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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爱的刑警先生第5部分阅读

    可是很可怕的东西,万一哪天我不在你身边,你不是会很惨?”

    他大概是想了一会儿,开口问道:“为什么要离开呢?”语气比我想象的要平静得多。

    “因为很多事情无法改变啊。阿远,我知道你一定在怀疑白薇给你的解释吧,那么,我来告诉你。”我顿了顿,深呼吸了一下,继续说道,“两年前,我第一次晕倒,我醒来的时候,他们告诉我,说我得了先心病,就是先天性心脏病。你知道的吧,这种病。你现在看我活蹦乱跳的,其实这里……”我说着指指自己的心,“早已不堪重负了。它就像一枚炸弹,只是我不知道引信在哪里,计时器在哪里。现在回想起来,我活过了26年,你说,是不是老天的优待?”

    我不知道林远志什么时候走到了我的身后,他轻轻地将我揽进他的怀里,慢慢地拍着我的背,对我说:“不要怕,我在这里。”

    我抓着他的衣服,死命地不让自己的眼泪掉出来,“阿远,你说,你不想再体会一次失去的感觉,可是我恰恰许不起未来了……”

    “灵儿,我也有个故事想告诉你。”

    第十一章 我要我们在一起

    “灵儿,我也有个故事想要告诉你。”他说,“我父母很早就分开了,我一直想不通他们为什么要分开,在我看来没有人比我们家的人更相亲相爱了。我母亲去世之前,交给我一样东西,她说她一直觉得两个相爱的人必定是要时时刻刻守在对方身边,轻轻唤一声,便有‘我在’来回应,这便是她想要的相濡以沫的爱情。但后来,她发现,爱情是现实的,现实往往会使爱情慢慢褪色。而相忘于江湖并不是离开,两颗相思的心依然会相守在一起。所以当她发现她和父亲之间的爱情渐渐被生活磨掉的时候,她毅然决然地选择了离开。”林远志说着,轻轻笑了一声,“你是不是觉得我母亲是个理想主义者?其实,她交给我的东西,便是那幅《相思》,是她的遗作。她说,她想告诉我,我父亲,还有阿实的,都在这幅画里。只可惜,我们不是学美术的……”他说着,又将我搂了楼紧,“直到那天,你告诉我们,这是相思的味道,我才明白,我母亲是饱含着对我们的爱与内疚去世的。她离开了我们,却无时无刻不在思念我们,她总觉得她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不是个合格的妻子……”

    我认真地听着,虽然我不太理解他将这个故事是想表达什么。

    “所以,灵儿,如果你离开,我也会永远相思。但,如果你留下,我们会相爱相依……你知道的,相思太痛苦,所以我一定会把你留下。”

    他说的很认真,仿佛这是一个重大的誓言。我看不见他的眼睛,但我想,我已经感受到了他的心。眼泪在这一刻不由自主地流下,是啊,相思太痛苦,所以,我一定努力留在你身边。

    他松开我,手抚摸上我的脸颊,摩挲着擦去我脸上的泪水,然后慢慢俯下身来……

    我从来不知道接吻的感觉是如此的美妙,他的嘴唇温暖柔软,带着淡淡的薄荷味,一丝一缕逐渐缠绵在身体周围。这一刻,我忘记了所有的顾虑,所有的担心,只是闭上眼睛,用力地回吻他,然后任自己沦陷在这温柔里……

    当我们彼此放开对方的嘴唇,我才发现自己的脸滚烫滚烫的。林远志把我拥入怀中,用下巴抵着我的头顶,笑着说了句,“真好!”随后又接了句,“灵儿,这是你的初吻吧。”

    我把脸埋在他的胸前,嘟囔着回了个“哼”,问道:“老实交代,你练了多久了?”

    “我无师自通!”

    过了一会儿,他说,“下班一起回家。”温柔的语调,却又是带着不可抗拒的力量。

    于是,就出现了以下一幕场景——

    “我还有很多东西要回去拿。”我站在大门口抗议道。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智商急剧下降,我当时究竟是怎么想的就答应了一起回家?而且还是在什么准备工作都没做的情况下。果真,冲动是魔鬼啊。

    “唔。”他假装思考了一下,“你可以用新的。”

    “不要,原来的我用着才舒服。”我继续坚持,语调上扬了一下,以便确保自己的意思传达清楚。

    “哦。”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然后自顾自地走进了房间。半响,他的声音才幽幽地飘出来:“我们还是先吃饭吧。”

    “诶?哪里有饭?你叫外卖了?”我跑到他房门口,扒拉着门问道。

    他摇摇头,说了句,“材料在冰箱。”言下之意就是,“你,就是你,做饭去。”

    我一下子垂下头,默默走到厨房去了。倒不是我的坚持没能实现,只是“做饭”这两个字实在太不可爱了。回想做“爱心早餐”那阵儿,我都在不停地怀疑我究竟是怎样熬出了那锅粥。但即便如此,我还是乖乖地开始在冰箱里找今天的食材,不然今天可都是要饿肚子了,那可真是太糟糕了。

    林远志住的地方装修的十分简单整齐,几乎没什么多余的家具,跟他的办公室一个风格,大概都是为了他行事方便。就连冰箱里的摆设都是如此——各种食材都已细细分类好,蔬菜归蔬菜,水果归水果之类的。我想他家的保姆想得真是周到。你看,厨房本来就没林远志什么事,但还是严格按照他的习惯来安排。我大概估计是怕林远志在保姆不在的时候突然饿了却在杂乱的冰箱里找不到可以吃的东西而导致胃痛什么的,罪过就比较大了。

    我在厨房鼓捣了半天,总算弄了几盘像样的小菜。我简单地介绍了一下,然后怀着无比忐忑的心情看着林远志夹了一个菜,送进嘴里,慢慢嚼了起来,然后吃了一口饭,又接着夹菜。我憋不住了,问道:“你就不做点评价?”

    他淡定地嚼完一口饭。半响,不动声色道:“有进步。”

    “是么?”我欣喜地也夹了一筷子菜。恩,其实比起我以前惨不忍睹的手艺的确是好多了,不过我总觉得林远志吃不惯这些菜的。我尴尬地笑笑,说:“比起早上的粥有进步?那就行了,那什么,孺子还是可教的嘛,哈哈!”

    他听着也绽出一个淡淡的笑容。

    我看了看四周,问道:“阿远,你,一个人住?”

    他轻轻“恩”了声,算是肯定。

    “那,不会不方便吗?”我疑惑道。他的眼睛看不见东西,生活肯定会受影响啊,一个人住怎么可以啊?万一出些什么事情上哪里招人帮忙呢?

    他偏过头,朝向我,又露出一个无害的笑容,“所以你来了啊!”

    哈?我的表情又瞬间僵住了。

    他倒是淡定地吃完饭,表示他要去一个地方,而我的任务就是留下来看家,顺便打扫下屋子。对此我表示抗议——屋子已经是一尘不染了,再打扫下去,估计地板都得脱层皮。而且,既然我已经是你的助理了,当然是主人在哪儿,助理在哪儿了。不得不说,负责任是我的一大优点。

    结果,林远志用“命令”两个字堵了我个结结实实——既然你自己都说是我的助理了,当然是主人说什么,你做什么了。

    于是,我只好选择目送他离开了。

    正当我百无聊赖地窝在沙发里以摁遥控器为乐的时候,门外传来了门铃声。我心里一阵疑惑,微微把门开了条缝,一抹白色扑面而来,连个反应时间都没给我。

    “白薇,你知不知道这样会吓死人呐!”我把白薇从我身上扒拉下来。

    “啊哈,如此热情的拥抱,本姑娘只奉献给了你一个,你就知足吧!”说着,白薇照例拍了拍我的肩膀,以示肯定。

    “好吧,白姑娘,得此殊荣,诚惶诚恐……”

    “行了,没时间给你惶恐。快,把东西搬进去。”白薇一甩手打断了我的感慨,随后变魔术般的从身后拖出两个行李箱。

    我一愣,这两个行李箱怎么这么眼熟啊?等一下,这好像,是我的箱子吧!

    “伏灵啊,赶紧进来收货啊!”白薇在我发愣的档儿已经把两个箱子拖了进来。“要我说我这搬家工人也算是尽心尽力了。你看,林远志一个电话,我扛着行李就来了。啧,我怎么这么效率啊!”白薇一边把行李箱里的东西拿出,一边在那里自顾自地摇头感慨。

    “林远志?”

    “是啊,他中午的时候打电话给我,说你以后都住这里了,不过你身体不好不方便搬东西,所以希望我帮忙叫人把东西送过来,然后给了我这个地址。”白薇说着停住了,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我说,你没实话实说吧?”

    “额……”我颇为内疚地点点头,“我,实话实说了。”

    “啪”白薇一拍脑门,“完了,白死了我撒谎时死的那些脑细胞了。”

    “是,我错了。这些放着我来,您老先去休息。”我笑着说道,跑过去收拾。

    “来来来,快说说,你什么时候坦白的?他什么反应?你怎么就住这儿呢?虽然我觉得这样挺好的,方便了我和阿衡……快,一字不落,老实交代!”果然,白薇八卦的性子还是难以掩饰。

    “我只是觉得爱一个人就要爱他的全部,所以我觉得他有权利知道一切,之后他不管做出什么选择,我都可以承受。他说,他不想失去,所以我希望在得到之前就说清楚,毕竟得到后的失去更让人崩溃……”我一边整理着衣物,一边说道。白薇那颗八卦的心已经被我打击了无数次了,这次就当是补偿,我把过程详细地讲给她听。她表示不管怎样,她都会支持我的。我一直觉得我有白薇这个死党实在是三生有幸。

    “诶?白薇,这是什么?”白薇捡起刚刚从衣服里掉出的一颗晶莹剔透的水滴状的东西问我,“你什么买的?还挺好看的。”

    “我看看,”我接过那个东西,仔细看了半响,说道:“这是血珀,看上去有点历史了,搞不好还是个古董。不过,这不是我的。”

    白薇疑惑地把血珀拿回去仔细看了看,又看着我说:“你说这是哪个朝代的?”

    我老实地说:“我不知道。我研究的是古籍,对琥珀实在是没什么经验。”我想了想,又说,“这东西究竟从哪儿来的?”

    “啊,我回忆一下啊。”白薇沉思去了。

    我看着那块血珀总觉得似曾相识,好像很久以前就见过,但我知道那不是我的。最近怎么老这样啊,见什么都觉得熟悉,先是照片,现在是血珀,我是忘了些什么吗?可我的记忆挺连贯的啊,没觉着哪里断了一截。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啊,我想起来了。”白薇突然站起来,看向我,“我在下出租车的时候撞到了个人,会不会是那个人掉的?”

    我耸耸肩,也许吧。

    “那怎么办?我们上交警察叔叔?”白薇眨巴了一下眼睛。

    我点点头,这是个好办法。

    “那我先回了。”白薇说着,拿过桌子上的包朝门口走去。

    “这琥珀……”

    “哎呀,说好的交给警察叔叔嘛,你家不是正好有一个,所以你先收着吧。省的我出去找警察。”说完,白薇挥手say goodbye便离开了,留我一人在那里一头黑线。

    我重新拿过那块血珀仔细研究。虽然自己不懂有关血珀的知识,对研究这些也没什么兴趣,但这块血珀却好像有魔力似的,时时吸引着我。

    “你看啊,它是不是很漂亮啊?颜色红红的。它啊,有个好听的名字叫血珀,记住了吗?”一个儒雅的男人的声音。

    我猛地撞到了床边,血珀受到撞击掉落在一边。

    “谁?”我环顾四周。

    ——没有人。

    偌大的房子里只有我一人而已。我长吁出一口气,又看了一眼掉在一旁的血珀,慢慢将它捡起,紧紧握在手中。“还是尽早还回去吧。”我暗道。这东西总是让我心神不宁。

    我走出屋子,午后的太阳晒人得很,我只得赶紧走到路口,找了片树荫暂时挡挡太阳。不知道失主回来找过没有。

    街上人来人往,就是没像找东西的。大约过了十分钟,在我的左顾右盼中,一个人的身影终于出现。他不停地翻翻弄弄,像是在找什么东西。我估摸着他大概就是失主了。但是,为了以防万一,我并没有主动上前询问。

    果然,过了一会儿,他走到我身边,开口问道:“姑娘,有没有看到一块红色的水滴状的吊坠啊?”

    我想,这人还挺聪明的,怕直接说出来别人贪恋血珀的价值不肯说,只说了是一个吊坠。“吊坠?红的?水滴状的?”

    “是啊,不久前在这儿和别人撞了一下,后来就不见了。我觉着可能是被撞掉了,所以回来看看。姑娘,你看见了吗?”他的脸上浮现出焦急的样子。

    过程,东西都对的上。应该是没错了。我笑着从口袋里拿出那块血珀,“喏,是这个吧。”

    “哎哎哎,是是是。”他接过去,很是欣喜。

    “下次您多注意点,这么贵重的东西。我先走了。”

    “哎,姑娘,你知道这个?”他赶紧出言叫住我。

    “恩,血珀啊,大概知道一点。”我点点头。

    他微微垂下头去,好似在思考些什么。我正奇怪,他抬头看向我,“那你知道它的故事吗?”语气很是奇怪,既有悲伤,又有怨恨。

    真是奇怪!我摇摇头,“我怎么会知道?怎么,您想讲故事给我听?”

    “不不,没什么了。”他的眼睛中突然显露出一丝惊恐,倒退了两步,转身走了。

    我看他状态不太好,本想叫住他问问,不过他的速度快极了,我“喂”还没说出口,人就迅速走入拐角,一下子不见了。“真是奇怪的人。”

    回去没多久,林远志就回来了。我看闲着无聊,就把刚刚发生的事情讲给他听。我讲完,发现他的眉头微微蹙着。我问他是不是有什么不对。

    他略沉思了一会儿,问我:“那个人长什么样子?说话有什么特征吗?”

    由于和那个人讲过几句话,对此还蛮有印象的,于是,我稍稍回忆了一番,便开始描述了,“男性,目测年龄在50岁左右。身高大概在一米七五到一米八之间,中等身材。圆脸,双眼皮,眼睛,鼻梁,嘴巴什么的,都很普通。戴着副眼镜,看着像是一个知识分子……”我其实不知道刑侦部在让证人描述的时候该描述些什么,所以只好按着自己的逻辑下去。我又回忆了一遍。“还有,我看到他的手,似乎很苍老,我是说,外物影响的那种,好多地方都开裂了。”这应该是个特征吧。“另外,好像,没有了。够不够啊?”

    林远志笑着点点头。随后,他从一旁拿出一份文件递给我,示意我看看。

    我被他这么一弄,突然觉得心里很恐慌。你看,本来就是一件拾金不昧的现代活雷锋典型事迹,本来是来求表扬的,现在居然和刑侦部扯上关系,大案子啊!这种感觉实在是——天意弄人呐!

    我打开文件夹,头两页是二十年前那件案子的描述。这个,林远志早已讲给我听过。所以,我大概浏览了一下,便略过了。后面应该是当时与案子有牵连的一些人的资料。我翻下去,发现有一张照片上的人我看着十分眼熟——这,不就是刚刚的失主吗?虽然已经过去二十多年了,但人所显现出来的气质是不会变的。

    “这……”我惊讶地抬头,看向林远志,想要得到一个答案。

    “我们在找这个人。”林远志说道。

    我又看了看照片,还是不解。我说:“可我不认识他。他是叫周更生?”我看着下面的记录问道,“名字,好像,在哪里听过……怎么……”

    林远志点点头,“也许周更生也只是他二十年前的名字……你刚刚形容的那个失主让我想起了他。当年的案子,他也算是知情人之一,只是事情过去太久,我们再次找他的时候,他却杳无音信了。”

    “难道……”

    番外 林远志(上)

    林远志是一个早熟的孩子。其实也难怪,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已分居两地,虽没有解除婚姻关系,但实质是一样的。他跟着母亲林青菀,弟弟云实跟着父亲云殷,两家几乎不怎么来往。林清菀是一位颇有成就的画家,终日沉浸在自己所描绘的世界。都说艺术家总是对生活充满了梦幻般的期待,有时甚至会不顾一切去追求精神上的愉悦感,就像一个瘾君子。而林清菀无疑也是这些瘾君子中的一个。

    年幼的林远志不爱说话,但极爱思考,很多谜语,眼珠骨碌一转,就知道答案了。他也很喜欢听故事,他家附近那个退休的老刑警总是能给他讲述很多很奇妙的事情,让林远志向往不已。这大概为后来林远志成为一个出色的刑警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很多时候,林远志会想念自己的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