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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宠炫第3部分阅读

    人,同样会老会病会挂掉的,并没有长生不老与天地同寿那回事,女娲那种具有大神通的大神,出现那么一个都已经算是异数。

    “你们这个世界的神话,和我们的洪荒世界相当的相似,一脉相承是完全有可能的,我怀疑这就是洪荒破碎后重组的天地……”

    因为心神交流,刘浪从我的记忆中大致了解了这个世界,自我感觉很好的提出了“洪荒重组猜想”,在他看来,原来的洪荒世界已经在天河一战后支离破碎,整个儿都崩溃了,神仙啊勇士啊妖魔啊异兽什么的通通报销,只不过生命印记还在,破而后立,天地重组,就有了如今的社会如今的人类,远古洪荒的残缺记忆演变成浮光掠影的传说,就成了以讹传讹的神话鬼话。

    “听起来有点道理,想象力还不错,没事你也可以到网上去挖坑码字写小说玩儿,听说待遇不错,真的!”

    ——这是我对洪荒重组猜想的评价,,还有一点小小的建议。

    不管是洪荒神话还是世界重组,和我的距离都很远很远的,恍若隔世,呃,不对,本来就不是一个世界,我也就只能当作网上的yy小说来看了。

    就算相信神话相信刘浪相信洪荒的存在,那又如何?人家都破碎重组了,哪怕我对其中的新奇刺激悠然神往,也不可能穿越时空跑去看看风景凑凑热闹,也就只能当作看小说听故事过过干瘾罢了。

    “我说了怎么多,敢情都是白忙活了?你就没有想起洪荒的往事想起我们相遇相知相恋的点点滴滴?哪怕一点点也好啊,你再想想?”

    刘浪可怜巴巴的看着我,一脸的幽怨让我窜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他妈妈的,搞半天这家伙不是给我讲故事解闷儿,也不是缅怀过去寻找慰藉,而是在找替身想要旧梦重温来着?

    “别用那么怪怪的眼神看我好不好?怪不好意思的……不是这种眼神啦,要温柔一点,要柔软一点,欲语还羞的,含情脉脉的,不能瞪那么大,不能翻白眼,看你,就像要飞刀子似的……有没有想起什么?”

    我乜斜着眼睛看着刘浪,估计脸色相当的不善,就连自己都觉得口气怪怪的:“我好像说过,我不是什么织女七巧,是不是?”

    “是是是,你现在叫做齐巧,举案齐眉的齐,心灵手巧的巧,我知道啊,这洪荒不是破碎重组成新世界新世纪了嘛,转世重生也很正常的对吧?你现在呢,只不过还没有找回前世的记忆……哎呀,你干嘛踹我?!”

    靠,踹你是轻的,我还想把你从窗子扔出去呢!

    织女,七巧,转世重生,破碎重组,丫的亏你想得出来,我现在可是青春无敌美……呃,青春无敌问题少女齐老大,想老牛吃嫩草?美得你!

    织女?

    他妈妈的,还王母呢我!

    第十二章 姐姐带你逛街去

    “我说,能不能别用那种恶心吧啦的眼神看着我?”

    “哪有恶心啊,我这叫一往情深含情脉脉,也可以叫伤心欲绝黯然,没看过张学友的电影么,我的眼中只有你,很经典的……别瞪眼啊,知道你现在是齐巧,还不是七七不是巧巧也不是神女,不过没关系,我会用我的眼神唤醒你的记忆,总有一天会让你回到我身边的!”

    “靠,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实在没事干就上网啊,那边还有个机子,没事就去看看该怎么穿回去,要不就去看看新版的牛郎织女天仙配,网上美女一大堆,泳装的古装的未来战士装的应有尽有,实在不行跑到h网去看光屁股大咪咪也行,想怎么yy就怎么yy,老盯着我算什么事儿!”

    “不嘛,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看你就够了……”

    ……

    实在受不了某牛那死心眼的牛脾气,我觉得自己的怒气值嗖嗖嗖的往上涨,恨不得来个小宇宙爆,打开个时光隧道,把这钻牛角尖的大笨牛给轰回那什么神话洪荒去。

    真受不了,给我一个大脚踹到墙壁上扮了好一阵子的壁虎,刘浪还是没什么觉悟的意思,保持了一段安全距离就那么傻呵呵的坐着,用特幽怨特深情特琼瑶的眼神痴痴的盯着我,目不转睛,眼皮都不眨一下的。

    那只有夸张搞笑的港片里面才能看到的的德性,像足了传说中孤枕难眠形影相依寂寞如雪黯然的深闺怨妇,呃不,应该不是被抛弃的深闺怨妇,而是生意受到冷落的午夜牛郎才对。

    想来不把别人异样的目光当回事的,可是给这么一双痴缠的幽怨的热切的火辣辣的眼睛盯着,我居然莫名其妙的觉得心跳加快血液奔流浑身的不自在,芒刺在背啊,如坐针毡啊,鸡皮疙瘩风起云涌啊,真他妈妈的受不了!

    靠,今儿个逃课本来是想好好找几本小说来看,可这一时冲动捡回家的阿牛哥哥也太不是东西了,摆出n多年前《东成西就》里面张学友看他那个表妹的经典造型,两个溜圆的眼珠子一股劲儿的放电,搞得我头皮麻心烦意乱的。

    “最后一次严重警告,别老是盯着我看,听到没?讨打是不是!靠,还看?滚你丫的臭鸭蛋……”

    忍不住拍案而起的我张牙舞爪,刘浪可怜巴巴的往后缩了缩,满脸的无辜让我糊里糊涂的软化下来,脑子里有个眉清目秀的形象一闪而过,尘封已久的记忆瞬间回放,破口大骂的我差点咬了自己的舌头。

    “算了,看你这傻样,闲闲没事做是吧,百无聊赖是吧,走走走,老娘……呃,姐姐带你逛街去!”

    想想惨死多年的小天天,心神有些恍惚,心情也说不出的低落,不经意间脱口而出的话让我自己都吓了一跳,姐姐,有多少年没有用这个自称了?

    眼前这位起码是大叔级的刘浪居然让我想起了刻意遗忘的小天天,实在是个很滑稽的事儿,一个是天上星宿,一个是地下凡人,一个是穿越客,一个是原住民,完全没有可比性嘛。

    只不过,要是小天天能长到现在,也有刘浪这么高了吧,小时候就眉清目秀的,长到现在肯定是个风靡万千少女的小白脸,多半比刘浪还要像个牛郎……

    呸呸呸,打住打住,想到哪儿去了我这是?!

    “走吧,逛街去,就算你从我记忆里知道了现代社会的繁华,那也只是个大体印象而已,身临其境才有意思呢,穿越有什么了不起,洪荒也没什么大不了,传说中的神仙,天上的星宿,到了现代都市也不过土包子一个,走啦走啦,让你开开眼界见识见识!”

    语气多少带出了点很有“姐姐”味道的宠溺,我想我真的是把这位年轻的大叔当成了从我生命里消失的小天天,要是还能像小时候那样带着他逛街该有多好?

    嗯,好像那是不可能滴,他要真变成了风靡万千少女的小白脸,那和他一起逛街的应该就是他的女朋友而不是我……

    “小天天,是谁?”

    哪壶不开提哪壶,好死不死的刘浪一头撞到了枪口上,尽管他那眼神和口气都是小心翼翼的,还是让我的脸一下子就黑了下来。

    “你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

    “是心有灵犀啦,就是昨晚那个精神层次的深度交流,灵犀锁定,心神交融,虽然因为修为受损效果不好,只能对情绪波动进行感应,不过特别强烈的意念还是可以感知的……”

    靠,那个什么额头碰额头眼睛对眼睛鼻子碰鼻子嘴巴对嘴巴,叫做什么“心有灵犀”,还有后遗症来着?

    “知道现在有一说吧?你最好赶紧的把那个什么狗屁的心有灵犀给解除掉,未经许可在我脑子里看到的东西也赶紧的忘掉,世界格局生活常识什么的就算了,属于我的记忆,你少给我乱翻!”

    我的口气相当的不善,我的脸色也肯定相当的难看,起码在楼梯转角处遇到的两个酒鬼就受惊的兔子一样窜了,本来他们是在窝在那儿吐啊吐的,可我正好在他们面前停了下来然后一本正经的跟刘浪做交涉,结果两酒鬼只看了我一眼就活像真的见了鬼,打个冷战拔腿就跑,差不多连酒都醒了大半。

    刘浪显然也给吓了一跳,缩了缩脑袋怯怯的看着我,就像天女国的“铃铛”看着自己有暴力倾向有暴君潜质的主人。

    “那个,没办法解除效果啦,灵犀一旦锁定就是一生一世,不死不休的,不过你放心,心神交流是双向的,我的心灵也对你完全开放,只要有足够的灵力,哦,灵力就是精神力,只要精神力足够……哎呀,你干嘛踩我?!”

    我听到一生一世四个字就觉眼前一黑,再听到个不死不休更是两个耳朵嗡嗡乱响,这算什么玩意儿,强制性的灵魂绑定?还是不可解除的!

    狠狠的在刘浪脚背上跺了一家伙,踩你,我他妈妈的还想宰你呢!

    第十三章 冰糖葫芦人字拖

    忽然现,带个神仙去逛街是件很拉风很有成就感的事儿。

    下凡的神仙嘛,无非也就是土包子一个,无所不知无所不能那是瞎掰,就算他从我的记忆里知道了这个世界的常识,可那只是浮光掠影的扫描,就跟看电影似的,而看电影和身临其境,根本就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两回事。

    就像昨晚,这家伙第一次接触电脑那新奇劲儿,估计就和修真小说里的现代修真见到仙器差不多,都痴迷得走火入魔了,很可能整个晚上都没合眼的说。

    这会儿上街了也一样,大车小车,红灯绿灯,高楼大厦,精美广告,随便哪一样都能让刘浪看个半天,尤其是街上那些花枝招展的女孩子,更是让他瞪圆了一双牛眼。

    我就觉得奇怪了,牛郎好歹也是个名牌神仙吧,老婆可是鼎鼎大名的七仙女,天仙下凡哎,那姿色应该没话说才是,怎么这家伙比初次进城没见过美女的土包子还要来得土包子?

    鄙视的同时就有了那么点淡淡的虚荣感,把神仙当作土包子来看,可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机会的,那啥,满新鲜的不是?

    只不过,我带了刘浪看风景的同时,也给人当风景来看了,倒不是他长得有多么的引人注目,而是他的穿着实在太土气了一点,一身劳保服半新不旧倒也罢了,一双光脚板走路咚咚响,很震撼的。

    真不愧是来自洪荒的勇士哎,天上的星宿传说中的神仙嘛,终归不是凡人,头晚上才给打断了个脚脚儿,第二天就可以风风火火的逛街,横看竖看倒转过来看都不像伤残人士,那恢复能力还真不是吹的。

    其实带他出来逛街,不只是让他见见世面那么单纯,也不是让他别在七巧啊神女什么的缠夹不清,给他换装才是正事,好歹也是我收留的落难神仙吧,穿得太寒碜了我也没面子不是?

    本来以为他那身所谓战甲的牛皮可以随意变幻,让他在网上找个名牌西服什么的照着变变也就行了,没想到刘浪很认真的告诉我他在穿越时光乱流的时候耗尽了灵力,身上的战甲失去能量供应,可以变成个劳保服做保护色都算不错了,暂时性定型来着,根本就不可能再牛皮哄哄的变来变去。

    得,还有啥好说的,只能带个牛牛逛街去,顺便破费一把呗。

    其实破费什么的也就说说而已,又没有打算给他弄一身名牌,下意识的把他带到了天桥地摊,结果心有灵犀的刘浪一眼就看上了地摊上皱巴巴乱糟糟的冒牌迷彩,衣服裤子连同小裤裤小背心还有解放鞋,全套才五十大圆。

    那冒牌迷彩物美价廉,看上去有点像兵哥哥的野战服,对不知情的人来说很有威慑力,某些工地老板在服装小厂大量进货,用来做代替劳保服的工作服,据说很受欢迎的。

    “还行,小伙子穿这个看上去很精神的,不过……你干吗不要穿鞋?”

    在厕所里面换了衣服,疑似牛皮的劳保服不见了,可刘浪看上去还是那么的扎眼,没办法,这家伙可能在洪荒就是个赤脚大仙,好端端和冒牌迷彩配套的解放鞋不套在脚上,居然堂而皇之的拎在手里,想不吸引眼球都不行。

    “不舒服,难受,别扭!”刘浪满不在乎的用光脚丫子在地上跺了两下,咧咧嘴表示满意,“还是光脚板管用,那破玩意儿很讨厌!”

    忍不住砸了个白眼过去,倒不是觉得他丫的老土,好歹是半个乡下人,光脚板泥腿子见多了,没什么好稀奇的。

    再说了,我自己都很喜欢赤脚,小时候就经常光着脚丫子满地乱跑,为此没少给老妈教训,后来倒是没人教训了吧,又天天都在打架,赤脚大仙不管是踹人还是落跑都不是那么方便的,光脚丫的乐趣也就无可奈何的放弃了。

    还是神仙牛气啊,想光脚板就光脚板……不行,我都不能享受的乐趣,凭什么要纵容你啊?

    “不舒服也得穿,我可不想人家告你影响市容,换个比较随意的得了……就它?你确定?”

    刘浪的选择让我再次感慨心有灵犀的神奇,这家伙选了个特大号的人字拖,随随便便的那么一套,尝试着转悠了两步,踢踏踢踏的很是招摇,看得出来,这位土包子神仙比较满意。

    童年的记忆翻腾起来,我在恍惚中看到了一个瘦瘦小小的身影,穿着老大老大的迷彩服,套着双明显属于大人的人字拖踢踏踢踏,含糊不清的童音从咬着冰糖葫芦的嘴里出来,梦呓似的遥远。

    “姐姐你真好,将来我一定要当爸爸那么威风的警察,保护你一辈子,让你天天都买冰糖葫芦给我吃!”

    散漫的目光被血一样的红色吸引,我下意识的伸出了手,然后就听到个沙哑的声音:“一块钱一串,小姑娘你要几串?”

    从明显失神的状态中清醒过来,这才现自己梦游似的站在个冰糖葫芦的小老儿面前,手指头已经拔下了一串红艳艳的糖葫芦,老人家眼巴巴的看着我,估摸着是想我多买那么几个。

    嘴皮子动了动,拒绝的话终归还是没说出口,我随手又拔下了几串下来,一大把的递给了身边的刘浪,付了账转身就走,连看都不想多看一眼。

    “这就是那个又酸又甜的冰糖葫芦?味儿不错,你也来一串?”

    刘浪踢踏踢踏的跟了上来,一根红艳艳的冰糖葫芦递到了我面前,我忍不住又是一阵恍惚,梦呓似的说了一句:“拿一边儿去,姐姐不要……”

    话还没说完了,冰糖葫芦就收回去了,刘浪有滋有味的吃得是摇头晃脑:“不要啊,真是浪费,那我可就全吃掉喽!”

    突然停住了脚步,我沉下了脸乜斜过去,目光满是愤怒,声音也一个字一个字的往外蹦:“我说过,别再窥探我的思维,别再翻腾我的记忆!”

    第十四章 血色记忆里的新生

    我想,我应该有愤怒的理由。

    刘浪拿到冰糖葫芦后说的那两句话,我不是第一次听到,尘封得自以为已经忘却的记忆中,小天天的童音缥缈而又清晰。

    如果刘浪没有用那什么“心有灵犀”窥探了我的记忆,打死我也不相信他会巧合到动不动就说出小天天曾经说过的话,就连那迷彩服,那人字拖,都是小天天曾经喜欢的装扮。

    小天天是我弟弟,亲弟弟。

    老爸是退伍军人,当了个派出所所长,老妈是个老师,教的是小学二年级,他们都很忙,忙得经常不在家,小天天也就只能由我来照顾。

    那时候的我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光着个脚丫子带着小天天大街小巷的溜达,穿着迷彩服套着人字拖的小天天踢踏踢踏的跟着我,手里经常拿着大把大把的冰糖葫芦,乐滋滋的小样儿让当姐姐的我开心得无边无际。

    如果没有那场梦魇般的劫持,我的人生不至于变得如此这般的支离破碎。

    两个丧心病狂的逃犯闯进了我的家,流氓对警察的报复,向来觉得很遥远的电影情节在那一刻变得生动而残酷,难得一见的周末聚会变成了死神的晚宴。

    狞笑,咆哮,枪声,刀光,血花,火焰……

    破碎而纷乱的影像就像一场残缺不堪的噩梦。

    从那一天开始,我就成了孤儿,直到现在,我的胸口上还有个铜钱似的伤疤,那是属于军刺的穿透伤,可能是及时扑到我身上的小天天给挡了那么一下,居然没能要了我的小命。

    他说过,要保护我这个姐姐一辈子,他做到了,代价是他鲜活的生命。

    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