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度书院 > 其他小说 > 剩女疯狂逼婚三十必嫁 > 剩女疯狂逼婚三十必嫁第1部分阅读

剩女疯狂逼婚三十必嫁第1部分阅读

    --

    剩女疯狂逼婚:30必嫁

    作者:宓天若

    【正文】

    【27岁】

    卡在半成熟与中年之间

    有这么一种女子,一旦拥有些优势,总会时不时的通过某种蹩脚的方式表现出来,希望过渡得自然,又怕你不明白,白费了她的一番心思。

    眼前就有这么一位,穿着异常可爱的冬装,毛绒绒的粉色手套上长着两只兔子的长耳朵,巴拉拉地掉下来,遮住她白皙的手指关节。人长得不算漂亮,但是十八岁的青春,足以弥补这点缺陷。

    她是美容馆里新来的前台小姐,叫程芳芳,没事就喜欢拿女会员的资料看,然后凭头论足。

    “哎,女人老真是可怕,情感上再也容不得一丝风吹草动,若不再好好保养,一旦边城失守,就再无回天之力。”她拿着一叠年纪在四十岁左右的会员资料感慨。

    “岁月不饶人,男人也会认老,也会败走麦城。”我拿过那些资料,放进文件柜。

    “但是男人认老的岁月比女人晚十年,悲剧总会先发生在女人身上。”她耸耸肩。

    “那么你就嫁个大自己十年以上的男人,将悲剧降到最低。”

    “没这个必要,就算嫁个小我五岁的,人到中年,我依然会显得比他小。”她颇为自豪。

    来了。

    我笑着看了看她。这就是她的优势。

    她长了一张娃娃脸,的确显得年纪小,个子很矮,顶多一米五。初来上班那天,我以为老板非法雇用童工。

    “不过绯绯姐,你就得考虑找个大你十岁以上的。你皮肤虽然细,但是面部黯黄,显得老。”她说。

    “是的,而且还有永不消失的黑眼圈,若有你那么好的皮肤和青春,我后半生可以少担惊受怕。”我顺着她的心思,夸赞。

    “所以啊,绯绯姐,你干嘛还不嫁?”

    年少无知,足已形容她的全部。

    “不是不嫁,而是没有碰到合适嫁的人。”我淡然。

    “哎,你怎么一点也不紧张,好像很乐意做老女人的样子。”

    我笑笑,不想再搭理她,和这种自认单纯的女子聊天,谋杀细胞千千万。

    看看时间,正好下班,整理好文件,一一检查抽屉有没锁好。

    “绯绯姐,你其实就没有好好的注意保养,在美容馆怎么就不好好利用一下呢?否则你的未婚夫也不会另寻新欢了。”

    我心一痛,“你怎么知道他另寻新欢?”

    “除了这种事,还有什么会让快到手的婚姻告吹?而且听说他很有钱是不?有钱的男人都对年轻漂亮的女子感兴趣。”她眼睛露出八卦的神色。

    我有些生气,所以说女人一多就没有隐私可言,再掖着藏着,还是会被挖出来做茶余饭后的点心。

    与楚辞分手,并不是因为他另有新欢,而是因为我们都缺乏安全感。

    程芳芳忽然凑近我,说:“怎么,你不相信我的观点?要不,你将他介绍给我认识,我打赌一定会让他甩掉现在的女友跟我好上,还能给你出一口恶气。”

    我嘭的一声,将手提包重重的放在办公桌上,吓了她一跳。

    她那点小心思,我会不知道?不就是希望掉个金龟好享福吗?她要动谁的心思随意,但不能拿我心口上的伤来开刀,还理直气壮的说是帮我。

    年轻无罪,但是不能无耻。

    “少从我身上找出路,有本事靠自己。”我没好气。

    拿起包,打开门走出去,听到程芳芳在后面嘟囔。

    “快奔三的女人就是小心眼。”

    压着火走到电梯前,心中无由一阵悲凉。

    二十七岁,卡在半成熟与中年之间。实在不值得炫耀。

    那些年的青春和情感,全押在了一个人身上,却换来一子出局。

    周末,又是一个寂寞的夜,决定回家陪爸妈吃饭。

    一开门就闻到菜香味,还听到妈妈和爸爸拌嘴的声音。

    这是再平常不过的事,见怪不怪了。

    脱了鞋,走到大厅看电视,任他们吵闹。

    妈妈是上海人,远嫁到这个城市几十年,虽然脸上长起了道道细纹,但依然带着上海女人所特有的大都市时尚气质。爸爸是北方人,也老了,已经到了更年期,脾气开始变得怪异,一点芝麻小事就看不惯。

    虽说南北是互补的两字,但是南方人和北方人就是差异性很大的两类人。爱情就是这么的神奇,再不相衬,也能凑到一块;每天风雨交加,也能一并过了这么多年。

    说到底,我很羡慕爸妈的这种感情。曾经一度幻想着与楚辞也能过上这么一段又有风雨又有晴的家庭生活。

    和楚辞分手,妈妈是抱怨最多的,因为楚辞附合她势利的三好政策,背景好、经济好、基因好。

    楚辞的爸爸是一个颇有声望的外科医生,妈妈是药剂师,而他,则拥有讨喜人的身形和长相,ba出生,前途无量!钱途无量!

    就连爸爸也无不痛惜地说:“绯绯啊,有些事忍忍就过去了,何必分手。”

    这就是为什么我搬出去住的原因,老眼看小眼,对看两相悲。

    吃饭时,妈妈问:“绯绯,最近有合适的对象吗?”

    又来了,我皱皱眉,扒了一口饭,“这段时间咨询的客户比较多,又累又忙,没心思留意。”

    “是啊,你馆里全是一群女人,可开发范围太小了,利用资源更不多。好的她们都私藏了,能拿出来的也不怎么样。”妈妈很具有分析性的指出弊端。

    我低头吃饭,等着她的后话。

    “前些天对楼的陈大妈说,她一个亲戚的远房表亲的侄子,过两天会来旅游,据说人品不错,也有一定的事业基础,和你同年,说介绍给你呢,到时见个面如何?”妈妈眼神期盼。

    我无奈。女人快到三十,你不急,自然有人替你急,这些人不止你的父母亲友,还有街头巷尾,左邻右舍。

    “怎么样?”妈妈瞧我不吱声,又催问。

    “好——,见就见呐。”我能拒绝吗?除非皮痒,否则又有一顿好吵。

    这时爸爸认真地说:“绯绯,如果还想着楚辞,就飞去找他,他不是还没结婚么?似乎也没有女朋友,这么多年的感情,男人也不是说放就放的,多少都会惦念。”

    我一口饭哽在喉里,半天才咽下去,摇头说:“算了。”

    楚辞家与我家是世交,为此楚辞的事情,爸爸总会知道一些。

    然而,过去了,就不要再提。我也有属于我的骄傲。

    不是没有去找过他,不是没有求过他,不是没有撕心裂肺的哭过,这些他们都不知道。只知道快到婚期时,我忽然宣布:分了。

    五年的相亲相爱就这么轻易的成为过眼云烟。

    一别,已经年。

    流言蜚语是生活的一部分

    我任职的是一家大型的女性美容会馆,每一种项目的价格都很昂贵,来享受的女人基本是金领,千金大小姐,或者富太太。而我就是这家会馆的化妆师。其实也只是在她们享受各种服务后,让她们脱妆的脸部重新焕发神采,甚至更加光彩照人。

    化妆,是会馆的一种免费项目,所以我的工作很轻松,只是交际圈大大受到限制,清一色的女人,而且几乎全是长舌妇,会馆里的每一位女性,无不被拿出来八卦过。

    托她们的福,我的不幸也被宣扬得有声有色,短短时间成为会馆的“大明星”,甚至连我不知道的细节,她们都打听得一清二楚。比如现在——

    对面传来陈夫人的声音,“那个莫绯绯啊,听说她的未婚夫并不是因为爱她才娶她的,而是因为她是那男的初恋情人的同班同学,为了延续那种初恋的亲切感,才同意和她结婚。”

    “哎呀?真有这种事?那个男的也真够痴情。不过她的未婚夫一表人才,她还真是配不起他呢,我还奇怪她怎么这么好命,能嫁给那样优秀的男人。”

    由于今天两个门都没有关上,所以她们说的话变得异常清晰。

    我整理着化妆包,自嘲一笑。

    这时陈夫人又说:“莫绯绯也就是因为知道了事情真相,心里气不过,去找未婚夫理论,据说闹得可凶了,结果被未婚夫亲自押到机场,遣送回来。她当时死命地抱着未婚夫又哭又叫,比机场的广播还响。”

    旁边的同事叶莞看了我一眼,我朝她耸耸肩,无所谓地捧起茶杯去泡铁观音。

    陈夫人继续说:“其实,莫绯绯就吃亏在不肯吃亏,这点醋都要吃进肚子里,所以怎么不被甩呢?”

    “可不是。话说回来,还只是未婚夫,并不是老公呢,还没结婚就管得那么死,男人能不怕吗?就连我,都觉得要窒息了。”方千金咭咭地笑起来,像只母鸡。

    “听说莫绯绯对未婚夫可痴情得紧,他们很小就认识,所以打小时候起她就暗恋人家了,追了十几年就快水到渠成,眼看婚期将近,蹦出那样的消息她心里自然紧张,所以她才会有那么激动的反应,——也算是人之常情。”

    “哎,莫绯绯那么早熟?不过那样的男人,女人可眼红着呢。能嫁给他就是一种富气了,后半生几乎可以不用发愁,她那么计较做甚。”

    呵!精彩至极!可怎么越听越像皇帝的后宫?

    人的嘴巴真是神奇,除了吃饭,还可以成为一种最强大的互联网,快捷详细,最主要的还免费。

    这样的生活很闷,但也并不是不快乐,至少听那些小姐太太们长舌时,总能知道一些令人发笑的事情,打发了许多无聊的时间。

    “真是越说越不像话了,绯绯,我去帮你去出一口气!”叶莞站起身,想往外走。

    “爱说就让她们说,过了一段时间就淡了。”我吹了一口茶,“她们可不是喜欢炒冷饭的人。”

    叶莞停下脚步,转头看我,半晌疑惑地问:“绯绯,那事情……真像她们说的那样?”

    我轻笑,“看来人言的确可畏,你天天这样被流言荼毒,居然还会产生相信的想法。”

    “话不是这么说,空|岤来风未必无因。”叶莞瞪我,“我是关心你。说真的,如果真有一部分事实是那样,你当时真该回去道歉。”

    我冷笑,“就算她们说的话有百分之五十的真实度,另百分之五十的夸张已足以掩盖整件事情的真相!”

    发觉对面安静了下来,心中一动,放下茶杯站起来,走到门口,便看到那几个女人躺在美容床上,一个个睁着大眼,一付凝神细听的模样,就是美容小姐都放慢了手下的活儿。

    看到我站在门口,美容小姐忙低头认真干活,那些女人则闭起眼假装洗得很舒服的样子。

    真想手里有一条鞭子,狠狠地抽她们一顿,一个个无论怎么看都像是皮痒的。

    调整好我脸上的表情,绽出一个标准的微笑,将门给关上。

    心里轻叹口气,想起楚辞的一句话:人活在世上,就得承受俗世的流言蜚语,这才叫生活。顿感安慰不少。

    我和楚辞的确是青梅竹马。

    那时候,城市还没有大面积的规划,我们两家就住在一条街的同一个四合院里。

    院子的中间种着一棵壮实的无花果树,树边楚辞的爷爷用红砖头一块块地起成一圈砖栏,每年无花果成熟时,我和楚辞就会站在砖栏边,手拿着竹簸,兴奋地看着我爸爸或者他爸爸用长杆挑下一个个的无花果,我们就在下面接,一接一个准。

    楚辞幼时很顽皮,像所有男孩儿一样,喜欢捶拆撬打,把他家里弄得绑绑响,结果每次他爸回来总要揪他一顿,他就常跑到我家躲。

    后来上了小学,我们在同一个班里,那时我性格比较安静,不太爱与小朋友接触,爸爸怕我被同学欺负,就让老师安排楚辞和我同桌,上学放学也让他和我一起走。后来初中高中也很自然的这么在一起。

    很奇怪,纵然年少时拥有如此亲密的时光,我们之间却谈不上亲密无间,两小无猜。

    我直到高中毕业,对他的印象都不是很深。只知道有这么一个玩伴,同学,或者友人。

    所以,说我对楚辞暗恋十几年,真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再后来,我们都考上了大学,他在东边,我在西边,出门在外,同一个城市的人联络起来都会格外的亲切,没事就在网上聊天,聊那些新鲜的、伤心的、有趣的事情,也会偶尔聊聊小时候的事情。那时候,我依然没有爱上他的感觉,只是对他有一种倾诉的依赖。

    是从什么时候起,对他动了心呢?

    我坐在酒吧里,一边喝酒,一边回忆着。也许是酒精的作用,让记忆也变得迷糊了。

    “小姐,能请你跳个舞吗?”身旁有人很绅士地问。

    侧过身,打量了一下这个男人。

    灯光很暗,但仍能分辨出是个面目顶俊的人,高子很高,身形很好,一身西装熨烫得笔挺。

    还算赏心悦目,可以成为舞伴,我一笑,站起来,将手放在他掌心。

    我的指尖很冰,从小就是这样,无论春夏秋冬。

    他的手指尖也很冰。

    当我们的指尖彼此触碰到对方的手心手背时,均吃了一惊。

    我很怕冷,不由抽出手,脚下也一滞,他恰到好处地虚扶了一下。

    “我第一次碰上手指冰凉的男人。”我歉意地笑笑。

    “很抱歉,天生如此。”他微笑,“你的手指也很冰凉。”

    “是的,天生如此。”

    我们相视一笑。

    嗯,很不错,有点浪漫。算不算是一场艳遇的开始?

    再一次的,他牵着我的手滑下了舞池。

    他的舞跳得很棒,我几乎要怀疑他是专业的国标手。他带得很好,转圈时我一点也不费力。

    “跳得不错。”他说:“你常来这里?”

    “不,偶尔。”

    我说了谎,不想给他进一步窥探的机会。

    事实上,与楚辞分手后,我就开始沉浸于各家酒吧,借以打发晚上的时光,和思念。

    一年了,对他还是没法放下。

    灯光打在我们身上,面前的这个男人给人一种若隐若现的感觉,我忽然有一种错觉,似乎他就是楚辞。

    攀着他的肩不由得紧张起来。

    “你在看谁?”他的眼光很敏锐。

    “看一个遥远的人。”我回了回神。

    “为什么是遥远?”

    “因为触手可及,却咫尺天涯。”

    他忽然笑起来。我终于收回乱糟糟的心思,仔细地看了看他。

    “终于正眼打量我了吗?”

    他调笑。

    不得不承认,他长得实在迷人,英俊得让女人条件反射的产生一种自我保护感,女性本能的危险感。

    他眼睛是淡褐色的,在霓虹灯的照射下,闪着淡青色的光,整个人散发出一种“天生傲骨”般的魅力。

    果然,酒吧中,优秀男子无处不在!

    “你看到了什么?”他贴近我,在耳边轻声问。

    我有些不自在,“看到你的眼瞳颜色很浅。”一边说,一边与他保持距离。

    “浅色的眼瞳意味着什么?”他放在腰间的手一紧,让彼此的身体更贴近。

    “意味着——薄情!”我从他手中挣脱出来。

    楚辞,也有一对淡褐色的眼珠,他说那代表聪明。

    “对不起,我有些重要的事,再见。”我急急转身,眼睛有点湿。

    他却拉住我,“告诉我,你的名字?”

    我甩开他的手,“不值一记。”

    匆匆穿过人群,向大门走去。

    这就是我的缺点,想拥有一场动心的艳遇,内心深处却总是惦记着一个人,让自己无法放开。

    楚辞,楚辞,什么时候爱上他的?

    我终于想起来。

    ——应该是再见钟情。

    那一年,我大三,放暑假的前三天。

    校园开满了凤仙花,那一片片嫣红就像少女脸上泛起的羞色,宿舍的玻璃窗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水晶一样莹透透的光。

    我就迎着这些光彩,靠着床翘着脚,怀里放着一包恰恰香瓜子,一边嗑一边 三八电子书。

    这时有人敲门,我头也不抬,对下铺的葛雅说:“麦芽糖,找你的!”

    这种事情我早已习惯,葛雅是校园里出了名的大众情人,白天送花,晚上唱情歌,多如天上的繁星,搞得我们寝室每天都像开晚会一样。

    葛雅嘀咕了一声,拖着鞋去开门。

    然后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