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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爸的逍遥人生第72部分阅读

    倒想问一句,你因何出手?”

    青衣女子淡笑道:“因为无聊啊……”

    涅尘:“……”

    是人都有无聊的时候。但绝大多数人无聊之下只会找一些能放松身心的娱乐节目打发时间。可这位主,直接拿一个顶尖古老传承势力的继承人打着玩!

    望了一眼远处倒在地上狼狈不已的斯汀格尔。涅尘在心中为其默哀。运气背到这种程度,也跟刚刚进入黄泉路的服部云守有的一拼了。

    如果青衣女子说的是实话,涅尘觉得还是离她远一些为好。因为这种人,要么精神不正常,要么是个偏执狂。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是让他“敬畏”的存在。

    “喂!”青衣女子对着面色怪异,沉默不语的涅尘喊了一声。

    “啊?”涅尘从沉思中醒来,表情像是一个呆子:“啥事?”

    青衣女子背着手。在原地踮起了脚尖玩,一上一下不亦乐乎,嬉笑着问道:“我帮了你,你该怎么谢我呢?”

    “啊?”涅尘一脸愕然,真有些跟不上这位姑思路,跳跃性相当之大。前一刻还陌生的谁都不认识谁,下一刻便开始讨要辛苦费了。

    青衣女子皱了皱秀眉。那模样略显俏皮,嗔道:“啊什么啊啊,你还是不是男人?是男人就给了爽快话,婆婆妈妈的比娘们还娘们……”

    涅尘心中无语凝噎。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杆秤,他自然也不例外。青衣女子的所作所为他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他的心思也跟自家闺女一般简单。谁对他好,他就对谁好。甭管青衣女子出手的目的是什么,这份情,他记在心里,也好在他日还回去。

    可现实却狠狠的扇了他一巴掌。还扇的他七荤八素。

    不就是晚了半拍,用得着那么埋汰人吗?

    比娘们还娘们?

    这是第二个女人如此评价他。第一个自然是深藏不漏的军师大人。这位主自从跟女神大人杠上。彪悍的一塌糊涂。他对军师大人的评价,虽然只有寥寥三字,但却极为贴切中肯:女汉子!

    而他心中也不自觉的生出一个疑问:难道他身上的阴柔气息真如此浓郁?虽然家里一直处于阴盛阳衰的状态之中,但也达不到能从骨子里由内到外影响他的地步吧?

    见青衣女子半边俏脸上掠过一抹不悦,涅尘急忙说道:“你想让我怎么感谢?”

    青衣女子还真认真的想了想,最后说了一句让涅尘腿软的话:“以身相许!”

    以身相许?

    涅尘只觉得幸福来得太快。这样的好事咋就轮到他头上了?虽然他已经经历了女神大人,苏熙雯,青诗仙子,青夫人等等这些个风华绝代女子的层层历练,但他对美人的免疫力依旧弱的可怜。

    身为一个各个方面都健全的正常男人,最难忍受的自然就是美人赤果果的诱惑。而这也就是那所谓的英雄难过美人关!

    当然,英雄只是一个笼统的概括,并非那些个享誉天下的真英雄。

    英雄二字,分量实在是太过沉重。一般人,扛不起来。

    可还未等涅尘高兴,便又听青衣女子说道:“不行,这样一来,本小姐可就吃了大亏了。就你这模样,要啥没啥,也太平凡了些。根本就不符合本小姐白马王子的要求。”

    涅尘深受打击。可模样是父母给的,帅与丑又岂是他所能左右的?好吧,他承认他不帅,但也达不到要啥没啥的地步吧?要不然,女神大人,军师大人,秋老师,青夫人,青诗仙子这些个模样俊俏的女人们能把他争过来争过去的?

    嘴角抽了又抽,涅尘笑的比哭还难看,说道:“我觉得也是。您还是换个稍微正常点的吧。即使您答应,我也不能答应!”

    “为什么?”青衣女子好奇的问道。不论从哪方面看,她都是媳妇的最佳人选,即使再挑剔的婆婆怕也找不出丝毫瑕疵。在这一点上,她有着绝对的自信。

    涅尘义正言辞的说道:“俺已经是有家室的人了。有媳妇,有女儿。身为一家之主,要杜绝一切外在诱惑!”

    “哦……”青衣女子拉起了长音,突然说道:“没领证的媳妇能叫媳妇?不是亲生的女儿能是女儿?”

    “是!”涅尘的这个回答很干脆,也很坚定。情人能有很多个,但媳妇只能有一个,他只要认定了,就不会再更改。至于女儿,血缘关系是很重要,但也熬不过距离与时间。与小丫头相处这么久,谁敢说他们父女俩不像?

    青衣女子眸子里掠过一抹异色,笑道:“没有想到,你竟然还是一个好男人!”

    涅尘顿时赧颜。好男人?似乎跟他不沾边吧……

    青衣女子摆了摆手,道:“先不说这个了,就当你欠我一个承诺吧……”

    涅尘:“……”

    这位主还真是不客气,还没有经过他的同意,就用肯定的语气直接拍板定砖。虽然心中稍稍有些不舒服,可一想到青衣女子这次的仗义出手,就没有出声反驳。

    不是他自恋,而是他的承诺分量太重。而他也怕青衣女子直接提出来一个让他无能为力的要求。到时候,双方的面子都说不过去。

    青衣女子直接忽略涅尘的感受,指着远处静静站立着的斯汀格尔,问道:“你准备怎么处置他?”

    此刻的斯汀格尔早已失去了平日里展露在人前的的优雅,身上衣衫多处破损,血迹斑斑。俊美的脸庞上布满污迹,甚至还有两道细微的血痕。那副指点江山的豪情壮志早已荡然无存,沦落的像是一个落落不得志郁郁寡欢的穷酸书生。

    他有心逃离这个是非之地,可被四大高手用气势死死的困住,根本就没有丝毫可乘之机。怕是只要稍有异动,就会遭受最猛烈,最残酷的打击。那四个人只知道服从青衣女子的命令,对于他这个上帝之子可没有丝毫的敬畏心。

    最重要的是,涅尘的到来又为他的逃离设置了一道最为牢不可破的障碍。他清楚的知道,涅尘的速度,少有人能及。至少,他比不过。

    涅尘温和的面色骤然阴寒下来,唇角微微翘起,勾勒出一抹残忍,森然道:“怎么才能让他痛苦怎么处置……”

    青衣女子用商量的语气说道:“我觉得吧,还是不要杀的好……”

    涅尘冷冷的盯着斯汀格尔,淡淡道:“理由!”

    青衣女子清了清嗓子,说道:“斯汀格尔与上帝权杖的契合度达到了百分之百,被教廷寄予厚望。若是真将他给杀了,先不说教廷的报复会如何凶猛,单单那些极度虔诚的宗教徒就够你喝一壶的了……不都说,小鬼难缠吗?”

    “话又说回来,即使你能挡得住这些个疯子一波又一波,可以说是无穷无尽的自杀式袭击,那你能挡得住教廷那个老神棍的怒火吗?那可是实打实的极道巅峰高手!那个老不死的虽然平时一声不吭,但他对斯汀格尔看的还是相当重的。他早就想更进一步,却碍于这个世界规则的束缚,无法达成。直到斯汀格尔的出现,让他看到了一丝曙光……”

    斯汀格尔这时也大笑道:“哈哈……涅尘,你还是听从她的劝告的好……如果我真死在这里,华夏武道必将动荡不平,或许又会是一场灾难!”

    涅尘却很不给面子的说了句:“极道巅峰高手很牛逼吗?”

    那一脸的不屑让斯汀格尔神情一滞,继而涨红起来。

    极道巅峰高手不牛逼吗?他们已经走到了这个世界人类所能达到的最高点,可以说,只要他们不想死,亦或是正常老死,几乎已经无人能杀死他们。

    斯汀格尔面色一沉,略显狰狞,寒声道:“牛不牛逼,你大可以来试试。”

    涅尘或许真能杀死他,可他临死前的反扑也绝非涅尘所能承受的。身为上帝之子的他,能没点底牌?

    “试试?”涅尘冰冷一笑,阴森道:“本座连服部云守都敢杀,又岂会在意多你一个?”

    这一句话,让斯汀格尔金色的瞳孔骤然紧缩。

    第三百六十四章 断其一指

    从踏入地狱击杀第一个人开始,直到如今,这十三年之中,涅尘已经不知道自己究竟杀了多少人。杀人,几乎已经成为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依稀记得第一次杀人时的情景,他用一把生锈的匕首刺进了那个要高自己一头的男孩的心口。看着那重重倒地的幼小身躯,看着那临死前满是乞求的眼神,他被喷溅的鲜血溅满身。

    那一刻,他吐得稀里哗啦,哭的也稀里哗啦。

    那一次,他杀人只是为了不被杀!

    而现在,当他再次杀人的时候,平稳的心境不起丝毫波澜。

    也就是这两年,他做回了一个平凡人,没有再浸染鲜血。这两年的平凡生活使得他的心境得到了升华,随之而来的自然是实力的突飞猛进。可在他看来,他最大的收获并非这一点,而是寻找到了自己将要前行的方向。

    一个处于迷茫之中的人不论多么努力,都将会面临失败。而他已经抛却迷茫,走出了独属于自己的路。

    现在他唯一欠缺的就是让自己回归完美。残缺的自己终究无法踏上巅峰。

    站在他的立场上,斯汀格尔该死。可若是站在整个华夏武道的立场上,斯汀格尔不能死。

    而他,究竟是该自私的选择前者;还是该在大义的驱使之下选择后者?

    选择权,自然就握在他手里!

    远处,斯汀格尔眸子深处满是骇然。心口也是微微一颤。他没有想到涅尘竟然会这么狠,把服部云守给杀了。而他不由得想到。这究竟是涅尘疯狂之下的冒失之举,还是别有深意的放长线钓大鱼?

    若是前者,那他可就有生命危险了。正如涅尘所说,既然敢杀服部云守,也绝不会介意再多他一个!可若是后者,虽然它陷入生命危险的几率大大降低,但后续所牵带起的连锁效应或许会让他陷入万劫不复的凄惨境地。

    他恍然发觉:此刻的涅尘已经由一个纯粹的莽夫进化成为一个腹有乾坤的智者。

    涅尘寒声道:“老子不懂得什么大义,只知道谁敢欺负我媳妇跟女儿。谁就是老子不死不休的敌人。既然你斯汀格尔敢做,老子为什么不敢?如果教廷真有能力踏平华夏武道,那就拭目以待。至于教廷那个老不死的,他要是真敢来华夏找老子的晦气,老子拼死也要拿出地狱的底蕴毁了教廷……”

    斯汀格尔面色剧变,心下骇然。连整个西方武道都不能踏平华夏武道,有更何况是教廷一方势力?再者说了。教廷即使替他出头怕也不会尽全力,毕竟他已经是一个死人。为了一个死人拖垮教廷?这笔买卖,傻子才会干。

    至于教廷的那根定海神针,谁都知道极道巅峰高手很牛逼,但这世上可并非只有一个极道巅峰高手。若老神棍他真敢在华夏搅乱,华夏的那些个极道巅峰高手自然不会视而不见。老神棍再厉害。也终究只是一个人,而华夏却不只有一个极道巅峰高手。

    而没有了老神棍庇护的教廷只会一步步走向没落。

    提及地狱的底蕴,不正是他这次前来华夏的目的?如果涅尘真将地狱的底蕴尽数拿出,教廷还真就危险了。地狱虽然式微,但却也是个比教廷还要古老的恐怖势力。在地狱数次极尽辉煌之时究竟掠夺了多少财富。无人得知。至少,到现在。即使地狱肆意挥霍,也仅仅只能挥霍冰山一角。

    若是能得到这份底蕴,将造就无数高手。教廷的实力也会直接翻上好几番。否则,他也不可能劳师动众的亲自动身前来华夏。可未曾想到,没捉到狐狸反而惹了一身马蚤!

    感受到涅尘的那股狠劲,斯汀格尔心中发寒,没来由的对自己先前的行动生出一股悔意。

    这一步棋,臭死了!

    青衣女子美眸中异彩连连,涅尘的那一段话虽然粗鲁,但却很够爷们。认亲不认理?虽然她觉得这么做很自私,但心中却生不出丝毫恶感。她觉得如果换位思考,她也会做出这样的选择,甚至更加偏执。

    阴森一笑,涅尘低沉道:“斯汀格尔,在老子眼中,你就是个虚伪的混蛋。哪有半分高贵可言?教廷圣子?上帝之子?我呸!你丫的还不如一坨狗屎,狗屎至少还能当养分。可你呢,除了虚伪还是虚伪,怕也只能做个败类了!”

    “死!”

    怒火冲天的斯汀格尔手握洁白权杖向着涅尘怒攻而去。士可杀不可辱,又更何况是满心高傲的他?

    涅尘举拳相迎,狠狠地轰击在洁白权杖的顶端。

    洁白权杖微微一晃,发出一声哀鸣,继而化作点点星光消散于夜幕之下。

    斯汀格尔面色一白,一咬牙,眉心澎湃意念涌动,缓缓凝聚出一柄皇冠。

    涅尘眸子微微一凝,低声道:“教皇冠?”

    继而,涅尘唇角微微翘起,露出丝丝鄙夷,脚下一点,跃入空中。神情肃穆,眉心意念涌动,让周遭空间产生了剧烈波动,口中低语:“有一剑自天上来!”

    下一刻,漆黑的天际乍现一抹光亮撕裂夜幕疾驰而来。

    来到近前后,光亮围绕涅尘旋转三圈,宛若一个俏皮的孩子。

    涅尘微微一笑,眸子里掠过一抹温柔笑意。

    继而,手指一点斯汀格尔,轻喝道:“斩!”

    叱!

    光亮绽放出摧残的七彩光华,划破夜幕,对着头顶教皇冠的斯汀格尔力斩而下!

    实在是那抹光亮的速度太过迅捷,眨眼即止。斯汀格尔根本就避无可避,只能怒吼一声硬接。眉心意念喷涌,使得头顶教皇冠绽放出刺目白光,白光急速扩撒,瞬间包裹周身。

    轰!

    一声惊天巨响,凌乱的气流四下攒射,使得周围的一切都变得凌乱不堪,入目一片萧条。

    砰!

    一道狼狈的身影坠落于地,溅起一片尘土。

    有一抹光亮飞射而出,涅尘单手一引,将光亮握于手中,却是一柄散发着苍凉气息的古朴长剑。

    龙泉!

    涅尘眸子骤然一寒,身若闪电向着倒地不起的斯汀格尔奔去,手中龙泉剑剑气四射,直指斯汀格尔的心口。

    就在龙泉的剑尖即将刺破斯汀格尔的心口时,一声苍老的叹息传入涅尘耳中:“小哥,得饶人处且饶人!”

    涅尘手中龙泉剑轨迹刹那急变,由心口转向袖口。

    叱!

    鲜血喷溅,斯汀格尔右手拇指被齐根削落。

    涅尘收剑,淡漠道:“这一次断你一指,下一次再入华夏,必杀之!”

    请假与心声!

    坐在电脑前没有丝毫头绪,脑子一片空白。或许能强逼着自己写出来,但很有可能会把这个情节写废。到了这种程度,要是再写残了,我自己都过不了自己这一关。

    第一卷不出意外马上就要结束了,收尾比较难,尽量写好。第二卷是一个转折,在设定中会稍显平淡,不知道能不能写出味道来。平淡的情节最难抓心,但更现水平。说实话,我对自己信心不大,可又不得不去写……

    坚持了二十七天,只有一个字:累!

    每天凌晨一点多睡觉,晚的时候会到凌晨两点多。而早上六点半就得起床上班……每天累得跟那啥似的!

    如果依旧是学生,每天五千字当然不是问题,甚至还可以试着冲一下万字。可现在,给别人打工,偷不得懒。

    在之前的二十七天中,基本上都是每天六千字。只有后来的几天,疲态尽显,滑到五千字。也都知道我这个月之前的更新,跟这二十七天比,很坑!可是,那几个月我写的很轻松,不用精神高度紧张。或许这是对读者的不负责任,可对于我本身来说,是最佳状态。说白了,也就是性格使然:我喜欢无拘无束。

    我是一个标准的手残党,一个小时也就一千五百多字。所以,速度一旦上来了,质量也就下去了。如果这个月不逼着自己,质量或许会上一个层次。或许有人会说,之前你的质量也不咋地,要不然也就不会扑这么狠了。我想说的是,这个质量是自己跟自己的对比……

    到现在在放弃,有人会说我意志不坚定,三天就坚持不了?我很想说一句早就想说的话:全勤,去他丫的!

    没有人不喜欢钱,我也喜欢。可我不想为了那五百块钱就让自己过着那种很压抑,很痛苦的生活。现在,虽然还在实习期,但工资已经能让我自己过的很滋润。写书,只当做一个消遣的娱乐活动吧。

    不出意外,以后不会在逼着自己去挣全勤了,实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