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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气凛然第162部分阅读



    这是一个很关键很关键的问题。

    我阉掉了洪门里一个老大的亲生儿子,最恨我的自然是那个老大和他的太监儿子了。可就算是这两个人,他们认识我么?不认识!

    他们最多知道我的名字,我在国内的背景资料……而且,即使当面见过我的人,也就是那个被我打成太监的家伙,那天晚上也只是在磕了毒品之后飘飘欲仙的情况下和我朝过相,见我的脸。

    后来他们撒下网追捕我,也都是凭借照片而已。

    可是现在时间已经过去两年多了!两年多的时间过去,而且在他们的心目中,我已经是一个死人了!!

    那些当年抓我的洪门地千百手下小弟。自然早就忘记了我,说不定连我什么样子都忘记了。这个道理很容易一想:换做是你,你两年前看过一个陌生人的照片,现在两年过去了。你还能清楚的记得那个陌生人的照片上是什么样子么?谁会记得?切-!

    至于那个被我打成太监地小子,还有他老子,应该是对我印象最深的人了。可问题是,他们都认为我是一个死人了!他们不会再刻意的打听我,追查我。即使是偶尔听说了,现在大圈在加拿大主事的人外号五爷??他们知道“五爷”是谁?

    问题就在于……我最近太红了!!

    我的照片频频的出现在报纸,杂志,媒体上!

    我现在走到大街上都可能会被人认出来!那么,关于我这个红透美国的“陈”的照片,出现在国内的一些媒体上的可能性。肯定很大吧!

    假如,某一天,那个被我打成了太监地家伙。或者他老子,一翻某张报纸,上面有我的照片……嗯,这个人怎么这么眼熟?再一想,不对。怎么和当初打残我的那个家伙这么像?再一查……

    这就大有可能了吧。

    不过也有一条!如果他们知道了我没死,第一个倒霉地绝对不是我!

    是叶欢!!!

    当初可是叶欢弈了一具我的尸体去交差的!!现在发现了我没死,第一个承受怒火的就是叶欢了。

    所以辨认是不是洪门的仇家来寻仇。很简单,就是查查叶欢最近过地好不好。

    西罗是知道我的底子的,我地底子没有隐瞒过他。不过龅牙周就不知道了。我想了想,现在也没有什么隐瞒的必要了,当场就说了出来。

    “周律师,你也知道的,我是当初偷渡来加拿大,然后加入大圈的。我是在国内惹了很大的麻烦,在国内待不下去了才出来的。现在我怀疑可能是国内的仇家找上门来了。”

    龅牙周看着我。似乎没太在意:“大圈里很多都是在国内犯了事偷渡出来的。不过你的仇家很厉害么?”

    我想了想:“不知道怎么说,算是很厉害,不过也不算什么……嗯,洪门你知道吧?我在国内地时候,把洪门里面的一个老大的儿子打成了太监。”

    没太大反应,龅牙周也不过就是挑了挑眉毛,然后“哦”了一声而已。

    的确,如果换做从前的我,洪门这两个字绝对是可以让我高山仰止的存在了!

    但是现在么……就一个字,哼!

    面对美国最牛逼的黑手党家族,我都敢硬碰。

    洪门是很厉害,不过那要看是在什么地方了。在华人的地方,洪门历史源远流长,香港的黑社会全部都是洪门的分支传下来的,基本上,整个洪门就可以代表了中国的黑道近代历史了!但是,那是在国内!

    从绝对势力上来说,洪门恐怕比黑手党都要逊色几分。

    而且,我得

    罪的不是整个洪门,而只是其中的一个老大而已。

    洪门这种组织,其实和黑手党差不多。看似庞大,其实内部也比较松散。黑手党在美国有二十多个家族,内部山头林里,而甘比诺不过是其中一个比较大的而已。洪门的情况也同样如此。

    如果对付一个当年如我这样的小混混,一个老大发了话,其他的老大当然不会为了这点小事情而驳了同道的面子,一个江湖追杀令下来,我在国内就别想混了。我一个小人物,杀了我也不过是一件小事情,找个坑一卖,做点手脚,没什么大不了的。

    但是我现在是谁?我是温哥华的大圈头子,控制了加拿大西海岸的走私贸易,是名副其实的一方枭雄了。

    如果对手是一个不入流的小混混,洪门的其中一个老大发了话了,自然所有老大都卖面子帮忙,反正下个江湖追杀令么,也不废什么事。但是如果是对手是一个拥有雄厚势力的境外黑道头子……那就不同了!

    这种情况下,洪门内其他的老大会愿意竖立我这么一个强敌么?而且理由只是为了一个老大的私人恩怨?

    这年头,没利益的事情,谁干啊!

    如果是整个洪门团结起来要干我,我自然是如临大敌。但是如果只是洪门下面的一个山头的老大要对付我……靠!谁怕谁啊!

    我现在要名有名,要钱有钱,要背景有背景。就算是甘比诺家族对付我,也不敢杀我!最多就是想办法给我的生意捣乱而已!那天高奇也不过是羞辱我一翻然后放我回来!

    为什么?

    开玩笑,我现在这么大名气,新闻人物,社会名流……难道是白给的?谁敢杀我,就是惹祸上身!你杀个小人物,杀了埋了,谁都不知道。但是你杀一个社会名流试试!这些都是我的护身符啊。

    所以,当年害的我千里逃亡九死一生的这段恩怨,现在说出来,在龅牙周看来,也不过就是一句“哦,知道了。”

    如此而已。

    商量了一下,最后做出的结论是:目前最大的怀疑对象,还是国内我的老仇家了。

    不过,如果要确定这点,龅牙周的意思是先查查最近叶欢过的怎么样。

    随后从仓库里出来,我就立刻准备去医院看颜迪了。而就在路上,我忽然接到了一个电话,打电话来的居然是公主殿下!

    “陈阳,有时间么?我想和你谈谈。”

    我皱眉,这个女人,我的婚礼都结束了,她还没离开温哥华?

    (这章没走多少情节,但是需要交待一些问题,算是过渡一下。)

    第十一章 【怨毒】

    原本公主的邀请,我是本能的就想拒绝的——我自认和这个女人实在没什么共同话题,而且,我现在怎么说也算是个已婚男人,自己的妻子受伤在医院躺着,我正要去看她,这时怎么会跑去和一个著名的浪荡女人约会呢?

    可是我的拒绝话还没有说出口,电话那头,公主又忽然说一句:“听说,你和我父亲之间有一个约定。”

    我皱了眉皱眉,她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想了一下,我缓缓道:“好吧,你说个地方。”

    公主的声音听上去有些奇怪:“陈阳,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家酒店么?就是我父亲在温哥华办的那次宴会,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

    我愣了一下,不过立刻道:“记得。”

    我当然记得,因为那次宴会之后,我和公主一路驱车出动,两人还在车里一番销魂。当然,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这个公主是一个滛乱成性的浪荡女。

    “就在那家酒店的四楼,有一家叫‘英格斯’的餐厅,那家的法国菜不错,我在那里等你。”

    放下电话之后,我想了想,让开车的小朱掉头。

    这是温哥华的一家颇为著名的豪华酒店,刚刚经历了一场暗杀,手下人对我的安全很是紧张。所以我走进四楼的法国餐厅的时候,身后跟着锤子和小朱。此餐还有另外四个手下,他们身上都带着枪。

    我们这么一帮人走进来,立刻引起了餐厅里不少宾客的侧目。

    在最里面的一个靠窗的双人座位上,公主正坐在那儿。她一身浅色的晚装,淡妆素裹,今天却打扮得异常素雅,娇媚的脸蛋上却很是干净,连一丝妆都没有化,颀长的脖子上,只挂着一串晶晶的水晶挂坠,一只玉手轻拖腮,眼神迷离,桌前放着一枝高脚杯里,还有小半杯红酒。看着她迷离的眼神,还有双颊上微染红晕,显然她已经喝了不少了。

    远远看见我走来,公主直起身子,看着我笑了一下,带着几许不屑和嘲弄。等着我走到面前,她才开口道:“堂堂的温哥华的五爷,现在也这么胆小怕事?出门都要带着这么多保镖了?”

    我淡淡一笑,只是看着她醉眼惺忪的样子,微微皱眉,坐在了她的对面,然后一招手让锤子到我身边来:“你带着人都先下去吧。”

    锤子皱眉,低声道:“五哥……这几天不太平……”

    我摇头。故意道:“公主殿下在这里,还担心什么安全问题?哼,索林先生的掌上明珠,出门的时候身边不可能一个保镖都不带的,只不过人家做的比较隐秘而已。”

    锤子没明白我的话,但是看我坚持。而旁边小朱却听出明堂来了,拉了他一把,他只能回头带着我的几个手下去了。

    “让你见笑了。”我召来旁边的侍者给我也倒了一杯红酒,然后仰脖子就喝了下去。

    “浪费……”公主故意取笑道:“红酒可不是这么品的。”

    我一抬眉:“我原本就不是什么雅人。”

    “怎么了?身边没了保镖,心里害怕,要用喝酒来壮胆了?”公主还是在嘲弄我。

    “嘿嘿!”我笑了笑,有意无意的看了看周围:“堂堂的公主殿下出行,难道身边就没有几个保镖么?只不过你父亲做得隐秘,那些跟班的都化妆了在你周围暗中保护罢了。当我不知道么?反正有你的保镖在周围,我怕什么!”

    随后我也不多说话,直接喊来了侍者点菜,正好我晚上也没有吃东西,随意点了一份法式煎鹅肝,然后加了一份烤蜗牛。就着红酒,大口喝酒,大块朵颐,就在这样的场面下,毫不顾忌形象,狼吞虎咽的把面前的食物飞快的扫完了。

    整个过程,公主都没说话,只是这么静静的看着我。我吃完了最后一块蜗牛,把面前的酒也喝完了,然后一扔餐巾:“好了,饭也吃完了,说吧,找我来做什么?”

    “唉,八二年的红酒,这世界上喝一瓶就少一瓶……你却这么糟蹋好东西。”公主摇摇头,她今晚实在有些奇怪,一点也不像平日里的那个飞扬跋扈胡搅蛮缠的公主了,反而却装起了淑女来。看着我有些不耐烦了,她才坐直了身子,身子微微往前探了几分:“你……是不是和我父亲有一个交易?”

    我没说话,只是看着她。

    公主张了张嘴唇:“这大半年来……我过的很不开心!非常不开心!”

    我还是没说话。

    “那次……就在你参加完了我父亲的宴会之后,第二天,父亲来找我谈了,就在他的书房里。”公主带着几丝复杂的表情,然后她直直的看着我:“你知道么?我父亲的书房,我这一辈子,只进去过两次而已。因为那个地方,是他平时有重大事情的时候,才会喊人进去说话。而我,一直不务正业。这次父亲忽然喊我在书房里谈话,是我这辈子第三次走进他的书房!”

    “那又怎么样呢?”我轻轻的问道。

    公主没回答我,公主眼神里露出嘲弄的笑意,仿佛自言自语一样:“嗯,在你心里,我大概是一个被有权有势的老爸宠坏了,仗着家里的权势胡作非为,私生活混乱。滥交、滛荡的贱货、脿子……是吧?”

    我没说话……因为我的确是这么认为的。

    “知道我前两次进书房和父亲说话,是在什么情况下么?”公主带着冷笑看着我。

    我怎么知道?我扬了扬眉毛,没说话。

    “第一次,是在我十三岁的时候。我的母亲去世的第二天。”公主眼神迷离,仿佛沉浸在回忆里一样:“我父亲很有钱,而且他有权势,有背景,有势力,有很多很多手下……很多人都知道他的名字。很多人都害怕他,甚至有听见他的名字就会吓得发抖!有这样的一个人当父亲,似乎很风光,是不是?”她又看着我:”可是人知道么?我父亲。至少我知道的,从我懂事的时候……他至少有过几十个女人!他有钱,而且当年的他很迷人,很威风……有很多很多女人恐怕都会抢着和他上床!而这样的男人,也注定肯定会有很多女人的!那么你知道我的母亲是什么么?

    我看着公主,她又喝了一大口酒,然后肆无忌惮的大叫了一声:“waiter,再来一瓶!”

    随后她继续看着我,低声笑道:“我的母亲是他的其中一个女人……对,没错,很多很多女人会其中一个。而且,也是我父亲的众多女人里,唯一的一个被他接进家里的!其他的女人,都被他养在外面,各地。有的则是玩儿过了就扔掉。唯独我的母亲,差一点就成为了他的妻子……你知道为什么吗?”公主指着自己的鼻子:“因为我!”

    她咯咯咯咯的笑了一会儿:“因为我!因为我的母亲生下了我!我父亲一直希望有个孩子能继承他的血脉。身为一个首领,一个立志把自己的事业家庭化的首领,他需要有后代!但问题是……我的父亲,伟大的,无所不能的索林……他却天生有生理缺陷!你知道是什么毛病么?是一种无法治疗的毛病,他……获得后代的可能性,只有普通人的百分之五!是的,百分之五!”

    难道是天生的缺乏精子?或者精子活力不足?我脑子里胡乱的猜想,这种毛病的的确是让很多男人很头疼的。

    “所以,他有过很多很多女人,但唯一给他生了后代的,就只有我的母亲。而可惜的是,我是一个女孩。不是他想要的儿子。但尽管如此,我是在那百分之五的可能性里产生出来的,我父亲也因此对我格外的珍惜,格外的疼我……甚至,对我太好了!好的让我发疯!!”

    “父亲不爱母亲……对于伟大的索林来说……爱情是一种狗屁!他只是需要有女人给他生孩子而已。他可以给我的母亲很多钱。可以让她生活在皇宫一样的庄园里,可以让她吃最贵的,穿最贵的……但是唯独,我的母亲没有一样东西,那就是一个爱她的男人!所以她后来死了,在我十三岁的时候死了,一场并不算太严重的肺病夺去了她的生命。而在她生病的时候,我父亲可以花钱给她找最贵的医生……可是,却没有去看过她一眼!”

    我听出了公主的声音里那一丝深深的怨恨!

    “那天母亲的葬礼刚刚结束……哼,他匆忙的就完成了葬礼,然后把我叫到了他的书房里。然后他对我说了一番话,他告诉我,他只有我这么一个女儿,他希望我能去欧洲读书,他会花钱让我进最好的贵族学校,他对我抱有期望,希望我今后能成为伟大的索林家族的第二代女皇……哼,假如‘索林家族’真的能变成事实的话。”公主的咬了咬牙,看着我,沉声道:“我告诉他……决不!”

    我叹了口气,看着面前已经半醉的公主,不知道说什么。

    “后来……我拒绝了去欧洲,父亲没办法,我告诉他,如果他把强行绑上飞机也没用,我到欧洲,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他没办法,大概是考虑到,还是把我放在他的视线范围内更好一些,这才没有勉强我。”公主微微一笑:“我十三岁的时候,每天晚上睡觉之前,都会向上帝祈祷……你知道我祈祷什么吗?”

    “什么?”

    她哈哈的尖笑了两声:“我向上帝祈祷,希望他破产!希望他的事业一败涂地!!希望他一无所有!!”

    我渐渐的感到一丝不对头了。 [天堂之吻手 打]

    “他对我期望越高,我就越胡闹!他希望我好好的求学,我就偏不!我在学校里胡作非为,然后疯狂的交男朋友……你看,我很年轻,而且很漂亮,以非常有钱,至少是正常的男人,都会喜欢的。”她的眼神里带着一丝疯狂:“我的第一次……告别c女,是在学校的男更衣室里,我喝醉了,随便就把自己交给了一个黑人。他是学校橄榄球队的四分卫,哼哼,我能感觉到,每次他看我的时候。那眼神就恨不得掀起我的裙子!!那是我的第一次,我很疼……虽然我喝了酒。但是依然很疼,很清醒……可是我越疼,就?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