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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个妖精做老婆第4部分阅读

    可是,每次回家,看见那些同龄的伙伴们,早早地结婚生子,拉家带口,生活困苦。看着他们一个个面色苍老,皮肤黝黑,手指粗糙,大大咧咧地吆喝着孩子吃饭,看着他们人围在一起喝酒、吸烟、打牌。看着曾经的帅男孩变成了五大三粗的老男人,看着曾经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变成了蓬头垢面的少妇,我的心就一阵酸楚。其实,他们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也都很幸福,可是,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幸福呢?

    当年,我们可都是在一个起跑线上,而我现在,皮肤白皙,依然年轻,每天坐在办公室里,吹着空调,喝着绿茶,没事逛逛商场,吃吃西餐或者自助餐,没事再乘上游船,游览长江,或者泛舟东湖,聆听美妙的涛声,那是多惬意的事啊!

    当然,我也没那么小资,没事我也写写抒情诗和英文诗,写写论文,学习学习文件,研究研究历史文献。有时我还去福利院做义务劳动,去伟人和烈士英雄们的像前献束鲜花。

    我知道,当年,我的选择是对的,至少,我现在站的高,思想上进,有觉悟,有社会责任感,能为社会做点小小的贡献,可是,他们呢?因为生活的困苦,而一个个早早地变成了地道的小农思想。他们只是为了娶个老婆,然后结婚生子,过自己的日子,不是吗?

    是的,谁不想早点结婚过二人世界,谁不想每天抱着一个女人睡觉?谁不想早点享受两性生活?可是,早早地做这些,又有什么意思?

    如今,我一直一个人努力奋斗,拼搏,等自己有了事业,再站的更高一点,选择的更好一点,不是吗?人,不能目光短浅,做事一样,找老婆,也一样。我可不想鼠目寸光,现在随便找个女人结婚,等以后发达了,再和别人离婚,我不做那种没良心的事,我也不想在30岁前,把自己变成一个已婚的男人。我要等有了事业,找个更好的女人做老婆。

    38 为何要娶妖精做老婆

    很多人认为我想娶个妖精做老婆,是荒唐的,不现实的,甚至很多人还骂我,说我心态有问题,思想不健康,其实,他们都错了,误解了我的意思。在这里,再解释一下,如果再不解释,面对铺天盖地的批评和辱骂,我真的太委屈了,真的。如果是因为工作上,我受点委屈,我还可以忍受,不会多说什么,更不会推卸责任,可是,面对道德上的辱骂,这样的委屈,我实在难以承载。

    我想娶妖精做老婆,指的是白骨精,要是狐狸精,就完蛋了,呵呵。因为,妖精漂亮、性感,这是一点,有个漂亮的老婆,整天看在眼里,舒服,养眼,能让人心情愉快,要是个很丑的老婆,整天看在心里,多烦啊,哪里还有心情去做事呢?再说,万一将来生个孩子,长的很丑,那他将来找对象,就更困难了,怎么能不为下一代考虑考虑?做人,要思想全面,有长远的发展的眼光。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是,妖精独立,作为白领,一般在思想和经济上都能独立,这样,她就不会在思想和经济上依赖我了,从而,能让我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做事,做义务劳动,帮助那些孤寡老人。我希望我能有独立的空间,去为国家和社会尽一点自己的力量,这难道不应该吗?

    我这样说,不是我害怕承担责任和付出,她需要什么,我都可以为她去做,只要能做到的,一定尽力。我休息时间,一般都要去福利院做义务劳动,不会有很多时间陪她,如果她独立了,就不会让我整天陪着她。你想,我正在做义务劳动,她打电话,让我陪她逛街购物,这能不影响我做事吗?购物这样的事,多简单啊,我可以给她钱,让她自己去买,需要什么,就买什么。

    如果她整天反对,阻止我去做义务劳动,整天和我吵架、闹矛盾,多影响心情啊,我不希望有这样的事发生。我想,只要不是一个人做不了的事,不要什么事都让我亲自去做,这样,我能节省很多时间,不是吗?

    我不奢想她能支持我做好事,只要她不干涉,不阻止我就行了,我说的独立,就是这个意思。很多好人,就是因为投入太多的精力做好事,妻子却提出离婚,拖好人的后腿,在这里,我就不一一说明那些女人是谁了,所以,我不想要这样的女人做老婆,否则,我宁愿单身。

    也许有人会说,那这样说,女人嫁给你,为的是什么呢?其实,看过前面小说的人,都知道,我说的前提是,自己在有事业的前提下,娶个妖精做老婆。首先,我有事业,可以给她幸福,可以保证她生活上的舒适和安逸。其次,我很有爱心,既然都能做好事,难道,对自己的老婆,就不管不问吗?不是这样的,我也一定会很爱她,呵护她。还有,我没事还可以给她写情诗,甚至用英文给她写赞美诗,空闲的时候,我也可以和她一起去旅行,泛舟东湖。我还可以陪她去吃西餐和自助餐,可以陪她去看话剧、听音乐会,可以不让她做任何家务事,不让她进厨房,避免油烟熏她的皮肤,不让她洗任何一件衣服,不让她拖地板。这些,我全部包揽。

    还有一点,我不吸烟、不酗酒、不打牌、不玩电子游戏、不去酒吧、迪吧疯玩,甚至,睡觉连呼噜都不打,我想,这也是我对她最好的贡献。现在的男人,有几个能做到这样的好习惯?不是吗?当然,我也有很多缺点和不足,在后面,我会交代的。

    我不想为了自己的小家,而放弃为社会这个大家做点好事,多做点有益处的事。不是我唱高调,这是一个人的觉悟。作为男人,需要承担社会责任,不是吗?当然,自私的男人,除外。

    我很不理解那些人,本身都生活困难,顾不了自己,还要拼死拼活地结婚生子,让孩子一生下来就受苦受罪。还有,有的人,为了利益和欲望,没有爱,也照样可以结婚生子,让孩子一生下来,就生活在一个没有爱的环境里,我真的想不通,这样的人,责任在哪里?

    也许有人不相信我做过好事,那去福利院一调查就知道了,事实说明一切。

    还是那句话,人不能像走兽那样活着,应该追求知识和美德。如果一个人一生不做点好事,有意义的事,不为国家和社会做点贡献,那和动物有什么区别?白活一生,没有任何意义。

    我想,许多好人都是从小就喜欢做好事,不是哪天突发奇想,而去做好事,我从小受到家人的良好教育,要做个好人。也许有很多人不理解,但我想,只要你是个好人,都会理解的。俗话说,道不同,不相为谋。这就是我要娶个妖精做老婆的理由。

    39 前台小姐

    短短的几天里,我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心里很烦乱,不知道怎么才能梳理清楚,那些美女们姣美的身影在我的眼前闪来闪去,我更是心神不宁。不是我花心,而是因为,那些美女们给我的印象都很特别,她们的生活方式各种各样,她们对金钱和物质的追求十分强烈,让我不知道,将来还怎么有勇气找漂亮的女孩做老婆。

    正在我思想混乱的时候,老同学程雨文给我打电话,说他要结婚了,想约我见个面。我很吃惊,他怎么这么快就要结婚啊?不过,他走出了沈婷的阴影,我觉得是件好事,是的,人总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不是吗?是的,你不喜欢我,老子还不要你呢?谁没有谁,会活不下去?你不是清高吗?看不上我吗?说不定,你找的男人比我还差。这样一想,我也替程雨文感到高兴。

    我们约好在大富豪酒店见面,得知他的准新娘也要来,那天,我还刻意穿了一身平时都很少穿的富绅休闲装,对着镜子一看,居然也有些帅气。是啊,人靠衣服马靠鞍,明星们如果不穿名牌、不化妆,丢在人群里,照样也普通。

    其实,我平时很少买名牌衣服,为什么?因为我觉得没必要,反正我很普通,又没有人认识我,穿那么干什么?还有一点,我是舍不得花那么多钱买名牌,我以前给女朋友买的衣服,都是华伦天奴、艾格等高档品牌,可是,我自己买名牌,说实话,我舍不得。因为,我想,与其买名牌衣服,还不如把钱捐给希望工程,还不如买些好吃的东西给那些孤寡老人呢,事实上,我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我每次去福利院做义务劳动,都要买一些水果送给那些老人,从不空手。

    准时来到大富豪酒店,漂亮的迎宾小姐穿着漂亮的红色的丝绸旗袍,温柔地拉开门,请我进去。程雨文已经在那里等我了,前台小姐立刻迎过来,她说,先生,您这边请,引导我向客人的位置走过去。奇怪是的,这个漂亮的前台小姐却没有穿职业套装,我一眼就看出,她居然穿的是克瑞任的米兰式的高贵淑女装,要知道,这件衣服,是世界十大名牌之一啊,十分引人注目,我想,价格至少也在五千到两万元之间吧,我不禁多看了她一眼。

    前台小姐曼妙的身材,温柔的目光,像水波一样,漫过我思维的沙滩,我情不自禁地心跳加快,浑身感到特别的温暖,宛如春天的阳光和煦地普照,她实在是太漂亮了。我想,找老婆,就应该找这样的,看着那真叫一个舒服、惬意,至少可以让人多活20年。

    40 他的准新娘

    见到程雨文,我眼前一亮,他也变化很大,又帅气了很多,穿着才子名牌男装,系着金利来的领带,头发梳的整整齐齐的。身边挽着他的准新娘,说实话,见到他,我很高兴,可是,见到他的准新娘,我却很失望,因为,她长的实在是不怎么样,甚至还有点丑。女孩子不高,短短的头发,皮肤粗糙,很黑,胖胖的,大概有140斤,腰真的像水桶,全身没一点线条。

    我们握手问候,前台小姐离开了。程雨文给我介绍,说这是他的未婚妻王雯。我向程雨文祝贺,祝福他们幸福美满,白头到老。说心里话,我不是很希望他找这样的老婆,也太没眼光了吧,我心想。

    从谈话中,我了解到,程雨文后来到了一家it公司上班,认识了现在的未婚妻王雯。王雯是公司老总的独生女儿,他们交往了一段时间后就恋爱了,王雯的爸爸说,等他们结婚了,就把公司交给程雨文管理,自己退休安心养老。我听了,很吃惊,怎么?这么势利?就这样把自己出卖了?也就是说,卖身了?我感到很失望,看来,钱真是个好东西,对女人不仅很有用,对男人也一样。

    不是我心里妒嫉,因为没必要,我又不缺什么,钱多钱少,对我来说,都一样,钱多,我多捐一点给希望工程,钱少,我就少捐一点,呵呵,没什么关系。再说,我也不会因为钱,随便和一个不喜欢的女人结婚。

    当然,也不是我想的俗,把人家想的那么坏,也许人家之间有爱情呢,那我不是变成势利的人了吗?其实,仔细想想就能明白,假如,王雯不是老总的女儿,她要是个穷打工妹,程雨文还能和她恋爱,结婚吗?再比如,他以前的女朋友沈婷,如果余伟光不是富商,她能变心,甩了程雨文吗?如果余伟光是个穷光蛋,沈婷还能和他上床,做他的情人,给他生个孩子吗?

    现实生活中,这样为钱结婚的人,还少吗?有的女人为钱,20多岁,嫁给了50多岁甚至更老的老头,有的男人为了钱,和自己不爱的女人结了婚。表面上都说,是为了爱请,可是,如果去掉钱,他们真的有爱情吗?简直是笑话,我觉得,那样认为的人,只不过是自己欺骗自己罢了。明白人,一下就看得出。想到这,我对程雨文的印象不是那么好了,我心想,原来,他也是这样的人!

    其实,也许我错了,不漂亮的打工妹,难道就没爱情了吗?是的,爱情没有权威,谁也没有资格说三道四,谁也不能保证。呵呵,我也有思想局限啊。我知道,我有缺点,而且,还有很多很多的缺点。

    41 等待被品味的女孩

    吃完饭,我要买单,程雨文和王雯都笑了,我感到很奇怪,问他们笑什么?程雨文说,这家酒店,就是王雯的爸爸开的,不用买单,我感到很吃惊,不好意思地笑了。

    这时,那位穿米兰式淑女装的漂亮前台小姐,送过来几杯咖啡,我们边喝边聊。我问王雯,前台小姐叫什么,她说叫艾可,是一所重点大学艺术系毕业的,在这里做兼职。哦,怪不得这么有气质,我不禁赞叹。王雯笑了,问我是不是对她有意思,我连忙说不是,只是对她的那件米兰式的衣服很赞赏。王雯又笑了,她对我说,艾可是个很讲品位的人,工作时也很注意形象,所以,她花了三个月的工资,买了这件衣服。我感到很惊奇。

    “艾可,你过来一下。”王雯说着,把她叫了过来。

    我连忙说:“你叫她做什么啊?”

    “我叫过来,你们认识一下。”

    “这不太好吧?”

    “没关系,大家以后都熟悉了。”

    艾可走过来,程雨文向她介绍我说,这是我的大学同学林枫,然后又对我说,这是艾可。艾可伸手向我问好,我连忙和她握手,我感到,她的手很软很软。

    “艾可,林枫很喜欢你穿的这件衣服。”王雯说。

    “是吗?这件衣服,我穿了三年,我一直等待,希望能有个人欣赏我,没想到,今天,我终于等到了。”她兴奋地说。

    “是吗?难怪你经常抱怨,没有遇到好眼光的男人呢?”王雯哈哈大笑。

    “终于等到欣赏你的人了,要不,我给你们做个介绍人?”程雨文笑着说。

    “这样不好吧,我很普通,哪里算得上……”我支支吾吾地说。

    其实,他们哪里知道,我的心里,已经有了一个人,那就是席美琳。我怎么能见异思迁、喜新厌旧呢?不过,说实话,我确实很喜欢艾可,她真的很有品位,而且更难得是,她为了等到一个品味她的男人,居然整整等了三年,一千多个日日夜夜,换成我,我想,也很艰巨,呵呵。这样的女人,到哪里去找?现在,这样的女人,还有几个?我想,快灭绝了吧。

    42 意外

    从酒店出来,我心里还在回忆着艾可温柔的眼神。不知不觉,走到了席美琳的楼下,我想,既然路过这里,就上次看看她吧。我去超市买了一些吃的,准备送给她。我没有打电话告诉她,想给她一个惊喜。

    上了楼,我准备敲门,可是,门虚掩着,我心想,这小姑娘在做什么呢?我轻轻地走了进去。客厅里没有人,咦,她人呢?我正在纳闷,突然听到从卧室传出男女的嬉笑声,我很吃惊,是谁在她家呢?

    我走到卧室门口,门也虚掩着,我侧着耳朵静静地倾听,里面有席美琳和一个男人嬉闹的声音,紧接着,传来男女的呻吟喘息声,似乎很开心的样子。我更加奇怪了,忍不住偷偷向里张望。这一看,我简直如雷贯顶,震惊了,只见席美琳和一个男人抱在一起……

    我立刻感到热血喷涌,一阵眩晕,人几乎昏倒,难道是我看错吗?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可是,明明是她。她怎么会是这样的一种人?平时在办公室里看到的她,都是那么的文静、温柔、开朗、含蓄而富有文化内涵,现在,眼前的还是那个纯净的小姑娘吗?前几天,她刚刚和我确定了恋爱关系,怎么这么快就变化了?难道,是和我玩感情游戏吗?我越想越乱。

    我轻轻地退到客厅,把买的东西放在茶几上,然后悄悄地关上门,下了楼。

    我昏沉沉地走在人行道上,感到一阵阵耻辱和痛心,人也像被人从头泼了一盆冷水,从头凉到了脚跟。要不是今天亲眼所见,我还蒙在鼓里,一无所知呢。怎么办?我一遍遍地追问自己。

    想想平时,我对她那么好,无微不至地照顾她,关心她,呵护她。她要什么衣服,我都给她买,她喜欢什么礼物,我马上送到,还给她买了一条精美的铂金项链,那是我在中南商业大楼给她买的,作为情人节送给她的礼物,花了我整整三个月的薪水。

    我不干涉她和任何人来往,从不看她的任何信件和电话信息,给她空间,尊重她的隐私,可是,没想到,她却背叛我。

    43 反省自己

    我脑子里一片混乱,穿过人行横道,我到对面的车站坐车回家。一对青年男女在站台上拥抱缠绵亲吻,大白天的,这种事,倒是很常见,很多人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