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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脉第21部分阅读

    。

    其二,小人见不得权力。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小人的注意力总会拐弯抹角地绕向权力的天平;在旁人看来根本绕不通的地方,他们也能飞檐走壁绕进去。他们敢于大胆损害的,一定是没有权力或权力较小的人。他们表面上是历尽艰险为当权者着想,实际上只想着当权者手上的权力。但作为小人,他们对权力本身并不迷醉,只迷醉权力背后自己有可能得到的利益。因此,乍一看他们是在投靠谁、背叛谁、效忠谁、出卖谁,其实他们压根儿就没有稳定的对象概念,只有实际私利。

    其三,小人不怕麻烦。上述这件事,按正常逻辑来考虑,即便想做也会被可怕的麻烦所吓退,但小人是不怕麻烦的。怕麻烦做不了小人,小人就在麻烦中成事。小人知道,越麻烦越容易把事情搞浑,只要自己不怕麻烦,总有怕麻烦的人。当太子终于感受到与秦国姑娘结婚的麻烦时,当大臣们也明确觉悟到阻谏的麻烦时,这件事也就办妥了。

    其四,小人办事效率高。小人急于事功又不讲规范,有明明暗暗的障眼法掩盖着,办起事来几乎遇不到阻力,能像游蛇般灵活地把事情迅速搞定。他们善于领会当权者难以启齿的隐忧和私欲,把一切化解在顷刻之间,所以在当权者眼里,他们的效率更是双倍的。有当权者支撑,他们的效率就更高了。费无忌能在为太子迎娶的半道上发起一个改变皇家婚姻方向的骇人行动而居然快速成功,便是例证。

    暂且先讲这四项行为特征吧,司马迁对此事的叙述还没有完,让我们顺着他的目光继续看下去——

    费无忌办成了这件事,既兴奋又慌张。楚平王越来越宠信他了,这使他满足,但静心一想,这件事上受伤害最深的是太子,而太子是迟早会掌大权的,那今后的日子怎么过呢?

    他开始在楚平王耳边递送小话:“那件事情之后,太子对我恨之入骨,那倒罢了,我这么个人也算不得什么,问题是他对大王您也怨恨起来,万望大王戒备。太子已握兵权,外有诸侯支持,内有他的老师伍奢帮着谋划,说不定哪一天要兵变呢!”

    楚平王本来就觉得自己对儿子做了亏心事,儿子一定会有所动作,现在听费无忌一说,心想果不出所料。于是立即下令杀死太子的老师伍奢、伍奢的长子伍尚,进而又要捕杀太子。太子和伍奢的次子伍员,只得逃离楚国。

    从此之后,连年的兵火就把楚国包围了。逃离出去的太子是一个拥有兵力的人,自然不会甘心;伍员则发誓要为父兄报仇,曾一再率吴兵伐楚。许多连最粗心的历史学家也不得不关注的著名军事征战,此起彼伏。

    然而楚国人民记得,这场弥天大火的最初点燃者是小人费无忌。大家咬牙切齿地用极刑把这个小人处死了,但整个国土早已满目疮痍。

    ——在这儿我又要插话。顺着事件的发展,我们又可把小人的行为特征延续几项了:

    其五,小人不会放过被伤害者。小人在本质上是胆小的,他们的行动方式使他们不必害怕具体操作上的失败,但却不能不害怕报复。设想中的报复者当然是被他们伤害的人,于是他们的使命注定是要连续不断地伤害被伤害者。你如果被小人伤害了一次,那么等着吧,第二次、第三次更大的伤害在等着你。因为不这样做,小人缺少安全感。楚国这件事,受伤害的无疑是太子,费无忌深知这一点,因此就无以安生,必欲置之死地才放心。小人不会怜悯,不会忏悔,只会害怕,但越害怕越凶狠,一条道走到底。

    其六,小人需要博取同情。明火执仗的强盗、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是恶人而不是小人,小人没有这份胆气,需要掩饰和躲藏。他们反复向别人解释,自己是天底下受损失最大的人,自己是弱者,弱得不能再弱了,似乎生就是被别人欺侮的料。在他们企图吞噬别人产权、名誉乃至身家性命的时候,他们甚至会让低沉的喉音、含泪的双眼、颤抖的脸颊、欲说还休的语调一起上阵,逻辑说不圆通时便哽哽咽咽地糊弄过去,你还能不同情?而费无忌式的小人则更进一步,努力把自己打扮成一心为他人、为上司着想而招致祸殃的人,那自然就更值得同情了。职位所致,无可奈何,一头是大王,一头是太子,我小小一个侍臣有什么办法?苦心斡旋却两头受气,真是何苦来哉?——这样的话语,从古到今我们听到的还少吗?

    其七,小人必须用谣言制造气氛。小人要借权力者之手或起哄者之口来卫护自己,必须绘声绘色地谎报敌情。费无忌谎报太子和太子的老师企图谋反攻城的情报,便是引起以后巨大灾祸的直接诱因。说谎和造谣是小人的生存本能,但小人多数是有智力的,他们编织的谎言要取信于权势和舆情,必须大体上合乎浅层逻辑,让不习惯实证考察的人一听就立即产生情绪反应。因此,小人的天赋就在于能熟练地使谎言编织得合乎情理。他们是一群有本事诱使伟人和庸人全都沉陷进谎言迷宫而不知回返的能工巧匠。

    其八,小人最终控制不了局势。小人精明而缺少远见,因此他们在制造一个个具体的恶果时并没有想这些恶果最终组接起来将会酿成一个什么样的结局。当他们不断调唆权势和舆情的初期,似乎一切顺着他们的意志在发展,而当权势和舆情终于勃然而起挥洒暴力的时候,连他们也不能不瞠目结舌、骑虎难下了。小人完全控制不了局面,但人们不会忘记他们是这些灾难的最初责任者。平心而论,当楚国一下子陷于邻国攻伐而不得不长年以铁血为生的时候,费无忌也已经束手无策,做不得什么好事也做不得什么坏事了。但最终受极刑的仍然是他,司马迁以巨大的厌恶使之遗臭万年的也是他。小人的悲剧,正在于此。

    三

    解析一个费无忌,我们便约略触摸到了小人的一些行为特征,但这对了解整个小人世界还是远远不够的。小人,还没有被充分研究。

    我理解我的同道,谁也不愿往小人的世界深潜,因为这委实是一件令人气闷乃至恶心的事。既然生活中避小人唯恐不远,为何还要让自己的笔去长时间地沾染他们呢?

    但是,回避显然不是办法。既然人们都遇到了这个梦魇却缺少人来呼喊,既然呼喊几下说不定能把梦魇暂时驱除一下,既然暂时的驱除有助于增强人们对于正义的信心,那么,为什么要回避呢?

    我认为,小人之为物,不能仅仅看成是个人道德品质的畸形,这是一种历史的需要。

    中国式的人治专制隐秘多变,迫切需要一批这样的人物:他们既能诡巧地遮掩隐秘,又能适当地把隐秘装饰一下昭示天下;既能灵活地适应变动,又能庄严地在变动中翻脸不认人;既能从心底里蔑视一切崇高,又能把统治者的心思洗刷成光洁的规范。

    这样一批人物,需要有敏锐的感知能力、快速的判断能力、周密的联想能力、有效的操作能力,但却万万不能有稳定的社会理想和个人品格。从这个意义上说,小人不是自然生成的,而是对极权专制体制的填补。

    为了极权专制的利益,这些官场小人能够把人之为人的人格基座踩个粉碎,并由此获得一种轻松,不管干什么事都不存在心理障碍。人性、道德、信誉、承诺、盟誓可以一一丢弃,朋友之谊、骨肉之情、羞耻之感、恻隐之心也可以一一抛开,这便是极不自由的专制社会所哺育出来的“自由人”。

    这种“自由人”在中国下层社会某些群落获得了呼应。

    我所说的这些群落不是指穷人,贫穷不等于高尚却也不直接通向邪恶;我甚至不是指强盗,强盗固然邪恶却也有自己的道义规范,否则无以合伙成事、无以长久立足,何况他们时时以生命作为行为的代价;我当然也不是指娼妓,娼妓付出的代价虽然不是生命却也是够痛切的,在人生的绝大多数方面,她们都要比官场小人贞洁。

    与官场小人真正呼应得起来的,是社会下层的那样一些低劣群落:恶奴、乞丐、流氓、文痞。

    恶奴、乞丐、流氓、文痞一旦窥知堂堂朝廷要员也与自己一般行事处世,也便获得了巨大的鼓舞,成了中国封建社会中最有资格自称“朝中有人”的皇亲国戚。

    这种遥相对应产生了一个辽阔的中间地带。一种巨大的小人化、卑劣化运动,在中国大地上出现了。上有朝廷楷模,下有社会根基,那就滋生蔓延吧,有什么力量能够阻挡呢?

    那么,就让我们以恶奴型、乞丐型、流氓型、文痞型的分类,再来更仔细地看一看小人。

    恶奴型小人:

    本来,为人奴仆也是一种社会构成,并没有可羞耻或可炫耀之处。但其中有些人,成了奴仆便依仗主子的声名欺侮别人,主子失势后却又对主子本人恶眼相报,甚至平日在对主子低眉顺眼之时也不时窥测着吞食主子的各种可能。这便是恶奴了,而恶奴则是很典型的一种小人。

    谢国桢先生的《明季奴变考》详细叙述了明代末年江南一带仕宦缙绅家奴闹事的情景,其中涉及我们熟悉的张溥、钱谦益、顾炎武、董其昌等文化名人的家奴。这些家奴或是仗势欺人,或是到官府诬告主人,或是鼓噪生事席卷财物,使政治大局本来已经够混乱的时代更加混乱。

    为此,孟森先生曾写过一篇《读明季奴变考》的文章,说明这种奴变其实说不上阶级斗争。因为当时江南固然有不少做了奴仆而不甘心的人,却也有很多明明不必做奴仆而一定要做奴仆的人,这便是流行一时的找豪门投靠之风。

    本来生活已经挺好,但想依仗豪门以逃避赋税、横行乡里,便成群结队地签订契约卖身为奴。“卖身投靠”这个词就是这样来的。孟森先生说,前一拨奴仆刚刚狠狠地闹过事,后一拨人又乐呵呵地前来投靠为奴,这算什么阶级斗争呢?

    乞丐型小人:

    因一时的灾荒行乞,是值得同情的,但是,把行乞当做一种习惯性职业,进而滋生出一种群体性的心理模式,则必然成为社会公害。

    乞丐心理的基点,在于以自秽、自弱为手段,点滴而又快速地完成着对他人财物的占有。乞丐型小人的心目中没有明确的所有权概念,他们认为世间的一切都不是自己的,又都是自己的。只要舍得牺牲自己的人格形象来获得人们的怜悯,不是自己的东西也可能转换成自己的东西。他们的脚永远踩踏在转换所有权的滑轮上,获得前语调诚恳让人流泪,获得后立即翻脸不认人。

    乞丐一旦成群结帮,谁也不好对付。《清稗类钞·乞丐类》载:“江苏之淮、徐、海等处,岁有以逃荒为业者,数百成群,行乞于各州县,且至邻近各省,光绪初为最多。”最古怪的是,这帮浩浩荡荡的乞丐还携带着盖有官印的“护照”,到了一个地方行乞简直成了一种堂堂公务。

    行完乞,他们又必然会到官府赖求,再盖一个官印,作为向下一站行乞的“签证”。官府虽然也皱眉,但经不住死缠,既是可怜人,行乞又不算犯法,也就一一盖了章。

    由这个例证联想开去,生活中只要有人肯下决心用乞丐手法来获得什么,迟早总会达到目的。

    流氓型小人:

    当恶奴型小人终于被最后一位主子所驱逐时,当乞丐型小人终于有一天不愿再扮可怜相时,这就变成了流氓型小人。

    《明史》中记述过一个叫曹钦程的人,已经做了吴江知县,还要托人认宦官魏忠贤做父亲,其献媚的态度最后连魏忠贤本人也看不下去了,说他是败类,撤了他的官职。他竟当场表示:“君臣之义已绝,父子之恩难忘。”

    不久,魏忠贤阴谋败露,曹钦程被算作同党关入死牢。他也没觉得什么,天天在狱中抢掠其他罪犯的伙食,吃得饱饱的。

    这个曹钦程,起先无疑是恶奴型小人,但失去主子,到了死牢,便自然地转化为流氓型小人。我做过知县怎么着?照样敢把杀人犯嘴边的饭食抢过来塞进嘴里!你来打吗?我已经咽下肚去了,反正迟早要杀头,还怕打?——人到了这一步,说什么也多余了。

    流氓型小人比其他类型的小人显得活跃。他们像玩杂耍一样交替玩弄着诬陷、偷听、恫吓、欺诈、出尔反尔、背信弃义、引蛇出洞、声东击西等技法,别人被这一切搞得泪血斑斑,他们却谈笑自若,全然不往心里放。

    流氓型小人乍一听似乎多是年轻人,其实未必。他们的所作所为是时间积累的恶果,因此有不少倒是上了一点年岁的。谢国桢先生曾经记述明末江苏太仓沙溪一个叫顾慎卿的人,他做过家奴,贩过私盐,也在衙门里混过事,人生历练极为丰富,到老在乡间组织一批无赖子不断马蚤扰百姓。史书对他的评价是三个字“老而黠”,简洁地概括了一个真正到位的流氓型小人的典型。街市间那些有流氓习气的年轻人并不属于这个范围。

    文痞型小人:

    当上述各种小人获得一种文化载体或文化面具时,那就成了文痞型小人。

    明明是文人却被套上了一个“痞”字,是因为他们的行事方式与市井小痞子有很多共同之处。例如,他们都是以攻击他人作为第一特征;攻击的方式是掷秽泼污,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对于自己的劣行即使彻底暴露也绝不道歉,立即转移一个话题永远纠缠下去,如此等等。

    但是,文痞型小人毕竟还算文人,懂得伪装自己的文化形象,因此一定把自己打扮得慷慨激昂、疾恶如仇。他们知道当权者最近的心思,也了解当下舆论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