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掷金败家女第4部分阅读

地雷区,不得擅入。”

    “除了五楼,你哪里都可以去。”说完,雷斯看到玺郡那脸j诈,马上后悔。

    “哈!原来地鼠先生住在五楼,我知道了,有空我会去那里探访他的。”她的笑带着耀武扬威的得意,她仰头对空气说:“神主牌老公,下回派智商高一点的人来,否则他会把你的秘密全抖出来。”

    哈!赢下一城,接下来她还要赢他第二次、第三次……第九亿九千九百九十九万次……哈哈哈……我得意的笑,又得意的笑,笑看红尘人不老……

    第五章

    一个星期七天、一百六十八小时……通常这段时间,新婚夫妇都是在蜜月旅行中度过,可是特别的她有特别的待遇。

    她花了七天和那群高大的男人斗智,可是除了第一回合外,她几乎场场败阵,再没挖到任何有关“他”的资料……昨晚,雷斯送另外三个人到机场,从现在起,整个房子剩下空荡荡的氧气,以及几个不爱说话、成天走来走去忙个不停的佣人。

    好无聊哦!想出去,可是想起口袋空空,还是安分点好。

    何况,那几“丛”高大的保安人员在门口走来走去,几双眼珠子全绕着她转,好像在防十亿元长脚逃跑似的,弄得她连走到花园的兴致都没有。

    走过长廊,打开一扇又一扇的门,全是一些摆设高雅的总统套房。

    干嘛!他钱太多可以拿去开救济院、孤儿院、养老院……干嘛拿来盖房间养蚊子,这种人头脑装“塞”,不通、不通。

    是了,五楼……上回那群男人说“他”住在五楼,反正闲得发闷,就寻他来玩玩,他越不想让她见到,她就非得去把他给挖出来不可。

    抓起裙襬,在膝盖上方打个结,免得阻碍行动。她三步并两步,一楼一楼往上攀。

    可是……咦?楼梯怎么到第四层就没了?难不成到五楼要攀绳索或吊钢丝?她来来回回在原处转了几圈,摸不到上楼路,想想算了,不玩啦!

    她走过长廊,一间一间数着,她的房间在二楼,从没走到过这里,一、二、三……也是八间房,不过色系不同,这里都是以蓝色为主色调,二楼则为黄铯系。

    色系不同说不定摆设也会不同,她随手打开一扇门,玺郡看到一个面向窗子的男人。

    有人耶!她在这个屋子内又发现一条生灵。

    “嗨!你好,我是童玺郡。”先礼后兵、礼多人不怪,反正多礼就不会错了。

    那个男人的背明显地怔了一下。

    “对不起哦!我打扰你了吗?”通常正常人在这时候都会“多礼”地退出房间,可是童玺郡一向和常人不同。

    她慢慢地移步到他身体右边,仰头看他。

    帅……她的大脑当机了,帅男人耶!天下无双、举世无敌的超帅男人,轰隆,猛地出现在眼前,没有干冰、没有气泡,这种出场方式太寒酸。

    好想抬高手,把那帅脸从头到脚摸上一摸,吃吃这块味鲜料美的嫩豆腐……噢!no、no、no,她不可以那么滛荡,别忘了自己是已婚妇女,将来要立座贞节牌坊来玩玩的女人耶!

    可是……放着美食在眼前不去动……她又不是冷感女人……她想口水一定沿着下巴蜿蜒成河了啦!她站在吃与不吃之间徘徊犹豫。

    玺郡的表情让煜棠想笑,在她眼里他看见自己成了刚上桌的万峦猪脚──她就是有本事制造他的好心情。

    没打算和她见面,可是她的好奇心太过旺盛,迟早会碰上。但煜棠没料过会是现在,本想搭安装在这房间暗室里的电梯上五楼,没想到她这么快就闯进来了,快得让他措手不及。

    “有事吗?”他冷淡开口。

    “就是没事才会无聊到四处乱闯,闯进你的‘闺房'来了。”漂亮男人和漂亮女人的房间都叫闺房吧!不知道耶!她的国文一向比英文差。“你忙不忙,如果不忙的话,陪我聊聊好吗?”

    不介意拿热脸贴在人家的冷屁股上,帅哥的冷屁股总强过丑男的热怀抱吧!

    他停了半晌,然后开口问:“你想聊什么?”

    “嗯……先从身份说起好了,我是这个家的新女主人,你呢?”

    “我是主人……的朋友。”他的脸一直对着窗外,没移动过姿势。

    “真的吗?你和雷斯、项华……那堆人是同一挂的吗?”

    “你们很熟?”难掩的醋意,一闪而过。

    “不太熟,他们在这里住了一个星期,有空我就找他们斗斗法,否则太闲人会生病的。”要她和那个冷面祁战“熟”?算了吧!还是生的好、生的好。

    “无聊怎不出去找朋友、同学?”这是关心,好动的她怎能被关住。

    “去跟他们解释我荒谬的闪电结婚吗?才不!要是碰上以前的小学妹,我肯定会被她们的眼泪鼻涕淹死。”坐在床沿,看着帅哥的背影,光看都舒服,“意滛”真是种不错的享受呢!好啦!往后太闲就来找这个帅哥意滛一番。

    “这个婚姻让你很委屈?”

    “当然,现在是二十一世纪耶,你看过哪个新娘都上花轿了,还不知道自己老公是圆是扁,喂,你这房里有没有针孔摄影机?”

    “有!在墙角。”

    玺郡跳起来搜寻,最终找到那个小东西。她对着它扮鬼脸,“神主牌老公,看到没有,我正在勾引你的帅帅朋友,你再不出来,我就演出红杏出墙记给你看。”

    煜棠支着,虽极力遏抑,仍然笑得满腹快乐。

    她走到他身边,看着他笑起时眼角的鱼尾纹,天……真是性感,和老爸那种类似沙皮狗,会夹死飞行虫的的皱纹完全不一样。

    “窗外有美女吗?为什么你不转过头来,我好想看看你哦!”

    她的话止住了他的笑,沉吟须臾,他发出难辨的叹息声,然后转头向她。

    玺郡看着他的脸,久久不发一语。

    那是张散发着浓厚男人气息的脸,薄薄的宽唇、粗粗的黑眉,他的五官像雕刻刀下的艺术品。不过在左脸接近唇边处有块直径五公分的伤疤,狰狞而丑陋──那是烧烫伤留下的吧!

    “吓着了?”他刻意轻松,语气却是凝重。

    “不!好加在!”

    “你说什么?”她的回答让他起了满头浓雾。

    “我说‘好加在',幸好你脸上有伤,不然你的老婆岂不是太没保障?你想想看有哪个女人可以忍受男人长得比自己美?要是我就受不了。”她走向前去,把意滛化为实际行动──伸手抚上那片伤疤。

    “很痛吗?”轻轻柔柔的碰触,她怕把他的旧创弄疼。

    “当时是很痛,现在结了疤,没感觉了。你不觉得很可怖?很多小孩看到我都会被吓哭。”他讶异她的反应。

    “要我评论这个伤口吗?嗯……崎岖不平、丑得很均匀,不过你要是在上面贴几张仟元大钞,不但不会有人吓跑,相反的,还会有人挤上前来想和你握手。”

    她不但不怕他脸上的疤、他腿上的不便,相反的,她很喜欢他身上那股让人感到舒服的亲切气质,和安定人心的沉稳。

    “你真不害怕?这道伤很可怕……”他想再次确定她的感觉。

    “会吗?长得比你丑的人可多着咧!像吴x宪、康x……大概我一天到晚看电视,丑人见多了,心脏也被训练得强而有力,不会被你这点小伤吓住。你的脚走路会很痛吗?”她指指他的腿。

    他摇头失笑,拄着杖走到床边坐下。设想过几百种他们初见面的情形,却怎么也料不到眼前这种,大概她本就是不容易让人预料的人物吧!

    “你很特殊。”若非特殊就是有安慰人的天分。

    “当然,我不只特殊还很昂贵呢!你不知道你那个朋友花了不少钱,买下我呢!”她笑笑,不介意自我嘲讽。

    “在这里住得惯吗?”他转换话题。

    “还好吧!除了衣服穿不惯以外。”她指指膝上的结。

    “这是……流行吗?”这些天他早发现,她老是不明原因地把裙子在膝盖处打结,托人下去问,得到的回答只有“猪头”两个字,弄到后来就懒得去理她。

    “你怎么和雷斯一样猪头?有哪种流行风会把肿瘤带在身上,这啊!叫做不方便,裙子这东西就是很讨人厌,总是有块多余的布料在脚边拂来拂去,好像有狗在舔你,把人吓得心里不踏实。”

    他想起来了,她好讨厌狗──自从她小时候被狗咬过以后。

    “你可以试试窄裙。”他好心建议。

    “我要是改穿窄裙,这里会三不五时听到救护车的警铃声大作。”

    “为什么?”他不知道打个肿瘤结和窄裙有何不同。

    “因为我会摔得四脚朝天。”她把小时候的经验说出来。“好啦!不讲这个,你叫什么名字。”

    “郁棠。”他把名字的中间字改成姓。

    “郁棠,我记起来了,换你!”

    “换我?”

    “当然换你,我问了你名字,当然轮到你来问我的名字。”

    “那……请问小姐芳名?”

    “我叫童玺郡,你可以喊我玺郡或小郡。”

    “细菌?真可爱的名字。”这句话在若干年前他也对她说过,就不知道她还记不记得。

    “什么细菌,还滤过性病毒咧!玺是玉玺的玺,郡是郡王的郡,别乱喊。”

    仔细观察她的表情,他肯定她早忘记那段。

    “不!我就要喊你细菌。”他坚持。

    “随你,那我也要给你起个绰号。”她不知道自己早已帮他取过不少绰号。

    “我没意见。”他摇摇头不在意。

    “你说的,我一定要取个又恶心又讨厌的绰号送你,到时我喊上瘾,你周遭的朋友也会跟着喊,你可就糗毙了。”

    “无所谓,快中午了,你是不是要下楼吃饭?”

    “这是逐客令还是邀约?”她笑容可掬地在他面前晃,看他一脸迷惑,她又补上一句。“我说话很文言吗,怎你老用这号表情看我?”

    偏过头,他想了一下。“你是问我要不要陪你下楼用餐?”

    “聪明!你要不要陪我下楼吃饭?”她覆述一次主题。

    “不!我习惯在房里吃,何况我等一下还有工作要忙。”

    “噢……”她的肩倏地垮了下来。

    “怎么了?”她的反应惹得他胸中的疼惜油然升起。

    “一个人吃东西好无聊。”她瘪瘪嘴,无辜地看向他。

    “那……”煜棠眼底有着犹豫,这些年,他维持着相同的生活作息,从来没改变过。

    玺郡看出他的为难,不想勉强他。

    “没关系,我找电视陪我好了,虽然电视节目无聊得很,但是有声音就会热闹一点,至少东西吃来也不会那么食不下咽。”

    嫁过来,她最不能适应的就是孤独了,以往在家,上上下下十几口人,一人两句话就能把房顶给掀开,更别说那种经常上演的拌嘴吵架声。

    唉……她开始怀念起那些老感她当箭靶的家人了。

    这就是她这些日子食欲不振的原因吗?他还以为以她活泼的个性一定会适应良好,没想到,再怎么说,她都只是一个小女生。

    “明天好了,我今晚把工作处理掉,明天一早就下去陪你吃早餐。”

    “说真的?我明天一定准时下楼。”她跳着脚走出房门,却没注意到腿上的肿瘤结,一个踉跄眼见就要往后摔倒。

    她可怜的后脑勺,又要遭殃……幸好,从小到大一路训练下来,那个部位已长得特别坚固。

    眼看她即将落地的身子,煜棠心里一紧,扔下手扙,几个小跑步,伸手去接。

    被安全网罩住,预期的疼痛没有光临,玺郡站直身子,若有所思地看他一眼,然后抓抓头发往外走去。

    看着玺郡的背影,他喃喃地念着她的名字,这是他们的第一次面对面……他多年的不幸,在她身上找到安慰,戴了好几年的冷漠面具也因她而龟裂,在他还没打算用真面目面对她的时候,她已经直直闯进他心底深处。

    **

    为了赶着和他共进早餐,玺郡一起床只用了五分钟做好所有预备动作,便冲下楼。

    “小细菌,早安!”他啜饮着咖啡,优雅地向她一点头。

    哦……帅毙……舔舔嘴唇,她担心一个不小心会流下“猪哥涎”。

    “早安!”她迅速坐上他身边的位置。

    “你今天看起来很漂亮。”她很少把头发放下来,要不是把它们胡乱扎个马尾,就是用根筷子把它们固定在脑勺后方,在她身上,长头发是累赘。

    “我?”她瞄了瞄自己,然后不以为然地摇摇头。“你说这种话只有两种可能,一是谄媚、二是讽剌,你说我该往哪个方向作假设?”

    “你对自己的容貌相当没自信。”

    “站在你这种宇宙无敌、举世无双的大帅哥面前要想找到自信,恐怕比要在台湾找到北极熊还难。信不信?要是我们两个站在我那群可爱的小美眉面前,她们铁定会马上变节,投向你的怀抱。”

    “你很受女孩子欢迎?”

    “算吧!尤其上了圣凯瑟琳学院后,喜欢我的女生多如过江鲫。”

    “没刻意去交几个男朋友?”他问。

    “谁告诉你我没男朋友了?我当然有,像小李、阿饼、乖乖、阿炮……好多个耶!每次要去劝募,我第一个想到的都是他们。”

    “他们是……”她的话让他的心酸了一下。

    “我高中同学,当诉你一个秘密,我是他们的监护人哦!”她得意洋洋地咬下一大口土司夹蛋。

    “监护人?他们未满十八岁?”她当高中同学的监护人?他发现在她面前,他的思想很容易陷入一片混乱。

    “不是啦!他们的女朋友常会打电话问我,他们有没有在外面搞七捻三。”

    “问你这种话,要叫你怎么回答?”他怀疑。

    “我们是哥儿们,当然会分享心事,你没听过张清芳唱的──后来我才明白有些话你只对朋友说,你们叫它作淡水河边的an'stalk……”

    她居然和一群大男人玩起an'stalk!他摇摇头无奈地看着盘中蛋。

    “郁棠,你有没有女朋友?”

    “我……结婚了。”他盯住她的眼睛说。

    “噢……我的心在滴血,我没希望了……怎么会……好男人怎么全都死会了……”她说得似真似假,然后夸张地笑问:“我这么说,有没有让你觉得虚荣一点点?”

    “何止一点点,是好大一点。”他笑着附和。

    莫名地叹口气,玺郡推开前面的餐盘,翻搅着杯中|乳|白。

    “怎么了?”他细心问。

    “没什么,你快吃掉早餐陪我出去走走好吗?”习惯性地瘪瘪嘴,讨厌他给的答案。

    “我……行动不方便。”这是第二回合吗?她又企图改变他多年习惯。

    “你这样关着不出门,早晚会和我那个神主牌老公一样,变成钟楼怪人。”嘟起嘴,心想,人家老婆都不管了,哪轮得到她这个“门外女”来多管闲事?

    “可是……”

    “算了,随便你,我自己出去!”从不闹小女儿脾气的童玺郡,倏地站起身,推开椅子径自往外走去。

    两个彪形大汉堵在她面前,不让她离开。

    “她瞪瞪东边的再瞄瞄西边的,扔了句:”告诉我那神主牌老公,就说我要去爬墙当红杏啦!“

    在她背后的煜棠使了眼色,他们立刻向旁撤退一步,让玺郡走出去。

    煜棠喝下杯中最后一口咖啡,呆望着半开敞的两扇门。

    这丫头是老天派来颠覆他生活的吗?

    **

    坐上园中秋千,她摇啊摆啊,荡得老高!累积几天的怒气在这时候全数爆发。

    莫名其妙结婚了,她认了!谁叫她鸡婆多管闲事;莫名其妙嫁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老公,她也认了,反正她本就没对他抱太大希望。

    可是……好不容易碰上一个好喜欢的男生,偏偏人家却已经结了婚……要她认了……太委屈……风在耳边吹拂,扬起她一缕长发。黑黑的发丝掩不住她满心满腹不满,虽说这个不满没道理,虽说她知道自己是个已婚妇女、也知道对方就算是上好的“猪肝骨”,也轮不到她这只“夭狗”来啃,可是她就是忍不住生气、忍不住委屈、忍不住想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