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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多塔第101部分阅读

    其实这个精魄的属性虽然好,但是等级太高,周围的兽族英雄根本用不了。

    一般说来。级精魄是五阶强者晋级六阶强者时选择的精魄而兽族中的所有英雄,只有兽族部落首领萨尔和牛头人部落首领卡林血蹄达到了四阶强者的境界。其他的都是三阶。

    四阶距离六阶还有一段遥远的距离,这枚精魄即便给了兽人几百年之内也用不上了。

    话虽如此,但是级精魄即便不能吸收也可以用来换取巨额财富或者是大批武器装备,可以用来提高兽族军队的整体作战实力。

    顾南升正在想着用什么别的东西能补偿他们,这时萨姆罗突然欢呼了一声,“我们的运气太好了,这火焰之子居然掉出了一枚魔兽精魄。”

    顾南升正纳闷这萨姆罗怎么反应这么慢。自己都把炎魔拉格纳罗斯的舍利拿出来半天了,他才看到。

    他正准备开口向兽族索要这枚精魄的时候,他却惊讶的发现萨姆罗手中也握着一颗红色晶石,跟自己手中的炎魔拉格纳罗斯的舍利一模一样。

    顾南升一瞬旬脑子有点短路,这是怎么回事,火焰之子掉落了两枚魔兽精魄?

    他看了一眼萨势罗手中精魄的属性。

    物品:火焰之子的精魄。

    等级:级。

    附带技能:混乱之雨:从空中召唤一个地狱火领主,地狱火领主对降临区域中的敌方单位造成四点伤害以及秒眩晕,魔法消耗:,坠点。

    这个精魄也算是不错了混乱之雨好歹也算一个群控技能。当然。它与顾南升手中的炎魔拉格纳罗斯的舍利比起来。那差距不是一点半点。

    顾南升发现,有系统排名的精魄都有自己的特殊名字,比如诺尔格林的一颗牙。血羽之心,炎魔拉格纳罗斯的舍利之类。

    而那些没有系统排名的精魄统一叫做一的魔兽精魄口在艾多森火山的时候。熔炉精灵的精魄虽然有个别称叫红莲。但那只是世人取的名字而已,系统并不承认。

    一个怪物体内出现了两枚精魄,这是怎么个情况?

    顾南升拿着炎魔拉格纳罗斯的舍利,莫名其妙的看着另一枚精魄,他突然发现一个问题,兽族英雄的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附带混乱之雨的精魄上,而对炎魔拉格纳罗斯的舍利视而不见。

    只、露娜等人注意到了炎魔拉格纳罗斯的舍利,他们同样在奇怪一个怪物怎么可能掉出来两枚精魄。

    顾南升猛然意识到一个可能。这些兽族英雄也许根本看不到这枚炎魔拉格纳罗斯的舍利。

    他故意把拿着精魄的手在萨姆罗面前晃了晃,却根本没3起萨姆罗的注意,这肯定了顾南升的猜测。

    看来炎魔拉格纳罗斯的舍利是系统给予的奖励,只有参加最终考验的试炼者才能看到、获得、并且使用。

    而萨姆罗手中的那一颗精魄才是顾南升杀死火焰之子后掉落的。

    甚至可能连神器炎魔拉格纳罗斯之手都不能由兽人英雄使用,这些东西都是最终考验才有的东西,无法流传到凡人的彼界中。

    这个发现让顾南升轻松了不少,以后倒是不用担心战利品分配问题了。

    那些兽族英雄还在围观萨姆罗手上那枚次一级的魔兽精魄,混乱之雨这四个字实在是太诱人了。

    卡林血蹄咽了口口水,有些不好意思的抬头看了看顾南升,欲言又止。

    顾南升已经猜到他想说什么了,德雷克萨尔带头说道:“这个,顾先生”我们恐怕不久之后就要跟人类开战了,您也知道,混乱之雨这个技能在两军混战中才能发挥出最大效果。如果是对付单个怪物的话,效果可能“咳咳……不那么明显德雷克萨尔尴尬的说完了这段话,他这么说,自煞是想要这枚魔兽精魄了。无论是他。还是洛克汗,都即将达到四阶,很适合吸收这枚精魄。

    有了这个技能相助,他们对人类的战争胜率就大多了。

    混乱之雨落下来会造成大范围伤害,单独打一个人的话,效果不怎么好。

    而且召唤出的地狱火领主虽然攻击力不强,但是附带技能永久献祭,也是需要在贫血的敌群中才能发挥出最大效果。

    所以说,这个技能用在低等级转职战士混战中最合适不过,对顾南升来说用出不大,而且顾南升凭借炎魔拉格纳罗斯之手可以使出威力更强的混乱之雨一超级地狱火可比地狱火领主强大多了。

    在德雷克萨尔看来,顾南升救了整个卡利姆多大陆,他为此冒了很大风险。而且,没有他。根本也打不出这些装备,兽族感恩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精魄呢。

    顾南升自然明白先知的意思,笑了笑道:“火焰之子掉落的这些东西我都不要了,给你们更有用,我已经拿了炎魔拉格纳罗斯之手了,这次行动要不是这些不畏牺牲的战士,我攻击力再高也打不到火焰之子。”

    虽然德雷克萨尔早就料到顾南升会同意,但是听到顾南升说的如此诚恳谦逊,他还是很感激,“惭愧呀,实在是因为这枚精魄对我们来说很重要,我们兽人部落贫穷,也没什么能拿出来做交换的,我只能代表兽族部落感谢顾先生。你永远是我们的朋友。

    这时,雷克萨也走上来说道:“顾兄弟,算上这一次,你已经救了兽人军队两次了,如果你要是不嫌弃,咱们以后就是兄弟,以后你有什么地顾南升很喜欢这些兽人的率直,他知道,虽然雷克萨说的轻描淡写,但绝对发自内心,以后如果自己真的有什么需要雷克萨帮忙的,哪怕是上刀山,下油锅,他也绝不会皱一下眉。

    当然。这个可能性无限趋近于零,因为顾南升在这次试炼结束后就会离开这个彼界了。

    他用力拍了拍雷克萨的肩膀。“怎么会嫌弃,以后咱们就是好兄弟!”

    “哈哈!算我一个!”萨姆罗也把强劲有力的臂膀架了过来。多洛特主城大军胜利击杀火焰之子的消息早已经通过传讯水晶传回了主城,然而兽族举国上下却是高兴不起来。

    虽然兽族高层早就料到这次出击会损失惨重,但是,真的接到失去三万战士的噩耗,长老会还是有些接受不了,对现在风雨飘摇的兽族来说。这打击实在是太沉重了。

    萨尔想封锁消息几乎不可能,毕竟幸存的一万战士都知道这次出征的惨烈。

    多洛特或多或少的混进了几个人类的探子,这消息迟早传到海军上将戟林普罗德摩尔的耳中。

    人类必定会趁此机会落井下石,对人类来说,兽族等同于魔兽,他们自然不会对魔兽讲公平。

    人族与兽族的第四次战争已经无法避免。开战只是时间问题了。

    为了备战,刚刚出征火焰熔炉的兽族士兵只是回家歇息了几天,便又开始操练演习。

    顾南升走在演武场上。看着那些士兵呼喝着出枪,收枪,出枪。收枪“单调的突刺动作一遍遍的重复,在烈日下,他们满是汗水的粗扩脸庞上写满了认真。

    他不禁想起红岩熔炉峡谷中。兽人战士悍不畏死的冲锋,以及胜利之后,绽放在一张张黝黑而质朴脸上的笑容,就仿佛那裂开了的桦树知…

    那一瞬间,他突然觉得自己的心仿佛被触动了什么。

    或许魏巍参观朝鲜战场后回国写下那篇《谁是最可爱的人》也是这种心情吧。

    再过几天,他就要通过系统法阵离开这个彼界了。他在两天前已经见过加洛德,并且拿到了世界之树的嫩枝。

    转职英雄年级以后升级就有些困难了,顾南升击杀火焰之子和几十个炎魔后只是升到了十一级满经验,距离十二级还差一点点。

    自己的路,还长呢…

    太阳渐渐西斜。顾南升一个人背靠峥嵘的城墙,眯起眼睛看着天边的晚霞。白哲的肌肤被云缝中透出的阳光映的火红。

    此时已是深秋,以粗扩恢宏为主要风格的多洛特很少种植衬木,只有几株枯草在饱经战火与沧桑的石缝中孤独的摇曳着。

    这时,顾南升突然看到了一只狗。

    它静静的蹲在长满青苔的石阶前,有些浑浊的眼睛以及斑驳的皮毛暗示着它年事已高。

    在那只狗的背后是一处破败的酒馆。

    在城中看到一处酒馆本来很正常,但是这处酒馆却有所不同。

    红瓦的尖顶,其中一侧伸出两根荐子,连着两个发酵用的酒桶,酒馆的门开在房屋的侧面,门上的朱漆已经录落,把手也掉了一个。旁边竖着一块仿佛随时会被风吹倒的木牌。因为没人打扫,木牌表面积了不少灰尘,依稀可以看到上面画着一个酒杯,在酒杯下歪歪斜斜的写着四个字一日出酒馆。

    顾南升心中一跳,这个酒馆跟魔兽争霸和招募英雄的酒馆一模一样,只是旧了些。

    一共有九个酒馆,日出酒馆是近具力量型英雄的招募地。

    顾南升想进去看看,却被门口的狗拦住了。

    “汪!”那只狗站起来,对着顾南升吠叫,稀疏的皮毛被晚风吹起,却有几分萧索的味道。

    顾南升这才发现,这条狗的一条腿是瘸的,而且尾巴也断过从尾骨一半处折成了勾型。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条狗的样子实在不讨人喜欢,而且任谁被一条狗拦住了去路都不会爽了。

    顾南升微微皱眉,释放出一点杀气,顾南升的杀气何等犀利,莫说是一条狗,就算是魔兽在他的杀气面前也只有跪伏发抖的份。

    他本以为这只狗会夹着尾巴逃跑,可是没想到,它虽然害怕的发抖,但却竖起了浑身毛发,愈发凶恶的吠叫。

    顾南升的耐性有限,他正准备把这条狗一脚踢开,这时从酒馆后面传出一个略显苍老的声音。“年轻人。手下留情。”

    顾南升微微一惊,来的这个老头似乎不弱,他刚才没感觉到酒馆背后有人。

    虽然说顾南升没有开启萨格拉斯之眼,但是想要悄无声息的靠近他也不容易。

    一个老巨魔从酒馆后面绕了出来,他手中拿着一根比他还高的古木法权,宛如枯树一般的脖子上挂着古老的兽牙项链。

    顾南升微微一呆,看这打扮,难道是巫医之塔失踪千年的塔主一巫医沃金?

    昨晚上睡的有点晚,星期天上午加班,中午睡觉,下午采购过冬的衣服,才码完字,呃,已经十点过十分了。话说,辽宁的冬天真冷啊,这才十月份,我就穿的跟企鹅似的。

    第三百零一章 太白

    六老巨魔从酒馆后面绕了出来。他年中拿着根比他七木法杖,宛如枯树一般的脖子上挂着古老的兽牙项链。

    顾南升微微一呆,看这打扮,难道是巫医之塔失踪千年的塔主一巫医汰金?

    顾南升现在所在的彼界是艾泽拉斯黑暗之门纪年凶。多年。

    而克尔苏加德占领巫医之塔,导致黑暗圣女塔西夏用计夺取幽冥帝都的兵权的时候已经是黑暗之门纪年烈功多年,那时候艾泽拉斯大陆已经改名为多塔大陆。

    现在是一万年前,这时候巫医之塔恐怕都还没成立吧。

    沃金挂着木杖走到酒馆的石阶前,拍了拍老狗的头,从口袋中拿出几块肉干送到它的嘴边。

    看到沃金,狗停止了吠叫,耕情也放松了些,低头从沃金手中一片一片的吃着肉干。

    沃金把木技搭在台阶旁边,在狗身边蹲了下来,“它叫太白,是我一个老朋友养的狗,这间酒馆也是我那老朋友的。”沃金说话的时候并没有抬头看顾南升,只是专心致志的喂狗,灰色的破败长袍拖在了地上。

    顾南升道:“这酒馆好像许久没有开过门了?”

    “嗯”我那老朋友死在战场上很多年了。“庆金说到这里笑着摇了摇头,他那样子俨然一个离开战场多年的沧桑老兵。

    “那……真遗憾。”

    “没什么可遗憾的,如果不让我老伙计去的话,他才真的要遗憾。只不过太白还是每天守在酒馆前不肯离开,这些年要不是我喂它,它可能已经饿死了。”沃金又拍了拍太白的头,一脸的慈祥。

    顾南升暗叹狗的忠诚,“它还在等主人回来?”

    沃金把长袍围在腰上,又从腰间解下一个水壶来,太白看到水壶,转身从台阶后面叼过来一个食盆。

    汰金一边倒水一边说:“太白通人性。这么多年过去,它自然知道主人已经死了,它一直呆在这里是为了守护主人留给它的最后一点东西。”

    咕咚咕咚“食盆被清水注满了,太白低头一口一口舔着水。

    沃金叹了口气。拧上了水壶的盖子,“我那老朋友是个胖熊猫,姓陈,全名恐怕他自己都忘了,硬说自己叫什么风暴烈酒。多洛特成立的时候,他在这里建了这个酒馆,太白是他捡到的流浪狗,胖熊猫无儿无女,与太白一起生活,这个酒馆就是他们两个一起建的,”

    “胖熊猫?陈风暴烈酒?”顾南升再看了看这个酒馆,在,熊猫酒仙可不就是一个酒馆老板么。

    想不到,这个憨厚可爱的英雄在现实中竟是已经死了。

    “嗯,胖的要命,一年四季戴着斗笠抱着酒桶,黑色的粗布衫万年不换,没事就喜欢喝两口,不过别看他这个样子,其实他很强,可惜燃烧军团……唉”说实话,打仗的时候我没去,我喜欢安心研究我的巫医术,天下兴亡我都不在意,如果燃烧军团容不下我,那我就躲起来,躲不掉死,了也就死了。“

    “可是老陈想法跟我不太一样,他性子倔。”

    “老陈喜欢酿酒,而我喜欢制毒和制药,我们以前是邻居,老陈总是埋怨我的药把他的酒弄串味了,其实这老家伙的酒每次都把我的药弄的跟药酒似的,哈哈,”

    “这个酒馆和我的炼金房都是多洛特的第一批建筑,本来老陈是准备战争结束后就在这里与太白一起安享晚年,却想不到,唉”

    “这个酒馆有十几年了,当初我看着它建起来的”

    老巫医从口袋中拿出一杆烟来,点上火,啪嗒啪嗒的抽着,似乎是陷入了久远的回忆中,,“太白,再加把劲,就要上梁啦。”

    “汪!”“战争估计再有一两年就结束了,到时候咱爷俩就守着这个酒馆好好过日子。”

    “汪!”

    “嘿嘿,以后这就是咱的家。”

    “汪!”

    “哎呀呀,痒,好痒!别舔了太白,呀!木头滚下去了,”

    “太白,别扯我的衣服,最多半年我就回来了。”

    “汪!呜,”

    “这是干嘛,这仗是一定要打的,自己的家园自己不守护还指望谁呀。”

    “呜”松口啦太白,我就这么一件袍子,咬碎了就没的穿了。“

    “呜”我离开家去打仗这段时间。你就好好守着咱们的家吧。“

    沃金淡蓝色的脸一直迷蒙在蒸腾而起的烟雾中看不贴切,他抽完了一烟斗的烟后站起身拍了拍太白的头,“太白,让我们进去吧。”

    随着沙哑的户枢摩擦声,酒馆的门被沃金推开了。

    顾南升看到里面的景象,有些愣了,一具破旧的酒柜倒伏在地上,柜门摇摇欲坠,桌椅断的断。碎的碎,像废柴似的堆在一起,厚厚的灰尘掩埋着酒坛的碎片,酒馆唯一完整的是一处灯台,孤零零的吊挂在天花板上,灯座上还插着半截昏黄的蜡烛。

    “这,”顾南升无语了,这是被打劫了么?

    沃金摇头叹道:“海加尔山战役、,其烧军团的余孽坏未被肃清,他们结成强盗团伙。心比横引,多洛特网成立的时候,守备不严,也被他们洗劫过。当时一堆强盗杀到这里,那时候老熊猫已经不在了,酒馆里只剩下了太白,强盗们想进酒馆抢酒喝,太白不让步,与强盗打了起来”后来我赶到了,那时酒馆已经被砸了,而太白也奄奄一息了。“

    “如果不是我对巫医恢复术有些研究。太白的命就真救不回来了,即便是这样,它还是被砍掉尾巴和一条腿,现在太白的左前腿其实是我做的假肢。”

    听着沃金轻描淡写的叙漆,顾南升被震撼住了,他转头看着依然在低头喝水的太白,久久无法言语。

    虽然没有亲眼所见,但是他能想象当初的场景。一次一次的被强盗刺伤、摔伤,又一次一次的站起来,前肢被斩掉了,尾巴被扯断了,鲜血挥洒,意识模糊,它却依然死咬着强盗的脚踝不放,,在强盗的眼里,太白只是一只固执而不自量力的傻狗,他们又怎么能理解太白不惜性命也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