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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云梦谭第65部分阅读

    看看,就会发现那边的末日景象,不过,尽管如此,还是有很多人抱有期待,希望能够重新回复太平军国初期的荣光。”

    孙武记得太平军国初期,域外民族都是藏身幕后,并没有出来公开活动,但想必胜利的喜悦还是感染了这些人,又或者是从中土源源不断运回的战利品,在当时应该都让域外民族有了一段很美好的时光吧!

    “现在大多数的域外百姓,一方面痛恨中土民族,一方面也厌倦战争,但还是有部分激进派系主张要中土人血债血偿,把一切诉诸武力,而这些人对于域外百姓并非没有影响力的,如果不是因为他们欠缺实力,号召力也还不够,早就组织军队反攻中土了。”

    莫妲芭娓娓道来,口齿清晰,说理明白,浑然不似一个这种年纪女孩能做的,听在路飞扬、妃怜袖的耳中,啧啧称奇,估计是呼伦法王给了她这样的智慧,换言之,也就是呼伦法王想把这些讯息传达给孙武。

    可是,孙武显然没有发现这一点。

    “呃……但这些与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会使用魔掌的你,就是再明白也不过的天妖继承人,对于这些激进派系来说,你的出现,印证了预言,天妖传人将会重现于世,率领着善良的域外人民站起来,反抗中土人的暴虐,以血还血,重新建立太平军的光荣盛世。只要你存在,这些激进份子早晚会利用你当旗帜,届时战祸一起,死伤的人会更多。”

    莫妲芭道:“所以,为了域外的和平,小武哥哥最好还是死掉吧!”

    第七章 亲仇家恨·似梦似真

    域外民族的状况,孙武不是首次听闻,每一次听见这些事,也都对域外民族感到十分同情,很希望能帮他们做点什么。不过,这个“想做点什么”和“为他们牺牲生命”,两者之间存在着一段不小的距离,孙武不曾想过要豁出性命去帮忙。

    “为了域外的和平,小武哥哥最好还是死掉吧!”

    这句话如果只是听,虽然令人不快,但还可以当作童言无忌,不过考虑到对方有实现的能力,而且这句话还说得很认真,那就不能当作普通玩笑听了。

    “喂,莫妲芭,你确定……法王现在是沉睡状态?会不会马上要醒过来?”

    “嗯?有可能喔!但可能性不大啦!因为刚才那一战太伤元气,不沉睡个一天,我觉得很难醒来吧……咦?小武哥哥,你后头的那两个人,怎么动作有点奇怪啊?”

    其实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只不过是在意识到有可能爆发战斗后,妃怜袖、路飞扬都分别采取行动,一个暗扣住手中的武器,预备随时发动;另一个做得更加明显,摆出急扑上前的姿态,立刻就要先发制人。

    孙武连忙制止了同伴的行动,一方面是因为这样太难看,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莫妲芭如果真的变身,路飞扬就算冲上去也是送死,他死了之后,自己没有人帮忙推轮椅,就只能等死了,那还不如叫他回来顾好轮椅比较妥当。

    “小武哥哥你不用担心啦!我刚刚说过罗!法王既然对你出手无功,就不会再找你的麻烦了,因为方外之人本来就不该干涉尘世,他为了域外百姓对你出手一次,已经是逆天行事,如果还对你穷追不舍,不但对自身修为有害,搞不好还要遭天谴呢!”

    “喔,那……谢谢。”

    孙武觉得松了口气,但又觉得有些好笑,自己居然为了这种理由被追杀,然后又被另一个更荒唐的理由所拯救,这些人做事还真是随便,如果每次出手杀人,被人侥幸逃脱一次后就不能再追杀,那不知道有多少坏人会额手庆幸。这些所谓的有道之士,脑子里头不晓得在想些什么。

    当然,想归想,孙武没有傻到把这句话问出来,自己能够逃过这一劫就已经很好了,没必要另外找麻烦。

    “那……既然没有要决斗,莫妲芭,法王找我要做什么?”

    除了这一点,孙武也很好奇,到底呼伦法王是如何与莫妲芭沟通?照理说,这两个意识体应该不可能有见面对话的机会,难道是呼伦法王留下字条,嘱托莫妲芭来办事吗?

    结果,出乎孙武意料,莫妲芭和呼伦法王居然真的是面对面说话,不过是在双方都沉睡的状态,双方对坐交谈,呼伦法王把委托之事告知莫妲芭,请她找来孙武,将这些事情转告于他。

    而从莫妲芭口中说出的事,就与黑衣人说的那些相差无几,同样都是点出佛血舍利的隐患。如果不是先从黑衣人那边听过,孙武肯定会非常惊讶,但现在却很能接受,还觉得呼伦法王是真的想帮助自己。

    路飞扬笑道:“再怎么说,呼伦法王是有道高僧,不想让你成为激进派系的拥护旗帜,但也不想看你被佛血舍利影响,变成嗜血狂魔啊!”

    莫妲芭道:“不只是这样喔!法王还告诉我,要治疗你的状况,现有的法宝技术还做不到,唯一的希望,就是使用超级法宝,只有那些上古遗物能够帮到你,不过这些事情,你身边的人应该已经告诉过你了。”

    确实是已经说过,所以孙武没有太多的讶异,然而,呼伦法王不愧是当代法宝学的大家,能够提供的讯息超过苦茶方丈甚多,开口就先提“五蕴龙珠”与“洛书”,跟着又说了几样治标的辅助方法。

    “五蕴龙珠是上古遗物,珠分五色,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现在已经无法知晓。每一颗龙珠都代表不同的元素,如果有人能集合五颗龙珠,那就能自由运使天地间的五大能量。但理论上,五蕴龙珠会合时,它的能量不逊于佛血舍利,超越血肉之躯所能负荷,所以在漫长的历史上,五蕴龙珠的最高使用纪录,是一次使用四颗,而且使用者用到一半就自爆了。”

    但五蕴龙珠比佛血舍利优胜的地方,就是它可以分为五颗,不同元素的能量之间得以相互调和、消解,减少了能量冲击,而且能视使用者的体能来调整,可以化作涓涓细流,不会每次使用都像山洪爆发一样,为使用者的肉体带来毁灭性破坏。

    “不过,数目多的另一个麻烦,就是每次失散以后都很难全部找回。五蕴龙珠上一次全数汇集,距离现在起码超过五百年,但在十多年以前,五蕴龙珠其中的四颗曾经被集全过,地点是域外。”

    莫妲芭说到这里,表情突然显得很怪,一双眼睛望向孙武。孙武觉得不解,脑里却闪过某种可能,如果说五蕴龙珠汇集,能量不逊于佛血舍利,那么即使只有四颗,那股能量也足以令人纵横江湖,甚至天下无敌,更何况地点是在域外,这么说来……

    “该不会……天妖是用这东西练功的吧?”

    “猜对罗!虽然外头传闻天妖是凭藉佛血舍利练功,但其实在太平军国时期,天妖一直没能找到利用佛血舍利的方法,最后是在域外,凭藉着水、火、地、风四颗龙珠汇聚,在短时间内助他速成功力,练成魔掌的。”

    “哇,真想不到。”

    孙武听见这件事,仅当作一件趣谈来听,但在莫妲芭说完这段话后,孙武忽然觉得轮椅震动了一下,回看身后的路飞扬,发现他似乎显得很激动,如果不是涂抹了一张大花脸,搞不好表情会非常难看。

    “路叔叔,你怎么了?你很紧张吗?”

    “呃,其实我不是紧张,是尿急,不过你不用想太多,我会想办法忍住,而且你看看旁边,你的妃小姐脸色也不好,搞不好也尿急……唉,刚刚的酥油奶茶一定有问题。”

    妃怜袖的脸色是不好,但孙武觉得那和尿急应该没什么关系。妃怜袖的一身能力,与身上的两颗龙珠密不可分,莫妲芭说起五蕴龙珠的事,妃怜袖自然会关心,而听到天妖曾经使用过龙珠,这么不名誉的纪录,妃怜袖的脸色哪里好得起来?

    更糟糕的是,呼伦法王的神通、眼力委实不同凡响,莫妲芭清楚点出妃怜袖修练的方式有问题,尽管能够充分调适两颗龙珠的能量,迅速增长修为,但却弱化了本身的体能,造成一个极不均衡的致命伤。

    “上次战斗的时候,法王发现你使用法宝作战的杀伤力虽然强,可是自己却完全处于不设防状态,这样子下去,你只能打远距离战,近身战一定会被敌人秒杀,我们很不能理解,为什么你会被塑造成这样?”

    莫妲芭道:“但这一切不是没有机会改变,只要你能吸纳第三颗五蕴龙珠,在能量巨变的时候,你可以重新调整体质,尽管无法变成武学高手,最起码不会像现在这样手无缚鸡之力。”

    孙武摇摇头,觉得这些话说了等于没说,五蕴龙珠流散四方,两大圣宗搜集多年,好不容易才找到两颗,现在说要找第三颗,那无异是大海捞针。

    “不至于喔!至少我就知道第三颗龙珠的下落,你们中土人的情报太不灵通,查不到域外的状况,要不然你们就该知道,第三颗龙珠在龟兹,由龟兹皇室保管。”

    莫妲芭道:“而且,龟兹国也是西门宝藏所在之处,那边的宝藏已经被发掘了,第三颗龙珠就是在那边找到的。”

    一段话抛出两个震撼,孙武才刚刚接触西门朱玉的遗产,马上就听到另一个宝藏的所在地,心里委实有种不切实际的感觉。

    而且,龟兹这个名字好熟,似乎在哪里听过,照理说,那是域外国度,自己应该不曾接触过,难道是以前听老爹讲故事时说到的吗?

    (啊!铁血骑团,北宫大叔和拓拔团长他们好像就是龟兹国的。)

    孙武才想到这一点,身后的路飞扬已经伸手来推:“臭小子,你未婚妻看来是有钱人喔!叫她把那颗龙珠带来当嫁妆吧!”

    “路叔叔你别乱说啦!”孙武自然不会忘记,老爹以前替自己胡乱定的众多亲事中,也包括了龟兹国的小月公主,听说对方是域外难得一见的美人,不过自己……还是很难接受啊!

    “嗯,五蕴龙珠的事,已经向你们解释过了,接下来是洛书。”莫妲芭对洛书所做的解释,与香菱所言相差无几,而莫妲芭也做出相同推测:如果洛书当真存在于西门宝藏中,那最有可能的地点,就是在慈航静殿附近,因为西门朱玉生前最喜欢开这样的恶意嘲讽,把河洛派重宝藏于慈航,这是对河洛剑派最好的恶作剧,光是后续处理问题,就够让两派人马焦头烂额。

    “还有一点,是法王推测西门宝藏极可能位于慈航静殿的理由……”

    莫妲芭说着,孙武也想起一事。初遇莫妲芭,是在万佛城中的破商店,莫妲芭拿着一袋金子跑去买西门遗产,这本来应该是很可笑的事,即使真有宝藏在那边,人家也不可能这样子卖给她,但现在想来,莫妲芭会认为那边有宝藏,很可能是得到呼伦法王的指点,只是方法用错,不代表情报有误。

    (那么……商店里真的藏了西门遗产?不会吧?)

    孙武甩甩头,对这想法感到不可思议,却听到莫妲芭道:“……那就是,当年西门朱玉曾经在慈航静殿学艺,他在这里待过一段时间,很熟悉这里的环境。”

    “什么?西门朱玉曾在这里习艺?慈航静殿教了一个滛贼出来?这不可能啊!如果真是这样,慈航静殿怎么会不清理门户?”

    惊愕交集,孙武一长串话脱口问出,但这些话出口后,连他自己也想到:有这可能!

    慈航静殿的历史上,并不是每个时期都能够清楚管理门下弟子,也曾经有那么几个时期,因为遭逢乱世,寺院本身自顾不暇,哪有多余心力管理俗家弟子?更有甚者,局势实在太乱,慈航静殿为了自身生存,不得不放低标准,收些资质高、人格却怪异的弟子,来增强本身实力。

    这种时期,不用看远,近二十年内便有一个。太平军国之乱,慈航静殿死伤惨重,为了补充实力,甚至与地方乡团合作,大开各色培训班,三个月一期,广收各派带艺投师的俗家弟子,增长慈航静殿的实力之余,也培植人脉,无论大武王朝、太平军国哪边获胜,慈航静殿都能屹立不摇。

    既然是为了这种目的,对弟子的人格要求当然不可能太严厉,一个视生命如草芥的嗜血狂人,都有可能是明日战场上的绝代神将,相较之下,一个贪花好色的滛贼,也就没什么好特别挑剔了。

    (对了,说得通啊!在那家破商店里,我看到的那张相片,里头有苦茶方丈、有赤魃镇长,他们都是那时期训练班的成员,这么说……那张相片里也有西门朱玉?)

    一冒出这个念头,孙武马上就回想起照片中心的那个俊美青年,笑容灿烂得有若春天朝阳,每个站在他身边的人好像都很开心。这么样的一个人,犹如出鞘利剑,无论身在什么地方,都会吸引人们的注目,身上却没有一丝滛邪之气,难道他就是西门朱玉?

    (呃,之前好像听路叔叔提过,他也在慈航静殿习艺。但慈航静殿内没有他的相关纪录,难道他也是参加那种训练班?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他和西门朱玉是同学?)

    孙武被这发现吓了一跳,回转过头去,只见路飞扬面带微笑,表情看不出有什么不同,即使有,恐怕也被这张大花脸给掩盖了。

    回看另一边的妃怜袖,美丽的脸庞写满了惊疑,好像是首次听闻此事,孙武感受得出她受到震撼,却不知是为什么受到震撼。

    “不过,这两样法宝都不太可能派得上用场,五蕴龙珠再等一千年都未必能全数汇集;河洛派的洛书是否真藏在慈航静殿,也没有人知道,就算真的藏在这里,也不晓得什么时候才找得到,所以真正能有用的,是治标的办法。”

    莫妲芭所说的治标方法,就是以法宝技术来改造肉体,减轻能量冲击的伤害,这个方法如果早一天说,孙武必然欣喜若狂,但现在听了,只觉得是第二手情报,虽然心中还是充满感谢,但却少了那份震惊心情。

    “咦?小武哥哥你一点都不惊讶?”

    “是啊,因为早就听过了嘛!不过我还是很感谢你喔!你说的方法每一项都很正确,和我知道的一样。”

    “呃,你都听过了?那……慈航静殿曾出过一个金钟恶僧,开发出金钟罩异种法门的事,你也知道了吗?”

    这个倒是没有,但孙武想起了绝壁内所看到的景象,精神一振,连忙追问起那个金钟恶僧的典故。

    事情发生远在太平军国之前,当时慈航静殿出了一名叛徒,凶残好色,连犯下多起大案,还入京j杀了一名公主,朝廷与慈航静殿俱派出许多高手捕杀,但这名恶僧的金钟罩虽然只练到第八关,内劲却别开捷径,几乎媲美金钟第十关的抗击力,让他在连场恶战中杀出生天、横行一时。

    “那时候无分中土、域外,很多人都不了解他的金钟罩为何会生出这种变化,但后来慢慢有人研究发现,这恶僧是用特殊功法,吸纳高硬度金属入体,补强本身经络骨肉,再结合金钟罩,所以才有这样的威能。”

    孙武闻言倒吸了一口凉气,自己从小就修练金钟罩,可是从没想过有人会疯到这种地步,拿高硬度金属往自己身体里头塞。吞金向来便是一种自杀法,吸纳金属取代血肉,这种事情稍一失误便会致命,真不晓得那人是怎么做到,又怎么有胆子去做?

    “后来那个恶僧终于被制服,给擒回慈航静殿监禁,再也没出来过。金钟罩练得再强,大概也不能长生不死,现在应该早就变成骷髅了吧?那个恶僧的功法并没有外传,但小武哥哥你练的就是金钟罩,如果能够得到那个法门,应该练起来很快,对你比较有帮助吧?”

    莫妲芭道:“你是慈航静殿的方丈,可以查找慈航静殿的一切机密,那个恶僧的练功法门应该有收藏在殿中,你找到以后可以看看,但是要小心,法王说,那个功诀很危险,很可能是用某些高风险的方法,强行吸纳金属入体,极不稳定,随时可能引发反噬。”

    “这么危险的东西,你推荐给我,这是帮我还是害我啊?”

    “现在的时代和以前不同了嘛!小武哥哥如果找到那个秘诀,我们可以用最新技术来研究改良。如果只是要把金属成分注入身体,现在起码有十几种方法,不必那么冒险用吞的。”

    孙武觉得,如果让那名金钟恶僧听到这一段话,应该会很想死吧!时代的进步,把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