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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杀业第3部分阅读

    。所以战国时代标准的基本合格,他日对上超越时代的秦始皇会落得一败涂地,其实已是顺理成章了。

    不过话说回来,陈胜自己并非齐国人,甚至根本不属于这个时代。齐国是否灭国,和自己毫无关系。更不如说,作为秦国黑冰台密使,这位二王子才能越差,眼光越短浅,便越有利自己执行刺杀赵国使者的任务。陈胜当然不会好心去替二王子分析此后时势的各种演变,努力说服他改为支持合纵这么闲得蛋痛了。

    临淄城由大小二城相互环套而成。大城为主城,主要居住着城内的平民百姓。小城为子城,不但有各衙门官署,更云集了齐国所有公卿大臣的宅第。至于齐国王宫,则位于子城之北的大片土地。说话之间,马车已经到达王宫了。二王子率先下了马车,小心翼翼地赔着笑,引领陈胜向桓公台而去。

    桓公台是王宫内部一处宏伟壮丽的建筑群。建造者乃由春秋五霸之首的齐桓公。当年齐桓公最爱在这里宴会宾客,众召群臣。所以这处建筑,就被称呼为桓公台。

    这桓公台本身非常有特色,形状约略和金字塔差不多。台顶有两层,东、西、北三角陡斜,南面稍缓,建了登台石阶百多级。台顶四周砌以灰砖矮花墙。台顶中间再有一个高出五尺许的方形平台,台面铺的是花纹方砖,典雅贵气。

    整座高台约高十五米左右,登上高台,便可俯瞰位于桓公台和金銮殿之间,那片宽阔平坦大广场。每逢新年或重大节庆日时,登上高台,检阅广场上万军操演,当真志得意满,不期然便会涌现一股“万军在手,江山我有”的豪情胜概。故此即使平时没有什么阅兵典礼,齐襄王仍然喜欢留在这里起居。

    听闻秦国黑冰台密使已经到来,齐王连忙亲自出迎。陈胜举目凝神端详这位一国之君。只见他头发胡子都已经一片雪白,面上到处都是老人斑。其身材矮胖,精神并不见得如何旺健。使人担心他随时会撒手归西。也难怪大王子和二王子近来为争储君之位,斗得越来越激烈。因为他们老爹时日无多也。

    本来外国使臣晋见齐国国君,按礼该行跪拜之礼。但陈胜此生,只曾跪天跪地跪父母,还有当初入门拜师,向洪门祖师至善祖师跪下拜了三拜。除此以外,世间上更无人再能让他甘心屈膝下跪。齐王亦不例外。故而此刻陈胜对着齐王,也不过抱拳拱手,淡淡地问了声好,如此而已。

    陈胜这般行径,本来大大失礼。但齐王少年时遭逢破国之变,即位称王之后,又长期被位强势得不能再强势的丞相田单压制。几十年下来,早把性格中的棱角全都磨平了。更何况齐王向来奉行“谨事秦”之国策,陈胜作为当世第一大国秦国的使者,又是代表了秦国储君嬴政而来,则即使他稍有无礼,齐王也并不以为意,当下就在桓公台之下的点将殿里面大排筵席,欢迎秦国密使。

    战国七雄,以秦国最强,其次就是楚国,第三则为齐国。齐王身为国君,其衣食用度,自然都有当世第一流的享受。纵使这酒宴只是临时起意举办,事先没有多少时间作准备,稍嫌仓促了些,但以帝王之家的底蕴,这场接风宴依旧安排得妥妥当当,其排场即使以陈胜二十一世纪的眼光看来,同样堪称大得吓死人。什么叫钟鸣鼎食?眼前所见,就是活生生的钟鸣鼎食了。

    宴会大厅之内,安置有一组金光灿烂,单单是其存在已经显得气势磅礴的青铜编钟。其外观呈曲尺形,铜木混合结构的巨大支架,分为上、中、下三层。最上层的十九件编钟体积最小,称呼为“琥钟”;中间一层十二件体积中等,称呼为“赢司钟”;最下面一层的二十三件编钟则是“揭钟”,体积也最大。

    每件钟体上,都镌刻有错金篆体铭文,敲击每只钟的正、侧两面,便分别可以演奏出胜、降两个音。其声音洪亮清澈,悠扬动听。所谓“绕梁三日”,绝对不是夸张形容。

    除此以外,乐队内更有琴、筝、瑟、笙、鼓等其他不同乐器,乐师合共数十名之多。单单这副排场,现代的什么首富,什么名人之类,就根本没法子跟人家比。

    第五章:钟鸣鼎食(下)

    击钟而鸣,只是一个方面;还要再加上鼎烹而食,“钟鸣鼎食”这个词组才算完整。春秋时代,哪怕吃饭也有严格礼制。以吃饭来说。天子用九鼎、诸侯用七鼎、大夫用五鼎、元士用三鼎。齐王虽是诸侯中最高级的王,但按照礼法,他也只能用七鼎,不得逾制。

    可如今已是战国末期,天下到处礼崩乐坏,很多原先被奉为金科玉律的规矩,到现在也早就没人理会了。所以此刻齐王为了欢迎陈胜,竟然就堂而皇之地,用起了只有天子才能用的“九鼎八簋”。也就是用九鼎所烹制,然后用簋这种器皿盛放了奉送给客人的八样美食,又称呼为“八珍”。

    这八样美食,分别就是:

    一:炮豚(||乳|猪酿红枣,包湿泥烤至半熟,洗净后用米粉涂遍周身,放进深油中炸,再隔水涂佐料食用)。

    二:捣珍(牛肉和羊肉等数种肉类反覆捣击后,剔除皮筋,加佐料调成肉酱食用)。

    三:渍(新鲜牛肉在酒里浸然后沾梅子酱食用)。

    四:熬(牛肉去皮捣烂,加姜汁,桂皮和盐腌,干透后食用)。

    五:糁(肉丝加米粉搅拌,揉成圆饼在文火上煎熟)。

    六:肝膋(狗肝用油炙焦后食用)。

    七:黍酏(用稻米熬煮稀饭,加入狼肉熬成的膏油食用)。

    八:淳熬(肉酱油浇饭)。

    这年头的饮食,样样都是百份百的绿色原生态,绝无加添任何乱七八糟的化学添加剂。牲畜也不是用饲料人工加速催肥,而是自然生长的,故此吃起来特别的有味道。再加上厨师巧手,当真鲜美绝伦,堪称齿颊流香。别的不说,单单那只炮豚,就是皮脆肉酥,连骨头都是味道浓郁。一口咬下去,立刻满口余香。尤其脂肪与舌头纠缠着慢慢融化的那股滋味,简直教人犹如置身极乐。

    陈胜是个不折不扣的武痴。对武道之追求,才是他觉得最有价值的事。不过他也并非什么苦行僧,对于美酒美食甚至美女,也并不会刻意拒绝。只是意志坚定,自控能力强,懂得适可而止,不沉溺其中罢了。

    酒过三巡,忽然有名王宫的侍卫头领匆匆入殿,附耳向齐王说了几句。齐王放下酒杯,笑道:“来得正好。宣他们进来吧。”随即回首望向陈胜,笑道:“是仲孙先生来了。仲孙先生向来站在本王与二王儿这边。二王儿与贵国储君交好,仲孙先生也出力不少。故此听闻密使到来,仲孙先生便特地赶来,欲与密使见一见面,共同商讨大计。”

    这里是齐国王宫,齐王身为主人,拥有绝对的权力。无论想见或不想见什么人,其实都无须征求任何人意见。陈胜作为客人,当然更不会在这种无关重要的小事上和主人对着干。那进来通传的侍卫头领得了齐王命令,当即匆匆转身出殿,去请仲孙龙进来。

    片刻之后,脚步声响起,两个人一先一后地步入点将殿中。为首那人身材干瘦,皮肤黝黑,乍看之下,似是只大马猴一样,相貌十分丑陋。偏偏他身上又穿着件华贵至极的锦衣。金戒指金项链之类的装饰更加挂满全身,说句沐猴而冠,却绝非丑化贬低于他,而是再客观不过的描述了。此人并非其他,正是凭着放高利贷起家的齐国首富仲孙龙。

    仲孙龙身后,则是位身材挺拔雄壮,精神饱满的俊美青年。忘忧先生曹秋道座下四大弟子之一,据说剑术之精仅在其师之下,仲孙玄华正是他。这两人虽说是父子,但单从外貌看来,彼此却绝无半分相似之处,实在很难教人相信,仲孙玄华竟然当真会是仲孙龙的种。

    两父子上得殿来,同时下跪向齐王和二王子行参见大礼。齐王唤了声免礼平身,随即就吩咐给仲孙龙两父子安排座位。两父子同声道谢,然后先后坐了。齐王举起酒杯,笑道:“仲孙先生,我为你引见。这位就是秦国黑冰台密使陈胜先生。这次有陈胜先生奉秦国储君之命入齐协助寡人,则大事何愁不成?呵呵,呵呵呵呵~~来来来,大家一起痛饮此杯,预作庆祝。”

    席上众人同时举杯,一起仰首饮尽了杯中美酒。仲孙龙微微侧身,双眼目光灼灼,向陈胜上下打量半晌,怪笑道:“据闻秦人向来都自夸天下雄兵,以秦军为最。而秦军又以铁鹰剑士为最精锐。铁鹰剑士里面,哪怕最普通的士兵,亦有以一敌十之能。后来张仪为秦国丞相时,更精益求精,从全国所有铁鹰剑士当中挑选出三百精锐,成立了黑冰台,为国君直属武力,无关人等不得过问。却不知道黑冰台出来的人,是否当真如此厉害?”

    旁边的仲孙玄华微微一笑,接口道:“家师成名数十年,斗胆向他老人家挑战的剑手,可谓车载斗量,不可胜数。但数十年下来,胆敢向家师挑战者,除去卫国那位‘照剑斋’之外,便再无第二个活口。

    这位照剑斋门下的大弟子,叫做管中邪。排行第二第三的,则是对同胞兄弟,叫做连晋和连蛟。连晋前往赵国求取功名,死在当时也在赵国,现在却已经是秦国太傅的项少龙手上。项少龙在秦国和管中邪几番交手,管中邪始终被压着不得出头。却不知陈密使的剑术,和项少龙管中邪相比,是谁更高明呢?”

    虽说不是猛龙不过江,但俗话也说得好。强龙不压地头蛇。仲孙龙正是一条不折不扣的地头蛇。陈胜作为秦国密使,按道理和仲孙龙是友非敌,但这个放高利贷发家的齐国首富,却早已经把临淄看成了自家地盘,一见有外人闯过来,不管三七二十一,下意识地就想先给对方一个下马威再说。

    仲孙龙挑衅的态度如此,齐王和二王子均觉尴尬。尤其二王子,更当场就欠了欠身,欲开口说话。陈胜却率先摆了摆手,是以二王子用不着开口。他阅历无数,对于仲孙龙这种人的心思,早就看得明明白白。更知道面对这种人的挑衅,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亮拳头!只要事实证明你的拳头比他大,那么他自然就会乖乖当孙子,认你是爷爷了。

    陈胜仰首将杯中美酒饮尽,淡淡道:“管中邪和项少龙,陈某未曾和他们比试过,倒不知道究竟谁更高明。不过刚才在小临淄,陈某却三拳两脚,将一个自称为边东山的家伙给杀掉了。听说这个边东山和仲孙玄华你一样,都是忘忧先生的徒弟?那么你们两师兄弟,究竟谁高明一些?”

    仲孙玄华和边东山虽然各为其主,但两师兄弟同门学艺十几年,彼此能有多大本事,双方都是心知肚明的。陈胜说自己打败了边东山,仲孙玄华第一时间的反应就是不相信。他冷笑道:“边师兄剑术之高,甚至家师对之也赞誉有加。你说自己三拳两脚,空手就杀了他?哈哈,连家师都未必做得到的事,你凭什么可以做得到了?密使大人,要吹牛,也吹点比较靠谱的才有人相信啊。”

    陈胜微微一哂,更不出言辩解。旁边的二王子唯恐他们两个闹了起来,连忙起身开口道:“是真的。陈密使当时就在大街之上动手,田邦还有解子元夫妇都是见证,仲孙兄无须怀疑了。说起来,这次能有陈密使出手帮助,我们大事必成。来来来,大家一起满饮此杯,先预作庆祝。”

    即使是同出一门的师兄弟,但彼此各为其主,仲孙玄华其实也早就巴不得边东山这个只会给自己制造麻烦的大师兄赶快去死了。可是边东山死不死是一回事,他死在谁手上,那又是另一回事了。当边东山真正死去之后,当日迫切希望这位大师兄去死的心情,已经被仲孙玄华彻底抛于脑后。取而代之的,便只有一股迫切想要维护“剑圣门下弟子”这个身份所代表的荣誉之冲动。

    看在二王子的面子上,仲孙玄华脸色虽然极不好看,但还是勉强举杯饮尽。放下酒杯,也不等二王子再劝酒,他陡然长身站其,沉声喝道:“陈密使远来作客,在下仓促间未曾备得有礼物,实在失礼。在下不才,愿意舞剑助兴,为大王、二王子、以及密使一乐。”

    更不等齐王和二王子答应与否,他已然拔剑而起,雄赳赳气昂昂,大踏步走进大殿正中。断声大喝,仗剑凭空击刺。势若下山猛虎,大开大阖,刚猛霸道,剑锋破空,登时激荡起呼呼风声,气势威猛之极。齐王看得心旷神怡,禁不住连连喝彩。

    仲孙玄华得到齐王赏识,更加得意洋洋,将生平绝技施展得淋漓尽致。陡然,他霹雳大喝,脚下箭步疾冲而前,挥剑如电,冲着大厅上一座烛台急斩。只听“嗤~”轻声响过,烛台上一排合共九支蜡烛,全被他一剑斩断。九片约莫半寸厚的蜡烛并排陈列在剑脊之上,烛芯仍在燃烧,并未熄灭。

    仲孙玄华回臂收剑,带动九点烛火在半空中划出一片光晕。随即横剑当胸,昂然屹立。齐王和二王子,还有仲孙龙等人都大声叫好。仲孙玄华意气风发,挥手将剑上烛火甩出,还剑入鞘。傲然睥睨着陈胜,大声道:“一人独舞,怎及双人共舞?陈密使,不如你也下来和我一起舞剑,为国君助助兴吧。”

    第六章:五岳法相(上)

    换汤不换药,分明还是想施展下马威。既然要打,那又何必拖泥带水,假惺惺地说什么舞剑助兴?云山雾罩地和对方试探来试探去,岂非浪费时间么?这种行为在陈胜看来,实在幼稚得可笑。他嘿声冷笑,直截了当道:“舞什么剑?你不就是想找人打架么?好啊,我跟你打。”随手脱下外袍,显露出一身千锤百炼的完美身体,大踏步离席下场,势若蛟龙出海,气势逼人。

    随身所带的武器不能公然取出,陈胜随手从大殿内其中一名卫兵手里取过支长矛。走到场中站定。手腕轻抖。矛尖登时撕裂空气,激发出极刺耳的尖声锐响。矛刃反射四周灯烛之光,更荡漾出万重矛影。霎时间满室生寒,直教齐王、二王子、还有仲孙龙等所有人,也情不自禁地拉紧了身上的衣服。

    陈胜说打就打,连半点圈子都不肯绕,直截了当就揭破了仲孙玄华的用心。仲孙玄华措手不及。霎时间他因为拟定的步骤被打断而感觉无比狼狈,仿佛四肢手脚都没地方放了一样。虽然也连忙走过去与陈胜对峙,但气势方面毕竟已经落了下风,还未正式交手,先就输了一着。

    仲孙玄华毕竟身属齐国最顶尖的剑手之一。虽然失了先机,却也并不惊慌,决意要在接下来的战斗中干净利落地将陈胜击倒,漂亮地挽回一局。他定了定神,企图先向后稍退几步,拉开距离以化解对方气势,然后再以雷霆万钧之势发动攻击。

    未想仲孙玄华脚步刚刚一动,忽然就觉对方那根长矛,斜斜指向了自己身上要害,自己若然再走,势必空门大露。到时候长矛闪电击刺,极可能一招就制了自己死命。当然,要发出如此杀着,陈胜肯定也是孤注一掷,不留后着。一招发出,本身将再无丝毫防备。

    换言之,只要陈胜一击失手,杀不了仲孙玄华,那么就只有任由仲孙玄华鱼肉的份了。真真正正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可问题是……陈胜胆敢以命作赌,仲孙玄华却根本没有这样做的心理准备。顷刻之间,他浑身冷汗淋漓,进退失措,竟不知该当如何是好。

    在仲孙玄华看来,陈胜所采取的战术是以命博命,凶险非常。但在陈胜自己看来,却跟本没想到什么凶险不凶险。他只是知道自己采用这种战术,可以最有效率地击败敌人取得胜利,如此而已。

    仅仅是心态上的不同,其实已经足够决定很多事了。高手过招,比拼的不仅是兵器拳脚,身法速度,力量大小等等皮相。气势、意志、以及智慧的较量,也同样重要。一个勇者无惧,一个患得患失,则此消彼长之下,胜负之数,自然不言而喻。

    此时此刻,纵使双方彼此距离仍有七步之遥,矛与剑更未相交半次,但仲孙玄华已全然屈居下风,只能苦苦支撑。劣势明显得哪怕不通武艺之人,也能看个清楚分明。假如陈胜现在暴起发难,则顶多三招之内,就能让仲孙玄华身受长矛穿胸,血染大厅之祸。

    不过如此得胜,倒也并不希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