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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兽驯养指南第6部分阅读

    宁怡的眼泪涌了出来。

    她抹抹眼,重又转身,走了下去。

    离开住所,没有什么目的地,只是不能回去。她漫无边际地在街上游荡,天色已有些黑了。原本,还兴起买了烟花。原本,这时候是拉着于哲在院子里放烟花的。

    啤酒,烤肉,烟花,夏天的结束。

    一瞬间绚烂而无奈的美丽,所以,也要这般惆怅地收场吗?

    男人刹那间的怒气她能够感受到,因为她爸爸当年指着递纸条给她的男生大骂时,身上也有那种可怕的感觉。

    自己的孩子,总是宝贝的,别人只不过是陪衬。

    所以宁怡并不怪于哲的父亲。

    只是他虽然没有落下手臂,她心里却已经被人狠狠地打了一巴掌。

    那样强势的人,怒气不可能轻易就消,也许会闹到补习中心,也许会闹到她的学校,然后,同那时一样,指指点点,好奇目光,窃窃议论,铺天盖地。

    第9章(2)

    果真如此,她有自信承受得住吗?

    光是设想便浑身冰凉,像是那时的阴影从背后爬了上来。

    况且还是她自找的,没有误会,一切都是事实,包括她对于哲的心情。

    可是她却对于哲的感情没有信心。

    宁怡的心里一片彷徨。

    是她不好,是她做错了,原本这一切都不应该发生的,该在还没开始之前截断了的,自己为什么这么笨,老是犯同一个错误?

    于哲,于哲……

    想到这个名字就忍不住寒噤,像是想到某种毒药。

    要戒掉。

    戒得掉吗?

    可必须戒掉……

    脑子混乱不堪。

    一手抓住另一只手臂,护住自己的姿势,低着头走着。每一个擦肩而过的路人,似乎都已看出了自己身上发生什么事,他们是不是在她背后停步,在扭头观望,在窃窃私语?

    心里头不受控制地涌上这般恐怖的景象,却不敢抬头确认。

    不知当年那个男生,在遭同学嘲笑、家长辱骂、老师轻视之时,是否也是这样凄凄惶惶的心情?

    在当年,宁怡根本没有余暇体会他的心情。而当她有足够的勇气回首时,时间又已冲淡了一切。

    现在,她终于体会到了。

    手机响起,是于哲。

    她苍白了脸望着那号码半晌,才按下了通话键。

    “老师……”少年沙哑的嗓音从那头传来,像是睡得迷迷糊糊的样子,“你在哪里,我肚子好饿……”

    宁怡没有反应。

    “……老师?”

    “——你回去吧。”一开口,便是破碎颤抖的声音,不像她自己的。

    然后便崩溃了——

    “求你了!你回去吧!为什么要那样说?你知不知道这样会让我有多难做——”她歇斯底里地对着话筒大叫,完全无法控制。

    “你只会逃避问题,尽给别人添麻烦!你凭什么打乱我的人生,因为我喜欢你吗?没错,我是被你吸引,可那是因为我们根本是不同的人!一时的好奇过去就冷却了!什么都没有了!”不对,不对,这不是真的,可伤人的话仍是源源不断地自动流泻出来。

    “你以为我会一直照顾你吗?少天真了!学校里这么多男生,我为什么要喜欢一个永远都长不大的小孩?那些男生又聪明,又可靠,同我才是一个世界的人,你呢?你有什么好?不服气就考上我的学校试试看啊,你行吗?不行就快滚回你父亲身边乖乖走他给你铺的路吧,不要再打扰我的人生!”她知道他不可能考上的,她的学校排名前五,他怎么可能考得上?这些话,同其他的话一样,都是借口,都是将他从她的生命中赶走的虚伪理由。

    对不起对不起,可是她只能选择保护自己,他对她而言是太痛的负担,她承受不住。

    宁怡泣不成声。

    手机里一直没有声音,良久,她才听见他慢慢按断了通话。

    “……”抹去眼泪,慢慢蹲下身来,觉得好累好累,似乎方才的一场发泄便抽尽了全身力气。

    她在路边大喊,她在路边泣不成声,她在路边仿佛生命耗尽地蹲下。现在路人一定都在像看怪物一样看她,不是臆想。可是宁怡不在乎了。

    什么都不在乎了。

    不知过了多久,不知是第几个路人过来询问她有没有事,宁怡才摇摇头,木着表情摇摇晃晃地站起来。

    她已走出距住处很远的距离,现在又徒步走了回去,脑袋昏沉沉的,什么都不想。

    站在门前时心里一刹那闪过恐惧的闪电,划破脑中的混沌。是怕他在,还是怕他走?

    不,她不要想。

    宁怡伸手推开门。

    房间里空空如也,只有黑暗与冷清做伴。

    他走了。

    如她所愿地走了。

    太好了。

    太好了……

    宁怡慢慢弯下身子,痛哭出声。

    一边哭一边想起自己曾用来斥责于哲的话:“如果不能一直照顾它,还不如任它自生自灭!”

    这年暑假,她遇上了一个像野兽般的少年。

    他原本是一只无牵无挂的野狗,因为什么都没有,所以无所畏惧。

    可是,因为她的心软,因为她的不坚定,不知不觉便驯养了他,让他生了依赖,让他把她当成了主人。

    然后,在二十一岁生日这天,她又因为相同的软弱,丢弃了他……

    心痛得无以复加。

    小尾声

    这次的伤拖了许久才痊愈。

    两年。

    两年后她才能出门,见到阳光才不会惊心。

    两年前父母见到她回家时的样子,见到多年前的封闭症状又在她身上复发,几乎已绝望了。

    宁怡却知道自己会好起来的。

    似乎所有的歌曲都在唱着it'llbebetterit'llbebetteryouwilltoverhi,提醒着你这个世界并不是只由那一个人构成,也没有人会因为失去另外一个人就不能生活。

    宁怡一向不是能违逆大众规范的人,所以,她怎会不好起来呢?

    她再一次成功走出了家门,再一次感觉到了阳光,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也不会再透不过气来。甚至前天,还能陪着亲戚的小女儿高高兴兴地玩了一天,情绪没有一丝异样波动。

    半个月前,学校的导师打来电话,说学位证书已替她保管了一年,问她什么时候可以回学校取。

    接电话时宁怡摸摸自己的心口,很好,听到来自那个城市的声音仍能冷静。

    她知道自己已经完全痊愈了。

    是时候回去了吧?她想。

    于是半个月后,便买了机票,飞回两年前因了一人而仓皇逃离的那个北方城市。

    学校仍是那个熟悉的学校,虽然同届的多数同学都已不在了,导师并不清楚她的实际情况,只知道她是因为大病而休养了两年,把学位证书交给她后又聊了一阵,言语中颇为她这两年的耽搁没能继续进修而可惜。

    那时走得太匆促,连离校手续都没有办,这次来顺道办了,事情总该有头有尾,不是吗?

    然后又去看了一下几个留校读研的同学,当年交情淡淡的同学,许久未见反而亲近许多,几人关心一下她的病情,又谈谈旧时同学的情况,说笑一阵,他们都说她精神不错,瞧来身体已完全恢复了。

    宁怡只是笑笑。

    作别了还要赶去实验室的老同学,她一人在校园里慢慢地走着,阳光很好,绿树很有精神,因为刚开学,礼堂外为迎新晚会布置现场的学生也显得格外朝气。瞧着这一切,心情也变得惬意起来。

    真奇怪,每回元气大伤之后总会有再世为人的感觉,看什么都是新的。

    食堂外头有一家校内超市,宁怡以前常常到里头附设的书店买书,旧地重游别有感情,她便进去翻看了一下最近新书。

    “老师?”

    听到这个许久未闻的称谓时心一颤,手中的书差点掉了下去。她脑中空白几秒,慢慢地转过身。

    眼前的面容竟有一刹那的陌生,宁怡恍惚了一下,几要认为最后一次见到这人是在前世。

    “老师,”那人背对着阳光,看不清神情,似乎在笑,“我就知道总有一天会遇上你的。”

    被他的轻松语气与笑容感染,她也弯起唇角,傻笑起来。

    他又高了,往日清瘦的身躯似乎也结实了些,看起来开朗许多的样子,似乎过得很好,同她想象中一样好。

    笑着笑着,那个炎夏的种种一幕幕从她眼前掠过,默剧一般,浮云一般,只是两年前的事情,却仿佛已远去很久很久了。

    宁怡不知做何反应,只是与他对视着,傻笑。

    少年的清淡笑容慢慢褪了下来,他说:“老师,我考上你的学校了。”

    “……呃?”她头脑混乱,一时不能意会。

    少年凝视着她,慢慢地问:“我现在有资格参与你的人生了,对吗?”

    宁怡表情顿住,眼睛慢慢睁大。

    记起在那个一塌糊涂的夜晚歇斯底里喊出的话——

    不服气就考上我的学校试试呀,你行吗?不行就别再打扰我的人生!

    连自己都不知所云的胡言乱语,原来,原来他记住了呀……

    一时间,突然很想笑,可最后却听到男生有些疑惑的嗓音:“老师,你哭了?”

    大尾声兼番外 在一起

    周六,收到痞子的越洋电话。

    唯一能称得上朋友的熟人,因了两家父亲的生意来往,不得不牵牵绊绊,就算痞子高中未读完时就被父亲送去了澳洲,也偶尔打些无聊电话过来,向他倒苦水。

    这次,据他说,在读了一年预科后,他终于听懂了一半澳洲人说的鸟语。

    “真学起来,才发现脑子里的存货原来只有高一上补习班时被硬塞的一点东西。”电话那头的声音感叹,“喂,那个蛮有个性的老师你还记得吗?只说你这小子竟考上了她的学校,怎样,有没有碰到她?”

    “有,”于哲说,“我们现在在一起。”

    “哦……”痞子慢半拍地应,电话静了一下,然后爆出震天怪叫:“啊?!”

    因为太刺耳,于哲便干脆地挂断了。

    在一起,用通俗一点的表达方式说,就是“他是我男朋友”或“她是我女朋友”。

    或者很剽悍地宣布:“这是我男人/女人!”

    不过,这种话绝对不会从宁怡口中跳出。

    两人偶尔在街上碰到她认识的人,她都是这么介绍他:“以前补习班的学生。”

    对这女人而言,似乎忍受一下别人霎时的讶然,都比说出“这是我男朋友”要好。

    他们的重聚很简单,碰到,他向她要电话,发现彼此的手机号码都没改,然后他约她,她出来,逛了几回街,一起吃了几次饭,便就恢复以前相处的样子了。

    连确认的话都没有说过,彼此心照不宣。

    这般简单,难免会让人生出不满,觉得两年的分隔简直是莫名其妙。

    于哲却知那两年对他并无必要,对宁怡却是必不可少。

    思虑太多的人,要花了时间去挣扎,去沉淀,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