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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调第4部分阅读

    身高】

    身高在英国比在其他任何地方都是更可信的等级标志。但是。甚至在美国,有等级地位的人也很少会是粗短的小个子。再者,如果屁股向外厥,肯定是较低阶层的人士,就像脖子很短(或者哪怕显得很短)是低层阶级的特征一样,劳伦斯·威尔克,约翰·卡什一类的西部乡村歌手,以及类似的贫民中,短脖于的情况格外明显。如果你对于外貌能提示一个人的等级和社会地位仍表示怀疑,不妨试着想象一下,将下面这些人物放在一起相互比较会是何等情形:把罗伊·阿卡夫和艾韦内尔·哈里曼放在一起,把麦那·达雷和乔治·布什放在一起,或者,把米尼·帕尔和杰姬·奥纳西斯(指肯尼迪总统夫人,后改嫁希腊船王奥纳西斯。译者注)放在一起。

    【体重】

    由于62%的美国人体重超重,所以,以示区别的一个不费力的办法就是身材苗条。身材苗条是上面四个阶层的一致目标,尽管中产阶级为了抑制爱吃马铃薯的嗜好付出了很大代价,因为他们的工作多数是案犊劳动,赤贫阶层和“看不见的底层”通常不会有什么赘肉四处炫耀,不过原因并非出于自己的选择。多数超重的人属于三个贫民阶层。速食品和啤酒,是两个导致发胖的重要原因,另外对自己的社会地位会否下降的焦虑引发的神经质暴食,亦是一个原因,这在上层贫民中尤为显着,贫民阶层将肥胖自圆其说成是稳定的周薪和有能力经常外出用餐所致,甚至“外出吃早餐”也是合情合理的举动。然而我们知道,他们对麦当劳电视广告的迅速反应,实在是出于他们生活水平的限制。

    最近有一份以贫民阶层为对象的杂志,刊登了一则广告,为一本节食的书作宣传。这则广告批评有关体重的数种谬误见解,刻毒地称那些说法“全是胡说八道”。它大加伐挞的谬见中包括这样的说法:“所有的社会阶层都一样超重。”该广告解释道:

    “您的体重就是您社会等级的宣言。一百年前,肥胖是成功的标志。但那样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今天,肥胖是中下阶层的标志。与中上层阶级和中产阶级相比,中下阶层的肥胖者是前者的四倍。”

    不光是数量上的四倍,还是四倍的可见度。炫耀肥胖是贫民的又一标志,目的似乎意在向较高阶层进行最大程度的美学冒犯,从而达到某种形式的报复。乔纳森·拉班在明尼苏达州商品交易会上,有幸目睹了一次似乎颇为精心。刻意的肥胖奇观:

    “这些农业家庭……是德国和斯堪的纳维亚半岛饿着肚子来到美国的移民的后代……一代又一代,这些家庭的成员慢慢吃成了美国人。如今他们全都身材相仿:同样宽大的臀部,同样的大肚皮,同样的火鸡式松垂下巴和抹香鲸似的躯干,同样见不着脖子。女人们勉强挤进粉红色弹力裤里,而男人们从格子衬衫和涤纶便裤的每一条缝和每一个纽扣之间鼓凸出来。”

    拉班继续谈道,似乎唯恐自己不够惹眼,这些男人还戴着便帽让我们去注意他们后脖颈上的赘肉,似乎专门要和传统智慧“幸福就是做祖父母”的老话作对,越老反而越蠢了。拉班发现自己简直被美国的肥胖状况迷住了,他居然弄出一张美国的肥胖人口地图。根据这张地图,最肥胖的人们都居住在移民后代集中的地区,这些移民一直对“先辈的饥饿记忆犹新”。另一方面,“1776年以前在北美建州的几个地区在脂肪厚度方面的数据最低,人口的腰围按从东到西,从南到北的规律递增。美国的赘肉之都大约座落在明尼苏达、依阿华和南北达科他三角地带的某处。”

    相反,我们用不着跟着拉班到处观察,就能确信在这个国家存在一种精英外貌:它要求女人要瘦,发型是十八或二十年前的式样(最有格调的妇女终生梳着她们读大学时喜爱的发式),穿极合体的服装,用价格昂贵但很低调的鞋和提包,极少的珠宝饰物。她们佩戴丝巾——这立即表明等级身份,因为丝巾除了显示等级之外别无它用。男人应该消瘦,完全不佩戴珠宝,无香烟盒,头发长度适中,决不染发;染发是中产阶级或上层贫民的标志,里根总统的这一作法已是明证。他们也决不用假发,假发只限于贫民阶层(上层和中层贫民称假发为“小毯于”。“垫子”或“桌垫”,下层贫民称为“toops”)。对时下的、惹眼的和多余之物的拒绝过程,成就了男人和女人的精英外貌。既然肥胖既惹眼又多余,上层阶级便拒斥肥胖。麦克尔·科尔达在他的《成功!》一书中一语中的,他发现“瘦很昂贵”。

    【衣着】

    上层人士对多余之物的拒绝并不意味着他在服装上追求“最少化”。相反,多层穿戴是必需的。爱丽森·卢莉在《服饰的语言》(1981)中认为,“大体上,一个人穿的衣服层越多,他或她的社会地位就越高。”她还说“近年来多层服装的时尚,就像有时声称的那样,可能和能源短缺有关(美国政府曾号召人们穿多一点以节省取暖消耗的能源。译者注),同时,这也是显示家中衣橱庞大的好办法。”

    中上阶层女士几乎无一例外地身着灰色法兰绒裙,斯图亚特格子裙,或者卡其布长裤,藏青色卡迪根式开襟毛线衣(有时是缆绳状花样针织),彼得番式衣领的白衬衫,平跟鞋,最好用无边平顶帽罩住头发。气温低时,披上蓝色上衣。如果有公事在身,则改穿灰色法兰绒外套。但无论什么衣服,最理想的颜色是真正的藏青色。多层混穿屡见不鲜,低调则是共同的倾向。必不可少的饰物是一种眼镜盒,装点着手工刺绣花边(这可是一个重要的等级标志:手工刺绣表示女主人每天拥有数小时闲暇来从事这种手艺——对贫民阶层来说这是不敢想象的)。如果一位妇女为家人和朋友做许多刺绣活,很可能她属于中上阶层。但是如果她在织完一件毛衣后还缝上一个小标牌,写着“格特鲁德·威莉丝手制”,她一定是位中产阶级妇女;如果标签上写的是“格特鲁德·威莉丝编织艺术”,她无疑是位上层贫民妇女。

    【颜色】

    藏青是中上阶层的颜色,紫色属于贫民阶层。紫色一直遭到芭巴拉·布雷斯的诟病。这位劳工商务部、中央情报局和食品与药物管理局的服装顾问日薪四百美元,专门从事改变政府部门女性工作人员的贫民服装风格。她希望女人身着藏青色或灰色由裁缝制作的外套,尽可能让自己看上去像女性化的男人。毋庸置疑的是,绝不允许出现连裤套装,尤其不能是紫色的,更不用说紫色涤纶的了。这是经典的贫民阶层服装,绝对的最低等极标志。此外还有一类深为贫民阶层苗条女性喜爱的打扮,其程度不亚于肥胖女性对连裤套装的热衷。这种装束我指的是名牌牛仔裤配极高的高跟鞋。此类搭配常见于刚搬到郊区住的上层贫民女孩,她们尚未掌握中上阶层准预科生式的着装准则。

    【质地】

    紫色涤纶连裤套装有悖于两条决定服饰等级的基本要求:颜色准则和有机面料准则。除藏青色外,颜色越柔和或黯淡越有档次。至于面料,越有生物成分越有档次,也就是说,羊毛、丝绸、棉和各类动物皮毛。仅此无它。所有的合成纤维均属贫民阶层穿戴,既因为它们比自然纤维廉价,也因为它们千篇一律而令人厌倦(难道你能在一件丙烯酸纤维毛衣里找到草或者羊粪的痕迹?)范伯伦早在1899年就慧眼辨识出这一点,他是这样从总体上来谈论大批量制造的产品的:“粗俗和教养不良之辈都崇拜和偏爱机器制造的日用品,因为机器制造的东西实在太十全十美。这些人对于高贵的消费品从未哪怕稍加关注。”(有机原则也判定,厨房里木材要比塑料贴面有级别;餐桌上的台布,棉的要比塑料或油布等级高。)对真正的中上阶层,尤为重要的是完全摒弃人造纤维。这些上层人士的鉴别力是如此精到,甚至像《权威预科生手册》中提到的,“一件牛津布衬衫中的丁点涤纶成分”也会被察觉出来,因为那是可悲的中产阶级标志。这本书同时还热情地颂扬了年轻的卡罗琳·肯尼迪——“严格地讲,她在衣饰、举止方面比她母亲更有预科生风范”——因为“在哈佛广场的四年当中,任何非自然类纤维都未能贴近过她的身体。”我还想提一件看起来相当美国化、相当具有二十世纪晚期特色——也即贫民化特色的事情,那就是,我们今天购买的浴巾,已经掺进了12%的涤纶。浴巾的功能无非是吸收水分,但因为其中唯一的吸水纤维——棉——被稀释了,这一功能已大打折扣。

    然而,这些说法都会遭到费谢尔·a·莱姆士先生的指责。莱姆士先生是总部设在华盛顿的人造纤维制造商联盟公共事务主任,这个联盟旨在说服陆军和海军尽量采用人造纤维,不光用于毛巾,也用于拖把和海绵揩布。莱姆士先生随时准备回击各种恶言中伤,就在最近一封写给《纽约时报》的信中,他从捍卫涤纶的立场,严词驳斥了一位时装评论家对涤纶的非难。“涤纶”,他说,“因其多种华美的形式,业已成为当今最广泛采用的时装面料。”(当然,从等级观点看,如此说法恰恰道出了它的谬误。)

    【易读性】

    除了服装的颜色和涤纶成分,另一个标志是服装的“易读性”,通常也可以判断人们是不是贫民阶层。那些印着各类期待你去读解并景仰的信息的t恤或诸如此类的蹩脚货色,被艾丽森·卢莉命名为“易读衣着”,一个颇为实用的术语。这类信息常常很简单,无非是啤酒商标,像百威或喜力。当然也有较为老练和滛呢的,比如一位姑娘的t恤上写着:“最好的东西在里面。”当贫民阶层欢聚一堂共度闲暇时,绝大多数人会身穿印有各种文字的服装亮相。随着社会等级的升高,低调原则随即开始奏效,文字逐渐消失。中产阶级和中上阶层的服装上,文字被商标或徽记取代,例如一条鳄鱼。循序渐上,当你发现形形色色的标记全部消失了,你就可以得出结论:你已置身于上等阶层的领地,印着“可口可乐才是正牌”的t恤属于贫民阶层;同样原理,写着“马拉伯爵夫人”的领带俗不可耐,因此是中产阶级趣味的表现。

    贫民阶层感觉到有必要穿戴易读服饰,存在若干心理原因,因此他们看上去并不滑稽可笑,反到惹人同情。穿上一件印有“运动画刊”、“给他力”(一种运动员饮料)或者“莱斯特·拉宁”字样的衣服,贫民人士会觉得自己与某个全球公认的成功企业有了联系,于是在那一小段时间里,获得了一种重要性。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每年五月在印第安那波利斯的赛车跑道周围,能见到一些成年男人穿着荒唐蹩脚的衣服骄做地晃来晃去,那上面必然写着“goodyear”(美国着名汽车轮胎公司。译者注)或“valvole”(美国着名汽车润滑油公司。译者注)。商品标志在今日拥有一种图腾般的魔力,能为其穿戴者带来荣誉。一旦披戴上可读衣饰,你就将自己的私人身份和外部的商业成功混同为一,弥补了自身地位无足轻重的失落,并在那一刻成为一个人物。只需要往佛罗里达州哈利德的邮政信箱寄去27美元,你就可以得到一件前胸写着“union 76”(美国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加油站遍布全美。译者注)的蓝、白、或桔红的尼龙茄克衫。尺寸齐全,专有为女士和孩子预备的尺寸,它们正适合外出野餐时穿戴。这种需要并非只有贫民阶层热衷,中产阶级也不例外,比如印着《纽约书评》标识的t恤和大帆布手提袋,表达的意思是“我读难懂的书”。假如绘的是莫扎特、海顿和贝多芬的肖像,则意在向人宣告:“我是文明人”。中产阶级还喜爱穿印有大学标志镀金纽扣的西上装,那上面炫耀的信息同样能够把他们和一些醒目的品牌,如印第安那大学和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紧密联系起来。

    【整洁】

    衣着过新,或者过于整洁,也表示你的社会状况不太稳定。上层和中上阶层人们喜欢穿旧衣服,似乎在告诉别人自己的社会地位丢得起传统尊严。他们敢于光着脚穿船型便鞋,目的亦是如此。道格拉斯·萨瑟兰在《英国绅士》(1980)中解释了旧衣原则。他写道,“绅士可能会将自己的外套穿到磨出线,而且能让你看出来他故意这样穿;同时,哪怕最不挑剔的人也能一眼看出,那件上衣出自手艺不凡的裁缝。”中产阶级和贫民阶层都对新衣服情有独钟,当然,常常是涤纶含量极高的新衣。

    整洁的等级意义是个更复杂的问题。也许,它并不像艾丽森·卢莉认为的那么简单。她发现整洁“是一种地位标识,因为保持整洁总需要花费时间和金钱。”但是,煞费苦心达到的一丝不苟的整洁,可能是你对自己的社会地位是否会下滑心存忧虑的体现,也可能由于你对他人的评价过分在意,这两项都是低层等级的特征。毫无暇疵的衬衫领口,系得太标准的领带结,过分操心送去于洗的衣物,都暴露出你是个缺乏自信的人。还有,穿戴过于讲究也有同样效果,让你显得俗气。以男式领结为例——系得整齐端正、不偏不斜,效果就是中产阶级品味;如果它向旁边歪斜,似乎是由于漫不经心或者不大在行,效果就是中上阶层;甚或,领结系得足够笨拙,你无疑属于上层阶级。社交场合最糟糕的表现莫过于:当你应该显得不修边幅时却很整洁,或者当你看上去应该邀里邋遢时,你却一身笔挺。打个比方,擦洗得一尘不染的汽车,是贫民阶层万元一失的标志,社会地位高的人才开得起脏车。这就好像在大街上,等级高的人们可能会把文件塞在一个棕色的厚纸文件夹里,已经不太平整,可能还被汗水渍湿了,但决不会是一个精美的皮质公文包,上面有亮闪闪的黄铜饰物。这样的东西确定无疑是中产阶级的标记。

    勿太整洁的原则在男士着装中尤为关键。过分仔细意味着你的低等——至少是中等,甚至贫民阶层身份。“亲爱的老弟,你穿得太好了,简直不像一位绅士。”《德布雷特进与出》(1980)的作者内尔·麦克伍德杜撰的一位上层阶级绅士这样告诉一位中产阶级,那口气似乎在暗示对方,你不是一位绅士,而是一个时装模特儿,或者百货商店的铺面巡视员,或者演员。万斯·帕卡德曾经写道:“某位颇有名气的好莱坞影星,总是在落座时暴露出自己的低层背景……他习惯地把裤子往上提一提,以便保持自己的裤线。”据说,乔治四世观察了罗伯特·皮尔之后的结论是:“他不是绅士。每回坐下以前,他都要把燕尾服分开。”

    【西装】

    上层和下层男士着装效果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上层男士更习惯于穿西式套装或至少是西上装。据爱丽森·卢莉说,套装“不但使懒散的人显得优雅妥贴,还能使体力劳动者显得难看。”(当然包括运动员体型,或肌肉过分发达的类型:阿诺得·史瓦辛格身穿套装时活脱脱就是个丑角)因此,套装——最好是“深色套装”——是19世纪资产阶级与贫民阶级分庭抗礼的最佳武器。卢莉说,“套装……的胜利,意味着蓝领阶层在与'上层'进行任何正式对抗时,即使披挂了自己最体面的服饰,仍然处于劣势。”回忆一下狄更斯的《远大前程》中的铁匠乔·加格里:进城时费尽心力把自己装扮得十全十美,只落得让衣着闲适的庇普神气十足地对他施以恩惠。

    卢莉还认为,“这一战略上的不利地位,至今仍可见于地方银行和信贷公司劳资冲突中的双方,或者一位工人阶级造访某个政府部门之时。”下面是约翰·t·莫罗伊有关男士通过服装传达等级讯号原则的一个例子。他发现,当两位男子相遇时,“一个人的服装对另一个人说,'我比你有地位,请表示尊敬';或者,'我跟你地位平等,希望你平等对待我';或者,'我的地位不如您,也不指望您拿我当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