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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4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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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鲜币)第三百二三章 准备出发

    “罗朱姨,快下来回家吃饭了!”

    清脆的童音从远处飘来。罗朱连忙抬起头,使劲擦了擦眼睛,寻声看去。

    山坡扭扭摆摆地跑上来一个虎头虎脑的男童,正是卓玛快满六岁的儿子达亚。一头黑毛香猪在他身边左蹿右蹿,好几次都差点绊倒这个小家夥。

    “马上就下来。”她捡起地上的草帽戴到头上,又拾起镰刀,站在坡上招了招手,脆亮地回道。走了两步,她忽地转过身,朝玛尼堆低声笑道,“朗措,我要回卓玛姐家吃饭了。以後??????陪你的日子可能不太多了,你到时候千万别生气。”

    她加快步子,小跑着来到达亚跟前,牵起他r嘟嘟却绝对不细嫩的小手,笑问道:“央娃呢?”央娃是卓玛女儿的名字,刚满两岁的小女孩有双圆溜溜的大眼睛,长得可爱极了。

    “洗好了手,正在饭桌边坐着呢。”达亚兴高采烈地说道,“罗朱姨,今晚也要接着讲小恐龙阿贡的故事喔。”罗朱姨在屋子里养伤的两个月中,除了做恶梦发出尖叫外,几乎不说话,也不理人。伤好後,她才走出屋子,和阿妈阿爸一起做事,偶尔照顾下他和妹妹。夜里的尖叫声少了许多,不过他常常看见她瞧着阿爸和阿妈会偷偷红了眼圈,一副要哭不哭的可怜模样。又过了一个月,罗朱姨晚上不会做噩梦尖叫了,脸上的笑容多了,话也多了,她会给他和妹妹讲许多电视里没有的有趣又好听的故事。

    “没问题。”罗朱笑眯眯地提出要求,“不过达亚今晚也要自己洗漱干净,乖乖地睡觉。”

    “没问题。”达亚模仿着罗朱姨的语气,使劲拍拍小小的胸脯。

    一大一小手牵着手,拖着长长斜斜的影子走进村子。村子里的小路上没什麽人,各家院子里也没有孩童玩耍的身影,大家都在家里吃晚饭了。

    “卓玛姐,我们回来了。”刚走进简陋的院子,罗朱就冲打开的木屋门扬声喊道。

    “洗完手就快进屋吃饭。”卓玛从屋门探出半个身子,笑着招呼。

    “知道了。”

    罗朱把镰刀放在木屋的廊板下,领着达亚到水盆边,舀水把手洗干净,两人一块儿在木屋前的石头上狠狠跺跺鞋上的灰,把鞋子放在廊板上,只穿着袜子走进木屋。

    堂屋的小饭桌上已经摆好了两个素菜,一个素汤,还有几副碗筷,米饭添上了,正冒着热气。两岁的央娃坐在桌子边,眼珠子转也不转地盯着自己面前的米饭,听到响动,立刻朝他们扬起大大的笑脸。

    “卓玛姐,要我说多少次,央娃人小,饿了就让她先吃,没什麽关系的。”罗朱盘坐在矮桌前,拿起央娃碗里的小勺子舀了些汤和菜,和饭一块儿拌匀後,推到央娃的面前,“喏,罗朱姨和阿兄都回来了,小央娃可以吃饭罗。”

    “谢谢罗朱姨。”央娃奶声奶气的童音软糯糯的,分外勾人怜爱。

    “不能因为人小就怀了规矩。”卓玛收拾好灶塘,也坐下来。

    人坐齐了,大家才一起开动起来。家里不讲究什麽食不言寝不语,一天三顿都是一边吃一边聊。

    “卓玛姐,明天吉格哥就该背回全村第一台平板电视机了吧?”罗朱嘻嘻笑道,“到时候卓玛姐可以在村子里好好炫耀一番。”

    世上的事真是太不可思议,也太过奇妙。她怎麽也没想到穿越回来的地点居然是三年前看过的“背着洗衣机翻越翻越喜马拉雅山”故事里所描述的珞巴族村子,而救她的这对夫妇就是故事里的男女主人公,难怪她总觉得吉格这个名字有些耳熟。难道是因为自从读了这个故事後,她潜意识里非常羡慕这对夫妇之间相濡以沫的温馨感情,所以才会落在这里?

    离背洗衣机过去了三年,吉格後来又背回了一台电冰箱。除了电脑、电风扇和空调之类还用不上的家电,这个家里的家电设备几乎都齐全了。木屋的大小窗户也全部换成玻璃铝合窗,使屋子里明亮了许多。

    夏季,四周高山的冰雪融化,通往外面世界的山路显露出来。七月,村子里的开山大运输就开始了,运输会一直持续到九月底。当雪花再次从空中飘落後,加热萨村又将进入整整九个月的与世隔绝。前不久,家里用了好几年的电视机坏了。这次运输,吉格哥要背回一台流行的平板电视机。

    “一台平板电视机有什麽好炫耀的?也不嫌丢人。”卓玛嗔道,夹了一筷子菜到达亚碗里,忽而微微叹了口气,“要不是平板电视轻薄,我是说什麽也不会让吉格再背东西的。他已经满了三十六岁,力气不能和头两年相比了。”

    “所以啊,卓玛姐向大家炫耀的不是平板电视机,而是吉格哥对你的爱,你对吉格哥的爱。”罗朱摇着筷子,黑曜石大眼弯弯的。心却黯然抽痛起来,那个背着她翻越喜马拉雅山的童颜男人再也看不到了。

    “不害臊,两个孩子还在一边吃饭呢。你少说话,多吃饭。”卓玛夹了一筷子菜丢到罗朱碗里,嘴里轻斥着,双颊却不可抑制地浮起层层幸福的害羞红晕。

    罗朱嘿嘿一笑,不再调侃卓玛,和着饭,把菜扒拉进嘴里。她的运气真的很好,以前遇上一个叫卓玛的妹妹,现在遇上一个叫卓玛的姐姐。两个卓玛都是生活在爱里的女人,都是一样的善良热情,质朴灵慧,也都教会了她不少的东西。

    吃晚饭,罗朱和卓玛一起收拾碗筷,烧水洗漱。卓玛坐在堂屋的台灯下刺绣,她给两个孩子讲故事,哄他们入睡後走进了堂屋。

    卓玛放下手里的刺绣活计,倒了一杯热茶递给罗朱。

    她赶紧说了声谢谢,接过茶碗轻轻啜饮一口。清香的暖流从喉管滑下,胃里有种满足的舒适。

    “卓玛姐,我到加热萨村已经快要五个月了。如果不是碰到你和吉格哥,我说不定会活不下去。”看到卓玛张口欲说,她连忙抢道,“就算我活下来,肯定也不像现在这样精神。”

    “你哪儿精神了?脸色和嘴唇一直苍白得像个鬼。别以为我不知道,最近一个多月虽然没在夜里尖叫哭喊,早上醒来却总是会发呆流一阵子泪。”

    “可是我会笑了啊,也愿意说话了。”罗朱又抿了一口茶,嘴角咧出浅浅笑容,“是你让我逐渐解开了负罪的结,学会记住并感谢朗措的爱。”

    卓玛沈默片刻,有些不舍地问道:“你要走了?”

    “是。我想随村子里的最後一次运输出山,去找那四个同母兄弟。其实他们一开始并不喜欢我,对我也很不好。後来喜欢上我,才像吉格哥对你一样对我好了。”罗朱摸摸鼻子,不好意思地说道,“可那时候的我一想起他们以前的不好就忍不住地怨恨,也不相信他们的喜欢,便强压下自己对他们生出的喜欢,千方百计地逃得远远的。在路途中重新遇见了扎西朗措,也遇见了一群坏人。这几个月里看到你和吉格哥的幸福生活,我突然也好想放开胆子试着去爱一次。”

    “你能想通是最好的,总算我和吉格,还有扎西朗措没白救你一场。”卓玛眨眨眼睛的酸涩,笑着轻声问,“以後还会回来吗?”

    罗朱仰起脖子咕噜咕噜一口气把茶碗里的茶水全喝光,用手背粗鲁地抹了把嘴,将手里的茶碗放在小桌上,蹲在卓玛面前,牵起她的手,认真道:“会回来的。卓玛姐,我走了後,希望你能每隔一段时间就往扎西朗措的尼玛堆上添一块祈福石头,我会感谢你一辈子的。”

    “傻妹子,卓玛姐记住了。”卓玛抽出一只手,轻轻拍上她的手背。

    “谢谢。”罗朱张臂抱住卓玛,把头深深埋进她的腰间。

    ☆、(14鲜币)第三百二四章 祝你幸福

    吉格背回来的平板电视机让村民们非常羡慕,男女老少都赶集似的来他家串门,见识见识轻薄的y晶电视机。他们用眼睛好奇地看着,用手好奇地丈量着厚薄,议论着要是自家的电视坏了後,也重新买一台这样轻巧又荧幕清晰的电视机。

    当热闹终於彻底冷清下来,村子里最後一次运输也要出发了。不过这一次的运输队不是吉格带队,而是由村子里另一个身强力壮的年轻小夥带队,罗朱将随马队出山。

    出发前的晚上,卓玛硬塞给罗朱一千块钱。她坚决不要,卓玛却说这是与吉格商量後的共同意见,算是借给她的。以後等有钱了,回村子时再还。

    望着手里的钱,罗朱心里暖烘烘的,眼睛涨得十分难受。卓玛和吉格要养育两个孩子,他们家里的每一分钱都是辛辛苦苦积攒起来的。她不过是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他们却一见如故地真心将她当妹子,当亲人看待。穿越,她遇上扎西家,再穿越,她遇上吉格家。这全是她上辈子修来的福气。

    她想了又想,终於狠下心,把魔鬼法王留给她的唯一的纪念──一百零八颗青金石念珠拆成了六串套在手腕上的十八颗手串念珠,四颗白玉间珠和两颗白玉大师珠粒分别穿在了四根手串念珠中,二十个小金环和纯金金刚铃杵则穿在了另一串念珠上。

    第二天清晨,运输马队出发了,吉格一家四口将罗朱送到了村口。

    罗朱等马队先行,趁着没什麽人了,从衣袖遮盖的左腕上迅速抹下四串嵌着羊脂白玉珠子的念珠硬往卓玛手里塞:“卓玛姐,吉格哥,这四串念珠是我把长念珠拆下来重新穿的,希望你别嫌弃。”卓玛和吉格都是虔诚的藏传佛教信徒,送他们念珠是最好不过的。

    卓玛和吉格都知道罗朱有一串长念珠,麽指指甲盖大的珠子颗颗滚圆,比天空还要美丽的深蓝中点缀着金灿的星星,间珠和大师珠粒全是比奶脂更滑腻莹润的白玉雕琢的,细绳上串着的是纯金的小环和金刚铃杵。最难得的是每个珠子上都雕刻了一尊栩栩如生的佛像,整串念珠表面好似浮动着一层神圣纯净的灵息。即使他们没多少见识,也能估摸到这是一串极为珍贵的念珠。

    “不行,我们不能收这麽贵重的东西。”卓玛肃了眉眼,将念珠退回罗朱手中。

    “罗朱,我们一家人和你结了善缘才会救你,收留你,不求什麽报酬,你快把念珠收回去。”吉格右手抱着央娃,左手牵着达亚,也是坚决推辞。

    “卓玛姐,那四个同母兄弟中有一个是法力高深的僧人,我的这串青金石念珠是他亲手做的,也是他亲自加持开光的,能驱邪避凶。就像吉格哥说的,正因为我们结了善缘,我才愿意把我最珍贵的东西拆了送你们。吉格哥要翻山跑运输,要进山采药,会遇上很多危险,戴着这串高僧加持开光的念珠做事,一定会逢凶化吉的。”她伸手摸摸央娃的小脸蛋,又拍拍达亚的脑袋,“戴上药师佛的青金石化身念珠,央娃和达亚也能健康成长,不惧病魔侵袭。”

    说完,罗朱突然拉起卓玛的手腕,把四串念珠全套了上去。“谢谢!”她对一家四口深深鞠了个躬,不等他们回神,便飞快地转身向走远的马队跑去。

    “罗朱──”卓玛急了,正要追上去把念珠还给她,肩头却被吉格抬手扣住。

    “收下吧,卓玛。”吉格望着逐渐跑远的背影,轻声道,“我们收的不是贵重的青金石念珠,是比念珠更贵重的心意。”那个女孩在转身的时候,嘴抿得紧紧的,眼睛是红通通的,晶亮亮的。

    “这是喜欢她,她也喜欢的男人送她的东西,她??????她怎麽舍得??????”卓玛红了眼圈,哽咽无声。眼见那背影越来越小,她突然将手圈在嘴边,使劲喊道,“罗朱,你要快点找到他们,像我们一样幸福──”

    达亚的眼睛从出门开始就一直是红红的,他舍不得会讲故事的罗朱姨走,但阿妈说罗朱姨要去寻找她的幸福,等找到了幸福就会回村子。那他也祝福罗朱姨早点找到幸福吧,这样才能早点回到村子里给他和央娃继续讲故事。

    “罗朱姨,祝你早点找到幸福──”他也学着阿妈的样子,将手圈在嘴边朝远处使劲喊。

    两岁的央娃不明白什麽是离别,听到阿妈和阿兄的喊声,在阿爸怀里咯咯咯地笑个不停。

    远去的背影似乎顿了一下,接着扬扬手,以更快的速度隐在山道中。

    罗朱迎着风不停地抹泪,她现在也想像他们一样幸福,也想早点找到幸福,可是除了她自己,谁也不知道她即使找遍整个世界,也找不到他们的身影。等到追上马队後,她的情绪已经平复下来,有人问起她的红眼睛,她淡淡回答是被风吹的。

    经过几天艰难的跋涉,马队终於来到了极具现代化的波密镇。这是一个有三万多人的大镇,各类商店、宾馆、网吧等现代化东西在这里应有尽有。

    身份证、银行卡、护照、驾驶证之类的东西全遗落在了那个世界的纳木阿村,她在银行里空有百万钱财,此刻却一分钱都取不出来,比个乞丐还不如。卓玛是塞给她一千块钱,但她又怎麽好意思拿。在临行前,她把钱悄悄地压在了橱柜上的铜茶壶下面。

    对不起,老犁牛,我又要糟蹋你的心意了。

    她找到一家看起来十分高档的珠宝店,请来老板,拿出那串系着小金环和金刚铃杵的青金石手串念珠。

    即使只有十八颗珠粒,这条华美高贵而又弥散神圣气息的青金石手串念珠依旧瞬间秒杀了老板乃至所有店员。珠子饱满均匀无半点裂纹不提,颜色浓艳深蓝无白点不提,里面的黄铁矿呈金星似的灿烂不提,纯金小环和金刚铃杵也不提,这些材质只要有心都能找到。难得的是每一颗青金石珠子上都y刻着一尊佛像,一尊尊小小的佛像不管是面部线条还是衣饰纹理都雕刻得那麽细致流畅,飘逸灵动,堪称极其罕见的完美艺术品。而最罕见的是念珠表面隐隐浮动着一层神圣纯净的光芒,仿若聚集了万物灵气,珠子上的佛像也在这股灵气中好似拥有了生命。

    珠宝店老板家里曾有一颗祖传的九眼红玉髓天珠,据说是千年前一个大法师用了四十多年,上面也有一层神圣纯净的灵光,不过那层灵光不如这串念珠浓厚。而这灵光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店里摆放的所有青金石念珠加起来也没有这一串念珠值钱。

    “姑娘,你??????你要卖它?!”中年老板喉结上下滚动,只觉嘴巴发干,激动得说话都不流畅了。这样的宝物不该供在家里当传家宝世世代代流传下去吗?为什麽会出现在一个清秀的年轻女孩手中,还被掉价地拿到珠宝店里当回收品似的贩卖。

    “嗯。”罗朱不舍地摸着一颗颗珠子。

    “开个价。”

    “不多,我只要十万。”

    十万?!老板只觉天上掉馅饼下来了。一般的青金石念珠是不可能卖到这个价格的,但这串念珠不同,太不同了,可以说十万也绝对是他大赚特赚了。

    “成交!”

    老板当即拍板,根据罗朱的要求,先带着她到波密镇最顶级的户外运动店购置了登山包、帐篷、登山鞋、快干衣裤等设备,花去两万多,然後把八万现金全部打包交给她,为她找了家宾馆付了一个星期的房费。

    辞别了珠宝店老板,罗朱拿着钱到商场里又购买了许多生活必需品,买了一辆性能优越的电动三轮车,又花高价请人改装成烧柴油的特制发动机,对三轮车的外形也进行了一定的改装。

    一个星期後,她独自踏上了去阿里的路程。

    ☆、(22鲜币)第三百二五章 我想回去

    波密镇到阿里近两千公里,罗朱没走国道,她并不赶时间,搁在车前兜里的收音机一会儿放音乐,一会儿放僧人的梵唱。

    每到一个镇子,她就入镇检修车子,补给东西。夜里要麽歇宿帐篷,要麽寄宿在藏民家里。孤独时,她会把唯一还能穿的那件光板破皮袍拿来裹在身上。休息时,她会从左腕上褪下最後一串青金石念珠,慢慢拨动十八颗珠粒。拨念珠时,她从不念六字真言或是六字密言,也不念任何经文,她会强迫自己的脑袋放空,什麽也不想。

    她一路看山看水,进庙朝拜。她转动一个个经筒,点燃一盏盏酥油灯。

    朝阳升起,落日余晖,一天又一天过去,海拔慢慢升高,气温有所下降,沿途景色从藏南的灵秀繁郁逐渐变成了藏西的辽阔雄浑。唯一不变的是头顶的蓝天,刺眼的太阳,还有远方突耸的雪峰。秃鹫在天空中飞掠,偶尔会有一群野驴从面前疾奔而过,还能看见两三只黄羊立在荒野上,看见狡猾的狐狸,机警的野鼠,桀骜的野马,雄壮的野犁牛等许许多多动物。她最怕的是独自露宿荒野时碰到野狼,重新购置的瑞士军刀和匕首随时藏在能第一时间拔出的地方,身体的锻炼也没落下过一天。还好,半个多月的翻山越岭,她没有碰到过野狼。

    她先去了普兰县,在那里住上小半月,看当地人种植的大棚蔬菜。然後把三轮车寄放在县城,背上轻便行囊去了阿里之巅冈仁波钦峰。

    神山冈仁波钦峰绵延中、印、尼三国,形似金字塔,环绕一周五十多公里。峰顶四季冰雪覆盖,上空时常白云缭绕。山峰四壁对称,从南面可见到它最着名的“卍”字冰槽,显得神圣威严而又神秘莫测。在苯教中,祖师辛饶米沃从天而降时便落在这座山巅,在印度教中,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