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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尤物老婆第59部分阅读

今却依旧单身,未有子嗣,所以对自己妹子的唯一女儿向贝贝格外疼爱,视如己出,一听说向贝贝遇袭,张自在暴跳如雷,怒发冲冠,第一时间赶到北郊。

    看到有些狼狈的向贝贝,张自在心疼得不行,却一脸怒色:“你这丫头!出门怎么也不多带些人?你要死了,让你爸妈怎么办?”

    向贝贝笑呵呵的看着他,等他骂完,这才说道:“舅舅,你怎么来了?”

    “我怎么就不能来了?”张自在手伸进衣服内兜,拿出一包湿纸巾,抽出一张,擦擦向贝贝的脸:“怎么解决的?”

    张自在已经看到了那些壮汉的惨状,以他对外甥女的了解,这种杀伤效果并不像向贝贝的风格,向贝贝从来都是下手不留活口,哪会这么心慈手软,留这些人一命。

    “呵呵,有高人相助。”

    “哦?”张自在四处打量。

    “人早走了。”向贝贝微微一笑,道:“别问我是谁,我也不知道,当时蒙了面的。”

    “还真小心。”张自在眼里闪过一丝精光:“看来华北还隐藏了不少高手,真想和他们打一场。”

    张自在名虽自在,却嗜武成痴,最喜欢和高手切磋,二十年如一日,现如今已是兄弟盟第一高手,正因为有他在,张曼云才能坐稳副盟主宝座。

    兄弟盟看似铁板一块,其实内部也是派系林立,向家的势力是最大的,掌控了全盟60的‘业务’,其次就是张家,掌控了25左右的‘业务’,剩下的15左右才是其他那些被吞并势力的汤水。

    暗中利益纠葛极其复杂,也幸好张自在并无妻妾子嗣,和向家利益一致,不然兄弟盟早乱套了。

    向贝贝微微一笑:“舅舅,我们该忙正事了。”

    “哦?说的对。”张自在点点头,对跟来的那些壮汉道:“快打扫干净了!别留下痕迹,不想今晚上跟我单练,就给我加把劲儿。”

    一听这位爷要‘单练’,所有壮汉面色剧变,工作效率瞬间提升了三倍。

    树林外围,一只尖尾雨燕矗立枝头,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盯着所有忙碌的人,直到所有人坐车离去,尖尾雨燕飞到高空,远远地跟在后面。

    傍晚。

    上官能人无力的躺在自己的床上,回想今天看到的一幕幕血腥画面,仰天长叹:“这就是社会的阴暗一面啊!”

    拖家带口一百多颗人头落地,真正的斩草除根。

    事情起因很简单,向贝贝八月份年满十六周岁之后,就开始为接手兄弟盟做准备,这段日子正在拿那些还没有完全受到控制的小派系下手,那些小派系的人自觉受到威胁,一直不太安分,直到今天抓住机会,想将向贝贝一击必杀。

    结局是残酷的,上官能人的出现,让他们计划失败,相关人员的全家老小全部人头落地。

    “总觉得……人生观有点变了。”亲眼看到一百多男女老少死于非命,上官能人内心受到极大冲击,杀人如草芥,非常古代乱世的感觉,没有任何伦理律法约束,想杀就杀,毫无压力,那一颗颗死不瞑目的人头让上官能人有些恐惧。

    向贝贝说的对,一入江湖,身不由己,上官能人虽然喜欢向贝贝喜欢到了骨子里,但他到了今天才发现,自己和向贝贝保持不公开的情人关系是多么正确。

    一朝失意,家破人亡。今天的遭遇给上官能人好好上了一课,向贝贝真的不是天使,而是实打实的恶魔,杀人时的血腥残暴让上官能人心有余悸,但上官能人并不后悔喜欢向贝贝,如果向贝贝遭到袭击而不去报复,又怎么能统领兄弟盟?

    杀人立威是其一,如果不斩草除根,未来那些人的后代长大了,再找向贝贝的后代报复又会如何?

    虽然知道斩草除根是最直接和最好的办法,但太枭雄了,就像当年曹操为父报仇,讨伐徐州一样,为了大后方不被威胁,竟是下达了屠城令,所过之处,鸡犬不留。

    但那个时代就是这样,你不杀人,就要为人所杀,而地下势力同样是这样,你不吞并他人,迟早被他人吞并,到时是生是死全被胜利者掌控,直如自然界弱肉强食的规律。

    上官能人这个接受现代五讲四美教育的吊丝少年,一时半刻还难以接受,只能学习至尊宝,吐啊吐的就习惯了。

    人生不如意十常八九,上官能人早做过心理准备,只是真正经历过,才知道事实比想象的更残酷。

    打起精神准备晚饭,人生就是吃喝玩乐,吃是第一位的。

    “嘿蛋炒饭,最简单也最困难……”唱着《蛋炒饭》的歌,做蛋炒饭,感觉就是应题应景,上官能人觉得自己的厨艺已经达到了一种境界,做饭唱歌两不误。

    “叮咚——”

    蛋炒饭做到一半,门铃响了,上官能人关掉火,去开门。

    门一开,一个小萝莉扑了过来:“能人叔叔。”

    是辛雨缘带着赵一萌来了。

    把胖乎乎的赵一萌抱起来,上官能人乐了:“一萌,你可是又胖了。”

    “哪有?”赵一萌小萝莉小嘴一嘟:“我明明瘦了一斤的,能人叔叔欺负我。”

    “哈哈,好,能人叔叔欺负人,就罚能人叔叔给你做一碗蛋炒饭赔罪。”抱着小萝莉往屋走:“雨缘姐,快进来吧!”

    看到上官能人活蹦乱跳的样子,辛雨缘松了口气,微笑道:“做什么呢?”

    “家里还有剩下的米饭,正打算做个蛋炒饭。”

    今天家里零食啥的太多了,上官能人把赵一萌放下,拿了一大堆零食塞给赵一萌:“一萌,多吃点,想吃什么吃什么,把瘦下去的一斤再补回来。”

    本来高高兴兴的,一听这话,赵一萌小嘴一撅:“才不要呢!妈妈说女孩子太胖,以后嫁不出去。”

    “啊?”上官能人一听,差点把大牙乐掉了:“哈哈哈,你这么点的小丫头,想嫁人还早呢!没事,嫁人前两年再减肥就行,现在不用。”

    “是……是吗?”小萝莉很迷茫,到底妈妈和能人叔叔谁说的对?

    辛雨缘无奈的戳戳上官能人脑门:“你呀!就知道出些歪主意。”

    “没的事。”上官能人嘿嘿一笑,捏捏赵一萌脸蛋:“少吃点,一会儿还得吃饭。”

    总算说了句人话。

    有现成的米饭,蛋炒饭要炒出来并不费工夫,为了提高蛋炒饭的口感,上官能人切了一些肠丁、黄瓜丁和鲜虾仁,出锅的时候,那股鲜香的味道让辛雨缘出口称赞:“弟弟,姐姐发现你很有厨师的天赋,做一家饭店的主厨绰绰有余。”

    “让主厨见鬼去吧!”上官能人撇撇嘴:“我才没工夫伺候那些闲人。”

    装好盘:“雨缘姐,麻烦端走。”

    “好。”辛雨缘有一肚子话想和上官能人说,等坐在饭桌前,道:“弟弟,向贝贝的事解决了吗?”

    “唔……”提起向贝贝,上官能人就想到了那些血腥场面,多少有点倒胃口。

    点点头:“解决了,不过善后的事比较麻烦,她最近这段时间会比较忙。”

    “是吗……”辛雨缘轻轻点头,道:“干爸他们下午给我打电话,说你的电话没打通,问你去哪了?”

    “呃……”下午的时候,上官能人还是一只雨燕呢!手机也暂时失去了作用:“你怎么说的?”

    辛雨缘微笑道:“我说你比较累,睡着了。”

    “这就好。”上官能人松了口气:“还是雨缘姐有急智。”

    “你呀!”辛雨缘眼睛里带着浓浓的后怕:“当时姐姐真怕你出了事,要是你回不来了,姐姐……”

    “没事。”怕辛雨缘掉眼泪,上官能人拍拍胸口:“瞧咱这体格,连狮子都不是对手,还有啥事能回不来的?”

    被上官能人一逗,辛雨缘含笑点头:“嗯,看到你开门的时候,姐姐就彻底放心了。”

    辛雨缘担心他,他又何尝不担心向贝贝,以向贝贝的身家背景,就算兄弟盟内部问题解决了,外部也肯定会遇到更多问题,经此一事,上官能人觉得自己有必要炼制一些法器了。

    第三十四章 寻找材料

    法器:僧、道举行宗教仪式所用的钟、鼓、铙、钹、引磬、木鱼等乐器及瓶、钵、杖、麈等器物。

    事实上,真正的法器是由奇人异士加持了天地灵气的器具,器具有灵,方为法器,那些寺庙里卖的十块钱一个小玩意儿,也只是小玩意儿罢了,毫无用处,称不上法器。

    而法器在奇人异士加持天地灵气之前,所选用的炼制器具的材料需要精挑细选,如果材料不合适,就算灌注天地灵气也会消散十之七八,所以好的法器,必须有好的材料。

    首先,那些现代加工出来的合金钢铁是绝对不能用的,那些都不是天地所生的原材料,无法与天地灵气相容。

    那什么是天地所生的原材料?

    很简单,没有经过加工污染、存在千年以上的东西,就是!

    哪怕黄土一坯,只要不是遭受过加工污染,并完好无损的存在了上千年,就是天地所生的原材料,而且存在的年头越久,材质就越好。

    但现如今地球还没被人类污染过的地方实在太少了,工业大革命已经造成了全球气候的变化,而全球气候变化,直接影响了大地表面的灵气缺失,如果上官能人想用土质原材料,至少也要把大地挖上数千米,才能找到所需要的。

    上官能人会土行法术,但他道行浅薄,也不会土遁术,无法潜入地底数千米,别说数千米,就算数十米都不行。

    上官能人试验过,他最多只能将身体潜入地面五六米,再往下就无能为力了。

    别以为土行术是多简单的法门,如果简单的话,封神之战时,矮穷挫的土行孙就不会凭着一手土行术,娶到邓婵玉那样的白富美。

    虽说封神是虚构的,但土行术的博大精深却是真的,上官能人能证明。

    炼制法器当然不会二到挖坑数千米就为找一坯黄土。

    上官能人打算去北郊看一看,北郊山林,据史料记载,已经存在了两千多年,要不是两千多年前一场战争导致一场火烧山林,把这里烧成了秃山,北郊山林原本是存在了数万年的原始丛林。

    正因为存在的年头够久,肯定存在所需的原材料。

    在此之前,上官能人和上官义做了一次面对面的交流。

    时间:晚十一点。

    地点:客厅。

    人物:上官能人、上官义。

    李新红已经被上官义劝回了卧室,父子二人相对而坐,茶几上摆着一壶热茶,茶壶和茶杯都是上官能人的c女作——功夫茶套件。

    自从上官能人用这套茶具让父母品尝过一次后,上官义就喜欢上了用这套茶壶喝茶,因为上官能人说过这套茶具非常珍贵,上官义喝茶的时候也是小心翼翼的,而且绝不招待客人。

    喝口茶,舒服的叹口气,上官义看着上官能人。

    最近这几个月,自己儿子的变化越来越大,最明显的是个头,暑假的时候,自己这儿子还只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一米七出头,但现在却有将近一米九的海拔,而且不确定未来会不会继续生长?

    也许是身高的增长,儿子的容貌也有了一定幅度的变化,总体的轮廓看上去变化不大,但五官拆开来细看,却比过去精致了许多。

    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大变化是儿子的内在。

    如果过去儿子的内在是95,那现在就是8

    最近几个月学习了许多电脑知识,开阔了上官义的眼界,尤其对系统的升级换代很感兴趣,用最初的95系统对比8,意味着上官义已经走在了时代的前沿。

    儿子在几个月之内一再带来的惊喜,让上官义惊喜之余,同样满心疑惑,不管怎么看,儿子的变化未免太大,要不是多年来那种吊丝的习性没有丝毫变化,上官义都怀疑自己的儿子是不是被外星人附身了?

    这一次的狮子事件,以及陈开拓说上官能人的身体比大象还强壮,让上官义觉得有必要开诚布公的和儿子谈一谈了。

    “儿子……”斟酌了一下语言,上官义说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你也大了,应该有自己的隐私权,我也很尊重你的隐私,但我觉得这次有必要和你好好谈谈。”

    上官能人挠挠头,大概猜到上官义想说什么,但他觉得《十项全能》是自己毕生的秘密,如果让父母知道,也许他们会惊喜,但这绝不是好事。

    “爸,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上官能人端起茶壶,给上官义续上一杯,道:“但我觉得现在没到说的时候。”

    茶杯递给上官义:“等以后时机成熟了,我会跟您开诚布公的谈一谈。”

    上官义接过茶杯,一饮而尽。

    叹口气,上官义点点头:“好吧!我不逼你,但你一定记住!”

    上官义突然变的很严肃,粗糙的双手攥成拳头,搭在膝盖上,目光凌厉的盯着上官能人:“伤天害理的事,绝不能做!如果有那一天,别怪我不认你这个儿子!”

    “……”

    老爸,别这样,我压力很大的。

    上官能人苦笑道:“爸,我是那种人吗?”

    上官义摇摇头:“你还年轻,人生观、价值观还没明确,最容易受到社会环境影响,别怪爸说的这么绝,你要知道,人活一世,草木一秋,你可以活得潇洒精彩,但绝不能让自己从根上烂掉,等你到了爸这个岁数,就知道人生的真谛不过是‘平安是福’。”

    这番话可谓语重心长,上官能人能感受到老爸的良苦用心,不禁点点头:“爸,你放心,我年纪虽然不大,但也有分辨善恶是非的能力,再说我是您儿子,您还不了解我吗!”

    “你明白就好。”有些话,说一遍就够了,上官义认为自己儿子虽然还不太着调,但至少心地善良,没坏心眼,就是遇事有点冲动,受不得管束,以后肯定不是安心上班的主,但眼下家里的条件还不错,儿子也有造假的能力,随便弄一弄就是一大笔钱,倒是不怕儿子未来会为钱所愁。

    “我都明白。”上官能人给自己倒杯茶,一饮而尽,道:“爸,早点睡吧!”

    夜里,下雪了……

    一觉醒来,华北已是银装素裹,分外妖娆。

    北郊山林,已是雪舞妖姬,树枝上的丫丫叉叉压了一层厚厚的白雪,一只松鼠爬到树枝上,毛茸茸的大尾巴将树枝上的积雪扫去,把秋天储藏起来的食物放在树枝上晾晒,同时观察附近有没有对其有威胁的生物?一旦有任何风吹草动,松鼠就会立即躲藏起来。

    这只松鼠正守着食物,大尾巴搭在身上,悠闲地晒太阳,突然听到远方传来咯吱咯吱的声音,眼睛立即睁开,远远望去,一个瘦长的人影一步一个脚印的踩在雪地上,正朝树林走来。

    看到是人,松鼠并没有害怕,小爪子堆起一堆雪墙,把自己掩护在后面,露出小脑袋观察着那个人,小鼻子嗅了嗅,这个人身上有股非常好闻的味道,它很喜欢。

    上官能人走在雪地上,这场降雪造成了超过100毫米的积雪,上官能人一脚踩下去,就是一个深深的脚印。

    “天公不作美啊!”望着眼前雪白的山林景色,上官能人长叹一声:“这几天肯定是我的苦难日,诸事不顺。”

    本想找些原材料炼制法器,却没想到一场大雪给他造成不小麻烦,交通不好还好说,变成雨燕飞过来也就是了,但地面都被覆盖起来,想找材料就很麻烦了。

    看过侦探小说的人一定知道,往往一场大雪会掩盖掉所有的犯罪证据,这场大雪同样掩盖了原材料的‘藏匿地点’,给上官能人的搜寻造成了大麻烦。

    哗啦——

    树枝上突然落下一堆雪,正洒在上官能人脑袋上。

    “哎哟我操!”上官能人把雪扫下去,抬头一看,竟看到一只松鼠,正用乌溜溜的黑眼珠看着自己。

    松鼠?

    上官能人眼睛一亮,从兜里拿出一把榛子,抬起手:“小松鼠,过来,这有好吃的。”

    这榛子是昨天那帮记者送的,上官能人很喜欢吃,出门的时候往口袋里塞了不少。

    松鼠看到榛子,乌溜溜的眼珠闪过一道亮光,犹豫片刻,最终抵挡不了榛子的诱惑,再加上它本能的喜欢这个人的气味,便从树枝上爬下来,又顺着上官能人的?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