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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侠乱第208部分阅读

军足以抵抗10倍于自己的敌军,往往被给养所困的是攻城者而非被围困者。因此城堡在骑士的捍卫下常常是易守难攻。攻破城堡的方法经常主要是利用攻城槌、活动进攻塔楼和石弩炮(抛石机)等机械装置,以及挖坑道后燃烧油和木致顶部土石建筑倒塌等方法。如1215年英国约翰王对曼切斯特城堡中百名反叛骑士与守兵的防守,就是命令首席政法官胡伯特日夜兼程送来40头最肥的猪,用猪油与木头在坑道中猛烧,使城堡高楼围墙大段倒塌而攻破之。1244年阿尔比派主教围攻蒙特塞格城堡时用抛石机日夜不停地向城墙同一点发射重达40公斤的投掷物,最后终于击破一个豁口。城堡攻防战经常是十分惨烈的,因为其往往是决定一个地区性战役胜负的关键。英法百年战争(1337-1453年)、英国红白玫瑰战争(1455-1485年)就是骑士与城堡攻防战的经典演绎,其不仅在军事史上记录了一系列的攻防战术战例,而且也在历史上留下许多英勇悲壮、可歌可泣的骑士战斗故事。    中世纪欧洲骑士是军队的核心、是战场的主人,因此他们的武器装备以及道德准则往往也是影响战争的主要因素。一般骑士使用的主要武器是长矛和剑,也有一些骑士使用战斧、铁锤、铁棍、狼牙锤等等。骑士的长矛在战场上可抛出刺杀敌人。1066年的哈斯丁战役,法国骑士正是用这种方式打乱了英国军队城墙似的盾牌阵容。但弓剑往往被认为是下等的步兵装备,被骑兵蔑视而不屑使用。同时,曾有一段时期教会也禁止在基督教徒间的战争中使用这类武器。然而英国由于封建制发展,出现了招募熟练弓箭手成为职业军人,他们打仗时常将铁头尖桩置于阵前阻敌骑,自己在尖桩外用可射250码之远的大弓利箭射杀马匹和敌人。百年战争期间英王爱德华三世就是利用大弓武装的二万雇佣军打败了有重装铠甲的法国骑士军队,1360年法王约翰也战败成了俘虏。在此前几个世纪以来,战争艺术主要通过高傲的骑士英勇事迹来体现,然英国长弓手证明弓箭手的价值不逊于骑兵,这对骑士地位起了动摇作用。此后法国军队也开始雇佣热那亚等地的职业弓箭手。然而骑兵在军事上的重要作用仍是不可否认的,“无论是进攻还是防守,若没有它,任何一支15世纪的部队都不可能在战场上取得决定性胜利。”既便是到了拿破仑战争期间,骑兵仍是战场上军事机动和冲锋陷阵的主力。    骑士从幼年时代开始,就被养育成为专门适应战争的人。他接受教育的全部目的就是为了强健体魄和巩固信仰。他的学校就是军队前哨站里的守卫室,他的家园是永远处在外敌进攻之下的城堡。作为侍臣,他必须经常服从领主的征召,参加反对另外一个领主的战争。作为回报,他可以得到一些攻城掠地所得的战利品,或是沿路打劫商人所得的财物。偶尔骑士也会被国王征召去,投入一场被国王认定是有利可图的对外战争。    骑士最初是陪伴领主和国王的,这种同伴的资格必须得到正式认可。大约到了公元1200年左右,教会接管了册封骑士的仪式,并且将很多宗教礼节和规范加入了这个仪式,使之近于神圣。将要成为骑士的年轻人首先要沐浴,象征灵魂得到洁净。然后穿着洁白的上衣,身披红色长袍,在祭坛前伫立或是跪拜10小时。他的盔甲和佩剑就放在祭坛上。到天色破晓的时候,他来到一群骑士和女士面前,那里正在举行一场盛大的弥撒。他的担保人将他带到领主面前,并且将他的武器和防具一件一件的递给他,每递一件,都要加上一句祈祷和祝福。仪式中最关键的一步是为新骑士绑上马刺。一位年长的骑士还要用自己的掌缘或剑身在新骑士的脖子或面颊上重重的打一下——这一击是所有的骑士都必须承受而且不得反击的。这位刚刚被册封的骑士接下来还要宣誓:自己的剑永远只用于正当的理由,用来捍卫教会,保护孤儿寡妇,济贫救苦,铲除j恶。整个仪式以马术表演、模拟决斗和格斗游戏而告终。全部的仪式是非常感人的。很多诚挚的骑士终其一生都无法忘怀他们在祭坛前度过的一夜,也无法忘怀他们当年作出的誓言。但是,这也是个非常昂贵的仪式。其花费之高使得14世纪的很多有资格的年轻人宁可终身都保持着扈从的身份。    骑士的义务就是必须在他主人出征时服役,不过在封建制早期,一年里也就四十天而已。当然,他们当时认为的战争,有很多其实不过是掠夺的同义词。真正意义上的战争只有在一方的领主向另外一方发下战书,约定在何时何地作战以后才可能发生。很多时候,指挥官的目的并不是要打败敌人,而是尽可能的焚毁村庄,屠杀农民,削弱对方的经济来源,而对方的领主还在他自己的城堡里,暴跳如雷却毫发无伤。    战争中,使用骑兵的最佳方案莫过于让他们全速冲向对方的防线了。被吓坏的农民们在狂奔的军马和全身铁甲的骑兵的双重威胁下,只有溃败逃命的份了。但是这种冲锋也不是全无危险的。在不平坦的地面乃至沼泽地带上,这种冲锋的效果就非常有限,而一条隐蔽的沟壕则可以让骑兵完全失去作用。防御的一方如果足够沉着,还可以在双方阵前布下大量削尖的木桩——在这种障碍面前,即使是再勇猛的马也是不敢前进的。如果防御方还有训练有素的弓箭部队的话,他们还可以用自己的箭矢去迎接冲锋而来的骑兵。不过弓箭手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时间很短,因为箭的有效杀伤距离只有大约150码左右,而制作精良的装甲可以承受除了直接劈砍以外的几乎所有打击。因此,一个有经验的弓箭手总是瞄准敌人的坐骑开火,因为一旦骑士没有了马,他的全部优势就几乎都变成劣势了。    骑兵冲锋结束以后,战斗就演变为一系列的白刃战了。当两军混战之时,弓箭手就撤出战场,把战斗留给骑士们。战争的胜负取决于双方的伤亡数目,伤亡较少的一方就可以占据战场的主动权。但是真正战死在战场上的骑士其实是很少的,因为有点名气的人物都被关押起来勒索赎金了。    直到公元13世纪,中世纪的军队还是几乎全部由战斗人员所组成,专门负责辅助性事务和后勤供给的人几乎没有。士兵们必须自行解决给养问题,因为部队经常不在本国境内作战。一般而言,部队里大约有三分之一是全副武装的骑士——不过这个比例经常随着情况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变动。

    正文  第六章 礼仪培训一更

    更新时间:2009-03-19 10:32:52 本章字数:6689

    步兵中有一些是经过训练的正规士兵,但是更多的则是临时招来应付战争的农民。他们身穿着他们随便找到的各种盔甲,通常是用铁环加固过的皮甲。他们携带的武器和防具可谓千奇百怪:盾牌、弓箭、长剑、梭镖、斧头、甚至还有棍棒。骑士的装备体现了进攻和防守的平衡,也可以说是机动性和防护力的平衡。长枪或者长矛是马上部队的传统武器,并且一直到今天,它还是骑兵部队的标志。一个持着10英尺长,带有铁头的长矛的骑士,在全速冲锋时可以轻易的击倒一个全副武装的敌人,或是穿过盾墙把他的敌人刺穿。但是第一击之后,这杆长矛也就没什么用处了,骑士只能把它扔掉,换上长剑或是战斧。战斧即使隔着装甲仍然有很强的杀伤力,锁甲的链子经常会被砍得嵌入伤口,并且在伤口内生锈,造成严重的坏疽。有些骑士携带的则是钉锤,或者就是最原始的武器——棍棒,但是在上面加了许多钉刺,令人望而生畏。征服者威廉和狮心王理查在战场上时,钉锤就是他们的徽章。    给骑士穿盔甲是件很耗时的工作。随着盔甲变得越来越重,设计也越来越复杂,后来的骑士已经没办法自己穿戴盔甲了。他必须坐着,让他的扈从们帮他把裤子拉上——裤子是用铁条加固的;然后,他还要站着让扈从们把铠甲的各个部分在自己身上用带子和搭扣拼装起来。首先穿上身的是一件贴身衬衣,通常由毛毡或是棉布缝制而成,外面再罩上一层铠甲——这就是早期的锁子甲。锁子甲的外形其实就是一件衣服,长度常常过腰,甚至还有过膝的。锁子甲由无数的小铁环铆接而成,如果制作精良的话,应该是柔韧而有弹性的。尽管锁甲的强度还算不错,它还是无法抵挡猛力一击。另外一个问题就是锁甲很容易生锈。当时的一种除锈方法是在一个皮口袋里装上浸过醋的沙子,然后把锁甲塞进去。铠甲被不断地改进,越来越繁复,逐渐出现了保护头颈的护帽,护肘,护膝,还有护胫。为了保护容易受伤的面部,头盔的重量不断增加,保护的面积也越来越大,最后把整个头部都保护了起来,只在眼睛面前留下几道狭缝。当然,要获得这种强大的防护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在戴上头盔之前,骑士必须把自己的头包好,否则一旦摔倒就很容易脑震荡。    到了14世纪的时候,板甲取代了锁甲。板甲可以度身定做,并且常常饰有精美的花纹。全套板甲的重量超过60磅,。如果盔甲的关节处铰接妥帖并且润滑良好的话,穿着板甲的人活动起来可以比穿着锁甲的人更加自由。    骑士的盾牌一般是用几层结实的木板做成的,用钉子把它们钉在一起,外面覆以皮革,边上还包着一圈金属。为了弹开敌人的刀刃,一般在盾牌中央还有用金属做成的一个突起。步兵惯用的盾牌是圆形的,而骑士们为了保护他们的腿,一般都使用风筝形状的盾牌。为了能够在作战和比武大会时负载全身铁甲的骑士,战马必须是强健有力的。这种军马在当时并不多见,而且极其昂贵,因为草料并不充裕,而且一般的牲畜体形都很瘦小。养马者必须想办法把自己的马喂得高大强壮才行。当时阿拉伯马非常受欢迎,而全身纯白的雄马更是上上之选。按照当时的观点,骑母马是不合骑士身份的。为了能够承受战争时的各种冲击,选作军马的马匹必须经过长期精心的训练。另外,骑士在战场上经常拿着剑、盾、长枪,腾不出手来握缰绳,控制坐骑就只能靠用马刺驱策、用腿压马腹、还有移动身体重心之类的动作来完成——这些也需要事先训练。    十字军是历史上的一个新鲜事物,是第一个为了一个理想而发动的战争——尽管到了后来,这个理想自然而然的失去了它原有的纯洁和高尚。但是十字军仍然被看作是为基督教的上帝所作的服务,同时十字军战士也把自己看作效力于一个神圣目的的高尚的仆人。    在十字军中成立了医院骑士团,当时它的宗旨是救助有伤病的朝圣者。加入骑士团的志愿者必须宣誓以苦修的方式生活,忠实于本笃派的诫条。他们的标志是一个白色的马耳他式十字架。攻下耶路撒冷以后,他们只接受教皇的直接命令。他们在耶路撒冷的会所可以容纳1000名朝圣者。由于他们要负责朝圣者沿途的安全,他们的性质也就越来越变得像一个军事组织。在以后的年代里,医院骑士团的总部搬迁过几次,也因此曾更名为罗德斯骑士团和马耳他骑士团。    次日的时候,还是一个大早。    一条通塌大床上,云龙他们还没有起来。靓芸整个人就好象是一只缠人的八爪鱼一般的纠缠在云龙的身上,修长而美丽的长腿夹着云龙的一条腿,胳膊把云龙的脖子给抱的死死的,头靠在胸上,看来是直接把这里当成了枕头了。她听着云龙的心跳,呼吸跟随着那塌实的节奏,发出舒服的鼾声。    云龙本已经清醒了,但却不敢少动,生怕是打搅了美人的好梦,垂眼了一下靓芸,长发如云,披散在他的胸上,一条条墨色发亮的丝线,交织出一道道美丽的线条,就好象是丝绸一般。黑的发亮的发,内里似乎隐藏着一些紫光,让那亮更加的光了,单单是那一条发,竟然就有一种说不出的柔媚来,天生的魅惑,竟然是已经发挥到了极致!没有人可以形容那种感觉的奇特的,甚至可以说是一种美妙的感觉!至少是云龙无法形容,他找不出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字,去形容靓芸的    美丽的人儿轻轻的动了一下身体,只是将云龙纠缠的更紧了。而雨焉和夜雪也同在一张床上,只是距离云龙略微的远了一些,毕竟夜雪已经有了身孕,还需要人的照顾。雨焉翻了个身,美好的身材便完全的显现在了被子的一角。    四个人一床大被子,已经让靓芸团成了一个球了,别人想要盖的严实一点都很困难,雨焉伸手拨弄了一下头发,修长的睫毛轻动了一下,眼中清明,冲着云龙一笑,道:“习惯了呢,睡不着!”云龙道:“我也是”雨焉笑一笑,柔声道:“恩,你睡着吧,别把芸儿弄醒了,我出去吩咐一声,弄早点过来!”她坐起身来,一抹完美无暇的白色的丝绸裹胸掩藏起来两团高耸而坚挺的ru房轻轻的跳动,说不出的美丽诱惑。配合着她的笑颜,更是让人遐想连连,不过云龙却是没有这些东西,毕竟美人见的多了,也惯的多了,这样几乎可以说是理所当然的。云龙躺着点点头。    雨焉起身来,扭着屁股下了床,短小的丝裙并不能完全的包裹住那丰满的臀部,完美的曲线刚好展示了出来,而且刚才的时候,她从床上往床下爬的时候,那曲着的美腿,柔和的线条和洁白无暇的颜色,如果云龙看到,估计也要联想的!    她在架子上取了衣服,几下穿起,就听的摩挲声一阵轻响后,帐子重新拉开,雨焉已经换上了一身白色的衣服,圣洁如莲,飘渺如仙,只是一头秀发却还没有时间梳理一下。雨焉柔声道:“你们也早些起,今天不是说有什么宴会吗?莫要耽误了,起来好好收拾打扮一下!”    云龙道:“知道了,等下就起。”完后,他就开始伤脑筋了,该怎么把靓芸给哄起来呢?雨焉说完后,就已经感觉到有人靠近了,其实其他人也有感觉,但奈何有一个靓芸不起床也是属于无奈了。她也只好就这么先出去看看,到了正厅后,才过了不到十个呼吸,娜拉华就跑进来了,她身穿一身深红色的晚礼服,华丽异常,上面还有一点点的金点闪烁发光,全身都也打扮的一新,想来已经是准备好了参加宴会的了。    雨焉微微一笑,道:“怎么这么早?他们还没有起来呢。这么着急是不是有什么事情啊?坐下说吧”娜拉华道:“恩,是这样的。宴会上有许多的礼节需要注意,你们没有参加过,所以父王他们给你们准备了几个宫廷的礼仪来指点你们一下而且,父王他们也想见一见你们,亲自来这里又不合适,更怕的是引起一些政治反应,所以所以希望你们可以见量!”雨焉点点头,道:“这个我已经知道了,这件事情就我代着答应下来。娜拉华公主,我正要吩咐早点呢,既然来了就大家一起吃吧!”娜拉华笑道:“不了,我的妆还没有化完呢。”    看着娜拉华提着裙子的裙锯跑了出去,转弯就消失了。雨焉叫出了下人,吩咐了一些早点后,就回房打扮。而云龙他们三个人也都已经起来了,靓芸还有一些迷糊,不住的嘟囔怎么让人这么早的起来,非常不满的样子。云龙也只能是那么的哄一哄她了,随后的任务也就全部交给了云龙了,三个女子坐在镜子前面,由他帮着化装盘头,一个个美丽的发型很快的就从云龙的手里做了出来。这样的生活,简直就是一种享受,用手抓着那美人的秀发,不是人人有这个福气的,清香阵阵,黑云如浪,云龙呼吸着三人身上的味道,暗自陶醉,有美如此,还有什么好追求的呢?    但人的生活却怎么可以真正的没有追求呢?那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他笑!爱情,都让他自己变的有一点点的愚蠢了,就好象一个只有本能的单细胞动物一般!他的手,也就不由的停了下来。眼影等等都已经弄好,他欣赏着三人的美丽,忘记了所有。仿佛这个宇宙洪荒里,也就是只有这么三个美人一般,什么都不存在了,她们之外,就是一片灰暗的混沌。没有什么可以容纳?br />免费小说下载shubao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