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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嫁 作者:峦(金牌推荐VIP2014-03-08高积分完结)第4部分阅读

    易嫁(03)

    栾诺阿爱她吗?自然是爱的,也许最初她的到来让那位朝三暮四的女人觉得烦恼,但是,随着那个让她措手不及的小小婴儿一天天长大,属于女人那种天生的母性让她一点点的靠近她。

    三岁的时候,她挖空心思给自己的女儿取名字,栾欢。

    欢,是一种雀跃的情绪,栾诺阿希望她欢喜雀跃。

    她的名字看在方漫的眼里却是另外的一种意味,曾经,当着李家亲友的面方漫轻描淡写的品论她的名字。

    “栾是一个好姓,可搭上欢字就变得轻浮,可惜了。”

    那个时候,栾欢十六岁,十六岁之前栾欢曾经也想到过用自己的努力去赢得那位总是笑眯眯的老太太的心,就在方漫说出那样的话之后,栾欢就明白即使就是把天生的月亮摘下来捧到老太太的面前,她也会不屑于顾的,因为,她对她存在着偏见。

    偏见是属于一种骨子里头的东西。

    栾欢静静的站在角落,听着方漫和她的朋友聊天,那是另外一位从洛杉矶来的老太太。

    洛杉矶老太太口气里有着遗憾:“那位叫容允桢的男人那么的出色,你怎么把他推给栾欢,担心小芸以后找你算账。”

    “容允桢不适合小芸,这个男人脑子里藏的东西多着呢,一不小心就会让我们小芸吃苦的。”方漫在说起她的小芸时口气是充满着溺爱的:“那丫头太能折腾了,她更适合简单一点的男人。”

    方漫很喜欢李若芸,那个小小的女孩曾经用她纯真的笑容陪伴着她度过那段丧夫之痛的日子。

    “让栾欢嫁给容允桢可以一次性的解决所有的问题。”方漫娓娓道来:“一来可以促成容李两家的合作,二来可以让若斯真正的死心,我总觉得让栾欢留在家里等于是埋下了一颗隐形炸弹,她一日不离开我就一日不安心,我总觉得她会像她妈妈一样,毁了若斯,让她嫁给容允桢是等于拿掉了这颗隐形炸弹。”

    隐形炸弹?栾欢勾了勾嘴,方老太太高估了她,她早已经被李家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给养娇气了。

    不过,两位受过高等教育的老太太聚在一起说人家坏话可是极为没品的事情哦。

    嗯,如果这个时候她突然冒出来的话,不知道方老太太会是什么样的表情,她会不会因为她说了她的坏话觉得丢脸。

    说干就干,栾欢从角落里走出来,笑吟吟的叫着奶奶。

    对于她的突然冒出来两位受过高等教育的老太太表情截然不同,方漫的朋友表情尴尬中带着那么一点点的羞愧,而方漫的表情在经过短暂的呆滞之后恢复到平日里头的模样,方老太太眼里的呆滞栾欢看得很明白,没有任何的不好意思,只是讶异于她会选择在这样的时机走出来,不是应该装作没有听见么?

    方漫笑眯眯的,有多亲切就有多亲切,她说,小欢回来了,开了那么长时间的车应该也累了,让管家给你放热水,好好的泡个澡,泡完澡之后好好的睡一觉。

    这位老太太。。。。

    栾欢闭上眼睛,笑意僵在她的唇边,这位老太太凭什么这么的淡定的和她说出这些话。

    或许,那种淡定来源于她的心态,施舍者和被施舍者。

    我已经把硬币丢到那个可怜的孩子面前了,没有必要为她浪费一丝一毫的情感。

    握着拳,缓缓的,栾欢弯腰,低头。

    重新睁开眼睛,栾欢对着方漫笑,那样的一番话就这样说出来:

    “奶奶,接下来我说的话你一定要好好的听,奶奶,以后,你一定要听医生的话,该吃饭的时候就吃饭,该锻炼的时候锻炼,奶奶,你一定要把身体养得好好的,把身体养好了你才能活得久,奶奶我每天都会给佛祖烧香,我每天都会向着上帝祈祷,祈祷你长命百岁,我需要奶奶长命百岁,因为,我要让你看到我嫁得有多好,我要让你当我幸福生活的见证者。”

    “当然,我还会向你证明,我不是一枚定时炸弹,我要让你看到我的能力,我会用我的能力帮助我的丈夫,我要我的丈夫比你的孙子好上一千倍,一万倍。”

    “不仅这样,我还会让小芸哭鼻子埋怨您老没有征求她的意见就做出了这么一件蠢事。”

    囤积多年的情绪在这刻再无隐藏,没有经过任何的停顿,栾欢一口气把那些话一股脑的倒出来。

    最后,栾欢直起腰,抱着胳膊,观察着方漫的表情,她温和的回望着她,那张脸看不出喜乐。

    “还有,奶奶,我一直很想纠正你对于我名字的误解,欢,是欢喜是福气。”

    “奶奶,信不信,让我嫁给容允桢会成为你这一辈子做的最为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淡淡的,方漫点头,一字一句的吐出:拭目以待。

    栾欢慢慢的整个身体埋进浴缸里,温热的水让她的脑子里回归清醒,刚刚在楼下的几分钟里就一场浑浑噩噩的梦。

    真讨厌!

    栾欢在浴缸里呆了很久,她的手机响了,那是李若斯的号码,一声一声的响着,固执的响着。

    浴室重新回归平静,突然,栾欢想离开那个家了。

    栾欢给容允桢打电话,她和他说她可以嫁给他。

    她说婚礼越快举行约好,她说她嫁给他有一个附加条件,在她三十岁之前他必须做到让她得到全世界的女人的羡慕,当然,不是光靠他那张脸蛋,意思就是说他必须成为成功男人,是那种在不经意中说下的玩笑话在次日变成的各大报纸的头版头条,即使是很无聊的话那些评论家会争先恐后的叫好的成功男人。

    电话那头有片刻的沉默,沉默过后,容允桢问:“你需要那些么?”

    “是的。”栾欢沉着声音:“我需要那些,当然,我会尽我的能力帮助你的。”

    她需要那些,因为,方老太太说了,要拭目以待。

    那边没有回应。

    栾欢往杯子里倒了一点红酒,等到舌尖被酒香诱惑得飘飘然起来,栾欢隔着电话咯咯的笑着,一边笑着一边说:“容允桢,小美人鱼说出这样的话让你的难以忍受了?嗯?或许,没有谈过任何一场恋爱的新手心里在想,这会不会是一通恶作剧电话?”

    “我没有那么认为。”他轻声的说着:“其实,我想说的是,不用你说我也会让你变成让世界上的女人都羡慕的人。”

    “那么,我们合作愉快。”

    放下酒杯,挂断了电话。

    从打通容允桢的那通电话起,栾欢就知道自己再无退路。

    礼拜六,容允桢来到卡梅尔接她。

    栾欢坐着容允桢的车回到旧金山。

    站在那扇白色有着精致花纹的大门前,栾欢深深的呼出一口气,缓缓的,把手伸到容允桢的臂弯里,头微微的向着他靠拢,再靠拢一点。

    等到立于灯光下那两片剪影看起来亲密无间,栾欢这才按下门铃。

    六点半左右的时间,离晚餐还约有五分钟左右,李俊凯穿着家常服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他见到栾欢时一如既往的展开亲切的笑容,之后,目光转到她的右边,笑容停顿了下来。

    这是栾欢第一次带男孩子回家,还是在没有经过任何招呼之下把男孩子带回家,而且,如果他没有弄错的话站在他面前手挽着手的男女才刚刚见过一次面。

    晚餐有些的沉闷,容允桢找了几个话题都没有得到李俊凯的响应,倒是他的妻子和容允桢话听着很是投机的样子。

    李俊凯的妻子叫元姚媛,中韩混血儿,名门之后,是属于那种有着良好教育从不出差错的女人,她对栾欢很好,她能准确记住她的生日,永远不会漏掉生日礼物,但凡李若芸有的栾欢必然也有。

    那年,全家人一起去登山,栾欢和李若芸双双跌倒,他们一起滚落了十几米,元姚媛扑向的是李若芸,那时,元姚媛会做那样的事情栾欢是理解的,她相信换成栾诺阿,她也会先扑向自己的,等她确定李若芸没有事情之后她让李若芸先走,等到李若芸的身影消失不见了,那个平日里看着端庄得体的女人对着栾欢说。

    她说:“栾欢,我知道,小芸不是你的对手,我唯一对你的要求是不要害小芸。”

    因为是栾欢建议李若芸站在石头上拍照的,如果不是因为站在石头上拍照的话,想必,她们是不会跌倒的,所以,这看在元姚媛眼里就变成了她要害她的小芸。

    听完元姚媛的话,栾欢还在心里嘲笑,原来号称受过高等教育的女人也会有被害妄想症。

    只是,元姚媛那天说的话栾欢至今都还记得,想忘都忘不掉。

    想必,元姚媛也知道她丈夫初恋情人的女儿带回来的男人是贵客,这位夫人在不动声色的讨好着他。

    极为变扭的晚餐过后,栾欢和容允桢被李俊凯叫到偏厅。

    他手插着腰站着,目光在他们两个人之间来回着:“说吧,你们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在李俊凯的目光下容允桢手触了触栾欢的手,握住,迎着他的目光,淡淡的说:“李叔叔,这应该很好猜的,你的女儿让我一见钟情,我一天给她发了一百多条短信,我在短信中告诉她我被她迷住了。”

    李俊凯深深的敛眉:“不要以为我是那么好糊弄的,你们只见过一次面,小欢的性格我了解,她不会爱上只见过一次面的男人。”

    “不是的,爸爸,我和他早就见过面了,你知道的那次是我们的第四次见面,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在俄罗斯乌克兰边境,那次,我救了他。”很神奇的,最后的那段话栾欢觉得说得很顺口。

    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在俄罗斯乌克兰边境,那次,我救了他。

    作者有话要说:  o(n_n)o~~~现在故事已经渐入佳境,写起来顺手极了,嘎嘎~~~(再交代一句,不许说养肥,哥哥现在在冲月榜,摸到月榜首页的小手时肯定要双更滴~~~要是木有成功的话你们要自动忽视,我脸皮薄~~

    ☆、易嫁(04)

    “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在俄罗斯乌克兰边境,那次,我救了他。”栾欢转过头去看容允桢,缓缓的,栾欢说着:“还有,爸爸,我想你也说错了,我在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就喜欢上了他。”

    容允桢也在看着栾欢,他的眼神是温柔的。

    “爸爸,我也以为自己和你说的那样,不会爱上只见过一次的男人,可是,爸爸。。”栾欢喃喃的说着:“我真的爱他,第一次见到就爱上了。”

    容允桢被李俊凯勒令到外边的客厅去。

    偏厅就只剩下栾欢和李俊凯两个人,李俊凯深深的看着栾欢,欲言又止:“小欢。。或许。。你是为了公司。。。”

    栾欢微笑,摇头。

    “不是的,爸爸!”

    这是在私底下栾欢对这位叫李俊凯的男人改变称谓,她是知道的,李俊凯有希望在私底下听到自己叫他“爸爸”。

    他已经等待这一刻等待了很久。

    她溢出的那声“爸爸”让李俊凯的眼眶里有浮光。

    栾欢垂下头。

    “爸爸,是真的!”

    缓缓的,栾欢拉着李俊凯的手来到窗前。

    站在窗前,栾欢手一指,指向站在窗前的容允桢,说:“我不想不需要我的解释,你看那个人就会明白了。”

    “那样的男人,你觉得不发生一见钟情的几率等于几?”

    顺着栾欢的手指,容允桢站在古香古色的回廊下,侧着身在逗弄着挂在回廊下的鹦鹉。

    对故土念念不忘的管家在院子里种满了属于家乡的茴香,茴香的绿是郁郁葱葱的,一院子的绿倒映在院子里的人工湖上面,泛起的湖光回衬在了回廊下身影修长的青年身上,雅致动人。

    或许,诗人们会嗟叹:那个一位集万般美好的青年。

    那样的男人,不发生一见钟情的几率等于几?这刻,李俊凯有点了解栾欢的这句话了。

    “爸爸,我也和很多的女孩一样。”耳边,李俊凯又听到栾欢这么说。

    回过神来,李俊凯看到脸颊微微泛红的栾欢,她的目光落在窗外,也不知道是在看容允桢还是在看着院子里的茴香。

    他的小欢正值妙龄。

    微微的笑了起来,手落在她的头发上。

    “小欢,爸爸很高兴,你也很别的女孩一样。”

    栾欢从偏厅走出来,一步步的走到容允桢身边,和他肩并肩看着笼子里的鹦鹉。

    “你爸答应把你嫁给我了?”

    “是的,他答应了。”

    容允桢点头。

    “奕欢,不要怀疑我刚刚说的话,要是我知道你手机号的话我一定会每天给你发一百条短信,我要是知道你的邮箱地址的话,我也会给你发很多讨你欢心的邮件。”

    栾欢点头。

    这位在一个礼拜之后就会和她步入结婚礼堂的男人好像还不大明白她名字的概念,“栾”只是比“奕”多了一竖,人们总是先入为主,先前的那一个总是会印象深刻。

    虽然,“栾”和“奕”长得像很像,可栾不是奕,也永远不可能是。

    不过,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最为重要的是,一个礼拜之后,她要和他举行婚礼,她会变成他的妻子。

    她会用妻子的身份,倾尽所有帮助他,让他站在最高的殿堂上,闪闪发亮。

    “我们的婚礼会在一个礼拜举行吗?”

    “当然!”容允桢转过脸,温柔的瞧着她,手背轻轻的触摸着她的脸颊,带着那么一点点的溺爱说:“小美人鱼,就这么急着嫁给我?”

    栾欢没有躲开容允桢的手,李俊凯在看着他们呢。

    周一,几百位记者涌入了坎城,他们都收到了亚东重工的邀请函,邀请函里说明亚东重工有重大消息发布。

    这个周一,亚东重工的最高领导者摘掉了他的墨镜,穿着看起来很随意的衬衫,毛衣松松的搭在肩上,面对着来自世界各地的媒体言笑晏晏。

    这个没有带着任何手稿叫容耀辉的男人开始和远道而来的记者们像朋友一般的交流,说一些关于他的生活,他把他的生活称作为在刀口上舔血的日子,他说他现在老了,想过另外一种生活。

    等他的话结束之后,记者们缓过神来才在他的那一席话中嗅到这样的一种讯息,亚东重工会进军房地产业。

    这场新闻发布会看着更像是一场金盆洗手。

    接下来的容耀辉轻描淡写宣布的消息更是让人大跌眼镜,亚东重工的继承人将和李氏实业的二千金喜结连理,婚礼会在这个周末举行。

    在这场新闻发布会里,自始至终亚东重工的继承人都没有出现过。

    新闻发布会结束之后,所有的西方媒体都在谈论着这件事情,周末即将举行的那场婚礼成功吸引到人们的眼球,关于亚东重工转型的这个消息倒是成了其次,李氏实业的掌舵人是一名为数不多坚持原则的正直商人,这是一向苛刻的媒体人对于李俊凯的评价,他们相信李俊凯为女儿挑选的人必然是品德高尚的人,李俊凯的名声显然为亚东重工转型的第一步加了不少分,起码,在容耀辉发出新闻发布会之后的第二天,没有任何消息显示有一些政府部门官方组织找过亚东重工的麻烦。

    在没有收过任何风吹草动之后,人们把注意力开始转移到即将在周末举行婚礼的那对新人身上,新娘是一位美人,这一点毋庸置疑,至于新郎的大家就不得而知,大家对于容允桢的印象只是停留在他少年时代手握着可乐,戴着遮住半边脸棒球帽的那张影像中,关于他的消息少得可怜。

    再然后,关于周末举行的那场婚礼也是只闻其声不问其人,婚礼地点,婚纱设计,到场嘉宾这些都处在极度保密的状态,即使是这样,还是不妨碍大家对于这场婚礼孜孜不倦的探讨。

    两个年轻人是利益婚姻还是真心相爱?

    李若斯知道这场婚礼的时候是在周三,他在印度的一个电信业极为不发达的城市,李若芸打电话告诉他。

    那时他在印度南部,李若芸在东非,初次去到东非的她一到那里就患上流感,是那种传染性需要被隔离的流感。

    李若芸在知道了有那场婚礼的五分钟后偷走了照顾她医护人员的电话,拨打了他的手机号,当时手机信号极为的微弱,断断续续的,李若斯听了四遍之后才听明白。

    消息来得太突然,他的第一反应是有点蒙,之后,是乱。

    撞撞跌跌的,李若斯来到了酒店柜台上,找了一个电脑上网。

    所有的人都知道那场婚礼,所有的人都在谈论着那场婚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