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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具召唤师第3部分阅读

    自估算过,这瓶液体中的强大魔力,相当于一名下位魔导士的水准,而且不属于六大元素系,也不是精神系,是相当怪异的属性。

    唐宁本人对探究万物真理很感兴趣,因此对改变性别的变身并没有特别强的排斥心理,若是一般情况下肯定是亲自尝试,好好体会其中的奥秘,可惜的是,这瓶马猴烧酒也不是那么容易喝的——凡是饮者必定会遭遇身首异处的下场。

    说实话,人生在世,难免一死,断头其实并不可怕,比如说在生命最后一刻,寿命即将消失的时候砍掉脑袋,也不是什么特别抗拒的事。

    然而马萨卡很笃定的说,饮下马猴烧酒,在三年内必定会断首。

    这就让唐宁很是踟蹰了,对于诅咒系魔法,他没有太深入的研究,千罪之都没有这样的人才,也没有相关书籍,在没有找到解除诅咒,或者掉了脑袋也不会死的方法之前,他是不会饮下马猴烧酒的。

    另外两样东西都是宝具,一件是传奇魔枪,千棘刺之枪,来自异位面的爱尔兰光之子传奇,带有幸运诅咒,以及不算太强的噬主诅咒。

    所谓传奇宝具,都是拥有自身故事,在历史上留名的兵器,往往拥有对应的特定技能,施展出威力惊人的绝招。

    唐宁并没有听说过有关这件兵器的传奇故事,显然这是属于异位面的。

    据马萨卡说明,因为当年原持有者的悲情故事,以及魔枪所附带的“枪兵属性”,会让持枪者的运气不断下降,庆幸的是这一效果只有在使用的时候才会体现出来,不使用的时候不受影响,只是霉运恶劣程度跟使用时间呈正比,也就是说,初期不会有影响,可若用的时间足够长,将会发生极端的霉运,比如战斗的时候被石头绊倒,不知怎么的就失去了平衡,或者天下掉下一块陨石将你砸死。

    相比这种降幸运的诅咒,附带的噬主诅咒倒并不那么强烈,因为传奇故事中的主角死在魔枪下,才少少带有一些,不过是无限期的,不像马猴烧酒肯定会在三年内发生。也就是说,如果有心防弊的话,是可以将这种噬主悲剧拖延到寿命的最后时刻。

    最后一件东西更是了不起,却也更鸡肋,乃是一件神话级别的宝具,名为太虚。据马萨卡说明,这件宝具在原来位面中也是最顶级的,由神灵铸造,拥有天神兵的身份。

    对于这点唐宁倒是没有怀疑,光从这件神兵上散发出来的灵气就足以说明一切——浓郁得能让人窒息。从元素角度看,这种灵气不具备任何属性,但并非“无”属性,而是万能属性,可以转换成各种元素。

    唐宁能突破光系以及风系魔法的高级魔法师瓶颈,靠的就是这件神兵,尽管没有使用,光是靠着沾点外泄的灵气,就能将修炼速度大大提升,从这点讲,当真不愧为神话级别的宝具。

    稀世罕见,神灵都要嫉妒,这就是神话宝具。除了拥有传奇宝具的所有特征外,必须是由对应位面中,最高位阶者创造。

    若是可以的话,唐宁真想拿着这件宝具,去千罪之都的地底深渊,寻找可能存在的神魔墓地,将魔罗魂锁的本源印记毁灭掉,这样就能重获自由。

    可惜,这件宝具拥有最无奈的诅咒——会掉智商。

    据说,除了太虚的创造者外,历代的持有者智商都不高,也许是先天,也许是后天,反正持有这件神兵后,总是会干出一些蠢事。而且这种效果还不像千棘刺之枪那般是用的时候显效,是属于一旦用了就会显效。

    这种使用是有严格规定的,不是广义上使用,每一件神话级别的宝具都拥有对应的武学招式或者魔法技能,只有使用这些技能,才能将神话宝具发挥出来。

    这件太虚神兵如果是一柄剑或者一把刀倒也罢了,没事耍耍也可以,还能用来砍断别人的兵器,可它偏偏是一件车轮状的东西,唐宁实在想不到什么样的武学招式才能够发挥它的威力。

    唐宁将诅咒效果分为三类,一是因果类诅咒,比如马猴烧酒的断头诅咒,又或者噬主诅咒,平时不见效果,到最后才会爆发且无法逃避;二是持续类诅咒,比如千棘刺之枪的幸运诅咒,使用它才会起效,不用它就不会受到影响;三是启发类诅咒,比如神兵太虚的掉智商,一旦使用了它就会启动诅咒,不管你以后是否拒绝。

    从效果来看,第二类诅咒是最轻的,因为有时效性,当初击杀尸巫王的时候,唐宁就是利用了千棘刺之枪的解放真名,轻松击杀。

    今天晚上,恰好是轮到重新召唤的时机,唐宁用秘银布置好阵法后,手持不可思议之书,开始祸具召唤仪式,希望这一回,能得到真正的好东西。

    第十章 血系堕落魔法

    开启祸具召唤术,需要用到许多珍贵的材料,其中最珍贵的就是秘银,这种比黄金还要贵上百倍的炼金材料,有价无市,如果不是千罪之都盛产秘银矿,唐宁还真不一定能凑得出来。

    用秘银来构成一次性的召唤阵,实在是一件奢侈的事情,要知道这东西通常是用来构造永久性加持的魔法装备,有的时候炼金术士甚至要专门回收那些添加过秘银的道具,然后重新提炼出来。

    在小心的按照步骤进行仪式后,召唤法阵闪耀出灿烂的光芒,奇迹之书漂浮在空中,自动弹开,然后一页一页快速翻阅,中间似乎有玄妙的力量在起作用,让这本书怎么翻也翻不完,两边的书页厚度总是相等的。

    最后,奇迹之书停了下来,一片书页从中飞出,飘在空中后解除封印,化作一叠厚厚的羊皮卷,落在唐宁手中。

    这次召唤出来的可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东西,上面没有能量波动,显然这仅仅是一叠普通的记载文书,只是上面的文字并非主流语言。

    这些字体是古式的字体,而且带有一些艺术气息,唐宁觉得颇为眼熟,似乎在哪看见过。

    “这应该是上古精灵语,记得父亲带过来的书籍中有相关的研究字典。”

    唐宁的养父乃是光明教的枢机主教,藏书丰富,其中也有很多早已失传的古籍,他前面藏书室一阵翻箱倒柜,总算在一堆厚厚灰尘中找到了想要的书籍。

    “果然是上古精灵文字,而且是卓尔精灵一脉,血系魔法大纲……”他一边查着字典,一边解读羊皮卷上的内容。

    马萨卡道:“关于召唤物的内容你应该问本公子才对。这是血系魔法修炼术,来自一个名为爱琴大陆的位面,据说正好是兽人重振辉煌的时期,凭这门法术,让一个连冥想也不会,一天十二小时耗在床上的匹格兽人硬生生修炼成了最高阶法师,可惜他的魔法天赋太差,用来用去只会一招咬舌头吐血箭。”

    唐宁疑惑道:“血系魔法可是堕落魔法,早在五百年前就已经绝迹,不过这也算是祸具吗?好像并没有什么诅咒?”

    “祸具召唤术是指会带来灾祸的召唤物,并不一定非要有诅咒,诅咒只是其中一种普遍的表现形式,简单来讲,召唤出来的东西,都是必须付出一定代价才能使用。”

    所谓堕落魔法,肯定拥有两大特征,一是非常规修炼,二是会有副作用。

    血系魔法完全满足这两条:它用常规手段无法增加法力,冥想只能回复法力,而不能增加上限,它的修炼只能靠亲手击杀强大的生物,汲取其血液魔力才能进步;它的副作用在于会在修行者的脑袋中凝聚出一颗驮都,这枚驮都蕴含修行者所有血系法力,就好像魔兽的兽核一样,然而因为脑袋里多出一个东西,会时不时的带来头痛。

    所有堕落魔法都有副作用,只有晋升到大魔导师的时候才会消失,因为到了大魔导师,就能返璞归真,追溯本源,哪怕是邪道也能转为正道。

    只是血系魔法的修行,乃是汲取被杀者的血液魔力,增加十分之一的法力上限,也就是说,想要达到大魔导师的程度,就得击杀十名大魔导师程度的敌人才有可能——细数罗洲大陆上所有的大魔导师,估计也不到二十人,这等修炼可谓遥遥无期……

    堕落魔法也都是如此,前期快,后期慢,想要臻至最高阶更是难上加难。因此一般正规魔法师都不会去触碰,只有那些压根没有魔法天赋,而又想追求力量的人才会渴求堕落魔法。

    不过在一些黑暗史的秘典上记载,堕落魔法之所以会在大陆上近乎绝迹,据说其中一个原因是魔法公会的特意为之,因为堕落魔法不论魔法天赋,人人可以修行,这样一来物以稀为贵的魔法师的地位就会下降,于是高举正义的大旗销毁一切堕落魔法。

    “这件东西看来是最没有价值的,前三样宝具或多或少能看见使用的可能,这件连学习的意义都没有。”

    唐宁本身是魔法师中的佼佼者,顶级的水系魔法天赋,一流的光系魔法天赋以及中上的风系魔法天赋,光是这三系就够他钻研一辈子了,没必要特意在脑袋里制造一个定时炸弹,而且一旦泄露出去,只怕人人都要窥伺他脑袋中的驮都。

    马萨卡觉得自己被小瞧了,不满道:“别小看这门古版血系魔法啊!它可是有着三大优点,第一,前三次有着修炼奖励,汲取血液魔力可获得被杀者三分之一的修为;第二,可以在月食之期,进行血月赞美仪式,平白晋升一阶;第三,可以通过饲养血婴,让你拥有一个拥有你一半法力的血系魔宠。这三大优势,绝不是罗洲大陆上被阉割的血系魔法能够拥有的。”

    罗洲大陆的血系魔法是否具备同样的效果唐宁不清楚,不过在马萨卡这么一说明后,又觉得这门血系魔法并非一无是处。

    当然,堕落魔法的鸡肋性还是存在的,首先作为小众魔法,其法术并不多,其次虽说前三次汲取血液魔力是有优待,可一个普通人能击杀强大的魔兽吗?若他有能力去击杀强大的魔兽,又何必去学习这门魔法。

    而且,这门魔法有着明显的嗜杀性——只有亲手杀掉的对象才可以汲取血液魔法,某种意义上是督促修炼者杀人。魔法本身并不会影响人的性格,但为了修行魔法却不得不嗜杀,这便是堕落魔法之所谓冠以“堕落”前缀的原因。

    “若按照正常计算,哪怕有着神兵太虚的帮助,我要达到魔导士级别还要五年时间,可如果利用这门魔法,击杀地狱领主的话……”

    地狱领主相当于中位魔导士,而同阶上下位的差别恰好是三倍法力,也就是说,击杀地狱领主后,汲取他的血液魔力就能立即晋级下位魔导士。

    “只要拥有魔导士的法力,我就能执行夺取神格的计划,从而能够离开千罪之都,可以节省五年的时间……”

    这一刻,一叠羊皮卷的魅力,在唐宁眼中如神器般的巨大。

    第十一章 千罪之都的圣女

    在同锖色银锁会谈后,唐宁就在自家屋里,一天两夜没有出来,直到第二天,唐纳德才收到消息,决定讨伐地狱领主。

    唐宁在权衡利弊之后,终究是抵挡不了能早日离开千罪之都的诱惑,决定修行血系魔法。

    作为堕落魔法,这是一门不需要天赋的魔法,他花了一天一夜,将入门技巧学会,至于后续的一些血系法术,并没有去学习,他只要掌握如何汲取血液魔力就可以了。

    地狱领主绝不是能轻松解决的对象,作为死亡骑士的进阶,又是魔武双修,他拥有更加强大的武技以及法术技能,纯粹以位阶来看,完虐唐宁无压力。

    唐宁本身三系魔法,水系五阶,光系七阶,风系八阶,其中一到三阶为初级,四到六阶为中级,七到八阶为高级,而哪怕最强的风系也和敌人足足差了三个等级,这可不是轻易能弥补的差距。

    唐宁的风系天赋最差,耐不住千罪之都中有个被流放的风系魔导士,天天教,手把手指导,天赋再平庸也能升上去,何况他的天赋也不算太差,结果就硬是成就最高。

    光系魔法是本行,堂堂枢机主教对光系魔法的参悟绝对是最顶级的,可惜养父去得太早,那时候唐宁才八岁,根本没有得到太大的指导,全是靠着留下来的心得笔记,自行领悟修行的,虽然比不上有导师指导,可也突破了高级魔法师的界限。

    水系魔法天资最高,基本除了水神的恩赐者外,就是最顶级的那一档次,然而在这里没什么像样的水系魔法师,养父留下的书籍中虽然也有相关内容,可都很粗浅,甚至记录的最高法术也只是六阶。

    唐宁在水系上面花的时间最少,基本都是粗略的学习,不过随着其他系魔法水平提高而水涨船高,居然也升到了五阶,不得不说魔法师果然是一门靠天赋吃饭的职业。

    天赋最好的成就最低,天赋最差的成就最高,其中倒也颇有一番值得琢磨的道理。

    按照马萨卡的说法,随身带个老爷爷,比什么天赋都强,再拼爹都拼不过。

    一个人肯定是对付不了地狱领主,那么就要寻找帮手,为此,唐宁向着千罪之都中的唯一一座圣堂走去,他要去寻找圣女的帮忙。

    柯蕾特是货真价实的圣女,隶属神圣联盟福音部,被赐予了大天使拉斐尔的神格,也正是因为她,才让唐宁看见了离开千罪之都的希望——神格者不会受魔罗魂锁囚禁!

    其实一开始千罪之都的人对圣女是抱持一种冷眼旁观的态度,会被流放的人大多是看透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对身为正统的光明教肯定是持抵制态度,认为对方仅仅是来演戏而已,为自己赚取一个好名声,毕竟神圣联盟不止一个圣女,各个都有一位,而最重要的大圣女位置则是竞争上位。

    然而柯蕾特持之以恒的表现转变了人们对她的成见,三年来她没有踏出千罪之都一步,也没有急吼吼的拉人入教,平日以药草师的身份替众人免费治病,无论对方高贵贫贱。

    唐宁自认达不到那样的情操,但不妨碍他对圣女的尊重。

    人可以不高尚,但不能否认高尚。

    进入一间简陋但是颇为干净的教堂,几名被圣女雇佣的女仆看见唐宁,恭敬的施礼,并指明圣女正在房间用餐,唐宁在敲门得到允许,进入房间,看见柯蕾特身着一件洁白的圣女服,正坐在小桌子前,桌上摆了几盘简单的斋素菜。

    “真是节俭的伙食呢。”

    柯蕾特并不觉得拘束,笑道:“你若是没有用过午餐的话,不妨也坐下来一起分享吧。”

    “这份心意我收下了,但是我在食物上的要求是很严格的,至少这种连香料都没多少的斋素菜是无法满足我的要求。”

    “听说中土神洲乃是美食国度,其中美味佳肴数不胜数,更听说,神洲人的特点正是黑发黑瞳。”

    唐宁一点也没有追究的意思:“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这些都并不重要不是吗?”

    柯蕾特做出一个遗憾的表情,随即双手握住开始祈祷:“掌管光明天堂的无上神明啊,请容许吾等赞颂汝之威名,感谢你们今天也赐下充足的食量。”

    “我觉得比起感谢神明,倒不如感谢那些辛辛苦苦种粮食的农民来得更有意义。”

    “你会感谢商人将东西卖给你吗?不会,因为这是一种平等交易,这些食物并非农民主动奉献,也并非从他们手上抢夺而来,乃是一场最普通不过的交易,不存在任何感谢的必要,多余的感谢反而会让人觉得不自在,但是神明不会在意这些,所以我们可以尽情的感谢神明。”

    “这可真是了不起的解释,听起来挺新颖的。当初被人骗了还要帮忙数钱的天真少女,也变得能说会道了。”

    被揭破过去做过的丑事,柯蕾特脸色微红。那是她刚刚来千罪之都的时候,因为什么也不懂,贸贸然的进入了西街,结果被一名骗子看中姿色,三言两语就将她骗进了娼妓馆。最后要不是唐宁刚刚通过那里,出于对光系魔法的兴趣而出手将她救下,只怕堂堂神圣联盟的圣女,就要沦为万人骑了。

    柯蕾特好强道:“现在的我和以前的我可是截然不同的,人总是有不成熟的时候,但总有变得成熟的一天。”

    她用餐的速度很快,但是一点也不显得慌乱,在保持礼仪前提下,很快结束了午餐,然后询问道:“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