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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一章 猎魂魔王

棺中躺的美男一模一样,唯一的区别,就是穿着衣服。

    “这么多年过去,没想到终于有个人能跟我聊天。”美男看着秦歌,微微笑道:“虽然是个人类。”

    秦歌:“还未请教前辈尊姓大名。”

    虽然看上去秦歌的年纪跟眼前这位相差不多,但实际上秦歌才二十几岁,比眼前这位要小得多,是以叫声前辈也不为过。

    “你可知鸿土十二魔王?”

    秦歌:“略知一二。”

    “我便是其中的猎魂魔王……执亦言。”

    秦歌讶然,没想到眼前这位还是魔王,自己的运气到底是好到极点还是霉到极点?

    在这荒山老林找墓,刚开始找到的都是那种没有值钱明器的穷墓,现在好不容易找到一座有明器可捞的墓,没想到竟是个魔王墓,不仅遇到粽子,还摊上一些破事儿。

    执亦言笑问:“是不是感觉很奇怪?”

    秦歌收敛思绪,“确实有点。”

    执亦言笑道:“或许,在你们人类的理解中,魔王就是那种高大威猛、长相狰狞凶恶的模样吧。”

    秦歌问道:“苗姑娘怎么回事?”

    执亦言不由想起往事,缓缓笑道:“这事,一言难尽,还得慢慢说。好久没有这样聊过天,小兄弟,陪我聊聊如何?”

    秦歌说道:“我的这种能力,每次最多只能维持两刻钟。”

    秦歌指的自然是他的魂斩模式,每次维持的时间是两刻钟,也就是半个小时。

    “足够了,我能压制的时间也并不久,若是时间太久,我的尸体怕是又会发生白天那样的异变,到时候伤到你。”执亦言走到一边坐下,安静少许后,说道:“身为魔王之一,牵扯鸿土高层的政事,老实说,我那些年的所作所为,可谓恶贯满盈,罪孽深重,手中沾染鲜血无数,直到……我遇到牙牙……”

    “那时候,她还是个精灵小姑娘,就跟今天你身边那个精灵小姑娘差不多大。”

    执亦言满脸微笑:“她善良,她单纯,她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纯洁,即便我好几次想要伤害她,她都会对我不离不弃。只要在她身边,我觉得……我丑恶的灵魂就能得到洗涤,可以渐渐找回真正的自己。”

    秦歌点点头,“精灵,确实如此。”

    执亦言笑道:“可能你还不知道,精灵都很专一,她们一旦认定一个人,让一个人走进心里,那就永远不会改变。不离不弃,生死……永相随。”

    秦歌默然,不由想起安芝芝。

    执亦言:“跟牙牙在一起久了,我渐渐觉得,曾经为魔族做的那些事很恶心,所以我就想着……脱离魔族,不再做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魔王,我想带着牙牙远走高飞,找个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隐居,等到她成年后,就娶她为妻。”

    秦歌:“但我想,故事应该不会这么简单,你既身为魔王,做为鸿土大地执牛耳的存在,牵扯魔族高层政事,那些高层肯定不会让你如此简单的就退隐。”

    “是的。”执亦言说道:“当我向公主说出我想退隐时,她很生气,拒绝我的请求。”

    “魔族公主?”秦歌皱皱眉。

    执亦言:“她是神威魔尊的亲女儿,魔叮叮。她也是当今鸿土唯一一个还有着魔尊血统,有资格被冠以‘魔’姓的存在。除大贤者和神威魔尊之外,在鸿土,就她权力最大,十二魔王,都归她管。”

    秦歌问道:“她拒绝你之后发生过什么?”

    执亦言:“那时我意已决,坚持没有退让,甚至,我甘愿废掉一身修为,将我做为魔王的那些年所得到的一切归还给她,以此让她成全于我,放我自由。”

    秦歌内心满满的感慨,“女人啊,女人……到底有何神奇力量,竟能让一个男人甘愿为她放弃一切。”

    他不由想起步知舞……如果不是深爱,谁又会去做舔狗?即使舔到最后一无所有,也还是会义无反顾的去舔。

    这就是女人。

    “这跟女人与否毫无关系。”执亦言微笑说道:“这是因为爱情。”

    秦歌问:“所以后来又发生什么?”

    执亦言说道:“公主殿下自然不会让我那样做,于是我和她达成协议——我去帮她执行一个任务,如果顺利完成这个任务,她就成全我,让我带牙牙隐居,从此不问世事。”

    执亦言看看秦歌:“那个任务,就是让我去陨落之地寻找魔尊的残魂,并将其带回去交给她,因为她一直以来都在想尽一切办法要魔尊重现世间。”

    “在十二魔王之中,只有我对灵魂一类的存在比较了解,甚至我的主要攻击手段就是针对一个人的灵魂,而我主要修炼的,也是灵魂。”

    秦歌:“所以,你被称为‘猎魂魔王’。”

    执亦言:“所以,那个任务,我去最合适。”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