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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部分

电。

    “朕是真的吗?”方初晴松开手后,江无忧问。

    “民女叩见皇上,无礼之处,还请皇上恕罪。”方初晴“诚惶诚恐”地跪倒在地,脸朝着地面就不用装出各种表情了,轻松得多。

    “朕赐过你恩典,你可以不跪的。起来吧。”江无忧笑道。

    从第一次见面,他就觉得这女子与众不同,倒不是她多么美丽聪慧或者特立独行,而是那种总是不经意浮现出的矛盾气质。

    她能当奶娘,就肯定是已经产过子的妇人,可她身上偏偏有一种未出阁女子的风味;但若说她是少女吧,她的行为举止偏偏没有普通女子娇羞胆怯的模样;说她y荡吧,她的眼神却在慧黠中包含几分爽朗直率;说她纯真吧,她却能坦然无惧的握住他的手。

    这一切的一切,都令阅女无数的他也感到难以捉摸,不禁好奇心大盛。而方初晴被送进沈府的这三个月里,他也很奇怪的会时常想起她。

    今天,他本来是特地参加义弟遗腹子的百日宴的,也想以此告诉世人,左师王虽然已死,但他身后人的尊贵荣宠却不会有分毫改变。不过私心里,倒也想见见这个小小奶娘的。

    “方初晴,你都听到了什么?”他忽然直截了当地问。

    方初晴假模假式地凝了下神道,“好像是催戏的锣声。皇上,前院要开戏了,您不去听吗?”

    “我是说刚才。”江无忧不许她打马虎眼。

    他本身是习过武的,目力、听力及其他感觉都强于常人。但他今天心情激荡,所以开始时并没有注意到花园里有人。可当与竹月静默望月之时,他不经意后退了半步,一只脚踏到一株芍药的花根泥土处,感觉有什么东西硌了他的脚一下,略微垂目,却是一只金钗,正是今晚方初晴戴过的。

    当时在水阁,她跪得比别人晚半拍,他看得清清楚楚,确实是她头上之物。那物件掉得地点蹊跷,若不是踩到,只怕很难找。而当他认出这只金钗,凝视细听,便发觉了不远处牡丹花下的偷听小鬼。

    所以,方初晴所说的寻找金钗的理由,应该是真的。否则,他不可能轻易饶过她。他初登帝位,不经几年,外人只道是新朝气象,可花团锦簇之下涌动的暗流,非是局中人是不能体会的。

    “民女不是说了,刚才饿晕了嘛。”方初晴硬着头皮继续说谎。

    江无忧二话没说,突然伸手抓住她的手臂。

    方初晴吓了一跳,急忙往回缩,那天沈洛对她的所作所为也突然涌上心头。她本能地奋力挣扎,但江无忧不是沈洛,看着斯斯文文,力气却大得很,她反抗无效,强行被拉到他的身前。

    她羞恼气愤之下生出点不管不顾的心,大脑发热,暂时忘记对方是能对人生杀予夺的皇帝,打算施展江湖上传闻已久、但基本禁用的绝子绝孙脚,却硬生生停住了。因为江无忧并没有轻薄她,手指只扣住她的脉门,笑眯眯地道,“晕倒后才醒来的人,脉像应虚浮滞涩,你的脉象却平稳沉实,就是心跳得有些快呀。”

    “民女得见龙颜,心头激动,所以心跳加快。”方初晴强辩,想起那段:脸红什嘛?精神焕发!怎么又黄啦?防冷涂的腊……

    “哦?”江无忧仍然微笑着,突然话题一转,“知道太多的人会有什么后果,你清楚吗?”

    方初晴看不透江无忧是什么意思,干脆道,“只有死人才不会泄露秘密,可是……如果人家什么也不知道,有人却草木皆兵,那就太没必要了吧,反而暴露自己有心事。”

    “说得对,可也不全对。”江无忧的目光在方初晴脸上巡视,看得出她虽极力隐瞒,实际上却紧张,不禁感到好笑又安心,也确定她了绝不是“别人”安c进沈府的探子,因为她说不惯慌,尽管她很聪明,急智不错,关键时刻也算冷静,但未经过训练的人是应付不了这局面的。

    “从来没人交集的两个人,倘若共同知道了一些秘密的事,关系就会变得很特别,就好像有一条线把他们连了起来。”他说到这儿,看到她的额前落下一缕碎发,挡住了她的眼睛,很自然地张口吹了一下,轻声道,“也许……可能再也分不开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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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章 看戏

    更新时间2010…1…24 9:18:51  字数:2357

    方初晴被他吹出的热气激出一身j皮疙瘩,又听到“再也分不开”几个字,吓了好大一跳。这大变态那暧昧的语气令她生出奇怪的想法:他不是要把她带到宫里做妃子吧?

    不过稍冷静下想想,又觉得自己太可笑,太自作多情了。她是什么身份?一个被夫抛弃、死了孩子的妇女,在这个世界的女性中根本就算是劣制品,连四圣人那种货色对她的态度都只是玩玩而已,更别说高高在上的皇帝了。

    这重获的身份虽然时常令她不甘心,但此时却起到了保护作用,因为江无忧是大江国之主,应该不会追求露水姻缘,至少表面上不会,这就叫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呀。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方初晴大拍马p,同时把这话题糊弄过去,“全大江国的臣民,谁也离不开您呀。”穿越就是这样好,可以心安理得地随便剽窃全人类的智慧精华,然后脸皮很厚的接受他人的赞赏。

    果然,江无忧略有惊诧地望着她,点头道,“说得不错。”心中却又生出疑虑……一个奶娘,怎么会说出这种大雅之语?她,到底是个什么来历?

    细细打量她,只觉得月华清辉令她那明艳的容貌变得朦胧温柔起来,而那双眼睛中虽然闪过狡猾慧黠的光芒,却并没有深刻的算计。

    “啊,地上有什么东西硌了朕的脚?”听到远处锣鼓声又大了些,他决定暂且放下这些疑惑,故意向后退了半步。

    方初晴机灵地蹲下身子查看,结果惊喜得眼泪都快掉出来了。金钗啊!她的金钗小宝贝啊!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可是……可是,她的小亲亲沾满了泥,上头精致的花枝也被踩坏了,要不找金匠修补一下,肯定是戴不了了。

    江无忧冷眼旁观,看到她那无伪的惊喜,然后又那么沮丧,不禁又被逗得笑了,“找到金钗了,还不多谢朕,要不是朕,你还不知要找到什么时候呢。”

    “是,民女谢谢皇上。”方初晴顺嘴答音,却没什么诚意。

    “你不高兴吗?”她就那么喜爱财物?

    “高兴。就是……金钗被……踩坏了。”都是你的错!

    “你是怪朕吗?”

    “民女不敢。”

    “不敢?就是心里责怪喽?”看到她那心疼的模样,江无忧逗她道,“简直没天理了,做了好事还被人埋怨,可见朕的右师王说得极对,做好人是要遭报应的。”

    右师王=沈澜=沈家二爷=大y人!这公式绝没有错。

    “这样吧,朕为人一向公平,从不欠人。既然好心办坏事,踩坏了你的钗,那就赔给你好了。”

    又来了!大变态又来假装大方了!不过他喜欢在原有基础上加上一点恩惠,那么……

    “照您的规矩,是要陪我两只钗吗?”这样一来,也很划算啦。

    “你又没对朕做过好事,为什么要双倍奉还?”江无忧故意锱铢必较,想了一下才道,“不过你待会儿在朕身边做点事,朕就送你一只大些的金钗好了。”

    方初晴怀疑地瞪着江无忧。

    大概因为他身上的衣服料子好,又是明黄色的,所以月光似乎给他周全都渡上了一层金边。他笑得真是好看,就算在现代中国网络发达,她见过文体明星中的众多帅哥,但论起笑容,他要排第二,没有人敢排第一。

    不过……哇咔咔,她在重生前的经历与众不同,所以早已经对帅哥完全免疫,他想用男性魅力占尽上风?哈,那真是踢到铁板了。帮他做事?好呀,任何服务都可以提供,唯独那一种!

    “民女笨拙,皇上还是提前说好要民女做什么,不然误了皇上的事,民女可担待不起。”她小人地说。

    江无忧知道她在担心什么,还挺为她的谨慎庄重感到高兴,但却并不解释,只道,“先随朕去看戏,到时候听吩咐就行。”

    去戏楼?那边人多,应该没事。方初晴轻呼一口气,把金钗扣在袖笼里,整理了下略微散乱的头发和沾上泥土的衣服,然后低头垂目、规规矩矩地跟在江无忧身后。才出了贵裔花园,小德子、小行子就不知从哪儿跟了上来。在看到方初晴时,他们都有点吃惊,但他们都是宫里人,极有眼力见儿,皇上既然不多说话,他们也就什么也不问。

    一行人走了约摸十五分钟才到了前院的戏楼,路上方初晴都转晕了,可江无忧却走得毫不犹豫,连半点弯路也没绕,绝对直达,可见他和他的两个近侍对沈府熟悉度,绝对比她要强。而他所到之处,只要遇到人,全部会慌忙跪下,他则像没看到似的,径直往前走。

    这情景在电视中看过,但如今亲眼所见,才更能产生那种很威风的感觉,虽然她只是个狐假虎威的。

    到了戏楼,楼上楼下又呼啦啦跪倒一片。方初晴偷偷四瞄,发现男人们都坐在楼下,由小厮侍候,女眷和随侍丫鬟们就在楼上,不过正对戏台的位置是空着的,显然是留给皇上看戏的地方。

    为什么他要坐在女眷中间?太不科学了。

    “都平身吧。”江无忧负手而立,更显得身材修长挺拔,言谈举止高贵亲切,为人君的风度超好,“今天是家宴,是为着朕那一对皇侄办的,所以大家都不要多礼,亲近随意些才好。”说完,即被一位中年大叔亲自引领着上了二楼。

    此处“一等座”比较宽阔,占了至少能摆四张桌子的地儿。正当中,摆了一张紫檀镶嵌螺钿方桌和一张宽大到可做两人的紫檀云龙纹扶手椅。桌上摆满了奇珍异果和精致的点心、酒水,椅上铺了厚厚的软垫,垫上再铺上以上等水牛皮编织的凉席。旁边,还有两个执扇的丫头,就等着为皇上服务呢。

    “皇上大架光临,敝府蓬荜生辉,苦有侍候不周到的地方,还请皇上恕罪。”中年大叔弯着身子,极其恭敬地道。

    江无忧温言道,“今天是无思和无我的百日宴,不必太在意朕。再说,朕常来往于你家,一直觉得舒适自在,没什么不妥的地方。这里留他们几个侍候我就行,你下去吧。”

    “是。”中年大叔应道,但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递过来戏牌,“还请皇上先点戏。”

    “来个热闹好玩的吧。”江无忧点了一出戏,不过方初晴没看到是什么,因为只盯着中年大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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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三章 晴……儿?!

    更新时间2010…1…25 0:07:33  字数:2209

    这位原来就是太太嘴里所说的、爱吃腥的沈老爷沈之道啊!老爷长居别院,这是她头回见到本尊。

    本以为沈老爷是个相貌猥琐、举止轻浮、被酒色掏空了的糟老头子,没想到却是个瘦高个儿、颇有些书卷气的英俊相貌,在大叔中算是顶级了。怪不得就连四圣人的五官细瞧起来都很不错,原来是家族遗传。

    只是不知道他和太太为什么感情不和呢?难道是衣冠禽兽?

    “晴儿,帮朕试试这块点心。”沈之道一走,江无忧指着一盘子类似于豌豆黄的点心说。

    晴……晴儿?

    方初晴登时半边身子发麻,若不是连忙抓住了椅背,差点瘫倒在地。敢情江无忧看过《还珠格格》?

    “皇上……能不能不吃?而且……能不能别叫我晴儿?”她哆嗦着问。

    江无忧还没说话,比较严肃的小行子就皱眉道,“怎么这么没规矩呢?让你吃就吃呗,上回吃酒席,看你胃口挺好的呀。还有,不管什么名字,全是皇上御赐的,是恩典,你要先跪下谢恩,以后皇上若这么叫你,不许不应!”

    没人权!鄙视这世界到死!

    “你给朕说说为什么拒绝?”江无忧倒还讲点道理,至少问了问缘由。

    “睡前五小时不吃东西,是为了防止腰身变粗。”方初晴老实地答,“那天初见龙颜时吃得很多,是因为饿了好几天了。至于名字……我一听这两个字就浑身不自在,也不知是为了什么。”

    “哦。”江无忧点了点头,似乎全明白了,但却头也不回地道,“但朕不准。晴儿,腰身粗细没关系,但饿肚子可是要不得的晴儿。晴儿,你要抗旨吗?这种点心可好吃了,晴儿,朕相信你在沈府中从没吃过。晴儿……”

    他故意的!

    方初晴望着江无忧愁的背影,恨不得直接掐死他。她没看错,他果然是个大变态,身为一国之君,怎么能欺侮她一个小小的奶娘?这行为也太不成熟了。越不爱听什么,他就越叫什么,叫得她身上像一阵阵过电似的,抓耳挠腮的,两手都不知道放在哪里好。为今之计,也只好先吃了!

    为了堵上江无忧的嘴,她领命上前,把一块点心放到旁边粉彩百花小瓷碟里,背转过身,想躲到角落里去吃。可才一回身,就感觉周身发凉,背上的寒毛根根竖起,惊恐中抬眼一看,发现无数道目光向她s来,虽然在她环视时又都闪开了,但她可以肯定有好多人盯着她。

    想一想,也就明白了。

    她是大江国第一号由皇帝举荐到沈府的奶娘,只要是有心的人,只怕都知道了这件事,难免猜测皇上这兴起之举有没有更深的内情。而今天,皇上在沈府小世子和小公子的百日宴上洗手洗了那么久,带路的沈大乃乃回来半天了,他才姗姗来迟,偏偏身边就跟着她。

    如果再仔细地观察她,眼尖的就会发现她的头发有几丝不服帖的地方,衣裳上还有尘土,而龙颜似乎大悦……肯定多数人会猜测:皇上失踪的这段时间内,是不是损失了一些龙种?还有还有,皇上还没坐稳就赏她东西吃……有可能是为了给才激烈运动过的某人补身体的。

    天哪,这情况!她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如果背上皇帝曾经的女人的头衔,她那嫁给一个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单身、丧偶、离异、有无小孩、有无车子房子、甚至有无工作均可的男人的目标只怕永远也无法实现了。

    毕竟,谁敢跟皇上共用一个女人,就算有先有后也不行呀。

    想到这儿,她只感觉手中的一块点心有千斤重,真不知道该如何应付这复杂局面了。现代人其实就这点好,解决这种事会直接得多,哪像现在这么隐晦难明,每个人心里都打着小九九,可每个人却似乎全聚精会神于戏台之上。没有一个人看向她,可每个人的全身上下都长满了眼睛。

    不知所措间,她再度四望,却正撞到大乃乃的目光。她善意地点头微笑,可眼神却依然冰冷冷的,似乎还有些嘲讽和鄙视,就好像一个贵妇在怜悯一个勾引皇上的贱人。

    饿肚子的人通常脾气不好,何况还是在被冤枉和误解的情况下。于是方初晴怒了。

    她穿越到这个世界后一直很认真的活着,依足了这里所有的规矩,尽管有的很窝火、很伤自尊。可今天如果连吃一块点心都这么谨小慎微,那还不如不重生呢!

    既然如此……那就无所谓了,反正再忍耐不到一年的时间,她就要离开江国。到时候也不一定去马国,有钱无亲的,走到哪儿都一样。那时候隐姓埋名,谁知道她曾经是谁的谁呀。而事有两面,被误会了也有好处。此前因为她一直困在松风园,倒没受到过别人的压制和针对,现在如果传闻她和皇帝有染,满沈府的人还有谁敢欺侮她?

    黄色挡箭牌,不用白不用!以后就算她要耀武扬威,小人嘴脸,谁还能把她咋滴?

    想通了,她倒坦然了,大大方方回转身,就站在江无忧身后,一口一口吃掉那块点心,然后又添了一块核桃凤梨酥和一块藕粉桂花糖,就连江无忧赏的茶也喝了一盏。

    而江无忧一直没有回头,似乎很喜欢台上的那出戏,但他却清楚的感觉到方初晴行为甚至情绪上的变化,不禁感到无奈又好笑。

    他做事一向深谋远虑,就连平常小事也要c纵自如,不是他想这样,而是他身处的环境得他不得不如此。不过今天他的举动倒是没什么深意,原只是不想看这女人挨饿,不想让她连戏也看不成而已,结果却让众人误会至此。

    不知为什么,此刻他忽然想起自己的结义兄弟、右师王沈澜说过的一句话:做惯狠事的人不要试图行善,不然会倒大霉的。

    真的如此吗?今天他对方初晴不就是动了善念吗?那会有倒霉事发生吗?他不为人注意地轻扯了下唇角,暗暗苦笑。而正在这时,沈澜的乌鸦嘴……不,该说是他的人生感悟应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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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章 刺杀

    更新时间2010…1…25 0:09:22  字数:2329

    方初晴既然豁出去了,肚子里也有了食,心情就愉快多了,津津有味地看起戏来。

    大江国的戏曲和京剧差不多,就是不画脸谱,衣饰也有些不同,还有就是吐字念白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