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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也重生第15部分阅读

    的是银子,图的是个热闹。不过客官,你已经被我看出不是来参加的婚礼的,我可不敢再招待你了。你还是走吧。”掌柜边清算盘子边说。

    再赖着不走就没意思了。重生不想因为这破坏掉大好的心情,笑了笑走出了这家酒楼。站在街头,重生不禁又想:“天书明明在我这里?为什么小魔女要和不登结婚呢?不登也有一部天书?还是我来到了三百年后或三百年前的唐朝?”

    重生历史知识相当有限,唐朝总共有没有三百年,他都不太清楚。他觉得很有必要找人问个清白,他来到了一间包子铺前面,卖包子的是位肥壮的大娘,他一问,大娘就用她粗粗的嗓门答道:“什么唐朝不唐朝,先知是武皇时代,当今皇上是一个万人敬仰的女人。”

    “是女人就好,你这包子?”重生笑了,武则天怎么样也活不过三百岁,小魔女嫁人了,说明天书已经问世。

    “我这包子是王陵城最有名的,又大又好吃的肉包子,不过,这十二天不卖。小魔女要结婚了,我家的包子被他包了,只招待来喝她喜酒的人。“大娘大大咧咧地说。她看了看四周,又对着重生低声说:”小伙子,饿了吧,想吃包子了吧。“

    重生点了点头。大娘轻笑着说道:“你呀,太老实了。“

    说完,大娘放开嗓门说道:“原来你是来参加小魔女婚礼的啊,那还客气什么,这热腾腾的包子,你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吧。“

    重生感激地望了望眼前这位心善的大娘,把手在衣服上揩了揩,抓起一个包子就往口里送,也顾不上热,呼哧呼哧地吃开了,他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包子,吃得他泪水都出来了,狼吞虎咽了三十好几个包子后,包子笼也空了,重生心满意足地摸了摸胀得滚圆的肚皮。

    那大娘看他吃完,笑着小声说:“感谢你吃完我的包子呀,你知道这两天,根本没人来吃我这免费的包子,我们全家早中晚都在吃自家的包子,今晚终于可以去聚英楼上吃上一顿不要银子的好酒好菜了。“

    重生怔了怔,心想,可能小魔女用银子规定她一天蒸多少包子,分不完他们全家只能吃包子,分完了,他们全家就可额外得到去酒楼吃喝的奖励。重生谦虚地笑了笑,离开了包子铺。他一路走去,小声嘀咕着:“有意思,真有意思,王陵城成了座白吃白喝白住的城了,这么大一座城市哟,小魔女她也太有银子了吧。“

    重新回到人世间,又可白吃白喝,重生顿生感恩,他认为自己有一身本领了,也该作作善事,他想回报这个美好的唐朝,毕竟,在他心目中,他用不了好久就会离开这个著名的朝代的。

    在街的角落,他看到了一个小女孩在那里低声哭泣,他想,他报恩的机会来了。他走到小女孩面前,关心地问:“小姑娘,是不是饿了?“

    问过之后,才觉得自己问得傻,在这白吃之城,又怎么会有挨饿的人呢?重生改口道:“小姑娘,是不是你妈妈不见了?“

    小姑娘摇了摇头,仍是哭泣。重生又柔声问:“小姑娘,为什么哭泣噢?告诉叔叔,你想要什么,叔叔一定帮你弄到。“

    “真的。“小女孩泪眼蒙蒙地抬起头,她不过七八岁样子,单纯的目光让人心怜,重生重重地点了点头。

    “叔叔,我想要天上的星星。“小女孩满怀憧憬地说。

    “星星?可现在是白天,怎么会有星星呢?“

    “没关系的,叔叔你答应晚上帮我去摘星星好吗?“

    “小姑娘,要星星作什么呢?“重生顺口问道。

    “用来玩啊,你帮帮我吧。“小女孩的泪水停住了。

    “这个……叔叔很想帮你,真的。可叔叔不能骗你,星星是我没本领摘下来的,你知道吗?有些星星比地球还大很多倍呢?“重生说道。

    “你是骗子。“小女孩用手指指了指重生,放声哭开了,重生瞟了瞟四周,有几个人已注意到他们了,重生忙说:”小姑娘,别哭了好吗?除了摘星星,叔叔什么都答应了。“

    “真的。“小女孩将信将疑地抬起头,认真说道:”反悔就是乌龟“

    等重生点了头后,她才接着说:“那帮我把月亮上那只小白兔抓来吧,我还要一束月亮上的桂花。”

    重生不知答应好还是不答应好。眼看小女孩又要哭了,重生实在不忍心,说了假话,他说:“小姑娘,你现在回家去吧,妈妈该担心你了,叔叔答应你,等到八月桂花香的时候,就去帮你捉来月亮上的玉兔,还帮你摘好大一束月亮上的桂花。”

    小女孩看了会重生,然后,转泣为笑地说:“骗人就是小狗。”

    见重生和她拉过勾,她才蹦蹦跳跳跑远了。重生站了会,他不知道,到了八月,这个小女孩是不是还记得他说过的承诺,会不会因为他不守信而难过……

    重生找了好几家客栈,才在一家无名客栈找到了一间偏房。重生迈进那家客栈时,并不抱多少希望地说:“掌柜的,我是来参加小魔女的婚礼的,请问还有……”

    不等他说完,那长有山羊胡子的掌柜如获珍宝地说:“大侠,你可来了。”

    店小二热情地将他迎进了一间偏房,又是端茶送水,重生是他们这间浪费了两天的偏房的贵宾。这偏房还不错,小是小了点,席子和被单却整洁如新。洗过澡后,重生舒服地小睡了会。不觉天已黑了,重生上街走在夜市上。夜市热闹,张灯结彩,凡是他想吃的东西,只消说一句,我是来参加婚礼的,就可吃到。真的挺爽的。

    街上有很多持有兵器的江湖人,却没有一例打斗,人人和平相处,小魔女和第一高手的面子真大。重生喜欢这和平的气氛,当他津津有味地看着一位耍猴人耍猴时,身后有人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他回过头去,看到了这一天他见到的第三个哭泣的人。

    为什么在重生心情大好的时候,却老是有人对着他哭泣呢。

    那人竟然是妮燕,她先是惊讶了一秒钟,然后,她大颗的热泪滚了下来,重生乱了分寸,如梦初醒地说:“师父别哭,师父别哭了……”

    第三十八节

    妮燕抽过重生两个火辣辣的耳光后,方停止了哭泣。她的个性似乎一点也没改变。重生捂着脸注视着妮燕,她的气质和身材好像都成熟了几分。她用水汪汪的眼睛溜了溜旁边的人,然后,老江湖似地说:“跟我走,这不是说话的地方。”

    重生不是第一次跟在这位美女身后了,她美妙的背影总能给予重生无穷的想象,很美妙的想象。重生不仅一次地暗叹:“唉,师父真是个可人儿。”

    重生是这样不由自主地被吸引,只是出于个人原因,重生才会和妮燕刻意保持着距离。重生一想到不久的将来会失去妮燕,他的心就会隐隐作痛。他不想自己陷入太深,不想有心痛如绞的一天,所以,他毕恭毕敬地称呼妮燕师父,用这个称谓保持一种薄如纸的距离。妮燕不喜欢称她为师父,在她心目中,重生早不是她的徒弟,而是另一种身份,一个握过她手的男人。

    两人来到了王陵城外的镜子湖边,妮燕有几分害羞地说:“重生,以后别再叫我师父了。“

    在明月光辉下,重生望着镜子湖水发起呆来,妮燕分明是在暗示他呀。镜子湖是一个平静的淡水湖,象镜子一样照出了满天的星斗,湖风徐徐地,不弄皱湖面地送来荷花的清香。重生振了振精神说:“师父,那一道湖湾有好大一片香荷呀。“

    镜子湖其实大得很,一眼望不到边缘,重生所说的那一湾湖面上开放着夏日的荷花。重生向那边走去,妮燕静静地跟着,仿佛有某种忧郁在心,她的脚步缓慢着,迟疑着……

    这一道湾真的更好,荷花的清香无所不在,那盛开的一朵朵,在极富生命张力的叶茎上轻轻随风起舞,更有蛙们在对美好的夏夜赞叹不已,此起彼伏地。重生跳上了湖边一块巨大的石头,这样他能看得更远些。这一片荷花,估摸有五六平方公里面积。而重生脚下的这块巨石,形如切成一块的豆腐,象老天特意安排在此的一个了望台,不会轻功的人,不架一座五六米的梯子是上不了这块石头的。石头上白天的温度已经退去,风吹来很清凉的感觉。

    妮燕也跳了上来,石头上仅有的两个人并排站着,象两位想家的人遥望这远方。沉默了一会后,妮燕说:“重生,两年零八天不见,你我生疏了。“

    重生想了想后答:“师父,没有。我们仍然是很好的师徒。”

    妮燕瞟了眼重生,说道:“好了,坐坐吧。”

    重生随口应道:“坐坐。”这两个人安静地坐到了石面上,重生一仰头便看到了一颗颗亮闪闪的星星,他明知妮燕的美比天上的星星更亮晶,却丝毫不敢斜视,怕妮燕窥透了他心似的。

    “重生,这两年多,你到哪去了?”

    “师父,你的碧燕劍呢?”

    两人几乎同时开口问对方。两人相视笑了笑,妮燕轻声责怪道:“当年没有信守十天之约,我怎么好意思要若仙的碧燕劍呢?”

    当年?两年零八天?在雪国不过呆过了几天,没想到唐朝又走过了两年多。重生沉默了会说:“师父,我们再找到若仙,尽完十天之约,就可拿到碧燕劍了,你不是很喜欢那把劍吗?”

    妮燕颇有感触地说:“喜欢是喜欢,可喜欢的不一定能得到,若仙已经结婚了,不再需要你的保护了。”重生轻轻噢了声,妮燕接着说:“江湖传言你被血虎叼上天了,我从来没有相信过那些鬼话,我相信你有天一定会回到我身边的,今天你回来了……这两年你都是怎么过的。”

    重生有删减地将雪国的经历说了说,妮燕听后羡慕地说:“你真幸运呀,去了那么美的地方,雪的世界,那一定美极了。”

    回忆起雪国的景象,重生承认那的确是个美得发光的地方。妮燕象突然想到什么似的说道:“你知道若仙要嫁的人是谁吗?她竟然要嫁给玉汤水,还记得那个人吗?现在的玉汤水可不比当年,他是当今天下第一高手。”

    记忆把重生带回过去,他想起来了玉汤水那张被妮燕劈掉面具后惨白的脸,他立刻想到若仙就是小魔女这回事,若仙除了身材很魔鬼外,其他并不魔,为什么江湖人要送她雅号‘小魔女’呢?重生笑道:“第一高手?不登呢?师父,你战胜过当今第一高手,你是太上天下第一高手。呵呵。”

    “不登已死,死在天书传人玉笛郎君玉汤水的玉笛下,休要提当年勇,如今我自问接不了玉汤水半招……”妮燕慢慢地讲叙了这两年来江湖上发生的一些事情。

    在两年多前,在囚血虎祈求天书的那天,血虎叼走重生飞回了天上。传说中没说过血虎会叼走凡人,十二大高手因此大吃了一惊,不登第一个反应了过来,他愧疚无比地说:“罪过罪过,是我害了重施主啊。”

    说完,不登象匹脱缰的野马一样向血虎离去的方向追去。其余的高手也毫不犹豫地追了上去。不管他们轻功如何上乘,他们始终飞不上天,奔驰了几百里路后,十二高手颓然跑回梅花江。那时的夜是晴朗的,一颗明耀的启明星挂在天空,正是黎明前那段最黑暗的时间。

    他们一到船上就看到有一个人在那船上手舞足蹈,那人手里抓着一卷血色的书轴。那时,围观的那些船早没了踪影,这个疯子一样的人留了下来,在十二高手回来的前一分钟,从天上掉下那血色书轴,那人拣到了,因此欣喜若狂地冲着高手们叫喊:“看见了吧,老天不负苦心人,我在此祈祷了十几个时辰,上天终于被感动,降下了天书,我得到了天书,你们看到了吗?”

    天书真的问世了,十二高手脸上的颓然一扫而光,没有谁说一句话,他们同时向那个疯子出手了,他们谁都想得到天书,也顾不上江湖的礼节,以众欺寡了。十二高手各展绝技,如电光闪过,那个疯子惨叫一声,倒在了船面上,手里死死地抓着那卷书轴。疯子倒下了,十二高手分作了两派,对峙在疯子的身边,代表正邪不同立场的两派人,眼看就要发生一场大战。

    当时的情形是这样的。十二高手向疯子出手的同时,也向自己的对手进了招,谁也没有抢先一步得到天书,他们旗鼓相当地对峙着,不登不容商量地说:“天书属于正道,尔等妖孽识相的快滚。”

    “不登,少放屁,你以为你是谁哟?”答他的是对方的老树皮,他挂着一脸皱巴的冷笑。

    高手与常人是不同的,他们不会当真骂街,他们不会猴急地出手,他们习惯等待最佳的时机,高手相斗,成败往往就在一线间,需要很好的定力。高手们根据以上理论定住了,他们用眼神激烈地交战着。

    高手们的眼神杀来杀去,一杀就杀到了日当午,强烈的阳光破坏掉了他们眼神比试的流畅性,他们半眯着眼睛,这比试进行不下去了。就在这时,那个倒下的疯子爬了起来,他哎哟哎哟喊着痛,他的狂被打没了,讨好似地用力笑着。

    “天书还在这小子的手里。”书生良猛一瞪眼,与他对峙的人,被他的眼神震退半步,认可地点了点头。书生良这句话意味着正邪两派又有了共同的敌人,那就是天书的持有者。他们的眼神从沙场撤退了,聚焦到那疯子身上。这或许就是他们十二人暗伏的一步棋,为了在相持不下时,用这个疯子来缓和。他们早先不杀这疯子,就是为了他这次醒来,好让高手们的眼睛获得休息,处理完疯子后,能再度充满战斗力地上沙场。

    那个疯子不平常,他吃过一次亏,这次,他豁出去了,展开了书轴,两手各抓一边,慌乱地说:“谁敢对我胡来,我就把天书撕作两半。”

    哈哈之笑响起,高手们象微风中的树干一样笑着,他们的笑真让人琢磨不透。不登说:“施主,请你撕吧。”

    “对,正邪各拿一半。”蜡黄脸晃了晃头说道。

    接着,又是哈哈一片。那疯子见这招失灵,忙卷起书轴说:“那我把天书吃了。”他当真把书轴一端塞进口里,笑声嘎然而止,十二高手没有预兆出手了,十二股风呼呼地杀向疯子,船四周的江水喷射而起,十二道水柱冲向天空,百余米高。

    这一次,高手们会把那疯子打成什么样,不可预知,也不可见到结果。因为,天书持有者,在众人如雷霆的力气打到身上之前,变作一线红光向东方射去,眨眼即不见了。那红光比阳光还刺眼,高手们不约而同地眨了一下眼睛,他们失去了疯子,也失去了天书。

    地里阎王矮胖子骂道:“娘他奶奶地,这疯子原来是个狗屎神仙。”

    “这小子我见过,他并不是神仙。”风大接口道。

    高手们没有再作徒劳的追逐,他们互相抱拳,和平的告别了,各奔东西而去。

    那个疯子风大认识,那个疯子就是玉汤水。两年后的春天,也就是这一年的春天,这个天书持有者身着一身血红衣裳重现江湖,他在五岳华山约斗不登。不登不远千里地赶到华山,认出了他的对手当真就是得了天书的疯子,惊得他张大了嘴巴,大师张得成个o字的嘴巴还没有闭上,他的对手就说:“不登,你已经死了,记住,杀你的就是我,玉笛郎君。”

    观斗的人,谁也没看到玉汤水是怎么出手的,但见不登一动不动站在那里,但见玉汤水不慌不忙地走到还没闭上嘴巴的不登面前,用他那血红的玉笛,朝着不登的光头上轻轻一点,不登砰地倒下,鲜血从他的七窍流了出来。大师已死,新的天下第一高手象狂风暴雨一般笑着,直到最后一个怀着恐惧心理的观众离开,他才收住笑声,几个跃跳离开了华山。

    玉笛郎君无敌,勇于挑战的人已经死了,这死去的人中包括黑刀风大,那一个善意提醒过重生的风大,那一个和重生共饮过的风大。他比不登死得更惨,他那把闻名天下的黑刀,也跟着他死了,变成了死灰的颜色。他的第一滴血和最后一滴血都是从他身上那十几个小洞流出的,那些小洞应该是玉笛郎君制造的,因为,大家看到他正用手绢在擦玉笛上的鲜血。

    重生听到这里,握紧了拳头,在他心目中,风大是他的朋友,他因此十分厌恶起玉汤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