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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第42部分阅读

只信鸦能把一百一十七封抄本带到全国各个角落,从青亭岛直到长城。我想,总有一百只可以穿越暴风、猎鹰和弓箭的袭击。这样的话,便会有一百位学士将我的信带进书房和寝室,念给他们的主子听……然后不是信被烧掉,就是听者守口如瓶。诸侯们爱的是乔佛里、蓝礼,或者罗柏·史塔克,我虽是他们合法的国王,他们却会装聋作哑。所以我需要你。”

    “陛下,我随时任您差遣。”

    史坦尼斯点点头,“我要你驾驶黑贝莎号往北走,途经海鸥镇、五指半岛、三姐妹群岛,甚至远达白港。你儿子戴尔则开着海灵号向南,越过风怒角和断臂角,沿着多恩海岸,直到青亭岛。你们各带一箱信,每座港口,每间庄园和每个渔村都发上一封,把信钉在圣堂和旅店的门上,让识字的人都能看到。”

    戴佛斯说:“恐怕没几个人。”

    “陛下,戴佛斯爵士说得没错,”派洛斯学士道,“把信念出来效果更好。”

    “好是好,却也更危险。”史坦尼斯说,“我这都是些不中听的话。”

    “请派骑士给我,让他们来念,”戴佛斯说,“这样比我说什么都有份量。”

    史坦尼斯对这建议似乎很满意,“好,我就给你几个人。反正我手下有的是宁愿念信不想打仗的骑士。安全的地方就公开行事,危险的时刻则掩人耳目,用上你所知的一切走私伎俩:黑帆、隐密海湾,等等。如果缺信,就抓几个修士,叫他们多抄几份。你二儿子我也有用,我要他驾着玛瑞亚夫人号横渡狭海,抵达布拉佛斯及其他自由贸易城邦,将这些信带给那里的统治者。我要让全世界知道我的宣言,以及瑟曦的恶行。”

    你当然可以告诉他们,戴佛斯心想,但他们会信吗?他若有所思地瞥了派洛斯学士一眼。国王察觉到他的目光。“学士,去写信吧,时间紧迫,我们还需要很多信。”

    “遵命。”派洛斯鞠躬离开。

    国王等他离开之后方才开口,“戴佛斯,你有什么话不愿在学士面前说?”

    “陛下,派洛斯人很好,但每当我看见他脖子上的颈链,就忍不住为克礼森师傅哀悼。”

    “老头的死难道是他的错?”史坦尼斯望进炉火,“我根本没打算让克礼森参加宴会。没错,他是惹恼了我,给我一堆糟糕的建言,但我没要他死的意思。我本想让他安养天年,那也是他应得的补偿,结果”--他牙齿一咬--“结果他死了。派洛斯很能干。”

    “派洛斯不是重点,这封信……我很好奇,您的诸侯对此有什么看法?”

    史坦尼斯哼了一声,“赛提加断言信写得好,即使我让他去瞧我的便池,他也照样会说好。其他人只会像鹅一样点头。瓦列利安例外,他说事态要靠武力解决,而不是白纸黑字。这还用得着他来告诉我?他们全叫异鬼给抓走吧,我要听听你的意见。”

    “您这封信话直截了当,措辞激烈。”

    “我说的可是实话。”

    “没错,但您和去年一样,没有找到的证据,。”

    “也不是没有,但人证在风息堡,就是劳勃的私生子,那个他在我结婚之夜,在我的喜床上搞出来的私生子。狄丽娜是佛罗伦家的人,被他临幸时还是,所以后来劳勃公开承认了那孩子。大家叫他艾德瑞克·风暴,据说和我哥长得一模一样。我想,只要让百姓们看看他,再看看乔佛里和托曼,真相就不辩自明了。”

    “可是,倘若他人在风息堡,又怎么能让全国百姓看到呢?”

    史坦尼斯用手指敲打地图桌,“这是个难题,众多难题中的一个。”他抬起眼,“关于这封信,我知道你还有看法,快说。我封你为骑士,可不是要你学花言巧语的道道儿,我手下那批诸侯难道还不够吗?戴佛斯,有话直说。”

    戴佛斯微微鞠躬,“信的末尾,有一句话,怎么念的?奉承上主明光照耀……”

    “是。”国王咬紧牙关。

    “您的子民恐怕不会喜欢这句。”

    “都像你一样?”史坦尼斯尖刻地问。

    “您或许可以改成‘以天上诸神与地上凡人为见证’或者‘以新旧诸神之名’……”

    “走私者,你倒虔诚起来了?”

    “陛下,这正是我想问您的。”

    “是吗?听起来你不但不喜欢我的新学士,连我新信仰的神也不喜欢。”

    “我对这个光之王所知不多,”戴佛斯承认,“但对我们早上烧掉的诸神却是很熟悉。铁匠长年保佑我船只平安,而圣母给了我七个身强力壮的儿子。”

    “是你妻子给了你七个身强力壮的儿子,你可有向她祈祷?我们今早上烧掉的不过是些木头。”

    “或许如此,”戴佛斯道,“我小时候,在跳蚤窝沿街乞讨,修士们偶尔会给我东西吃。”

    “如今给你东西吃的人不就是我?”

    “您让我身居高位,而我给您的回报便是实事求是、实话实说。假如您把百姓长久以来信奉的诸神全部推翻,硬塞给他们一个连名字都念不好的神,恐怕他们是不会爱戴您的。”

    史坦尼斯倏地起身,“‘拉赫洛’念起来有这么难?百姓不会爱戴我?你倒是说说看,他们什么时候爱过我了?既然如此,他们爱不爱我又有什么差别?”他走到面南的窗户,远眺月夜里的海洋。“从我亲眼目睹‘傲风号’触礁沉没的那天起,我便不再信神。我指天发誓,绝不敬拜任何淹死我双亲的残酷神只。在君临时,总主教成天对我唠叨世间一切公理正义均来自于七神,但我见到的种种‘公理正义’,却都是人力所为。”

    那为何又找个新神

    “既然您不信神--”

    “--那为何又找个新神?”史坦尼斯打断他,“这话我也问过自己。我对神灵所知不多,更不想理会,但我知道,这个红袍女祭司握有力量。”

    是啊,然而是何种力量呢?“从前,克礼森有智慧。”

    “走私者,我相信他的智慧,也相信你的机灵,可这有什么用呢?风息堡下属的诸侯对你不理不睬,我低声下气向他们请求,得到的却是嘲笑。总之我再也不会如此窝囊,谁也别想再嘲笑我。铁王座于法应属于我,但我要如何夺得?国内有四个王,其他三个都比我有钱,兵力也比我多,我手中只有船……还有她。红袍女。你知道吗?我手下一半以上的骑士连她的名字都不敢念,就算她除此之外别无所长,仅仅作为一个散播恐慌的女巫便已很有价值。人一胆寒便先输了一半。更何况她说不定真有其他本领,我打算查个清楚。”

    “我告诉你,我年轻时,曾在野外发现一只受伤的苍鹰。我为它细心疗养,替它取名‘傲翼’。它会停在我肩上,会跟着我来来去去,还会吃我手上的食物,但它从不肯展翅遨翔。我多次带它外出打猎,然而它始终飞不到树梢之上。劳勃笑话它是‘衰翼’。他自己有只矛隼叫‘响雷’,从未漏失一只猎物。某天我们的叔公哈伯特爵士要我换只鸟养,他说,继续养傲翼会让我变成笑柄,这话没错。”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转身背离窗户,背离南海的幽影。“既然七神连只麻雀都不曾给我,现在是我换只猎鹰的时候了,戴佛斯,换一只红色的猎鹰。”

    第11章 席恩

    派克城周围虽无停泊之处,席恩仍想从海上看看父亲的城堡,一如十年之前。当年劳勃·拜拉席恩的战船载他远离家园,去作艾德·史塔克的养子。那天他站在船栏边,听着船桨划水和桨官的鼓声,望着派克城在远方逐渐缩小。现在,他想看着它从眼前的海平线上升起,慢慢变大。

    于是“密拉罕号”顺着他的意思驶过陆岬。船帆抖动,船长咒骂着强风、船员和贵族少爷的愚蠢想法。席恩拉起兜帽,遮挡飞溅的层层浪花,引颈望乡。

    岸边全是尖石绝壁,整个城堡彷佛与之结为一体,塔楼、城墙、桥梁和悬壁有着同样灰黑石材,同样恶浪侵袭,同样暗苔攀附,同样鸟粪遍布。葛雷乔伊家族堡垒所在的角岬,曾经如剑一般地刺进海中,然而历经浪涛日夜拍打,早在千年前这块土地便已支离破碎,如今只剩三座贫瘠荒岛,以及十二根高耸巨岩,彷佛祭祀某个无名海神的圣殿支柱,怒涛则继续肆虐其间。

    派克城高耸于三岛与海柱之上,与它们浑然一体,其势阴沉而不可侵犯。通往最大岛的石桥所在陆岬被高墙所阻隔,巨大的主堡便位于该岛,远处则是“厨堡”和“血堡”,各自占据一座小岛。海柱上有高塔和外屋,倘若彼此距离近,便以封闭的拱形通道相连,若是距离较远,则用长而摇晃的木绳吊桥衔接。

    圆形的“海中塔”自最外岛如断剑般的裂口处拔高窜起,这是城堡最古老的建筑,其下的陡峭海柱被无数浪花摧残,几被腐蚀殆尽。高塔底部有几世纪以来累积的白色盐晶,上方的楼层则爬满绿色地衣,像是盖了一层厚厚的毯子;尖锐的塔顶色呈烟黑,守夜篝火长年不绝。

    父亲的旗帜在海中塔顶飘动。密拉罕号距离太远,因此席恩只看到旗帜本身,但他很清楚上面的图案:葛雷乔伊家族的金色海怪,手脚蠕动,背景墨黑。旗帜高悬于铁杆,在劲风中颤动,宛如挣扎欲飞的鸟。此地没有史塔克家冰原狼飞扬跋扈的余地,葛雷乔伊家的海怪不需寄居其阴影之下。

    席恩从未见过如此慑人的景象:城堡后方天际薄云疾走,隐约可见彗星的红尾巴。从奔流城走到海疆城,梅利斯特家的人一路争论彗星的意义。这是我的彗星,席恩对自己说,把手伸进绒毛披风的口兜,摸摸油布小袋。这里有罗柏·史塔克给他的信,虽是薄纸一张,却与王冠等价。

    “大人,城堡还和您印象中的一模一样吗?”船长的女儿靠着他的臂膀问。

    “小了些,”席恩坦承,“大概是距离的关系。”密拉罕号是一艘来自旧镇的南方大肚子商船,载运着葡萄酒、布料和种子,准备前去交换铁矿。船长同样是个来自南方的大肚子商人,他一见到城堡下方的崎岖岩岸,便噘起厚厚的嘴唇,远远避开滩头,对此席恩颇感不悦。换做是铁岛出身的船长驾驶长船,一定会沿着峭壁,穿过横跨主堡与城门楼之间的桥梁,然而这个肥胖的旧镇佬既无那种技术,也没有够格的船员,更没有勇气尝试这样的行为。于是他们保持在安全距离之外航经派克城,席恩只能远远眺望。即便如此,密拉罕号还费了好一番功夫才没撞上礁石。

    “这里一定常刮大风。”船长的女儿说。

    他笑道:“岂止风大,还湿冷得紧。老实讲,这是个很艰苦的地方……但我父亲大人曾说,艰苦的地方才养得出坚毅的人,而坚毅的人将统治世界。”

    过了一会儿,脸色变得像海水一样青的船长走过来向席恩打躬作揖,问道:“大人,我们可否立即入港?”

    “可以。”一抹浅笑拂过席恩嘴唇。他不过靠点黄金,便使这旧镇佬厚颜无耻地卑躬屈膝。若当初在海疆城等他的是艘铁岛长船,这趟旅途肯定大不相同。只是铁岛船长个个心高气傲,难以使唤,见了贵族也不会大惊小怪。铁群岛是个小地方,没有什么大世面,长船则比岛更小。俗谚云“每个船长都是自己船上的国王”,也难怪这里被称为“万王之地”。一旦你看过自己的王在船栏边拉屎,或在暴风雨中面色发青,便说什么也没法向他们下跪了,遑论奉若神明,所以每个船长都必须强硬。几千年前,“血手”乌伦王说过:淹神造人,人造王冠。

    您离家有几年了

    如果他乘坐长船,横跨大洋的时间也会减半。老实说,密拉罕号根本是个行动困难的大澡盆。若是碰上暴风雨,他可不想待在这艘船上。不过话说回来,席恩也没什么好抱怨的,起码他到了家,也没淹死,何况旅途中还有其他“娱乐”。他伸手搂住船长的女儿,“抵达君王港再通知我,”他对她父亲说,“我们回房去。”他领着女孩朝船尾走去,留下她敢怒不敢言的父亲。

    其实这原本是船长的房间,但他们自海疆城启航之后,便交由席恩使用。船长的女儿并没有一并交他“使用”,而是自己听话地上了他的床。一杯酒,几句甜言蜜语,她便乖乖就范。对他来说,这女孩嫌胖了点,皮肤和燕麦一样斑斑点点,不过她的握在手里很舒服,况且本来还是个。照说以她的年龄不应如此,席恩稍觉奇怪。他相信船长对此一定大为不满,可眼看那家伙一边强忍怒火,一边对他卑躬屈膝,脑子里总打着事成后高额赏金的算盘,却也是妙事一桩。

    席恩脱掉湿斗篷,女孩说:“大人,回故乡一定很高兴吧?您离家有几年了?”

    “差不多十年。”他告诉她,“当初我被送到临冬城当艾德·史塔克养子时,只有十岁。”名义上是养子,实际则是人质。他当了半辈子人质……如今总算重获自由,再度掌握自己的生命,再也不需被史塔克家颐指气使。他把船长的女儿拉近,亲亲她耳朵,“把斗篷脱了吧。”

    她垂下眼睛,突然害羞起来,但还是照办了。被海水浸湿的外套从她肩头滑落到甲板,她对他微微一鞠躬,露出不安的微笑。她笑的时候看起来实在有些苯,但他本不指望女人聪明。“过来,”他对她说。

    她靠过去,“我还从未去过铁群岛呢。”

    “那是你运气好。”席恩抚弄着她的头发,头发又黑又滑,只可惜饱经风吹雨打,有些打结。“铁群岛环境严苛,地形崎岖,既无舒适生活,也无前途可言。活着的时候日子很难过,死亡与你形影不离。人们晚上喝酒寻乐之际,都是在比谁过得凄惨,是和大海搏斗的渔夫呢,还是想从贫瘠土地里挖出一点作物的农人。老实讲,最可怜的要数矿工,他们成天在黑暗中卖命,到头来都为了什么?铁、铅还有锡。难怪古代铁民要外出劫掠。”

    笨女孩似乎没听进去,“我可以跟您一同上岸,”她说,“如果您要我的话……”

    “你是可以上岸,”席恩她的,“但恐怕不能跟我一起。”

    “大人,我可以在您的城堡里做事。我会洗鱼、烤面包和搅奶油,父亲说我的胡椒螃蟹汤没人比得上。您可以安排我在厨房做事,我可以煮胡椒螃蟹汤给您喝。”

    “晚上就帮我暖床?”他伸手去解她胸衣的蕾丝,动作熟练而灵巧。“要在以前,我是有可能抓你回家,逼你作我老婆,无论你愿不愿意。这对古代铁民而言真是家常便饭。所谓男子汉,既要有和他同为铁岛人的‘岩妻’,也要有‘盐妾’,就是从外面抢回来的女人。”

    女孩睁大双眼,却不是因为他裸露了她的胸部。“大人,我愿当您的盐妾。”

    “恐怕那都是过去的事啰,”席恩的手指绕着她的转,慢慢地朝那颗肥大的棕色||乳|头靠近。“如今我们再不能拿火把提长剑,乘风破浪随心所欲。现在我们得安心翻地,和其他人一样撒网捕鱼,有点腌鳕鱼和燕麦粥撑过严冬,就算好年生啦。”他张口含住她的||乳|头,咬得她颤声吸气。

    “如果您要的话,可以再把东西放进去。”他一边吸,她一边在他耳际细语。

    等他吸完抬头,刚才含住的地方已成暗红。“我要教你一点新东西。把我裤子解开,用嘴巴取悦我。”

    “用嘴巴?”

    他伸出拇指,轻轻拂过她厚实的双唇,“小宝贝,这张嘴巴生来就是要这么用的。如果你想当我的盐妾,就该乖乖听话。”

    她起先有些羞怯,但以一个如此蠢笨的女孩来说,进步得很快,令他十分满意。她的口腔和一样又湿又软,而且这样一来他便不需听她无聊的蠢话。要生在从前,我大概真会收她做盐妾吧,他一边想,一边伸手拨弄她纠结缠绕的头发。但那都是过去的事了,那时我们仍然遵循古道,以战斧而非锄头谋生,不论财宝、女人或光荣,一律强取豪夺。挖矿是外地抓来的俘虏该做的事,种田捕鱼这些窝囊勾当亦然,铁岛人绝不亲自动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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