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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遥远的过去第1部分阅读

   收件人:lis uliz entansuo wen2

    李:

    不会低于一般报酬。

    yours,苏

    愣了一下,不低于一般报酬是个啥意思?不会让我干白工?还以为是个爽快的,没想到连私家侦探界先预付出差费用的规矩都不懂。

    算了,不纠缠了,反正有常文心在,估计不会好意思给太少。

    写了办公室的地址邮编回过去,等了一分钟,对方回复表示收到。

    接下来就要等资料寄过来了,现在已经是下午,就算再快,东西也得要明天才能寄来。

    因为作了噩梦,懒洋洋的不打想动,抓了一个靠垫塞到头底下,腿跷到电脑桌上,继续看片子。

    还是香港枪战片,一群群人精力旺盛的跑来跑去,子弹乱飞,死人乱蹦,不知道这次还看不看得到吐血狂人。

    第3章

    时间回到很久以前的一个早上,我披头散发的拽着书包从房间里冲出来。

    跑过客厅,抓起桌上的蒋阿姨做的三鲜包塞到嘴里,一跳一跳的还在穿鞋。

    “豆浆。”路过正在沙发上看报纸的程寒暮时,他连头都不抬,指指餐桌上被我晾下的东西。

    我回头捞起透明的玻璃杯子,一通猛灌。

    再次经过程寒暮身旁时,我一反火急火燎的样子,停下来问他:“你知道吗?人死之后会去往哪里?”

    他随手翻着对开的大报纸,大半个脸都看不到:“哪里都不去。”

    我站到他脚边,接着说:“可是他们说有天堂还有地狱,有些人会上天堂,另一写人会下地狱。”

    他依旧不抬头:“没有天堂和地狱。”

    我站着不动,执拗的追问:“那阴间和轮回呢?不是说有下辈子吗?”

    他终于从报纸上移开目光,看我一眼:“那些也是没有的。”

    我还是问:“可是昨天我百~万\小!说上说,人死之后会比活着的时候轻21克,这21克就是灵魂的重量,既然有灵魂,死了之后肯定要有个地方去吧?”

    他放下报纸,抬头看我,脸上有些被缠久了的无奈:“就算是真的,也没人能证明那就是灵魂。”

    我咬嘴唇,直直看他。

    似乎是看出了我的沮丧,他的语气温和了一些:“什么都没有的,人死了,就是没有了,再也不见了。”

    那一刻他看向我的目光近似于温柔,说出的话却像往常一样,沉静到刻板。

    我其实同意他的话,一个人死了,就是这个人不在了,再也不见,就这么简单。

    在那个最终我迟到15分钟,被班主任臭批了一顿的早上,他逼我清醒地认识到了一个问题:人死之后,一切归于虚无。

    张开眼睛,阳光铺洒在静悄悄的车厢里,耳边是车轨单调的咣当声。

    动了动横在旁边座位上的背包,这种时候出门有个好处,火车上的人不大多,运气好的话,还可以一人独占一排座位,宽敞舒服很多。

    昨天接到装“死人”资料的包裹后,我就买了今天这张去d城的火车票。

    快递包里总共邮来两件东西,一份是一页打印出来的a4纸,一本旧日记本。

    a4纸里主要说明了三件事情,1、我需要寻找她尸骨的那位女性,生卒年份大概是上世纪六十年代和八十年代;2、随同说明一起寄来的日记本是寻找她的唯一线索,3、只用追查出她的遗体下落,不一定非把遗体带回,就算完成了工作。

    第三点简直是废话,我给他查出一个死人的坟地已经够可以了,难道还要我挖开坟头把骨头刨给他?

    至于一同寄来的日记本,是一本很有些破旧的本子,二三十年前很常见的那种印着明星照片的软塑料皮本子,用线装订,红色的,因为时间久远,微微发黑。

    打开封皮看,第一页已经快要从棉线上脱落下来,斑驳着岁月痕迹的纸页上没写名字,只有一行秀丽字迹写就的地址:d县城关镇北街村6队5号。

    很明显的,这是80年代之前按生产队归属划分出来的地址,现在这么多年过去,别说那个6队早就不复存在,就连“城关镇北街村”都不知道换了多少次名字,再加上街道也可能早就翻新扩建的面目全非,这个20多年前的老地址里究竟住着谁,说不准要费一番工夫去找。不过说起来这个d城,我原来还真路过了一次,印象中是个一面靠山,空气干净的小城。

    窗外中部地区特有的广袤秀丽风景不停的闪过,现在是下午3点钟左右,火车如果不晚点的话,会在晚上7点钟到达这个省份的省会,从那里转乘大巴到不通火车的d城,估计要用两个小时,顺利点,今天晚上就能在d城的宾馆里痛痛快快的洗个热水澡睡觉了。

    火车咣咣的驶进一个过路的车站,这个站比较大,车厢里开始热闹起来,旅客托着行李上上下下。

    手习惯的摸到口袋里,这才想起来车厢内不准抽烟。

    我在家的时候不抽烟,每次出门的旅途中,却会抽些。

    还在考虑着要不要等到待会儿火车开了,到车厢连接处去抽两支,耳边就响起一个很偎贴的声音:“对不起,打搅一下,这个好像是我的座位。”

    我把落在地板上的目光顺着一双棕色的登山鞋,一根洗得发白的牛仔裤,淡蓝的衬衫半敞,落到半蓬的亚麻色碎发下那张礼貌的笑脸上。

    脑袋中依次冒出:帅哥,很年轻的帅哥,很年轻笑起来很阳光的帅哥,很年轻的、笑起来很阳光并且气质干净手指修长宽肩细腰绝对有4块以上腹肌的帅哥……

    打住无休止打量下去的欲望,我笑笑,把放在那个座位上的背包拖过来,放在旁边另一个空位上,伸手作了一个手势:“请坐。”

    帅哥笑了一下,看一眼除了我这里之外,两排都空着座位,可能也是觉得自己太拘泥座位号码了,露齿笑了一下,放下手上的行李,还是在我身边坐了下来。

    我一眼扫到他手里不小的相机包,笑了笑:“专业?”

    “票友。”他笑了起来,浅褐的眼睛眯起来,深邃之外更多的是明朗,“你好,我叫舒桐,舒展的舒,梧桐的桐,要到d城去,旅途愉快。”

    灿烂耀眼抵过地中海的阳光,这阵势叫我怎么抵抗得了,笑着先伸出手去:“李黍离,木子李,彼黍离离的黍离,也是到d城去,相处愉快。”

    “好名字,”伸手和我轻轻相握,他低头微笑,“很高兴认识。”

    彼黍离离,彼稷之苗。行迈靡靡,中心摇摇。

    程寒暮给的名字,这么彷徨凄清的意境,还真是第一次有人这么真诚的说好。

    “谢谢。”我笑着道谢。

    原本空荡的车厢进来了不少旅客,对面坐上了一个带着小孩的夫妇,奶瓶和零食堆满桌子,大包的行李塞在座位之间。空间顿时逼仄起来。

    如果是从来没有乘火车旅行过的人,可能还会对这种交通工具产生过幻想,比如我,我从小就一直认为火车轨道的尽头一定会是一个花园一样美丽的地方。

    可惜程寒暮绝对不会挤火车,他连机票,都不买头等舱之外的。

    所以我平生第一次坐火车,是在十八岁那年拿着通知书去大学报到的时候。扛着三十多公斤重的行李,一个人挤了十几个小时的火车,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开始一段新的生活。

    途中赶上列车换车厢打乱了座号,我从一节车厢上扛着东西慌慌张张的跑下来,再接着跑上另一节车厢,在车厢的连接处蹲了六个小时。那之后半年,我一想到火车厕所里那种潮潮的腥臊味道,就想吐。

    可能是想到了不愉快的经历,我的眉毛不由自主的皱起来。

    “我们换一下座位吧。”耳边响起一个悦耳的低沉声音,舒桐站起来,笑着看我。

    我愣了一下:由于那包塞在桌子底下的东西,我的这个位置已经根本伸不开腿了,坐在这里久了,一定挤得脚麻。反倒是舒桐那里,要宽敞舒服很多。

    “我比较喜欢坐在窗子边。”舒桐笑着补充了一下。

    “好的。”我也笑起来,站起来和他换座位。

    “对了,”坐好了我从包里摸出手机晃晃,“现在是旅游季节,d城的酒店很紧张,我有熟人在那里,要不要我先帮你订个房间?”

    “万分感谢。”舒桐笑。

    接下来十分自然的互相留了电话号码,开始攀谈。最后索性在下了火车之后,又一起买了去d城的大巴票。

    短短的旅途里,也能相互了解很多东西。晚上一同到宾馆住下的时候,我已经知道了舒桐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设计师,这次来d城的目的是休假放松,顺便拍一拍d城风景区著名的红叶。舒桐也知道了我是个小私人侦探,那个我所谓的在d城的熟人,就是一个我曾经的顾客,只是那个顾客碰巧就是我们住的这家四星级宾馆的总经理而已。

    第4章

    “黍离!黍离!”

    ……

    那是十三岁的时候,程寒暮从学校追里出来,一路跑着叫我。

    那个年纪的小孩子,谁没有一点自以为是的骄傲?

    当时正上初二,课间操后趴在课桌上打盹,被恰好进班的班主任看到,训斥了两句,于是就愤怒了。认为非上课时间他管什么,拍桌子跟老师就扛上了。吵了几句之后,索性潇洒的拂袖而去,还挺英雄得把教室的门摔得山响。

    结果很自然的,被停课,勒令叫家长。

    只觉得委屈,凭什么我连在自己的课桌上趴一趴的权利都没有,还是在下课时间。

    而且班主任说的话实在难听,开口就是一句“站没站相,坐没坐相,校服还穿不整齐。”引得全班哄堂大笑。就算脸皮厚,我可是个女生!

    等程寒暮急匆匆赶来的时候,我已经在教导室里关了快2个小时了,拧劲儿上来了,死活不写检查。

    班主任开始还气得脸通红,后来居然哭笑不得起来,一圈老师围着我一个人,个个一脸无可奈何,我只坐在教导室正中的凳子上翻白眼。

    正僵着,外面传来喧哗,教导室的门打开,程寒暮和校长一边谈着话,一边互相让着走了进来。

    程寒暮还是一身不变的银黑色西装,声音低沉,虽然带着微笑,眉宇间却依旧是冷的。

    除了初见的那次,第一次看到他之后这么激动,我立刻就站起来,扑过去拉住他的衣袖。

    程寒暮只是看了我一眼,就抬头向校长笑着:“黍离这孩子,又给您添麻烦了。”

    我一下愣住,见到他,以为总算有人替我主持正义,没想到他开口就是这么一句。

    校长是个一贯和善的老教育工作者,笑:“小程客气了,孩子们嘛,都是这样。”说着笑眯眯的摸了摸我的头顶,“黍离也不要太淘气了,要不然你舅舅身体不好,还总风风火火的往咱们学校跑,还不把他累坏了?”程寒暮在户口本上,身份是我的舅舅。

    也许是因为老校长和蔼的声音,我瞬间红了眼眶。

    程寒暮也不低头看我:“还不快点向老师道歉。”语调冷,还带着责备。

    本以为就算所有的人都说我不对,他还是会站在我这一边,谁知道他却不分青红皂白的让我道歉。

    眼泪就要下来,我却扬起了头:“我没错,为什么要道歉?”

    程寒暮只是微微皱了眉,随即冷冷地重复:“道歉。”

    四周老师们的目光都聚集到我脸上,我只觉得羞耻到死,狠狠瞪着前方,毫不犹豫甩开他的胳膊,就跑了出去。

    一口气从空无一人的校园里冲到校门口,还是不停下。

    我也没想过要跑到哪里去,只是想着跑越远越好。

    边跑,还边忍不住想,谁会来追我?

    程寒暮大概是不会了,他连走路都不怎么快,每次都是那种轻轻缓缓的步伐,脾气急躁一点的人散步,也比他走得快。

    跑了一会儿我就刻意放慢脚步,竟然听到后面有一个跟得不远的脚步声。

    见到我的脚步慢下来,那个人开始叫,是程寒暮的声音:“黍离!黍离!黍离……”

    我没回头,咬牙又加快速度往前冲一段,接着才停下来转身。

    程寒暮果然被我拉下很远一段,他看我停下,就放缓步伐,慢慢走过来。

    额上有汗,脸色也不怎么好,他站住后的第一句话还是:“去向老师道歉。”

    “不道歉!”我扬头,叉开腿做出要跑的架势,看他能把我怎么样。

    他低头仔细的看着我,沉默了有一会儿,才说:“不道歉就不道歉吧……”

    我只等他再教训一句,就撒腿再跑,都拉出去一半儿腿了,这时候僵住,姿势活像蹲马步。

    他又盯着我的怪异姿势看了一会儿,终于还是没忍住,轻皱了眉头:“怎么能在大街上乱跑?”

    又开始说教了!

    我“哼”了一声表示我的不屑,刚才他不也跑了?而且,我跟老师顶嘴,有一大半原因是烦班主任管教我言行的样子,在家里一个程寒暮管还不够,学校里居然也有人管我。

    不过他既然都说不用道歉了,我就表达一下我的宽宏大量,收回马步,站到他身边一点,表示我已经不计前嫌,不会再跑了。

    小陈叔这时已经把程寒暮的那辆黑色的沃尔沃开了过来,开了车门下来就是一阵大呼小叫,内容不外乎程寒暮怎么能做这么剧烈的运动,要是发病了怎么办等等……

    什么剧烈运动?400米都不到,我才不信程寒暮这样都能发病。侧了脸去看他。

    果然,他只是说了句:“没关系。”就抬腿准备上车,经过我身边时,还又皱了眉,“校服是怎么回事?”

    “这个啊。”我十分得意,跟在他身后,猫腰钻到车里,迫不及待的扯起衣领向他炫耀,“很帅吧,我自己系的哦。”

    我们学校夏天的校服是蓝条纹的短袖,女生还给配了一个难看要死的蓝色蝴蝶结,我索性把蝴蝶结拆了,自己照着程寒暮领带的样子系了系,自以为相当帅气。这也是我们班主任说我校服都没穿好的时候,我生气的原因,诬蔑我的创造!

    程寒暮皱着眉看了两圈,他跟我在一起的时候,眉头几乎都没展开过:“解下来。”

    我怎么肯解?冲他噜噜的吐舌头,口水四溅,得意地看他眉间的皱纹又深了很多。

    小陈叔把车开起来的时候,程寒暮慢悠悠的:“今天跟我回家写检查,明天早上,我带你去向老师道歉。”

    于是车上就开始充斥我要跳车的宣言。

    其实那次闹出来的事,在我中学生涯的众多光辉事迹中,根本不算什么。之所以被我记下来的,是因为那天晚上,程寒暮真的在我的书桌旁坐了近4个小时,硬是逼我写完了那份2000字的检查。并且第二天早上提前了一个小时,把我从被窝里揪出来,押着我到学校里,看着我向我们班主任道歉。

    来到d城的第一天早上,我一直睡到很晚才起床。

    爬起来挠了挠睡成鸡窝一样的头发,拉开窗帘,对着宾馆风景很好,一眼就可以看到不远处山峰的后院,发了几分钟呆以后,这才想起来:这家酒店提供早餐的时限,是九点钟……

    虽然我也不是什么乖孩子,但是每天早晨必吃早餐的习惯,却是根深蒂固的。

    看了一眼放在床头的手表,差不多快十点钟了。

    叹了一口气,只好梳洗整齐,出去在附近觅食。

    刚打开门,就看到面前有一个身影正巧晃晃地从面前经过。看到我有些愣地站在门口,他笑笑停下,摘下一边耳机,冲我挥手:“早啊,这么巧。”

    “是啊,好巧,”我早晨刚起床时反应就是慢半拍,连忙笑着打招呼:“刚起床?”

    “是啊,”舒桐也笑,“好像过了早餐时间,一起出去?”

    “好啊。”我拉上房门,“我知道附近有家小吃店早餐很不错。”

    距离宾馆正门不到100米的地方就是当地著名的饮食街。

    拉着舒桐来到那家这个时段生意还很不错的小吃店,挤在一群当地人中吃了特色的糊辣汤和发面油条。汤很鲜辣,油条酥脆,两个人都吃得相当满足。

    出门一看时间,居然已经有十点半钟了。

    我不准备再回宾馆,就笑着向舒桐说:“今天有什么安排?”

    他指指自己肩上的大背包,笑:“准备去看三仙山的红叶。”

    三仙山我知道,的确是以红叶闻名,不过离市区有一段距离,风景区内本身的山路也长,一旦上山,没有五六个小时是下不来的,舒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