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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部分

是从来也没有动过。王宝钏十八年寒窑,苦等薛平贵,传为千古佳话。李斯的妻子,为了李斯,也在上蔡独守了十一年的空房,虽在时间上不能和王宝钏媲美,但其深情和痴心却别无二致。

    妻子对他的不离不弃,让李斯由衷的感激和骄傲。尤其是每当他想到,在未来的二十一世纪,爱情已沦为一种易消耗品,人们有耐心等待地铁到站、等待比赛开球、等待股票上涨、等待房价下跌,却再也无人愿意为了一份虚无的坚贞,甘心守候离去的爱人,李斯对妻子便越发充满敬意,越发倍感珍惜。

    妻子的地位是不可动摇的,但纳妾乃是那个时代的惯例,李斯也不能免俗。李斯的小妾,数目可观,面容更是可观,个个皆是难得一见的美人。在李斯身上,正应了那句老话:娶妻娶德,纳妾纳色。

    对于李斯纳妾,妻子倒也想得开,男人嘛,好比是茶壶,总不能只给它配一个茶杯吧。再说了,人一多,家里也兴旺热闹,否则,堂堂的廷尉府,却冷冷清清,既配不上老爷的身份,也没的坏了老爷的心情。就这样,李斯妻妾成群,枝繁则叶茂,子女自然也渐渐多了起来。

    对姚贾的造访,李斯显然极其看重,特意让家人都出来拜见叙礼。看着李斯这温馨和睦的一大家子,娇艳如花的妻妾,天真烂漫的孩子,姚贾忽然百感交集,几欲垂泪。

    3、单身汉

    多年以来,姚贾颠沛流离,居无定所,形近盲流。家,本应是世上最温暖的地方,就连贩夫走卒都能拥有一个,而他却偏偏没有。他何尝不想安定下来,经营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庭,看孩子吐口水,为妻妾画柳眉?然而,他怎么能安定得下来?他的前半生,终日来去奔波,游说诸侯,无奈穷神附体,始终没能治下半份产业。他可不想和那些贩夫走卒一样,“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 心高气傲的他,连独善其身都还来不及,又哪里敢构建家庭,既束缚自己,又拖累妻子?

    姚贾压抑着对家的向往,孑然一身地与世界对抗,而这也让他一直处于麻木的亚快乐状态。当他出入六国宫殿,他不快乐。当他揖让人主之前,他不快乐。当他挥金如土,他不快乐。当他颐指气使,他不快乐。他也曾大惑不解,难道,他已经丧失了快乐的功能?

    直到今天,姚贾看到了李斯和他的家庭,看到了李斯那微微发胖的身躯,也看到了李斯的平和淡定,他这才明白过来。他想要有个家,他需要有个家。他感受到了一种饥渴,一种召唤。可是,他的家在哪里?

    奥德修斯在他的神奇之旅中,战胜了各种艰辛危难。而当奥德修斯漂泊绝望之时,是什么支撑他不曾倒下?是对家的信念,是对家的热爱。而他姚贾呢,他的家在哪里?他旅程的方向又在哪里?这么多年来,他就像是伟大的beatles在歌曲《nowhere an》里唱道的那样:

    he&039;eal nowhere an;

    sittghis nowhere nd;

    akg all his nowhere pns

    for nobody。

    doesn&039;t hotview;

    knows not where he&039;s gog to……

    姚贾羡慕甚至妒忌李斯。李斯只比他大四岁而已,然而,所谓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至少在“齐家”上,李斯已经大大地领先于他,甚至是远远地将他甩在身后。即便天崩地裂,李斯也还有家这个港湾,可他姚贾呢?从不曾有人在清晨为他束发,从不曾有人在深夜为他留门,也从不曾有人在他沮丧时安慰他,从不曾有人在他得意时分享他。他永在黑暗的旷野之中,两条腿,一个人。

    是的,他过着残缺的人生,而这究竟该怪罪于谁?他是一直坚信自己必将大富大贵的,在他的意识里,也只有到那时,他才应该安定下来,许妻子以幸福,给孩子以未来。而他四处游说,谋求利禄,正是在为那个将来的家添砖加瓦。他也知道,别人对他这样的游说之士的评价,说他不忠不义,唯利是图,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可是,那些高贵的批评家先生们,有哪一个体会过家徒四壁的凄凉,又有哪一个品尝过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滋味?孟子有云,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他作为一个典型的无产者,凭什么要求他有恒心?况且,他并非视忠义为无物,他其实也不愿意被人戳着脊梁骨骂他没品位没格局,可是六国国君,从来都将他当临时工对待,给着微薄的(当然是相对于姚贾认为自己理应得到的而言)俸禄。他凭什么忠?他凭什么义?又要马儿跑,又想马儿不吃草,岂有这样的道理!

    而这次,他被赵国驱逐出境,他好不容易积攒的财富,都被赵王无情地全部藉没。他破产了,他成了一个穷光蛋,aga!当他从赵国进入函谷关,秦国的官吏要他申报随身财物,以便征税之时,他只能像王尔德那样,指了指自己的脑袋,解嘲地说道,除了我的天才,再无他物可以申报。

    4、舞者的光荣

    且说李斯大开筵席,款待姚贾,蒙恬作陪。姚贾由于方才的刺激,不免情绪低落,神情游离。李斯见姚贾心不在焉,也不急着步入正题,只是殷勤劝酒。

    酒过三巡,姚贾这才慢慢兴奋起来,开始进入状态。即便如此,姚贾的话却也不多,大部分时间还是李斯一个人在不着边际地闲谈。作为一个职业说客,姚贾始终认为,好钢用在刀刃上,平时的他,总是能不说话就不说话,把口才用来闲聊,不仅浪费时间,更损伤元气。

    再尽一觞,李斯大笑道,“美酒虽好,也须美声美色相伴。李斯为先生请乐舞。” 李斯拍掌,一时间,云之君兮纷纷而来下,仙之人兮列如麻。数十位绝色舞姬,充斥堂内,艳光生发,香风习习,浑不似人间凡尘。

    舞姬含羞浅笑,向姚贾盈盈拜倒,再起身时,忽然都凝固不动,宛如一尊尊曼妙的雕塑,呈现出千姿百态。

    目睹这样的情形,有那么一刹那,姚贾产生了一种奇怪的错觉,以为自己其实是希腊神话中的蛇发女妖美杜莎,能用目光把人变成石头。不过,他很快意识到那只是神话罢了,于是保持着礼貌的克制,期待起戏剧的后续。

    一童子抱筝而入,置于阶前。蒙恬长身而起,于筝前肃然端坐,凝神片刻,然后以修长的手指,轻轻拨下第一根弦。

    宛如雨滴伤感了离别,音符淹没了静寂,原本定格的娇艳舞姬,在音乐中骤然复活,翩跹而舞。

    空旷高远的大堂,演奏效果极其出色。此时的蒙恬,已不再是秦国最著名的少年公子,尊贵的将军之孙,他只是一个物我两忘的乐师,用魔力的手指,次第释放出被囚禁在筝弦中的精灵。

    而在蒙恬和舞姬之间,仿佛存有一份神秘的契约。筝声时而温柔,如同爱人的抚摩,舞姬颤动着迎合。时而绝情,如同鞭子抽打,让舞姬痛苦地闪避。时而如狂风,吹拂着舞姬的腰肢,似柳条恣意飘荡。时而如夜色,宁静地经过那些青春而饱满的身体,让她们慵懒而忧伤。

    筝声的穿行渐慢渐歇,音符以消失的姿态上升,漫过屋顶,穿越云层,直至永不可再闻。而舞姬也停住了她们的身躯,一个个面泛红霞,轻汗薄衣,呼吸潮湿,目光迷离。

    一曲就此终了。姚贾恍惚失魂,久久不能动弹。他知道,自己被感动了,被征服了。至于为什么会这样,他却说不上来。也许是美吧,他想,音乐,舞蹈,美人,美酒,今夜的一切,都只和美有关。这让他想立即大醉一场,然后赶紧将这一切遗忘。

    无疑,对姚贾来说,这些感受,只是脆弱而廉价的瞬间情绪,他不能允许自己在其中沉溺。李斯和他素不相识,无端邀他赴宴,必定有所企图。他必须清醒过来,让自己回到现实。

    5、艺术理论课

    说起来,姚贾也是见多识广之人,出入六国宫殿之时,国宴,国乐,国色,他都没少领略过。那里的佳人,比这里的更美;那里的舞蹈,比这里的更华丽,那里的音乐,更是这里的所不能比,仅说乐器,就有鼙、鼓、钟、磬、吹苓、管、埙、篪、鼗、椎、瑟等等,数十乃至上百人合奏,绝不会仅仅只用一把简单的筝而已。可那时候,他是多么的冷静沉稳,永远分得清轻重缓急,从不会象今天这样迷失自己。

    也许,是他变弱了。在赵国的惨痛失败,是对他的沉重打击。来到咸阳之后,嬴政的态度不明,又让他失落不安。他的意志不再坚定,他的信心开始动摇。未来是吉是凶,他一无所知。更可怕的是,他甚至懒得去想,懒得去关心,他已经丧失了对未来的饥饿感。在这廷尉府里,他整个人处在放松状态,甚至是放弃状态。

    这可不是一个好现象。姚贾用力地甩甩头,他必须让自己重新坚强起来,他不能让李斯看出自己内心的虚弱。是的,美色舞蹈,障眼而已,音乐,障耳而已,美酒,障口而已,芬香,障鼻而已。诸般种种,皆是虚幻无稽。就连缸中之脑,也可以轻易地制造出这一切。正如同时代的印度经卷《吠陀》和《普兰纳》所宣扬的那样,他目前所感知的一切,都只是摩耶之幕。“这是摩耶,是欺骗之神的纱缦,蒙蔽着凡人的眼睛而使他们看见这样一个世界,既不能说它存在,也不能说它不存在;因为它像梦一样,像沙粒上闪烁着的阳光一样,行人从远处看来还以为是水,像随便抛在地上的绳子一样,人们却将它看作一条蛇。”而他姚贾,正在为这幕布遮掩,不辩真实。

    姚贾内心交战,李斯却已笑着对他说道,“先生解舞蹈乎?”

    姚贾摇摇头,道,“不解。”

    李斯又道,“先生解音律乎?”

    姚贾道,“不解。”

    李斯笑道,“方才我观先生,甚为舞乐所动,必然心中有所感慨。今日之舞蹈和筝艺如何,还请先生品鉴。”

    姚贾的艺术修养,基本等于零。他单知道好看好听而已,其中的子丑寅卯,他是半点也说不上来。

    看着姚贾发窘,李斯的表情多少有些享受。享受过后,李斯再道,“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于舞蹈音律也知晓一二,愿为先生言之。”

    看起来,李斯是想给姚贾上艺术理论课了。这样的话题,对姚贾来说,实在有些无聊。姚贾痛恨理论,他只关注实际的存在。就像歌德笔下的梅非斯托曾感叹过的那样,“我亲爱的朋友,生活的宝树青葱,?而一切理论都显得朦胧。”

    然而,尽管姚贾兴致不高,最终还是决定客随主便,听李斯教授开讲。否则又能如何?在这个陌生的国度,他还能找出别的事情可做吗?

    6、意在言外(1)

    李斯于是道,“精神错乱者也能够手舞足蹈,然而观者不乐。猿猴也可以弹琴弄音,然而听者不乐。何故也?”

    姚贾不吭声。他知道,如果自己接话,李斯就变成是在授课了。而他不接话,则李斯就显得是在卖弄。他就是要让李斯感觉到自己在卖弄。

    卖弄就卖弄吧,李斯也不客气,自己回答自己道,“欲晓其理,尚须正本清源。先生可知,乐和舞的由来?”

    姚贾继续沉默。卖弄,接着卖弄!

    李斯耐性十足,道,“远古之时,朱襄氏之治天下也,多风而阳气蓄积,万物散解,果实不成,因此士达制五弦瑟,以来y气,以定群生。音乐于是诞生。

    后来,等到陶唐氏治天下之时,y气过盛,滞伏沉积,水道壅塞,民气郁阏而滞著,筋骨瑟缩不达,因此,陶唐氏创建舞蹈,以宣导之。这就是舞蹈的由来。

    可以看到,最初的舞蹈,是为了对抗y气,散发阳气。说句题外话,先生可能知道,燕国名将秦开有个孙子,年十二杀人,号为勇士,其名为秦舞阳,大概就是从此而来。”

    姚贾闻言,不由莞尔。李斯也跟着笑,又道,“由此可知,先有乐,后有舞。乐之不足,乃舞之。就拿舞姬刚才的舞蹈来说,相信先生已经注意到了,虽风s各异,但有一点却是共通,其首之所向,手之所挥,肩之所倚,腰之所转,足之所履,膝之所屈,莫不中音,与蒙恬之筝声相合而动。换而言之,舞蹈之美,必合于音乐之律也。”

    李斯饮酒再道,“说到音乐,我只能算是好之者。知之者,蒙恬是也。音律之道,自当由蒙恬为先生解之。”

    牛人和非牛人的区别,大概就在于,牛人知道自己之牛,非牛人不知道自己之不牛。以蒙恬对于音乐的造诣,也实在用不着再谦虚。尽管以他的境界,要向姚贾讲解基本乐理,有如牛鼎烹j,蒙恬却也不嫌委屈,道,“乐谚曰:黄钟之宫,音律之本。何谓黄钟之宫?当年黄帝令伶伦作律。伶伦自大夏之西,乃之阮隃之y,取竹于嶰溪之谷,以生空窍厚钧者,断两节间——其长三寸九分——而吹之,以其音名为舍少,定为黄钟之宫。再以三分损益之法,黄钟生林钟,林钟生太蔟,太蔟生南吕,南吕生姑洗,姑洗生应钟,应钟生蕤宾,蕤宾生大吕,大吕生夷则,夷则生夹钟,夹钟生无s,无s生仲吕。即为十二律。凤凰之鸣,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正与十二律无意而合。因此,十二律虽为人造,实为天设也。音乐纵然千变万化,终不能出此十二律之外。”

    李斯接话道,“吾虽不善音,解音莫如我。同样都是十二律,甚至乐器也一般无二,如何鉴赏音乐之优劣?以吾之见,只在两条——观法于节奏,察度于句投。夫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节奏和句投,音乐之规矩也。一旦逾越,必为恶乐无疑。”

    听到此处,姚贾已感觉到李斯话中藏话。他明明是在谈音乐,却又好象是在借题发挥,隐有所指。

    李斯起了谈兴,煞不住车,又道,“音乐之道,只在于节奏和句投。然而,许多人终生习乐,却如逆水行舟,忙煞不离原处。为什么?因为他们错解了节奏和句投的意思,未能领悟其中之奥妙。句投,后世人称为板眼,既节拍之意。节拍之节,与节奏之节,意皆为节制约束是也。不明此理,即使习乐至白头,终不能进乎道也。”

    李斯所言古乐之精神,与古希腊人可谓是异曲同工。古希腊人以为,the rhythic and dancg ;not flow ; but pae ;the steady liitationovent 。或可译为,音乐舞蹈之韵律,其要不在流动,而在停顿,正如运动自有其不可到处。这一见解,想来应是受有爱利亚学派的影响。

    回到李斯。李斯又道,“书法和音乐,其道一也。李某不才,暴得书名。常有人前来求教笔法,李某也无它可言,但云,运笔如御马,必加以嚼络缰绳,然后乃可如意驰骋。书者一明此理,其艺必当大进也。”

    6、意在言外(2)

    姚贾也久闻李斯乃是天下第一的书法家,李斯笔法之论,乃他多年感悟而得,其中自有真意,未可等闲视之。一顿饭吃到现在,席间所谈,无关政治,只是音乐、歌舞、书法,皆闲雅之事,而这些方面,远非姚贾所长,这不免让他觉得,自己和整个气氛有些格格不入。

    姚贾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李斯。就目前而言,李斯不仅在家庭上比他成功,事业上也远比他成功。他不得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他和李斯的区别在哪里?又是什么决定了他们不同的际遇?

    看到李斯,他不免又想到了韩非。他知道,韩非和李斯是同学。他在韩国时,和韩非是打过交道的,两人的关系甚至称得上亲近。韩非和李斯,都有着 “天上知道一半,地上全知道”式的渊博。而他呢,他只是专精通游说的。

    古希腊悲剧诗人埃斯库罗斯有一句名言:the fox knows any thgs,but the hedgehog knows one big thg。钱锺书先生将这句话翻译为:狐狸多才多艺,刺猬只会一件看家本领。英国思想史家柏林根据这句话,把有智慧的人分作两类:刺猬型和狐狸型。如此说来,他姚贾就是刺猬,而李斯和韩非都是天生的狐狸,只不过,李斯安心地作狐狸,韩非却偏想作刺猬。

    7、切入正题

    且说李斯自顾而谈,口水滔滔。李斯此举,究竟只是因为他身为主人,有义务维持筵席的气氛,以免冷场;还是因为他好为人师,习惯显摆学问,非要在姚贾身上找到足够的征服感不可呢?

    作为当局者,姚贾心里很清楚,这两者无疑都不是李斯的真实用意。尽管李斯的言谈,东拉西扯,漫无边际,但姚贾却已分明感觉到,这些一盘散沙的闲谈,终究将汇聚到一个中心点上。而这个中心点,必然和他姚贾有关。

    姚贾并非是在自作多情。今天的宴席之上,李斯确实有一重大目的需要达成,那就是要彻底驯服姚贾,使其能为秦国之统一天下献计出力。

    姚贾对于未来秦国的重要价值,连姚贾本人都未必全然明了。

    昨天,嬴政已经唱过了红脸。今天,轮到李斯来唱白脸。

    筵席终于切入正题。李斯向姚贾敬酒,笑道,“不瞒先生,李斯年少之时,也曾有意作一个纵横家,庭说诸侯,威加天下,三寸之舌,可当百万雄师,七尺之躯,能济四海之急。大丈夫倘能成就如此,此生何憾!及今日见先生,乃知先生之才,诚非李斯可以争锋也。李斯也不免暗自庆幸,还好没有坚持当初之梦想。不然,有先生在,恐诸侯之宫前殿下,无复李斯立锥之地也。”

    姚贾遭到李斯露骨的吹捧,心中越发不安。无事献殷勤,非j即盗。果然,李斯话风一转,悠悠说道,“不过……”

    姚贾脸色一变。不过之后,通常都没好话。

    李斯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