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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是我叔第16部分阅读

水,“我本想跟我的新娘切磋一下,岂能料到你只摆了一个姿态,就让我兵败垂成了。”

    其实连铮还沒用剑刺到我时,我就已经放弃了自己,这种行为从战术上來讲,叫做丢人。但好在,我早已荣辱不惊,丢什么都不怕了。

    “王文权。”连铮对着空寂的院子叫了一个名。

    瞬间就从树上跳下來一个小兵,拱手含腰道:“属下在。”

    连铮对我做了个“请”的手势,语气柔和,“惜缘,你先随他去前厅坐一坐,我去沐浴更衣,很快就好。”

    我只能点头,“哦。”

    “郡主,您这边请。”

    ……

    喝着这小兵给我泡的茶,看着他笔直地站立在一旁,我不禁好奇开口问道:“将军府怎么连个下人都沒有,还要士兵來待客?”

    他简洁地回答,“郡主您有所不知,将军他不习惯被人伺候,且将军常年在外,所以府里的下人很少。”

    我又问:“那平日洒扫做饭的下人,总归是有的吧?”

    他摇头,“承蒙将军信任,洒扫做饭、看门保卫的事情均归属下來做。”

    我盯着这个王文权看來又看去,一直在琢磨此人在连铮身边到底扮演的是什么角色?也不怪我的思想不阳光,实在太让人好奇,“你们将军在生活上,有沒有什么不好的习惯?”

    “将军常年征战沙场,已经不习惯与人同床共眠,其它的属下不太清楚。”

    我端着茶杯正要往深层次琢磨开去,连铮就已经神清气爽地來了,“惜缘,等很久了吧?”

    “……连将军也太雷厉风行了,我一杯茶都还沒喝完,”我打量了一下连铮,那身朱红色的武将衣裳与他极为般配,气场很能镇军心,但是此时我继续问出的话却与他的气场沒丝毫干系,“速度这么快,能洗得干净吗?”

    “你想检查?”连铮双手一齐去摸颈扣,做出要解的动作,“用我脱么?”

    我把茶杯往桌上重重一磕,起身要走。

    连铮却拽住了我的袖子,“惜缘,以前的我只会打仗,从沒有过喜欢的姑娘,我也沒有家人,沒有朋友,我的一切,都在战场。所以……我怕你会觉得我很无趣,不愿意跟我……生活在一起……”

    连铮的话不多,却字字钻心,他的自白当真叫我难过。

    我觉着有句老话说得极为恰当:幸福的人各有各的幸福,无非是你爱我來我爱你,阖家团圆皆欢喜;可是不幸的人却有着千百种各式各样的不幸,譬如傅东楼背负天下,譬如我爱而不得,譬如连铮的孤寂。

    念及此,我愁肠百转地将自己的手置于连铮的手背上,声音也是难以掩藏的安慰,“从现在起,我就是你的家人,如果你想的话,我也可以是你的朋友,甚至是你的一切……”

    我虽然不爱他,但我想试试看,毕竟我已经要与他成亲。

    连铮仿佛从未听过如此这般的话语,他的耳根立马就升起薄红,“嗯,好……天色不早了,我送你回王府。”

    我唇角勾起个浅浅弧度,“好。”

    事后我才知道,连将军最擅长打得便是攻心战,他总是会在敌人放下心防的时候,毫不留情,一举击杀!在这场雪花漫舞的心战里,他依然是威风凛凛的常胜将军,而我,便是那惨重落败的,敌方。

    第二卷 [我叔还说] 95 【皇宫上面的云哭了】

    我成亲的前两日,姜淮照例前來给我添堵。

    他那看似小清新的绿色长袍下,藏着一颗甚是猥琐的心,“小心肝啊,哥哥我进宫时看见了皇上亲作的诗,你要是感兴趣,我可以吟给你听~”

    我用茶盖拨着茶叶,“闭嘴吧你。”

    还是那句话,这世上沒有什么可以阻挡一个爱犯贱的神经病。

    姜淮在满园春色中扇起了桃花扇,“那就如你所愿,我这就娓娓吟來,咳,一生心事住流光,腔然孤凤鸣朝阳。春风春雨春山路,水色山光自古妆。莫谈娇颜何处有,负岁年年野草长。东风不绿宫墙里,楼亭独孤尽荒唐……怎样?是不是觉得皇上文采斐然?”

    好一个凄凉婉转的藏头诗。

    我觉得好笑,当然也真的笑了出來,都到了此种地步,负与不负又岂是我能决定的。

    我点头道:“甚好。”

    姜淮愣怔了一下,就拿桃花扇向我的脑袋敲了过來,“好吧,我承认方才我撒了谎,这不是我恰巧看见的诗,这是皇上让我亲传给你的口谕,你怎么表态?”

    我把茶碟里的冰糖嚼得嘎啦嘎啦响,“嗯,就回他:承蒙皇上惦记,惜缘委实感激,甚为惶恐。”

    姜淮的双唇一抿,眉毛就挑了起來,“你当真听懂了这诗里的意思?我看也未必。”

    既然他打开天窗说亮话,我也就不必再含糊其辞,“我不会逃婚的,也不会……等他了。”

    “变心了?”

    我暗自叮嘱自己,万万不要露出哀伤的情绪让姜淮看出真相來,我再次安然饮茶,随后道:“是。”

    如果与傅东楼的不纠缠,能让大岐国守住一位明君,那我也算是从小到大唯一一次为国家做出了贡献。

    我贡献出了我的未來……

    姜淮听罢,面无表情地往椅子上一坐,然后伸手把我的茶抢了过去,自己又往里头添了三块冰糖,慢慢地喝着。

    我用食指扣扣桌子,向他问道:“你说,常年持剑的人,手茧应该在哪个位置?”

    姜淮抬眸看我,“掌心、虎口、指腹都会有,怎么了?”

    我笑道,“沒什么。”想了想,复又道,“就是说两指之间不太会有,对吗?”

    “废话,难不成用两个指头夹着剑砍人啊?那还沒砍死人,就先让对方笑死了!不过你要是想有,就多用两指夹夹苍蝇,练得久了,也能弄出茧子來。”

    姜淮的话糙理也糙,但却不妨碍陷入深思,那日连铮送我回府,在路上他拉了我的手,因为不是很习惯,所以我当时的精神高度敏感,也就是在那时,我发觉连铮满手的茧有些不太对劲,却又说不出來是哪里不对。

    “反正我估计,就算到时候我去抢亲,你也定是不会跟我走的。所以下次相见,你就嫁作他人妇了,从此狂风暴雨,好好产崽吧。”姜淮把茶杯一放,起身嘟囔,“那我走了……”

    我低着头想事情,连姜淮看都不看,“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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