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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第92部分阅读

    。我们不想招惹塔利大人。”

    “我想跟他谈谈。你怎么认定我要杀他?”

    女人耸耸肩。

    “如果他进来时,你点下头,我会很感激。”

    “怎么感激?”

    布蕾妮将一枚铜星币放在面前的木板上,然后找了个可以清楚看到楼梯的阴暗角落坐下。

    她尝了尝酒,油腻腻的,里面还漂着一根头发。找到珊莎的希望就跟这发丝一样细微,她边想边将它挑出来。循唐托斯爵士这条线被证明徒劳无功。你到底在哪里,珊莎小姐?你是跑回临冬城了,还是跟丈夫在一起?波德瑞克似乎认为她跟丈夫在一起,但布蕾妮不打算去狭海对岸寻找,因为连语言都不通。在那儿,我得咕咕哝哝打手势好让别人了解我的意思,更显得自己像个怪物。他们会嘲笑我,就像在高庭时那样。回想往事,一阵红晕悄悄爬上她的脸颊。

    蓝礼加冕后,塔斯的骑马千里迢迢穿越边疆地加入大军。国王亲自迎接,礼节周全,欢迎她前来效力,他麾下的领主和骑士们则不然。布蕾妮本不曾期望热忱的欢迎,她准备好面对冷漠、嘲弄和敌意,这些滋味她尝够了。但这回令她困惑的并非大多数人的蔑视,而是少数人的善意。塔斯的曾经三次订婚,但从没有人追求过她,直到来到高庭。

    大个子本恩·布希是第一位,他是蓝礼营中少数几个比她高的人之一。他不仅派自己的侍从来给她擦盔甲,还送她一只银角杯。艾德蒙·安布罗斯爵士更进一步,他带给她鲜花,还邀请她一起骑马。海尔·亨特爵士比前两位还要热情,他送她一本附有精美插画的书,其中收录了上百个英勇侠义的骑士故事,他喂她的马吃苹果和胡萝卜,还送来一支装饰头盔的蓝丝绸羽饰。他给她讲营中的闲话,巧嘴利舌地逗她微笑。有一天,他甚至跟她一起训练,而这在她心目中比其他所有的都重要。

    她以为是他的缘故,其他人才变得有礼貌。不仅仅是有礼貌。饭桌上,人们争相坐到她身边,替她倒酒,递甜面包。瑞卡德·法洛爵士拿着六弦琴在她的帐篷外弹唱情歌;修夫·毕斯柏里爵士献给她一罐蜂蜜,标签上写道“甜蜜如塔斯之女”,马克·慕伦道尔靠他古灵精怪的猴子来逗笑她,那只猴子黑白相间,来自盛夏群岛;一个叫做“鹳鸟”威尔的雇佣骑士则提出要给她按摩肩膀。

    布蕾妮拒绝了他,拒绝了所有人。某天晚上,欧文·因契费爵士抓住她强吻,被她一屁股踢进了火堆里。事后,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那张脸跟往常一样又宽又大,布满雀斑,突出的牙齿,厚厚的嘴唇,粗壮的下巴,丑陋无比。她只想成为骑士,为蓝礼国王效劳,然而现在……

    她并非营中唯一的女人,连最卑微的营妓都比她漂亮,而提利尔大人每晚都会在城堡里宴请蓝礼国王,美丽的贵族和可爱的女士们随着笛子、竖琴与号角翩翩起舞。为什么你们对我这么好?每当有陌生骑士向她献殷勤,她就想尖叫,你们想干什么?

    蓝道·塔利解开了谜团,他专门派两个亲信去召她来自己的帐篷。先前,他的小儿子狄肯听到四个骑士边装马鞍边大笑,便把他们说的话报告了父亲大人。

    他们设了个赌局。

    赌局由三位年轻骑士首先发起:安布罗斯、布希和海尔·亨特,他们都是塔利的直属骑士。随着消息在营地传开,又有其他人加入。每人必须先交一枚金龙才能参与竞争,无论是谁获得她的贞操,所有的钱都将归此人所有。

    “我终止了他们的游戏,”塔利告诉她,“有些……挑战者……不像其他人那么有荣誉感,随着赌注日益增加,有人动用武力只是时间问题。”

    “他们都是骑士,”她惊呆了,“涂抹圣油的骑士。”

    “而且都值得尊敬。错在于你。”

    他的指控让她不禁一缩。“我从未……大人,我从未怂恿过他们。”

    “你待在这里就是怂恿他们。一个女人,行为像个营妓,就不能责怪别人把她当营妓看待。军营不是黄花闺女待的地方,假如你还为自己的德行或者家族荣誉考虑,就该立即脱下盔甲,回家请求你父亲给你找个丈夫。”

    “我是来战斗的,”她坚持,“我要当骑士。”

    “诸神让男人战斗,让女人生小孩。”蓝道·塔利说,“女人的战场在产床。”

    有人沿地窖楼梯走下来。布蕾妮将酒杯推到一边,看见一个衣着褴褛、瘦骨嶙岣的人踱进臭鹅酒馆,他长着尖瘦的脸,肮脏的棕色头发。他迅速扫了一眼泰洛西水手们,又盯着布蕾妮看了很久,最后走到木板跟前。“红酒,”他说,“别在里面加马尿,谢谢。”

    女人看看布蕾妮,点点头。

    “我请你喝酒,”她喊道,“换一个消息。”

    对方警惕地望向她。“一个消息?我知道许多消息。”他坐到她对面的凳子上。“告诉我啊,小姐,你想听哪一个,机灵狄克就讲给你听。”

    “我听说你哄骗了一个小丑。”

    衣衫褴褛的人若有所思地呷了口酒。“或许是。或许不是。”他那件破旧褪色的紧身外套上原有的纹章已被扯掉。“谁叫你来的?”

    “劳勃国王。”她将一枚银鹿放在他们之间的桶上。银币一面是劳勃的头像,另一面是宝冠雄鹿。

    “是吗?”那人微笑着拿起银币一拨,银币旋转起来。“我喜欢看国王跳舞,嘿哪——嘿哪——嘿哪——嗬。是的,或许我见过你说的小丑。”

    “有没有一个女孩跟他在一起?”

    “两个女孩。”他立刻回答。

    “两个女孩?”另一个是艾莉亚?

    “嗯,”那人说,“说实话,我没亲眼见过两位小甜心,只知道他想让三个人搭船。”

    “搭船去哪里?”

    “海的另一边,如果我记得没错。”

    “你记得他长什么样吗?”

    “一个小丑。”银币旋转的速度开始减慢,他一把抓起,银币消失在他手中。“一个担惊受怕的小丑。”

    “为什么担惊受怕?”

    他耸耸肩,“他没讲过,但老伙计机灵狄克嗅得出恐惧的味道。他差不多每晚都来,请水手们喝酒,讲笑话,唱小曲。只有某天晚上,一些胸口有猎人图案的人闯进来,你那小丑的脸色变得像牛奶一样苍白,他赶紧住嘴,一声不吭,直到他们离开。”他将凳子挪近。“塔利派士兵沿码头巡逻,监视每一艘来往船只。要找鹿,去树林;要坐船,上码头。你那小丑不敢上码头,因此我才提议帮忙。”

    “帮忙?”

    “帮这个忙的价钱可不止一枚银鹿。”

    “告诉我,我就再给你一枚。”

    “先让我看看,”他说。于是她把另一枚银币放到桶上。他先让银币旋转起来,然后微笑着抓住。“一个不能去找船的人需要让船来找他。我告诉他,我知道这种情况会在哪里发生。一个隐秘的地方。”

    布蕾妮起了鸡皮疙瘩。“走私者的山洞?你让小丑去找走私者?”

    “他和那两个女孩,”他嘻嘻窃笑,“嗯,只不过,我让他们去的地方有一阵子没船了。大概三十年吧。”他挠挠鼻子。“你跟这小丑啥关系?”

    “那两个女孩是我妹妹。”

    “哦,是吗?可怜的小东西。我也有过一个妹妹,她原本骨瘦如柴,膝盖骨都突出来了,但后来她长出一对奶子,然后某位骑士之子忽然发现她两腿之间颇具吸引力。上次我见到她时,她正要去君临谋生。”

    “你让他们去了哪里?”

    他又耸耸肩。“这个嘛,我不记得了。”

    “哪里?”布蕾妮在木板上又拍下一枚银鹿。

    他用食指将银币弹回给她,“一个鹿找不到的地方……龙或许可以。”

    银子买不到消息,她意识到,金龙或许行,或许不行。钢铁更可靠。布蕾妮摸摸匕首,最后还是把手伸进钱袋,找出一枚金币,放到桶上。“哪里?”

    衣衫褴褛的人抓起金币咬了咬。“太棒了。这下我想起来了,蟹爪半岛,从这儿往北去是一大片荒凉的山丘和沼泽,碰巧我是在那里出生,在那里长大的。我本名狄克·克莱勃,虽然大多数人管我叫机灵狄克。”

    她没把自己的名字告诉他,“蟹爪半岛上的什么地方?”

    “轻语堡。你一定听说过克莱伦斯·克莱勃吧。”

    “没有。”

    这似乎让他很惊讶,“我说的可是克莱伦斯·克莱勃爵士!知道吗?我有他的血统。他身高八尺,强壮得能单手拔起一棵松树,扔出半里地。没有一匹马承受得了他的重量,因此他骑野牛。”

    “他跟走私者的山洞有什么关系?”

    “他老婆是个森林女巫。克莱伦斯爵士每杀一个人,就会把脑袋提回家,叫他老婆亲吻人头的嘴唇,好让其复活。这些人都是领主、巫师、著名的骑士跟海盗,其中一个还是暮谷城的国王呢。他们统统作了老克莱勃的谋士,既然只有脑袋,说话声音便不可能太大,但也从不闭嘴。想想吧,假如你是颗脑袋,就只能靠说话打发时间,因此克莱勃的城堡被称为轻语堡——至今仍然如此,尽管它成为废墟已有一千年了。那是个孤独的地方,轻语堡。”机灵狄克将金币灵巧地在指关节之间翻滚。“一条孤零零的龙,如果有十条……”

    “十枚金龙是一大笔钱。你当我是傻瓜?”

    “不,但我可以带你去找小丑。”金币来来回回地翻滚。“带你去轻语堡,小姐。”

    布蕾妮不喜欢他摆弄金币的方式。然而……“假如找到我妹妹,六枚金龙。找到小丑,两枚。什么也没找到,就什么也没有。”

    克莱勃耸耸肩。“六枚不错。六枚可以。”

    太快了。在他将金币藏起来之前,她扣住他,“别耍花招。我可不是好惹的。”

    她松手之后,克莱勃揉着手腕。“妈的,该死,”他喃喃道,“你弄疼我了。”

    “我很抱歉。我妹妹是个十三岁的。我必须找到她,以免——”

    “——以免哪位骑士把那活儿插进她的洞里。好,我明白了,她一定会没事,因为机灵狄克跟你是一伙。

    明天天亮时分在东门边碰头,给我弄匹马。”

    chpter16 山姆威尔

    大海让山姆威尔·塔利反胃。

    他不只害怕被淹死,更厌恶船的晃动,厌恶甲板在脚下起伏不定。“我经常闹肚子的,”起航离开东海望那天,他向戴利恩承认。歌手拍了拍他的背,“像你这么大的肚子,杀手,不闹才怪。”

    但山姆尽量露出勇敢的表情,不为自己,至少为了吉莉。毕竟,她从没见过海洋,他们逃离卡斯特的堡垒后,挣扎着穿越雪原,路遇的几个湖泊对她而言恍如幻境。如今,随着黑鸟号驶离岸边,女孩颤抖起来,大颗大颗的咸涩泪珠从她脸颊上滚落。“诸神保佑。”山姆听见她轻声祈祷。东海望很快看不见了,远处的长城越变越小,最后也消失了。狂风大作。船帆乃是用浆洗多次、褪为灰色的黑斗篷缝制成的,吉莉的脸色却比之更惨,那是写满恐惧的死白。“这是一艘好船,”山姆试图让她放松,“你别怕。”但她只是看了他一眼,将婴儿抱得更紧,然后逃到下面去了。

    山姆也不由自主地抓紧船舷,眼睛死盯着船桨划动——至少它们整齐划一的动作有一种美,好歹比看着水面强。看着水面只能让他想到被淹死。小时候,父亲大人为教他游泳,便把他扔进角陵城边的水池。水从鼻子和嘴巴灌进来,流到肺部,虽然最后海尔爵士将他拉了上来,但他咳嗽喘息了好几个小时,并且从此以后再也不敢踏入深过腰间的水里。

    海豹湾比他的腰深好多啊,也不若父亲城堡底下的小鱼塘来得友善。灰绿色的海水跌宕起伏,覆盖着树林的海岸边布满凌乱的巨石与旋涡。即使他能连踢带爬地游泳,也有可能被海浪冲到石头上,撞碎脑袋。

    “在找美人鱼吗,杀手?”戴利恩看到山姆注视着海湾,于是说道,这位从东海望加入的歌手年轻英俊,长着一头金发和浅褐色眼睛,看上去更像个神秘的王子而不是黑衣弟兄。

    “不。”山姆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甚至不明白为什么会上这条船。你要去学城铸造颈链,当上学士,好为守夜人军团效力,他告诉自己,但这个念头只能让他更烦恼。他不想当学士,不想让沉重而冰冷的颈链套在脖子上,他也不想离开弟兄们,那些是他唯一的朋友——当然,他更不愿意回去重新面对那将他送来长城等死的父亲。

    这趟旅程对其他人的意义则大不一样。对他们来讲,这意味着幸福的结局。吉莉在角陵城会很安全,幅员辽阔的维斯特洛隔开了她和恐怖的鬼影森林,她会当上他父亲城堡里的女仆,吃饱穿暖,生活在一个大世界的小角落,一个她身为卡斯特的妻子时做梦也想不到的大世界。她将眼看着儿子茁壮成长,成为猎人、马夫或者铁匠。假如那男孩天赋异秉,甚至会有骑士收他作侍从。

    伊蒙学士去的也是好地方。他将沐浴在旧镇温暖的轻风中,享受余生,与学士同伴们交流,并将智慧分享给助理学士和学徒。但他休息的权利是用一生的辛劳挣来的,山姆由衷地为他感到高兴。

    就连戴利恩也会过得更开心。他因罪被送来长城,虽然他自己坚决否认,他自认应当成为某位诸侯的随从,伴其左右献艺。现在机会来了,琼恩任命他为“浪鸦”,以取代尤伦——尤伦失踪多时,大概已死——负责游历七大王国,歌颂守夜人的英勇,时不时带着新募的人员返回长城。

    的确,这趟航程漫长而又艰辛,但对其他所有人来说,至少有个盼头,幸福的结局在等待他们。山姆只能默默地为他们祝福。我是为他们而去的,他告诉自己,为了守夜人,为了别人的幸福。然而他看大海看得越久,就越是感到寒冷深邃。

    不在外头看水面更糟,挤在尾楼底下大家共享的狭促船舱里,山姆的肚子就受不了。他曾试图为正给儿子喂奶的吉莉打气。“这艘船将把我们带到布拉佛斯,”他说,“我们再在那儿找船去旧镇。我小时候看过一本关于布拉佛斯的书,据说该城建于一个潟湖周围,由上百岛屿组成,湖口还有泰坦巨人呢,那是一个数百尺高的石头人哟。他们用船只代替马匹,他们的戏子表演的是精巧的剧本,而非随处可见的愚蠢的即兴闹剧。那里的东西也很好吃,特别是鱼,还有各种各样的蛤、鳗鱼和牡蛎,都是从潟湖中捕上来的新鲜货。转船期间,我们应该有几天空隙,我带你去看戏吃牡蛎吧。”

    他以为那会让她高兴,结果大错特错。吉莉迟钝无神的眼睛透过几缕肮脏的头发瞥了瞥他,“假如你愿意的话,大人。”

    “那你想要什么呢?”山姆问她。

    “什么也不要。”她背过身去,将儿子从一边||乳|头换到另一边。

    船只摇晃,搅起肚内的食物,起程前,他刚吃过鸡蛋、培根和炸面包。忽然间,山姆再也无法忍受在船舱里多待一刻。于是他站起身,爬上梯子,去把早饭交给大海。山姆晕船晕得如此厉害,他甚至无暇关心风向,结果呕吐时没选对船舷,污物全溅到了自己身上。虽然如此,他仍然感觉好多了……尽管为时不长。

    此船名为黑鸟号,乃是守夜人军团最大的划桨船。在东海望时,卡特·派克告诉伊蒙学士,暴鸦号和利爪号的速度更快,可惜它们是狭长的战舰,是迅捷的猛禽,桨手坐在露天甲板上划船,而斯卡格斯岛之外的狭海水域环境恶劣,黑鸟号才是更好的选择。“狭海多风暴,”派克警告他们,“冬季的暴风雨更猛烈,但秋天的更频繁。”

    最初十天相当平静,黑鸟号在海豹湾中行驶,从没让陆地离开视野。起风时很冷,但空气中有股清新的咸味。山姆几乎吃不下东西,即使强迫自己吞咽下去,食物在肚子里也留不长,但除此之外,他感觉还不算太糟。他多次鼓励吉莉,尽量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