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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险手记之西夜怨伶第7部分阅读

    应该不是指的数字。九为阳,五为第五爻,这是什么意思?坟墓的建造者究竟要向后人传达什么样的意义?

    她咬着下嘴唇,深深地望着那幅图,仿佛整个人都被吸进去了一般。

    这个时候,她突然发现,在图案之中还有一些小的山峰图案。这些图案隐在被艺术化的莲花枝叶之间,不太引人注目,却是用金色的细线一点一点贴成的,非常精致。

    她神色一变,仿佛一道霹雳落在自己的头上。

    山?阳?

    山南水北为阳,难道这幅图想要展示的是方位?

    她激动起来,从背包里掏出指南针来。众人都不解地望着她,不知道她到底要做什么。

    她拿着指南针,仔细看了看四周的墓道墙壁。突然大喜,道:“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原来是这个意思!”

    “你在说什么?”杰克望着她,眼中充满了疑惑和怀疑,“莫非你找出了打开墓门的方法?”

    “没错!”她嘴角勾起一个自信的笑容,走到左边一个火盆下。抬头望了望,然后跳起来,一把抓住支撑火盆的铜制支架,借助身体的重量,往下狠狠一拉。

    顿时空中响起一阵机关启动的“嘎嘎”声,一时间整个地道都地动山摇起来。众人脸色大变,只见那扇青铜做成的墓门在这刺耳的嘎嘎声中,缓慢而沉重地开了,露出一片广阔的空间来。令人眼前一亮,仿佛在一瞬间豁然开朗。

    “这,这是怎么回事?”李教授不明所以地望着秦雯,“你,你怎么会知道那只火盆支架是打开墓门的开关?莫非,莫非你曾经听过关于这座墓的传说?”

    “不,当然不是。”秦雯立刻摇头,“我只是解开了这门上图案的谜罢了。”

    “谜?”杰克回头去看那些花纹。他在美国长大,对中国文化知之甚少,甚至连盗墓也是第一次。无论他怎么看,图依旧是图,哪里有什么谜语?

    “不用看了,你看不懂的。”秦雯语带嘲讽地说,“图里一共有九只朱雀、五朵莲花,象征九五之尊。九五是《周易》中最好爻,九象征阳,而五象征第五爻。而图中又有金山,自古山南水北为阳,山、九正是指的南面,而莲花与火焰的形状的颜色都很相似。那么,这幅图的意思就是,南面第五朵火焰!这墓道中的火焰,也只有墙壁上燃烧着的火盆了!”

    杰克听完,脑子里依然一片糨糊,什么也不明白。李教授和白云凝对《周易》稍有涉猎,听到这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孩子引经据典,解释图中所包含的深意,都不禁露出惊讶的神色。小小年纪,竟然能够如此聪明!

    “小秦。”李教授拉住他的手,微微激动地说:“你不愧是麦教授的外孙女!将来你在考古学上一定会有所造诣的!”

    秦雯感激地笑了笑,将手抽回来,说:“李教授,虽然我为我外公自豪,可是我就是我。”

    杰克一震,脸色聚变,眼前突然出现了奇怪的幻觉,他仿佛看见了另一个影子。一个虽然并不年轻却冷艳迷人的身影渐渐与秦雯重合在了一起。

    “杰克。”那个身影微笑起来,笑容令人迷醉,“你要记住,虽然田叔对你有恩。但你是你,你没有必要生活在任何人的阴影下,为任何人舍弃性命!”

    他倒抽了口气,眼前一阵眩晕,我只是……我真的只是我吗?从小到大,他一直做着自己不愿意做的事,他还是他吗?不,他已经不是他了。现在的他不过是个傀儡,一个杀人的工具!

    “当然,当然。”李教授忙不迭地点头,“小秦将来的造诣一定不在麦教授之下,到时候不仅仅是小秦以教授为荣,而是教授以小秦为荣了。”

    “各位互相吹捧完了吗?”杰克无法抑制住心中突然冲出的恼怒,厉声说道,“进去!”

    秦雯脸色一变,冷声道:“我们已经帮你打开了主墓室的门,难道你还要我们进墓室里去?”

    “既然知道,就不要再废话了。我也没兴趣和你们多费唇舌。”杰克眼神瞬息之间透出阴寒的光,“进去!”

    秦雯咬着牙,什么也不说,转身走进门去。刚一进门,就吃了一惊,望着面前的风景目瞪口呆。

    在她面前的,不是一间沉睡千年的墓室,而是一间极具汉代风格的寝宫。各种各样的家具一应俱全,樱桃木做的床(古代称坐具为床)宽阔大气,上面铺着做工精致的席子。席子上有矮桌,桌上放着一套茶具。床下摆放着一只高约一米五的烛台,青铜做成,像树一般的形状。上面有各种各样的鸟兽,颇为别致。四周墙壁都刷得洁白,上面挂着古剑和古琴,南边的墙前有一座巨大的书架。书架上整整齐齐地码着数不清的竹简。房间的西边是一只长约三米左右的榻(古人称床为榻),榻上铺有丝绸和羽绒做的被子,天花板上有紫色的轻纱垂下,刚好将榻整个包住,里面的一切都变得朦胧起来,若隐若现。

    秦雯向那榻走近了几步,顿时猛吸了口凉气。往后退了一步,道:“公主,是昭伶公主!”

    “在哪儿?”考古队的众人都激动起来,一起拥了过来。只见那罩着紫纱的床塌上,竟然仰卧着一个女子。她身穿浅绿色的曲裾,上面绘着云纹,头上整整齐齐地盘着发髻,插着玉石发钗。

    所有人都发出一声低呼,那女子眉目如初,仿佛刚刚躺下,静静睡去,用不了多久就会醒转。

    秦雯走过去,轻轻撩起紫纱,女子的脸映入她的眼中。

    那是一个很美丽的女人,眉如远黛、唇如红杏、肌肤如雪,双目微闭。双手交于胸前,神色静谧安详。

    这就是昭伶公主么?秦雯深深地望着她,这么美丽的女人,说她不是公主,恐怕也没人信吧?

    “奇迹!真是奇迹!”李教授惊叹道,“在这样的环境下,尸体竟然能保存得如此完好。既没有腐烂也没有脱水变成干尸,这真是大自然的奇迹!这座古墓到底要给我们多少惊喜呢?”

    虽然有喜,但惊还是比较多。众人闻言,心里都这样想道。一起偷偷朝杰克瞄了瞄,他始终阴沉着脸,并未因为找到昭伶的尸体而兴奋。

    “一定有什么原因。”秦雯微微皱了皱眉,说,“古代的尸体在应该腐烂的地方而没有腐烂,绝对是有缘由的。古人相信玉石、珍珠或者宝石拥有某种神奇的力量,可以保存尸体,令尸体千年不腐。莫非这具尸体上也有什么贵重的宝石?”

    说着,她戴上橡胶手套,在尸体的身体上用极轻极柔的动作缓慢地抚摸着。纵是如此,李教授还是急得直叫:“小秦,轻点,轻点。别损坏了尸体!”

    她将尸体上上下下地摸了一遍,的确摸出了不少价值连城的玉石玛瑙来。不过这些东西似乎并没有什么防腐的作用。或者,是她不识货?

    “看看尸体的嘴巴和屁眼!”老四叫起来,众人都不禁皱起了眉头。他却浑然不知:“保存尸体的宝石一般都放那里面呢。”

    秦雯微微一愣,随即脸一红,即使打死她,她也不肯掰开死人的肛门找东西!这样想着,她轻轻捏住尸体的下巴,微微一拉。顿时一道光芒自尸体口中迸出,放出万千霞光。秦雯吃了一惊,连忙向后退去,因退得太急,竟然一脚踩空,往后倒去。

    一阵风响,山虎已经扑了过来,打算从后面接住她,谁知她突然一个后空翻,稳稳地站在了地上。山虎愣了愣,顿时脸红得像番茄,骂骂咧咧地道:“妈的,我还以为你想偷袭呢。”

    霞光就像探照灯一般从尸体的嘴里射出来,将整个寝宫照着宛如白昼。和这光芒比起来,墙上的火盆已经成了微弱的荧火。众人大骇之下,并没注意到他的窘态。

    众人纷纷向后退去,害怕伴随着这荧光出现的是可以伤人杀人的恐怖机关。待到众人已经退到墙角,躲在书架之后的时候。那光芒刹那之间竟然熄灭了,就像突然被水浇熄的火焰。

    众人的眼睛一阵发花,好不容易恢复过来,却忽然之间脸色大变。

    不见了!尸体不见了!

    二十七、宫女冯沅

    “这,这怎么可能!”秦雯脸色铁青,掀开紫纱。已经到了嘴边的话又立刻吞了回去。她看到那张床塌上原本昭伶公主躺着的地方,有了一块人形的粉尘。像是骨灰,却不是骨灰,倒像是干尸颗粒化后的残留物。

    难道尸体在刚刚那一瞬间腐化了?怎么可能?书籍纸张衣物在埋葬太久之后重新暴露在空气之下,确实很容易粉尘化,可这是尸体啊!

    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哪座坟墓里的尸体在棺材里是好好的,像活人一般,转瞬间却腐烂消失!这又不是拍冒险电视剧!

    忽然,她眼前一亮。在那堆灰尘之中,有一颗黑色的珍珠,正陷在粉尘里。她刨开旁边的沙,将之捡起来,放在眼前细细端详。

    她并不懂珠宝鉴定方面的东西,但是她曾听人说过,历史越悠久的珍珠就越古旧,越没有光泽,却有灵气。吸收了人的阳气,力量很强。如果再有些来历——例如某某仙子头上戴过之类——更是珍贵无比,价值无可估量!

    但秦雯显然对这个不感兴趣,将它放进塑料袋里,交给李教授。眼光又被那灰尘旁边的竹简吸引了过去。

    竹简?这个地方怎么会有竹简?竹简不是应该放到书架上么?怎么会放在尸体旁边?难道是为了突出死者的勤奋好学?或者爱书如命?

    也或者,其中有什么内情?

    她终于开始兴奋起来,拿起那只竹简。连接竹简的线已经断掉了,刚一拿起,就掉出一件物事来,跌落在粉尘堆里。

    秦雯疑惑地拿起那物事,那竟是一块玉牌。极普通的玉,即使是现在都可以随处买到。上面有字,仿佛是侍女的名牌。

    玉牌上是工整秀气的隶书,中国几千年来的文字基本上都没有太大的变化。除了大篆小篆之外,其他的字体都和今天的字差不多,即使是没读过什么书的人,只要认识字,就能阅读。

    每当看到这漂亮的文字,秦雯都要从心底感谢那个规定书同文的始皇帝。

    在认出玉牌上的字的同时,她的脸色呈现戏剧性的变化。红了绿、绿了青、青了黑,简直就像一个大染缸。

    玉牌上只有四个字。

    宫女冯沅。

    冯沅?

    为什么昭伶公主会随葬身边宫女的玉牌?难道是殉葬者的一种替代?这似乎说不通,当时也没有殉葬的必要,难道?

    她的额头冒着一阵豆子般大的冷汗,随着她的脸颊往下流。

    难道这个在一瞬间腐化的女子,并非大名鼎鼎的昭伶公主。而是那个辅佐幼主,与汉朝一同抗击匈奴的传奇女子,被大汉皇帝特封为西夜君的随嫁宫女——冯沅!

    殷漓站在那个巨大的空间前,张大了嘴,满脸的不敢置信。以前,她从来不相信命运,不过现在她相信了。在这个世界之上,确实有一双强有力的手,在操纵着这世间所有的生命。

    原本又高又结实的墙已经如同拉门一般移进了两旁的墙里,里面是一个和这边的殉葬坑差不多的墓室。地上整整齐齐地摆放着各种陶器漆器,有些已经破损了,裂开,碎在那里,竟然有一种残缺的美。

    在这些器皿中,放着许多珠宝,各种各样的宝石不一而足,看得人眼花缭乱。殷漓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个俗人,看见这满屋子的宝物,连路都不会走了。只能在那里傻站着,对着一地的金银珠宝发呆。

    司徒翔笑了一声,走进墓室去,随手捡起一条珍珠项链,竟然每颗珍珠都有拇指头般大小。珠圆玉润,因为年代久远的缘故,光泽度并不高,却依然夺人心魄。

    这个东西挂在脖子上一定很重,要是每天戴会不会得骨质增生啊?

    想到这里,连殷漓自己都对自己很无语。这个时候竟然会想到这些东西,她果然是强人。

    “真是好东西啊。”司徒翔嘴角带着笑,却没有意料中的欣喜若狂,反而十分平静。他小心地将珍珠项链放回原地,又拿着另一只发钗。金制的,上面镶嵌着漂亮的玛瑙,做工十分精细,也不是俗物。

    “这公主真是奢侈。”司徒翔道,“那个时候无数的臣民吃不饱饭,她却有这么多陪葬品。连死都比别人活着富有,这不得不说是一种讽刺。”

    “可是她死了,才不过二十多岁。”殷漓好不容易才从对宝物的震惊中恢复过来。听他出言讥讽昭伶公主,心里不觉有气,道:“她被迫嫁到了一个偏僻得不能再偏僻的地方,丈夫是一个连面都没见过的人。而且年纪轻轻就死了,她和那些活着却不富有的人比起来,谁更幸运?”

    司徒翔一怔,顿时语塞。正想着该怎么回答,却听殷漓继续道:“古代的公主虽然表面风光,但实际上有很多不得已。她们不能主宰自己的婚姻,只是政治联姻的工具罢了。也许对于她们来说,最大的幸福就是做个普通女子呢。”刚说到这里,她突然一愣,脸色刷地变得惨白。直愣愣地盯着前方,瞳孔一下子就放大了。

    司徒翔一惊,猛地回头,顺着她的目光看去。脸色也不禁微微一变。

    就在墓室的正北方,立着一个一米五左右高的棺材。通体玉石,青翠欲滴,竟然有些许透明。映出里面一个女子的轮廓来,若隐若现,令人浮想联翩。

    可是,就在那巨大的玉石棺材的上面,伏着一具白骨。穿着一件已经变了色的白色深衣,整个身体都趴在棺材上。紧紧地抱着那具棺材,像抱着最深爱的人。

    殷漓整个人都呆住了,那件白色深衣,那件白色深衣实在太熟悉了。她清楚地记得,就在不久之前。她的幻觉中,那白色的深衣曾经那么夺目地出现过。包裹在衣服里面的,是一个气宇轩昂,令人不敢逼视的年轻男人。他一往情深地独自来闯公主的墓,答应见她最后一面,就慷慨赴死!

    是他!就是他!原来那并不是幻觉!

    殷漓向那具尸骨走去,她绕到尸体的旁边。看见他的容貌,他已经变成了一副枯骨。皮肤在两千年的岁月中被腐蚀殆尽,只剩下了令人恶心的骨头,发黄的骨头。

    殷漓难以想像,现在面前的这具骨头会是曾经那个气宇轩昂的男子,那个被公主昭伶深爱着的男子。

    她突然觉得很悲哀,果然应了那句话:无论是英雄还是美女,死了之后,也只剩下一抷黄土。

    殷漓的目光移到了他的脚边,那里放着一把磨制得十分好的铁剑。即使过了这么久,依然闪动着寒冷的光芒。

    看来,当年的这个名叫公孙的男子,信守了自己的诺言。他见了公主最后一面,然后在她的棺材前自刎身亡。

    既然幻觉中的男子是真实存在的,那么幻觉中的故事也应该是真实的。总结下来,这位公主的故事,就是家族没落,被选为和亲的公主,远嫁到塞外。而她从小一起长大,彼此深爱着的男人公孙追到了西夜,在这里偷偷与她相会。可是有一天,他们私会时被西夜子合王发现了。公孙杀了子合王,逃了出去。公主自知罪孽深重,在王宫里自杀了。公主的侍女为了平定民心,以公主的尸体为诱饵,诱骗公孙来到坟墓,逼他自杀。

    这是一段悲哀而恶俗的故事。她已经在无数个小说或是电视剧中看过相同的桥段,可是,为什么她的感觉如此奇怪?就像胸口里堵着一块巨大的石头,令她压抑得喘不过气来。

    在她心灵的深处,仿佛有一个声音在呐喊。

    这不是真相!不是!

    她再一次呆住了,为什么她有这样的想法?昭伶公主的故事不是已经十分清楚了么?难道故事中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

    “你在看什么?”司徒翔走过来,他清楚地感觉到她的变化。在见到这具尸体的时候,她就像是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不,没什么。”她喃喃地说道,脸上的光芒渐渐黯淡下去,她是不是应该在这个故事中追寻下去?即使她有那些记忆,即使昭伶很有可能是她的前世,可那又怎么样?她只是她,只是现在的她,过去的一切都与她无关!

    她要离开这里!只要她能出去,她一定会想方设法离开沙漠,立刻回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