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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入聊斋第2部分阅读

    的,看来有了秀才身份,赚钱的路子一下子就多了开来。只可惜写对联这等好事只有到每年春节来临前才有。至于润笔更为丰厚的题字题匾之类的项目,哪里能轮到他这么一个小秀才?

    那至少要举人身份,或者在书法上有名气者才有资格。

    “嗯,我是否也要到江州城摆个小摊,趁机狠赚一笔?”

    陈剑臣如此想着,手指又拿起辟邪笔━━用这支笔写字纯属个人喜好,反正也用得很顺手。

    “留仙,我不同意你去江州写对联。”

    莫三娘的语气很坚决:“你已经被明华书院录为廪生了,衣食无忧。所以,你应该全心全意读书,准备乡试才对。”

    对于她的反对和思虑,陈剑臣十分理解,不忍在这方面拂逆母亲的意愿。哪怕,他留在家里也根本无心读书。

    写好的对联陆陆续续都被人领走了,陈剑臣的生活恢复成老样子,不过宛如一潭死水的生活状态下面,他的身体越来越强壮━━倒不是说越来越大块,成为肌肉男,而是他的精力气神越来越好,饱满,旺盛,似乎永不会疲倦般。

    有了强力的身体条件作为基础,他的截拳道威力水涨船高,甚至远超想象,他曾随手一拳就打断了一根杯口粗细的树木。

    这就是具备力量的最好证明。

    不知不觉间,陈剑臣已经由一名手无缚鸡之力的瘦弱书生,变成了一名孔武有力的‘壮士’━━书生的体貌,武夫的身子骨,说出来真是令人难以置信。之所以能在不长的时间内发生如此巨大的变化,那枚白狐送来的神秘果子功不可没。

    他昔日的相貌清秀有余,刚阳不足,总给予人一种孱弱的感觉,而现在则充满了一种蓬勃的阳光健康的气息。

    此种蜕变,从外在看来颇是明显。不但莫三娘,就连村中的其他人都发现了。然而他们都没有多想,只想着陈剑臣三试第一,不但成为秀才,而且被明华书院录为廪生,自此前途一片光明,繁花似锦。

    所谓春风得意,心情自然好极。

    心情好,吃得好,睡得好,人的身体状况当然就会得到好的提升。心宽体胖嘛,从这个角度看,那是再正常不过了。

    如此也好,免却了诸多麻烦。

    不过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陈剑臣躺在床上,他总不自禁地想起那匹通灵的小白狐。白狐的作为,无疑和前世的某些志异小说情节很是契合━━好心书生搭救落难狐狸,而狐狸感恩而图报,就差‘变身美女,以身相许’这一环了……

    那么,现身所处的到底会是一个怎么样的世界?

    第六章 出游

    秋枫冬雪,在江州地界之上,有两座山闻名遐迩,属于风景优美的景区存在。一是枫山━━这里说的枫山主要指前山。要知道枫山整体山势浩大连绵,虽然大部分地方都枫树成林,但险峻幽深的后山区却鲜有游人涉足,属于未开发的莽莽地带。

    另一座山叫‘笔架山’。

    相比枫山,笔架山则要小得多,小且高,其山如其名,孤零零一座,就像一支竖起来的毛笔一般,登高而眺远,十分适合观景。

    观雪景。

    人居巅峰,四顾天下,见白雪飘扬,大地苍茫,那是何等壮阔的情怀?加上笔架山正面不远外,波澜浩荡的鉴江奔腾东去,惊涛拍岸,仿佛为全幅景色注入灵魂,一下子活了起来。

    当雪落大江,浩浩汤汤,更为壮观!

    所以,每年入冬,特别是下雪之时,就是笔架山上游人如鲫之时。

    今年的第一场雪,下得特别大。

    在大雪纷飞之中,陈剑臣正坐在一辆舒服的马车内,赶往笔架山。同行的,是马车的主人,名叫‘王复’,字‘拂台’。

    王复同样是一名秀才,但家庭背景比起陈剑臣就远胜了,地主阶级,拥有良田百亩,可谓富家子弟。

    当然,这个富家子弟也要看和谁比。总的来说,王家只是庶民阶层的地主,乡绅级别,和那些豪强世族无法相提并论。

    陈剑臣和王复同乡,在乡上同一间私塾读书,更巧的是,他们同年获得秀才功名,并一起考进了江州的明华书院,因此互相间颇有些同窗之谊。

    王复此人,固然继承了其父工于盘算的刻薄性格,但也不是那些飞扬跋扈,欺男霸女的纨绔,少有做出鱼肉乡里的事情,算是难得的了。

    不过,现在的陈剑臣对他并无多少好感。

    这和家境出身无关,纯粹是地球位面的思维习惯作怪。

    陈家家境虽然贫寒,但陈剑臣自幼熟读四书,有‘神童’之称号。在这个‘科举改变命运’的官本位世界,该称号非常管用,有八股文天赋的人,哪怕出身再低微,一般人也不敢小觑,谁知道哪一天穷小子就中举了?

    中举往往就意味着当官。

    古往今来,无数的事例证明,到了那时候,就是穷小子清算旧账,有仇报仇,有恩报恩的时候。

    因此,一直以来陈剑臣和莫三娘的生活都比较平静,罕有不长眼的人找上门来寻麻烦。而平日里,还常常受到邻居们的热情帮助。

    等陈剑臣三试第一,成为明华书院的廪生后,陈家的地位更是水涨船高,发生大变化,而陈剑臣,宛然已经被人恭敬地称为‘陈相公’了。

    ━━在天统王朝,秀才的地位也是各个不同的。主要以年龄为划分标准,四十岁以前的秀才都是‘潜力股’,地位明显较高,四十岁后的秀才则有点走下坡路的趋势,到了花甲之年,那就是‘老秀才’了。

    何谓‘老’?

    老眼昏花,记忆衰退,想要中举,难矣,如果老且穷,更是不堪……

    陈剑臣十六岁就考取秀才功名,比起个别十二三岁就成为秀才的‘怪胎’来固然逊色些,但绝对也可以称为‘前途无限量’的了,自然成为乡人巴结讨好的对象。

    对象内,甚至包括那些庶民地主阶层。

    比如说,王家。

    王复今年二十九岁,童子试足足考了十次才获取秀才资格,真正迈入‘读书人’的层面。论天赋,他自然比不上陈剑臣,进入明华书院后亦是普通的‘生员’资格。因此,他觉得有必要借助同窗之谊的桥梁和陈剑臣提前打好关系,而不是等到人家金榜题名时才去抱佛脚,那就为时已晚了。

    况且,这个世界交通蔽塞,乡土之谊本就一向为人所看重。

    于是,王复一大早出门,赶到陈剑臣的家中,先送上一口价值不凡的紫檀木书筪作为礼物,然后邀请陈剑臣去笔架山赏雪。

    那口紫檀木书筪,两尺长,九寸宽,制工精巧,携带便易,其内可装纳笔墨纸砚等文房四宝,简直是读书人的一大杀器。至于紫檀木料,色泽深沉,天生香味,防虫防蛀,绝对是难得之物,有价无市。

    王复出手如此贵重,倒令陈剑臣大感意外,半推半就收了,他也真心喜欢这口书筪,自此之后,就可以把以前那个粗木旧书筪当柴烧掉了。

    书筪是读书人出外行旅时的必备行李,作用性可比包袱之类的好多了,拥有牢固,容量大等优点,其上还装有竿子挑着布幔,能防晒遮雨,简直是集合多功能于一体━━有身份有地位的读书人的书筪一般由书童拿着,不过陈剑臣目前的情况只能自己背。

    不知怎的,当把墨块纸砚,书籍,辟邪笔等家伙放进筪中,第一次试着背起来的时候,他恍然想起那部经典的‘倩女幽魂’中,张国荣扮演的宁采臣背负着书筪的飘逸和潇洒。

    这口紫檀木书筪规格不大,但因为材质的缘故,甚重,要不是陈剑臣练过,还真不好携带。

    其实送出书筪时王复颇感到阵阵心疼,不过他找不到其他更合适的礼物了,心疼就心疼吧,只要做了这番顺水人情,他日等陈剑臣高中,此人情即可翻倍捞回来。

    只可惜他算盘打得响,却万万没有算到这世界居然还有穿越之事。

    ━━如果说以前的陈剑臣高中的几率有百分之五十的话,现在的陈剑臣就只有百分之一,虚无飘渺之极。

    车厢内铺着厚实的锦布,还搁着炭火,甚是温暖。陈剑臣和王复围炭聊天,说着些不着边际的闲话。

    聿!

    猛的赶车的王家车夫阿水一声吆喝,喝住了奔驰的马匹,让马车停了下来:

    “少爷,路上倒了个女的……”

    “哦,怎么回事?”

    两个秀才撩开车门布,跨了出来。王复身上穿着的是一件狐皮大裘,华丽名贵,而陈剑臣身上穿着的却是一身质朴臃肿的棉袄,面子倒是全新的。

    外面雪正下得紧,地面积雪盈盈,路边处,一名身穿红色小袄,头发凌乱的年轻女子正斜倒着,看其装束,可能是出外时遇到什么意外,被冷晕了的。

    王复微微皱了皱眉,但当他走前两步,看清那女子的相貌时,一下子犹如被电击了似的,脑子一片空白,全身麻痹住━━美,太美了!世间竟有如此美色,堪称绝伦呀!

    王秀才眼睛睁大如牛眼,瞬间只觉得口干舌燥,一股邪火竟不由自主的从小腹处腾腾升起,胯下条件反射般硬直起来。

    此时后面陈剑臣也看清楚了女子的样子,同样泛起一种惊艳的感觉,不过很快,他的异样情绪便被抛之脑后,取而代之的,是莫名的疑惑警惕的念头。

    第七章 桃花

    ‘沉鱼落雁,国色天香’等等的形容词在那晕迷过去的女子面前似乎都黯然失色,她衣着朴素,不施脂粉,但精致的五官搭配在一起,便足以散发出一种惊心动魄的美丽魅力,具备魔力般,使人一看,便禁耐不住的心猿意马,食指大动。

    陈剑臣阅人多矣,可从未曾见过如此妖娆的绝色,简直就像电脑合成的一样,实在太过于完美无瑕,也正因为如此,让他本能地产生出警醒之意。

    美,近乎妖,这就是女子给他的最大感觉,而如今陈剑臣对于异时空位面的认识早非当初那浑浑噩噩的书呆子,在白狐以及那枚果子之上,他隐约感到这个世界不简单。

    那么,一个倾国倾城的美女‘巧妙’地晕倒在路上,会不会也不简单?

    相比他的清醒,王复却早心急火燎的吩咐阿水把女子抱进了马车内。他当然想自己抱,只是碍于身份。

    陈剑臣欲言又止,终不好出声,他更没有任何立场理由阻止,总不能拦着人家救人吧。

    “留仙,你说此事该如何处理?”王复问道。

    陈剑臣呵呵一笑:“全由拂台兄做主。”

    王复道:“有言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不如今日我们暂且不去笔架山赏雪了,救人要紧,你看可好?”

    陈剑臣暗自腹诽--救人?如果晕迷的是个老太婆你会如此上心着急?敢情是想走桃花运了吧,便随口道:“甚好。”

    于是,车厢内一下子由两人变成了三人,奔驰的方向掉头而回。

    那女子久久没有苏醒,被一张厚厚的被单包裹住,只露出一张祸水红颜,得到了温暖后,她的两颊微微泛起了红晕,更添艳色,直如一朵要含苞待放的桃花。

    瞧着假装一本正经又忍不住偷眼瞥看的王复,陈剑臣便暗觉好笑,然而多看了村姑几眼后,他心底的不安越发明显,这纯属是因为直觉而萌生的,总觉得哪里不对,可又无法确切到要点。

    由于王复说要把对方送进江州城内找大夫医治,所以半路陈剑臣就下了车。目送马车萧萧远去,他沉吟良久,始终想不出个所以然:“或者,是我想多了……哎,随他去吧。祸福无门,惟人自招。”

    王复好色━━这一点,陈剑臣早就知道了。王复家中已有一妻一妾服侍,可其依然经常出入江州到那烟花之地寻花问柳,流连忘返。

    自古名士多风流,在天统王朝,读书人光顾青楼实属平常行径,还美其名曰‘找诗词文章灵感’,而名士和名妓之间发生的风流韵事,更为人所津津乐道,传唱千古。

    当然,这些和陈剑臣无关,倒不是不想,而是以前的他一穷二白,没有那个娱乐的本钱,而现在的陈剑臣固然观念开通,可也不觉得那点事儿有多光荣。

    五天后,王复再度登门拜访陈剑臣。只见他精神抖擞,满脸都是掩盖不住的笑意。只是,他本来颇为肥腴的脸颊微微瘦下去了一圈儿。

    “留仙,走,请你喝酒!”不由分说,就拉着陈剑臣直奔一里外的酒肆,上了几个好菜,烫了一壶佳酿。

    陈剑臣问道:“拂台兄春风满面,莫非有喜事?”

    王复嘿嘿一笑:“知我者,留仙也。”

    “愿闻其详。”

    “你还记得上次我们半路救回来的那个姑娘吧。”

    “记得。”陈剑臣眉毛一扬,心里顿时有了几分明了。

    王复道:“原来她名叫桃花,不是本地人,乃是从浙州那边过来投奔亲戚的。不料到了地头却找不着人了,投奔无门,又冷又饿之下就晕倒在路边。”

    陈剑臣暗道一声‘老套’,又问:“然后呢?”

    王复回答:“我见她楚楚可怜,无亲无故,又无地可去,就收留她在江州的别院里暂住了。”

    “再然后呢?”

    王复居然难得地老脸一红:“嘿嘿,这个夜深人静的,我有点把持不住,就和她做了些颠倒衣衫之事。”

    所谓‘颠倒衣衫’,也就是脱衣除衫,果然如此,陈剑臣看着他的眼神,内心亮堂堂的--做了些颠倒衣衫之事?五天就瘦了一圈,我看天天都在做还差不多。只不知这是桃花运呢,还是桃花煞,那就难说了。

    只是眼下陈剑臣也不好说什么,他又能说什么呢?毕竟自己都无法确定事情的性质。

    更何况,他和王复之间的关系,说白了仅是泛泛之交罢了,就算直言相告,人家未必会相信,还可能产生反面作用,只能敲敲边鼓:“拂台兄,那你有没有觉得这个桃花有什么不对之处?”

    王复一愣:“不对之处?没有任何不对之处呀,她可好着呢。”

    “那就好。”陈剑臣笑得有些牵强。

    这一顿酒喝得有点烦躁,大部分时间都是王复在说,说得眉飞色舞,例如说桃花多么温柔似水呀,如何贤良淑惠呀,还能做一手好菜云云,最后,他甚至提及准备把桃花娶进家门为妾。

    陈剑臣姑且听之,心不在焉。

    此时王复忽地一拍大腿,道:“光顾着说这了,差点忘了要事。”

    “什么要事?”

    王复道:“是这样的,春节临近,家父嘱咐我请你写一幅‘福’字,置于中堂之上。”

    陈剑臣笑道:“些微小事,不足挂齿,我这就回去写。”

    王复拱手道:“先谢过了。”

    当下结账,准备一起返回陈家。

    突然听到酒肆门外‘铃铃’作响,有人高声念道:“天下碌碌皆梦境,人间富贵总归空,欲问我道何寻处?崂山洞天白云中。”

    随着声音,很快就踏入一个道士,年约三旬,其身材颇高,穿一件八卦道袍,相貌堂堂,留三缕长须,飘飘然有出尘之意。只见他背负桃木剑,右手摇着一个古色生香的铃铛,左手把持一根竹竿招牌,上书‘崂山道士’四个大字。

    看起来,他就是个游方行脚道士,靠占卜问卦讨生活的人。

    陈剑臣二人并不在意,径直往店外走,熟料在双方擦肩而过之时,那道士蓦然鼻子一耸,像一头狗般狠狠的嗅了嗅,似乎嗅到了某些不寻常的东西,双目精光一闪,冲着王复喊道:“这位公子,请留步。”

    第八章 福字

    王复一愣,有点莫名其妙的问道:“你叫我?”

    道士一稽首:“不错。”

    王复脸色一下子沉了下来:“有什么事?”他对于游方道士以及和尚之类可从来都没有什么好感,皆因这些人往往都是骗子的同义词。

    道士不以为意,道:“我观公子身上邪气缭绕,有异味,所以想问你近期是否撞到了某些不干净的东西。”

    “呸呸,胡说八道!”王复登时像一只被人踩着了尾巴的老鼠,暴跳起来:“我碰到最不干净的东西就是你这个臭道士,子不语怪力乱神,你休要在我面前装神弄鬼,否则本公子要到官府去告发你妖言惑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