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度书院 > 其他小说 > 妻乃上将军 > 妻乃上将军第280部分阅读

妻乃上将军第280部分阅读

能在报道上刊登致歉信。(语气恶劣强硬!电话威胁!口称你尽管去通过法律途径走!本人猜测估计是在该晚报领导那里吃了定心丸。)

    请问!!

    虚假的报道你们可以发在晚报上,而真正的、事实的情况却不容发布么?请问你作为一名记者的宗旨是什么?!究竟是向广大民众发布真实信息,还就是哗众取众地发布一些虚假的、经不起推敲的谎言报道,借此吸引眼球?!

    本人很纳闷,想请问这位名为余晓玲的记者,像你这种发布虚假报道的行为,究竟是你身为记者的宗旨呢,还是说,这是羊城晚报的宗旨?!

    文中涉及的李某,因为只是一个初三的孩子,平日只是对同学吹吹牛说《三国之宅行天下》这本小说是他所写,这点本人可以理解。毕竟只是学园内吹牛而已,于本人基本无害。要面子这种事,本人也能理解。

    但是!!

    此后。该学生的学校,在未经查证的情况下请来了媒体羊城晚报。刊登了一下这篇报道,且在短短几日内被转载至各大媒体门户网站!!

    作为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多半还未了解何为侵权,懵懂而无知,这点本人可以理解,并且也不予追究,至于这名孩子的父母双亲。因为通过事后电话了解到该学生受采访时是在学校,是由学校牵头,父母双亲不在场并且事先也不知情,因此本人亦不追究。(该事情经过皆由该孩子李某以及其父母通过电话告知。)

    然而!!

    校方(东莞光正实验学校)领导以及羊城晚报采访记者余晓玲。你们是成|人,应当懂得何为知识产权以及何为侵权行为,你们应当为自己的侵权行为负法律责任!!!

    以下是该篇报道的正文!!

    偏科初中生成网络写手续写“射雕”:让自己爽一把

    2014年06月25日09:26 羊城晚报 评论中大奖(2人参与) 收藏本文

    “码字”是李征洋的乐趣(受访者供图)

    李征洋坦言当初尝试写小说纯粹是为了“让自己爽一把”,其3年已完成400多万字小说

    羊城晚报记者 余晓玲 通讯员 谷清华

    “我小说中的主角内功、外功都要会,还有美女相伴。并且数量多质量高。”6月23日,来自东莞市一民校的网络小说写手李征洋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笑言,在构思时经常把自己假想成小说中的主角,而当初尝试写小说纯粹是为了“让自己爽一把”,没想到后来一发不可收拾。

    记者了解到。自初一开始创作网络小说,李征洋的作品《射雕之横剑》已达66万字,在上点击率达360万;《三国之宅行天下》达231万字,点击率568万;正在创作的《幕府将军本纪》字数已达190万。

    爱读“杂书”被建议转学

    李征洋的写作人生发轫于他从小对读书的酷爱。

    李征洋告诉记者,自己原来在另一所学校读书,因为经常阅读课外书导致其他科成绩一落千丈,老师认为他不务正业,建议转学。转学后,新学校有书香校园等课外活动,鼓励学生阅读,李征洋从此如鱼得水。海量阅读让李征洋出口成章,他对历史的了解让不少专业人士都很惊讶。老师也号召同学们向他学习,有了老师的鼓励,他学习热情高涨,其他科成绩也进步很大。

    仅仅阅读已满足不了李征洋对文学的热爱了。他开始学着创作,在哥哥和老师的引导下,他开始了网络写作之旅。

    “从六七岁就开始背《道德经》,后来开始阅读《三国志》、《后汉书》等史书。”虽然是写网络小说,但李征洋比较尊重历史,在写作过程中也要时不时翻下一些史书来印证。

    续写“射雕”演绎“三国”

    李征洋的chu女作是《射雕之横剑》,素材取自于《射雕英雄传》,当时电视正热播该剧,他每集必看,由于对部分剧情不满意,也因哥哥的“怂恿”,李征洋便有了这部作品。

    每天晚上完成作业后,李征洋便开始穿越到历史的时空。写好后,基本都要晚上十一二点才传上网。虽然每晚熬成熊猫眼,但日益增长的点击次数和阅读量成了李征洋创作的动力。随着《横剑》章数的不断增多,李征洋所面临的困难也越来越大。从表现手法到前后情节设置,频被网友“吐槽”,文学创作到了瓶颈时期。而由于缺乏写作经验,李征洋没提前准备大纲,基本是现编现写,随后就编不下去了,此时的李征洋只能看着《横剑》停更。

    《横剑》的不结而终使他十分懊恼。老师知道后,建议他饱读诗书厚积薄发。李征洋决定从“源头”做起,把读过的各种书籍重新浏览一遍。官家正史、逸闻趣事、稗官野史、街谈巷语让他对历史有种过人的敏觉。于是不久,李征洋创作出了《三国之宅行天下》一书。背景是三国时代,主人公江哲,字守义,穿越至东汉,以宅之道立于世并横行于天下。

    由于《横剑》的教训,开写前,李征洋撰写了一份万余字的大纲。为了使《三国》不再蹈《横剑》的前辙,也为了兼顾学业,他索性在上传前储存了两百余章文稿,由于个人态度,这本书前期虽然稍有微词,但是中后期情节十分耐读。

    李征洋所写的第二本历史小说,名为《幕府将军本纪》,是本架空历史的小说。因为初三学业负担较重,《幕府》暂时停更。“现在中考结束了,这个假期我将大干一场了。”

    写作稿费每月可领用一两千

    从初一开始至今,李征洋创作的作品达到四百多万字,其间还完成了初中的学习任务。李征洋告诉记者,创作时每天可写四五千字,周末放假时可写到一万多字。他告诉记者,很多时候上课都是一心二用,一边听课一边构思故事情节,课间休息时赶紧用手机写作,更多的写作是在晚自修和晚自修后完成。

    这样会不会影响正常的学习?李征洋初一初二年级的语文老师刘勇辉告诉记者,李征洋的语文和历史成绩特别好,在学生中属于特例,老师也因势利导,引导他在开展正常学习的同时进行创作。李征洋自己估计,此次中考能考到680分左右。“我花在学习上的时间要比其他同学少得多,但正因为此我有了时间来写作,我觉得很值得。”

    作品达到四百多万字稿费有多少?对于大家都很关注的稿费问题,李征洋说,银行卡在妈妈手上也不知道稿费有多少,但妈妈允许他每个月从卡上开支一两千元。而李征洋还有自己的办法进行“套现”,“我经常用银行卡里的钱在网上帮同学买东西,他们给我现金,这样我手上的现金就会多些了。”编辑:王锐

    (原标题:偏科初中生成网络写手续写“射雕”:让自己爽一把)

    【备注:因为正文不得发图,因此将图片保存于作品相关!!】

    再次炮轰羊城晚报及旗下采访记者余晓玲

    再次炮轰羊城晚报及旗下采访记者余晓玲!

    ps:读者不要订阅这章,刚才我又尝试了一下,貌似发免费章节的程序出错了。

    以下正文:

    本人吊丝级网络写手,贱宗首席弟子:

    好了,半夜了,终于能冷静下来,心情也稍微好了些,现在我要将昨日所发生的事原原本本地叙述一遍。

    确切地说,这件事在前几日其实已有所迹象,因为网上有不少读者莫名其妙地发给我“你是初中生?”“你是初三生?”“好牛逼!”之类的话,当时的我还并没有看过那篇由羊城晚报采访记者余晓玲所主笔的《偏科初中生成网络写手续写“射雕”:让自己爽一把》的报道,因此心下感觉莫名其妙。

    终于在前日,即2014年6月30日,我qq上的一位读者好友忽然发给我一个链接,是一则记载在手机网上的、与《偏科》有九分神似的报道,我当时惊呆了,上网搜索那个孩子李某。

    (注:在这里我觉得还是有必要要提醒一下李某这个孩子,你这孩子也忒不懂事了,在自己学校与同学吹吹牛也就是了,当学校老师与报纸采访记者来询问的时候,你就应该说实话,因为你平时吹吹牛无所谓的,但是一旦上报,就涉及到侵权行为了。

    当然了,我说过不追究这个孩子的过失,一来是他还小,不具备法律意识,多半并不懂得何为知识产权以及侵权行为;二来嘛,我想我也能理解这孩子当时骑虎难下、谎言难圆的尴尬、窘迫以及惶恐不安,只想着能骗一时就骗一时,先过了这关就好。

    我也是从孩提时代过来的。很明白他的这种感受,因此我不会追究他,因为单单只是这个教训。我想就足以让他这辈子铭记于心,从此做一个脚踏实地的铮铮男儿。

    在这里顺便提一下这位孩子的父母双亲。因为根据事后李父以及李母与我的电话通话,这对夫妇皆称他们事先对采访一事并不知情,并且采访的场地也是在李某这孩子的学校,由学校牵线搭桥,因此我想,即便是作为监护人,在这种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应该也不必背负连带责任,顶多就是平时缺少与孩子的沟通。

    总之我不会起诉你们的,不是因为你们如何如何,而是因为你们的孩子李某还只是一个小孩子。就像我前文所说的,懵懂而无知。)

    言归正传!

    2014年6月25日上午9点半左右,羊城晚报刊登了《偏科》这则报道。(据后来了解,当时采访这个孩子的新闻媒体,据说有好几家。包括羊城晚报在内,还有南方日报、东莞日报、东莞时报等等,这个消息是由羊城晚报记者余晓玲通过告知我的,有图为证。)

    2014年6月30日,我从qq上一名热心读者那里得知了《偏科》报道。我想诸位应该能理解我当时究竟是何等的愤怒。因为那是自己的心血,是当时花了整整一年时间,每日码字三四个小时辛苦得来的成绩。

    (我码字比较慢,五六千字的一章小说大概要花费三到四个小时,当然诸位读者看的话恐怕就只要几分钟就好了,呵呵。)

    自己的心血被别人给冒认了,被别人给夺走了,说实话我当时气地脑门都冒冷汗了。

    当时我就决定,等第二天一大早,便叫找羊城晚报理论一番。(希望羊城晚报的记者以及领导们看到可别心里不平衡,因为我当时第一眼瞧见的,就是那孩子肖像图片上你们羊城晚报的logo,这个logo像梦魇一样让我一宿都没睡好觉。唔,姑且也算是报复吧,所以率先找你们羊城晚报。)

    第二天大概十点钟,我给羊城晚报新闻部打电话,客服态度还不错,告诉我他们会尽快地核实处理这件事。

    然后大概是吃午饭的时候,我便接到了电话,是那个孩子李某自己打过来的,我当时安抚了一下他,说不会起诉他以及他的家庭,让他放心。毕竟他还只是一个刚刚参加完中考的半大孩子,他的人生道路还长。

    (在这里我猜测是校方逼迫这个孩子的,因为种种迹象表示,当这个孩子与我通话时,总有老师在场。另外还有在之后的一则也是他打过来的电话中,当我说要与他的老师通话时,莫名其妙就地断了。可能是我这边信号不好,但也可能……呵呵。)

    在与李某这个孩子通话的过程中,有一名老师也我打了电话,我不知道这位老师该怎么称呼,该老师在道歉之后,说是要以个人的名义给予经济上的弥补。

    说实话我当时听了有点好笑,第一,我要谴责的是羊城晚报,与你这位老师并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对,你是也有责任,但是我当时无暇顾及。

    之后我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羊城晚报的采访记者余晓玲给我打了第一通电话。

    (不可否认,她当时的语气还是蛮好的,所以我很怀疑她在晚上十点左右的那一通电话中语气强硬,是因为请示过了羊城晚报的领导,吃了定心丸。)

    在第一通电话的时候,我向这位叫做余晓玲的采访记者说出了以下要求:

    第一,立刻撤销该篇《偏科》的报道。

    第二,向新浪、网易等所有转载了羊城晚报那篇《偏科》的媒体门户网站,递交撤销函。

    (我也联系过网易的新闻部,在要求其撤销《偏科》那篇报道时,该负责人员告诉我,因为他们是转载的羊城晚报的《偏科》报道,所以需要羊城晚报向他们递交撤销函。)

    第三,要求书面道歉。

    (当时她说给我处理,我提醒她最好是尽快,因为我不可能会等个一年半载,别说我以小人度君子之腹,其实你们多半也是想拖到这件事不了了之。对吧?

    别怪我这么想,谁叫你还是用什么“我会继续核实”的话来敷衍的?人家那孩子已经在学校老师的陪同下亲自打电话过来道歉并且询问解决方法了,你还在那“核实”、“核实”。核实什么呀?

    不过当时她急了,语气不善地说了我几句。我没理会,还很好心地告诉她别激动,因为我当时还没打算针对她。理由见十点钟的那通电话。)

    书面道歉这一块,在我想来,应该是由那孩子李某,以及李某的校方(因为他们没有核实真相就请来了媒体)、还有羊城晚报三方一同致歉,不过鉴于李某只是一个刚上完初中的孩子。并且其父母在与我通话时,其母几乎是声泪俱下,实在太渗人心了,因此不予追究。就不必这个孩子写致歉信了,毕竟他的年轻,年轻人面皮薄,做事又冲动,我不想发生什么节外生枝的事情来。再者吧。我琢磨那孩子估计逃不过他爸爸的一顿打,就像我孩提时代犯错时挨揍时一样。唉,不堪回首,至今记忆犹新。

    至于其他几个一同采访的网站,我暂时就无暇顾及了。谁叫羊城晚报的那个logo像梦魇一样折磨了我一宿没睡好呢。

    而关于的李某校方的致歉函,因为在我心中只是第二被告,所以我还是将矛头对准了羊城晚报,因为正是这一环节,才导致我的作品在网络上出现许许多多的负面报道。(一个孩子吹吹牛你们也会当真,真心是受不了你们。)

    而我之所以强烈质疑羊城晚报的采访记者余晓玲不负责任,不核实一下,理由如下:

    这里您可要看清楚了,免得说我诬陷您,羊城晚报的记者余晓玲小姐,你在电话里说你没想到、并且不知道能通过后台之类的来核实《三国之宅行天下》是否是那孩子李某所写,那么现在我告诉你,我所写的《三国之宅行天下》,其公众章节(即任何人、不付费也能看到的章节)的第一章清清楚楚地写着那篇小说执笔于2009年的11月份,也就是说五年前,五年前李某这个孩子才多大?如果我没有算错的话,他如今初三毕业,应该是十七岁左右,五年前就是十二岁,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如果真能写出一本超过两百万字的小说来,我只能说是天纵奇才、吾辈不及!

    当然了,这样的孩子哪还用上高中,直接大学进修、出国深造得了。

    换而言之,你连该《三国之宅行天下》小说的一章正文都没看过,就直接武断地认为该《三国之宅行天下》小说是由那孩子李某所写,你说我指责你不负责任有错么?

    连这种只需要十几秒钟的核实方式都没有验证,我想你也绝对不可能会打电话给编辑,请他们核实,对吧?

    所以,你就是不负责任!你必须为这次侵权的事件负最大的法律责任!

    不要问我为什么,因为你是记者,记者的宗旨就是核实报道、真实报道,你笔下的每一个字,你用键盘敲出来的每一个字,都需要负相应的舆论以及法律责任,决不能胡乱报道,对么?如果你说不是,那我没话说。

    更让我感到哭笑不得的是,你在报道中称《三国之宅行天下》的前半段因为态度问题稍有微词,但是中后期十分耐读,那我告诉你,那是因为《三国之宅行天下》是我的第一本小说。

    再次言归正传,现在说说关于致歉的话题。

    大概八点多钟的时候,李某的父母给我打了电话,请求我尽可能地庇护一下李某这个孩子,我答应了,因为他还只是一个孩子,他还有美好的未来。

    之后,我与我妻子在电影院看《变形?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