气,生了一阵子气,也就没事了,我哄哄她,十拿九稳的。”

    黛绮丝横了他一眼,道:“你很会哄小女孩么?”

    她这一斜睨,端的是风情万种,加上她雪肤蓝目,青丝如缎,美得让人心惊动魄,疑似仙子下凡。

    张超群怔怔地瞧着她,赞道:“世间再也没有谁比你更好看了,比花娇艳,比海悠远,黛绮丝,你真是造物主恩赐给我最好的礼物了。”

    伸臂环抱,将黛绮丝搂在怀中。

    黛绮丝见她为自己倾倒着迷,心中恬美喜乐,任他抱住,过得片刻,忽然柔声道:“超群,我想好了,我不去见小昭,你替我照顾她,你娶了她,就要好好地待她,她从小就没有爹娘照顾,不知吃了多少苦,我终是不能嫁你的……”

    张超群一颤,问道:“你……你不嫁给我?”

    黛绮丝幽幽地道:“你心里有我,我就很高兴了,还苛求什么呢?更何况,就算你不在乎,我却在乎别人怎么看你,我就在这里住下来,假如……假如你想着我,每年来看看我,我就满足了。”

    张超群忿然道:“一年看你一次?你在说什么鬼话!不行!别的什么都好商量,这事没得商量,我要你一直陪在我身边,别人说什么关我什么事,我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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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黛绮丝落泪道:“超群,我知道你的心意了,可是,我真的没脸去见小昭,我哪里都不去,我就在这里种种菜,你想了我,就来看我……你不是普通人,不要为了我,让江湖中的朋友都瞧你不起……”

    张超群长长地吐出一口气,郑重道:“江湖是什么?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我身为一个男人,若不能给心爱的女人幸福,那还算什么男人了?”

    黛绮丝凄美一笑,道:“你已经带给我快乐了。”

    窗外,忽然下起雨来,毫无征兆,雨丝沙沙,除去这雨声,万籁俱寂……

    一条身影,斜斜长长,越过雨幕,背影,说不出的萧瑟,他的背后,珠泪滚滚而落……

    (今天被举报的弄得没了心情,写的这章实在烂透了,待会儿吃完晚饭再来。

    第284章 阵战

    黛绮丝心意已决,要留在这里,张超群也不愿太过勉强她,只是想到,等找到其他人,干脆在南宋最繁华的城市买个大宅院,大家一起去住,此时蒙古虽然觊觎大宋的土地,毕竟还有几年的时间,好好享受一下生活才是正经,或者好像全真教那样,也建个好像重阳宫那样的地方,嘿嘿,山明水秀,岂不也是惬意么?是了,华山便是个好地方,反正这个时侯还没有什么华山派,不如本大爷先占了地方,建个华山宫,丫的,先大被同眠,大床同叉一番,然后再广收门徒,嗯,只收美女!男的?死一边去吧,十六岁到二十五岁之间,未婚,(这句是废话)身高一米六二以上,(按照空姐的标准身高来。相貌气质好的优先录取……

    张超群一路向陆家庄奔去,其时,蒙古灭金之后,铁骑进入宋境,这一带是大宋疆界的北陲,城镇多为蒙古兵所占,到处一片残破。张超群瞧见这等荒废景象,不由得叹息。

    他向来就不是真正的愤青,一个国家,大家都有饭吃,有屋住,有衣穿,能有人的基本生存权利,这也就是最幸福的了,至少在古代是如此。战争,不过是一个人忽悠了一大帮人去跟另一帮人打架,打赢了,获利的是那区区的一个人而已,胜也好,败也罢,从来都不可能是这一帮人的事,鸟尽弓藏,历史上从来都是毫不掩饰的,人,从来都不笨,为什么还要去当人家的弓呢?还不是因为失去了生存权利?活不下去了,与其饿死,不如干一票,或许……坏就坏在这个或许上了,希望,一个希望……

    张超群一阵疾行,也不知走到了何处,天仍是下着雨,荫雨霏霏,连绵不绝,仿佛在为这个荒废了的大地哭泣。忽然,只听得马蹄声响,北边驰来四匹马,马上都是蒙古武士。当先一人手持长矛,矛头上挑着个两三岁大的婴孩,哈哈大笑的奔来。那婴儿尚未死绝,兀自发出微弱哭声。

    起先,张超群还并未瞧清楚那人长矛之上是什么,雨中淋漓生烟,模糊视线,不禁忘了躲开,反而迎了上前,想要去看清楚。

    四名蒙古武士见张超群愣愣地走了过来,竟不躲闪,微感诧异,但这样一个汉人少年到处皆是,自也毫不在意。一人叫道:“让路,让路。”

    说着挺矛向他刺去。

    这时,张超群才瞧清楚那人矛头上的是什么,不禁全身发抖,全身冰凉,生活在现代世界的人,何曾见过这样的惨景?不禁大吼一声,抓住矛头一扯,将那武士拉下马来,顺手反矛横扫,那武士直飞出丈许之外,脑骨碎裂而死。余下三人见他如此神勇,发一声喊,一齐转马逃回,只听“啪”的一声,那婴儿摔在路上。

    张超群浑身发冷,颤抖着手将那婴孩抱起,这孩子身上包着青花补丁的布衣,肥肥白白的甚是可爱,长矛刺在肚中一时不得就死,可也已不能医活,小嘴中啊啊啊的似乎还在叫着“妈妈”“畜牲!他嬷的畜牲!”

    张超群心中剧痛,忍不住流下泪来,瞧着这孩子肚皮上鲜血直冒,眼见活不成了,一声长啸,牙齿咬得咯咯作响,一眼瞧见那把遗弃的长矛,弯腰捡起,将这垂死的婴孩轻轻放下,在路边挑了个松软些的地方,正要挖掘,猛听得蹄声如雷,号角声中大队蒙古兵急冲而至。

    张超群睚眦欲裂,大叫道:“来得正好!血债血偿!”

    也不管那些蒙古兵来了多少,紧紧攥住长矛,快步就向那些蒙古兵奔去。

    人,当有血性!一个被异族随意屠戮的民族,更需要一个有血性,有担当的人站出来!宋人何其多也,难道就没一个带种的!张超群手起矛落,一连搠翻三四人,但见敌兵不计其数的涌来,竟也不逃,鼓勇上前,他内力浑厚,又精通现代的搏击之术,当真是所向披靡,直直地杀了十几个蒙古兵,纵声长啸,他身上沾满鲜血,威风凛凛的手持长矛,大呼酣战,长矛折断,便又抢下一根来,背靠着身后的一块巨岩,矛刺拳击,片刻之间,竟毙了二三十人,蒙古兵见他如此威势,不由得生出怯意。

    一声悲嘶,再次长矛断折,张超群避开刺来的长矛,一拳运力击出,竟是硬生生地将那匹马击毙,有这一地的尸体阻挡,那些骑兵竟也无法纵跃自如,不少兵卒已跳下马来,大呼压上。张超群听不懂他们在叫些什么,也不肯吃亏,也大声骂道:“草你们个叉叉,过来受死!带把的都他嬷的过来!”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雷鸣般的蹄声,张超群知道,这是大队的蒙古兵过来了,知道他们若是上来,小命必定不保,长声怒喝,奔了出去,使出弹指神通,对准了一名貌似蒙古兵的小头目弹去,内气嘶嘶,正弹中那人的手背,手中长矛落地,张超群揉身上前,大手一抓,脚下一钩,长矛在手,将他从马上扯了下来,往地上一掼,颅骨折断,死得透了,张超群翻身上马,只见身后百米外,黑压压的蒙古大军,张超群也不管身旁的这十几个人能否听懂自己的话,大声道:“叫你们的那什么将军洗干净脖子,老子今晚就来取他脑袋!”

    嬷的,不管去不去,吓死他丫的先。

    拍马而走,背后箭如飞蝗般射来,他挥矛一一拨落。胯下这马脚程奇快,片刻间已将追兵抛落,但兀自不停,仍是在荒野中如飞奔跑。

    又过一阵,雨不知何时已经停了,天色渐晚,方才停了下来,四下遥望,只见长草没胫,怪石迫人,暮霭苍茫,静悄悄的绝无人声,连乌鸦麻雀也没一只。不由得苦笑,这荒郊野地,只怕也没个地方睡觉了,随手猎了只山鸡,在雨水中洗净了去,生火烤了,火光熊熊,张超群忽然心中不安,想到赵敏她们还不知在哪里,这兵荒马乱的年代,处处都有危险,她倒也还罢了,懂得蒙古话,那些鞑子就是捉了她,也不会害她,可其他人呢?

    一会儿,山鸡烤熟,滴溜溜地流出油脂来,吃饱了后,便挑了棵大树睡了,次晨醒来,却发现自己不辨方向了,便骑了那匹马,信步而行,忽然又想,便先不去陆家庄又如何,芙儿自有郭靖黄蓉庇佑,此时战乱在即,理应先找到倚天诸女才是。青婴、小昭、芷若她们都和自己一般,在这北地出现,看来,要找寻她们,也须得在这北地多费心思才是,一念及此,便往北行去。

    行得中午,忽听有女子呼救之声从远处传来,心中一惊,细辨之下,寻了过去,只见四五个人正在路边的田埂上,对着一个女子嬉笑,那女子云鬓散乱,衣衫扯破,露出白花花的一片,张超群目力极佳,见那女子分明就是个普通的村妇,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下,正待上前,忽听另一条路上传来马蹄声,只见两个衣饰华美的青年勒马停住,一个青年喝道:“光天化日之下,怎么在这里做这禽兽之为!”

    (这人是谁?下章揭晓。

    第285章 与忽必烈斗酒

    这开口大喝的青年约有二十五六岁,虽是一身布衣的普通汉人打扮,可他的坐骑雄骏,一见可知,这不是一个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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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几个汉子见对方骑着马,不由得有些畏惧,寻常人家哪里买得起马?更何况此地已属蒙古管辖,说不定跟蒙古鞑子有什么关系也未可知,可转眼又见对方只是两个人而已,身上服色更是寻常的汉人服饰,胆气又壮,一个魁梧汉子大声喝道:“走开,大爷们在这里快活,要你来多事?”

    那青年身后之人大怒,翻身下马,拔出刀来,这五个汉子大哗,仍是那魁梧汉子骂道:“怎么着?还想跟爷几个来横的?就你们两个?大爷奉陪,有种的过来啊!”

    青年拉了那随从一把,使了个眼色,随从愤愤地将刀归鞘,翻身上马。这几个汉子见他们退缩,不由得怪叫起哄。

    张超群见那个随从上马动作敏捷,心中生疑,宋人之中,少有马术这么好的,难道是宋朝的军人密探?只是见他们两个退缩,不由得嗤之以鼻,宋人孱弱,由此可见一斑,怒其不争,怒其不争啊!张超群滚鞍下马,朝那五个汉子走去,叫道:“嘿,你们……都是大老爷们,在这里欺负一个女人,有意思么?也是宋人吧?有种去鞑子那里欺负几个啊,别这么熊,也是爹妈生的爷们,青楼妓院不收你们银子还是咋地?欺负良善人家的女人,你们爹妈都他嬷的在看着呐!”

    这几个人都是带着家伙的,想来应该都是些地痞流氓,鱼叉、斧子、柴刀,铁棍,五花八门,不一而足,这样的小角色,张超群还真不放在眼里,这种龌龊的人,张超群向来厌恶,以前在现代世界的时候,每次出去行动,只要看到这样的人,多半就顺手除去。

    那几个汉子见到这个乳臭未干的小子居然多管闲事,都是咆哮起来,那魁梧些的应是个领头的,从田埂上操起一柄柴刀,一边骂道:“管你屁事!老子就爱干良善人家的女子,你多事干嘛?兄弟们,拆了这小子的骨头!”

    众人一起应喏,各自捡起家伙,向张超群迎来。

    张超群手中空无一物,只是笑吟吟地瞧着他们几个,待那拿柴刀的汉子冲到面前,举刀砍来,身形略一移动,闪在一旁,拇指与食指扣起,余下三指略张,手指如一枝兰花般疾速伸出,行若无事,一招兰花拂穴手,如闪电般击在他胸口,这魁梧汉子愣是没有想到这少年出手这么快,“砰”一声,登时踉跄后退,一连退了十几步,脚下一软,如泥般瘫倒,再也爬不起来。余下众人倒吸一口凉气,目瞪口呆地瞧着张超群,忽然发一声喊,四散逃窜。

    张超群一声冷笑,疾步冲出,几步就追上一人,将这人拎起,轻轻松松地便将他掷了出去,这人如风筝断线,惨呼着砸向往南逃去之人,张超群手中快捷之极,顷刻间又追上一人,如法炮制,将这人也丢了出去,头也不回,仿佛长了眼睛一般,这人飞起,撞中了另一个逃跑之人,这两手实是快捷无比,几乎就是一瞬间,便制服了这几个地痞。

    “好!”

    那青年忍不住大声赞道。张超群见他先前能出声喝止,对他并无恶感,转头微微一笑,便向那几个摔作一团的地痞走去,一脚踹翻了一个,骂道:“小子,挺聪明嘛,还知道跑,跑得过大爷么?老子心情好,不要你们的贱命。你们,两个两个地互相掌嘴,不打肿了不许走!”

    那四人踌躇了一下,张超群双目一瞪,作势要打,吓得那几个地痞瑟缩不迭。张超群哼了一声,转身向那早已吓得爬不起来的村妇走去,身后传来“噼噼啪啪”的声音,喝道:“都没吃饭啊!打重些!要不然老子亲自来打!”

    “噼噼啪啪”又脆又响。

    张超群走到那衣衫不整的村妇面前,从怀中取了些散碎银子,伸到她面前,见她似乎对自己也怕得厉害,不由得嗟叹,抓住她手,硬是把银子塞了给她,道:“快走吧,别到处乱跑。”

    村妇跪在地上,咚咚地磕头,张超群本想阻止,迟疑了一下,还是作罢,心中却是叹息,一个民族的自尊在哪里?可不是自己说句话就能改变什么的。

    转身欲行,那青年忽然道:“这位壮士身手了得,不知在下可否邀君共饮?”

    张超群迟疑了一下,见他气度不凡,像是个有来头的,心中想道:不论这人是宋人还是鞑子,如果真是个有身份的,对探寻她们的下落只会有好处。如果这人是鞑子,到时候老子过河拆桥,顺手杀了便是。

    一念及此,哈哈一笑,道:“客气客气,不知这位老兄如何称呼?”

    青年见他年纪虽小,却是颇为豪爽,心中起了爱才之念,忙翻身下马,抱拳道:“在下姓胡名烈,见兄弟武艺高强,不胜仰慕,在下喜爱结交天下英雄,希望兄弟不要推辞。”

    这胡烈脱略形迹,甚是豪爽,神态也颇为真诚,张超群心中生疑,这人莫非真是鞑子?

    “哈哈,也好,左右无事,跟老兄去喝个痛快也是一件快事!”

    这胡烈与张超群双骑并行,言谈不俗,意态热诚,张超群自也甘之如饴,不多时,来到一座小城。其时,蒙古已占据漠南汉地,这城外的守兵也尽是鞑子,张超群心知自己所料不差,又见这些鞑子见了他都是行礼,更是隐隐好奇,只是他艺高人胆大,丝毫不惧。入得城中,只见到处都是蒙古包营帐,微微一笑,道:“原来老兄是蒙古人。”

    胡烈朗声笑道:“蒙古人和宋人都一样,没什么分别,强分宋蒙,就太没意思了。”

    张超群暗暗冷笑,若不分宋蒙,为何建立元朝的时候,要将所辖人种分为四等?嘴里一套,背后又是一套。

    跟着这胡烈一路走来,忽听有人口称王爷,张超群不禁眉头一跳,好家伙,居然是个王爷!靠,宰了这小王八蛋,胜过杀一千个鞑子!心中杀机陡起,忽然感觉到身后的那个随从眼神灼灼,忙屏息静气,嘿嘿,这个随从原来是个高手,只不过,再高也不可能比老子高吧!

    胡烈引他来到一个大营帐,帐中陈设简陋,超群哥瞧了,微觉惊异,这人不是鞑子王爷么?难道营帐里头不应该是铺着波斯地毯、摆着金银酒器,虎皮熊皮挂满一壁的么?这到底是王爷还是贫下中农啊?

    胡烈携着张超群的手在营帐中坐下,那随从也在一旁伺立,并不离去,帐中又有侍从进入,胡烈道:“快取酒来,我和这位兄弟喝一碗。”

    不多时,左右送上两只大斗,倒满了蒙古的马乳酒。胡烈接过来一饮而尽,哈哈一笑,见张超群眉头蹙起,笑道:“疏忽疏忽,忘了兄弟是宋人,喝不得我们蒙古的烈酒。”

    正要再叫人,张超群道:“王爷休要小觑了人,这算什么烈酒了,嘿嘿,就算是再烈十倍,我也能喝下,只是不习惯这腥味罢了。”

    胡烈听得他口出大言,不禁甚感有趣,道:“兄弟你可别小瞧了这酒,已经是很烈了,你不信的话,喝一口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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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酒斗约摸能装下半斤酒,张超群本来酒量就极好,只是在这以水酒为主的古代,根本就是淡出个鸟来,想来这马乳酒也不过如此,他不愿在鞑子面前输阵,仰脖就喝,这酒颇带酸味,闻着有腥味,可喝下去,倒也不算太坏,一斗酒顷刻便喝完,一抹嘴,道:“不过如此而已,算不得烈酒!”

    胡烈笑道:“兄弟,这酒滋味可好?”

    张超群也是笑道:“酒嘛,入口如刀,味道也不咋样,落了肚,辛辣酸涩。”

    这胡烈真名乃是忽必烈,是成吉思汗之孙,奉命总领漠南汉地军国庶事,南取大宋江山,他早在藩王时期就思“大有为于天下”并热心于学习汉文化。在中原日久,心慕汉化,日常与儒生为伍,读经学书,又广聘武学高人,结交宾客,策划南下攻宋。每逢邀请汉人饮酒,必定会将这种烈性的马乳酒拿来招待,瞧着那些受不了这酒之烈的宋人,苦着脸,仿佛吃药的样子,倒也引以为乐事,而那些投靠的汉人都是碍着他王爷的身份,不敢说这酒不好,反而大赞特赞。好,既然你赞好,就再喝一斗吧,往往赞好之声便卡在了喉咙,忽必烈豪爽之人,暗笑这些宋人虚伪,连喝酒都这么虚伪,怪不得宋人只会勾心斗角,不懂得行军打仗。忽必烈虽然喜好汉文化,可心里又颇瞧不起宋人,哪知,面前的这个宋人少年却是实话实说,一点也不因自己的身份而虚伪,不由得大生好感。

    “好!兄弟是个好汉,再来再来!”

    侍从又倒出酒来,张超群哈哈一笑,连饮三斗,面不改色,忽必烈暗暗称奇,他见张超群武艺高强,有心结纳,喝酒,不过是待客之道,见他如此好酒量,不禁起了争胜之心,又叫人倒酒。

    (感谢大使的捧场!

    第286章 豪情漫天

    又喝了三斗落肚,饶是张超群酒量惊人,此时也是腹中如有股烈火在熊熊焚烧,头脑中混混沌沌,面色泛红,却见这鞑子王爷行若无事,暗暗咋舌,七斗酒下去了,三四斤呐,居然愣是面不改色,丫的,老子是堂堂正正的汉人,岂能输给你个死鞑子?他却不知,忽必烈天生豪勇,酒量极大,纵是喝下十几斤去,也是不在话下,整个蒙古之地,少有人能和他拼酒的。

    张超群暗暗催动真气,体内酒气翻涌,竟与真气相混,这酒水是有形有质之物,不似真气内力可在穴道中安居,他忽然想起乾坤大挪移中的运气法门,引着这股饱含了酒气的真气从天宗穴而肩贞穴,再回任脉;下至气海,玉堂上脘;至清冷渊,改逆行至带脉,凝与手掌少府、少冲二穴,那股酒水,竟由手掌心缓缓渗出。

    张超群见手掌湿润欲滴,伸手便往地上所铺的毛毡上按去,毛毡甚是吸水,顷刻间便干净了手掌。忽必烈见他起初颇有几分醉意,但过不多时,便即神采奕奕,不由得暗暗称奇,笑道:“兄弟酒量不错,是条汉子!再来!”

    张超群寻得此等妙法,心中欢喜,装作豪气冲天,连连“痛饮”一转眼便喝干了一袋,这皮制的酒袋乃是蒙古人最爱,携带方便,通常一袋子就是十斤,侍从们见他们喝酒胜似喝水,都是惊奇不已。

    忽必烈见他一连喝下五斤酒去,竟然只是脸上微露酡红,神情清朗,又惊又喜,如此酒量的宋人他也不是没瞧见过,只不过,喝下半袋子,多半也就差不多要醉倒了,可这少年,居然形容不变,又叫人送来一袋。

    张超群哈哈一笑,道:“王爷,我听说你们蒙古最重好汉,不光是要上得战场杀得敌人,还要酒量好,是不是有这么一说?”

    忽必烈道:“不错!我们蒙古勇士,最敬佩张兄弟你这样的好汉!”

    “哈哈,王爷以为我们大宋就没有好汉了?你就叫人送一袋酒来,未免太过小家子气,大宋男儿,酒量好的多了去了,那个谁谁谁,叫人送十袋酒来!”

    满堂惊骇!忽必烈瞠目道:“张兄弟你……该不会是喝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