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弑荒第14部分阅读

    敌人。”男子说道。男子想站起身子,他觉得躺着不是很舒服,可身上传来一丝丝的痛楚。他低头看着自己,发现身上到处都是伤痕,还有自己身上这件本就布满尘土且十分肮脏的衣服上带有腥味,带有红红的血迹。

    男子骇然的看着自己,然后又看了看林易,他惊讶道:“是谁打伤了我?是你吗?你为何要打伤我?”林易见他就要再次陷入疯狂,不禁多了一分怜悯,说道:“非是我打伤的你,是我救了你。”

    男子听言,惊愕道:“你救了我?你为什么要救我,之前发生了什么,为什么我会忘记!”男子目光迷离的思索着,头越来越痛,他就要再度疯狂,但突然间又像是想到了什么,接着道:“你还没说,你到底是谁!”

    “我叫林易。”林易说道。随之心情便有微转,透着一分无奈继续道:“和你一样都是悲戚之人。”

    “林易林易…我不记得你了,我叫闰安,是神臂村的农夫。”闰安说道。“你能带我回家吗,我找不到回家的路了。”看着闰安无比痛苦的神情,那种迫切回归自己家园的急切,林易的心被丝丝触动,他隐约可以猜测到对方似乎犯了什么疾病,从而记不清先前发生的事。

    “我现在还不能送你回家,等我处理完了事情便送你回家。”林易说道,这是他第一次历世,见不得对方的可悲,所以他承诺要带闰安回家,毕竟闰安太可怜了,是个和他一样苦命的人。

    “谢谢你。”闰安很高兴的笑起来,憨厚而诚实,实在想不出他为什么在痛苦下不愿服痛,他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就和当时的林易一样,他问道:“林易,你有吃的吗?我有些饿了。”

    林易递过去两个本就为他准备的包子,白花花的,虽然上面已经凉了,但充饥尚且还行。闰安接过林易递来的包子,满脸感激,兴高采烈的吃起来,顿时,破败的房屋内余香四溢,林易则再次闭目修行。

    时间在修行中过的尤其快,一夜悄然流逝。

    闰安在半夜时的出去了一趟,林易没有阻止他。直到第二天天色微凉,一抹春光从屋顶的洞口里洒下,闰安手里捧着一只家养的大肥母鸡回来了。

    林易惊讶的看着他,看着他手中拎着的大肥母鸡,眉头轻轻的皱了皱。

    “这是我狩猎回来的猎物,不是偷的。”闰安说道,然后他开始拔去母鸡身上的深金色羽毛,清理干净后又熟练的生起了火堆,就在这古屋内烤起了肥油油的母鸡,香味十足。

    “烤肉火候要掌握的十分好,如果烧的过久就会焦味,如果烧的不够就会不够脆。”闰安边烤边继续说道。

    他手中不断翻滚着用树枝穿插过去的母鸡,手法相当熟练。母鸡被炙热的火焰烤的渗出了油渍,巴拉巴拉的响着,又过了许久后,整只母鸡都变成了金黄|色,看起来确实十分的完美,香气弥漫。

    林易有些蠢蠢欲动了,闻着烤鸡香味的他哪里还有心思去询问闰安这只母鸡到底何处寻来。闰安烤好母鸡后用手撕开了半只鸡,顺手递给了林易,笑着说道:“尝尝,这可是我烤的,很少人有这个口福。”

    林易伸手接过烤鸡,香气早就占据了他全身上下的所有理智,不得不说闰安的烧烤手艺确实是十分的好,就如他自己说的一样。张嘴咬上一口鸡腿肉,林易发现鸡肉嫩而鲜,原本的肉香味还徘徊在鸡皮里面,外边的脆皮掺杂着一种火源的味道,两种奇妙的香味不停注入他的味觉里,使他分外满足起来。

    “怎么样?”闰安看着那吃的正香的林易,问道。

    “很好吃,十分的好,我从未吃过如此美味的烤肉。”林易顾不及自己狼吞虎咽的难看模样,老实回答道。事实确实如此,闰安的烤肉手艺绝对可以堪称一绝,如果换做在二十一世纪,林易要是身边能有闰安这么一个强人,即便是开个烧烤店也必然会赚到番。

    “如果有我家特制的祖传辣酱,那烤鸡的美味程度必然还会再上升一个层次。”闰安骄傲说道。“可惜我回不了家,这样把,下次你送我回家,我再烤一次与你吃了,到时你必然会彻底喜欢上烤肉。说不定等我高兴了,还可以将烤肉的技巧传于你。”

    “好,那我便提前谢过了。”林易继续啃着手中的烤鸡,回答道。“对了,你要进城吗?我还要去一个地方,如果你闲这里无聊不妨去城内转转,里面很繁华,记住莫要惹事便好。”

    “嗯,等无聊了再说,我得好好先睡上一觉,昨晚一夜未眠倒是有些乏了。”闰安回答道。

    林易没再多说什么,吃完烤鸡后的他已感觉到了腹内的饱足,随之又与闰安闲说了几句便踏步走出了破败的古屋。

    望着头顶上那一望无际的明媚天空,云儿缓缓飘着,一时微淡一时渐浓,迎面拂来了缕缕清风,风里透着杂草堆里传来的清新,林易深深吸了一口气,提腿踏步远去,走向了那座繁华的城池。

    ……

    ……

    第四十九章 卑劣的j商行径

    城池内街道繁华,过往行人步履满跚,安静的大清晨便有了许多来往商客游走在大街上。路边小摊上的摊主各自叫卖着,包子油条统统有,豆浆香味开始飘荡在街道的空气中。

    林易行走在寮城大街上,因之前腹中填下了闰安的烤鸡肉,倒也不在乎那些香味缭绕的精致早点。

    他平静地看着一家家店面打开,又见高傲的店家赶走了昨夜睡在其店面门口大街上的乞丐们,嘴里不屑念叨着,他们望向乞丐们的眼光十分冷冽,仿佛那些乞丐与他们相差着几个世纪的等级差位。

    鸡鸭鱼肉不如,猪狗牛羊不如,唯有低等与悲泣。

    许多店家转头看向街道上行走的林易,就如看着乞丐们的眼光一样,林易故作平静不以为然。他此刻看起来比乞丐们还要萧条狼狈,他现在是个名副其实的少年驼子。

    “年纪轻轻便落魄于此,长有手脚何用之?”店家们的嘴里冷酷说道,他们要说给过往的林易听,所以林易只能自嘲的笑了笑。

    他没必要与世间凡人计较这些,毕竟现在要做的就是去找个典当之处,用储物囊的东西换些银两,顺便再买件整洁的衣裳穿上,不然以这种不堪的模样去街巷见付钱人,不免显得不够礼重与诚志。

    拐过入城大道,林易很熟悉的转过街角找到了一个典当行,这是他昨日游街时便看好的典当行。他看着典当敞开的大门,微微顿下身子,右手一闪自储物囊里取出了几粒丹药,随后径直往里走去。

    典当的掌柜是一位花甲老者,不能说满头白发,但也有半头长发白如冬雪。他面色阴沉,嘴角留着两撇小胡子,眼神细小而精明,透着一抹商业本能的狡猾与j诈。掌柜的见林易走进来,不屑的瞧了瞧他,漫不经心道:“你来我典当行是要换些什么?本柜事先声明,典当里可不收破烂废铁铜锅,也不收草席棉被,如果没有好东西就别拿出来了。”

    林易狠狠的盯着他,深邃如海的眼里冒着一丝火气,对方明显是狗眼看人低。他甚至不想与这种人再啰嗦,将手中早已准备好的丹药往柜台上重重一放,也不顾那掌柜的什么脸色,林易直接冷冷的开口道:“我用这罐丹药换取银两!”

    “嗯?”掌柜轻哼一声,见对方拿出了一个细小罐子后,不由脸色微变。听闻对方是丹药换银两,心中的好奇使他直接想接过丹药进行查看,但林易又哪里是什么好脸色的人。别人敬他,自当以礼还之,可掌柜的既然早已蔑视于他,那么他自然得更加厉害的回视对方。

    于是,林易赶在伸手而来的掌柜之前,用手一把按住丹药,口中依旧冷冰冰的道:“如果价格不合我心,此丹我便不换!”

    掌柜显然是没遇到过这般骄傲的顾客,而且是如此落魄的顾客,他怔了怔神,有些不悦道:“只要东西好,本柜自然与你合理的价钱,但你不给本柜查看,我又如何能知道你这丹药价值多少?”

    林易听得对方之言有理,这才缓缓松开手,任由那小瓶子丹药被掌柜握在手里查看起来。

    罐子是玉器打造而成,因为玉器有着天然的护丹作用,可以防止丹药的药性流失,也可以做到长久保存丹药的作用性。对于修行者而言,普通玉器并不算什么珍贵材料,毕竟只要到了一定修为后,祭炼这种材质的瓶瓶罐罐实在是简单无比。

    掌柜捧着这瓶透着翡翠色的小罐子,双手竟微微颤抖起来。

    他知道世俗里有修行者,帝国背后更有着修行者去支撑着王权,只是他联想不到眼前的这个落魄驼子少年就是修行者。猜不到对方是什么身份无所谓,但掌柜的做典当数十年眼力着实不弱,这不,他看着眼前这个毫无瑕疵的美玉瓶罐,心中已经激动起来。

    即便不去估量罐中的丹药,这玉器罐子在世俗里的价值最少也得上个百两银子。

    林易见对方如此小心谨慎,心中冷笑不止,像这种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玉器罐子对方都能看的如此入神,可想而知世俗红尘的价值观确实不怎么样,。从而也就造成了修行者对红尘实在没有什么吸引力。

    长生是修行者的目的,强大是林易的目的。只有越来越强大才能让自己高人一等,不然别人就可以随意捏死你,林易不愿做被捏死的庸人,所以他要让自己逆天而上,成为去捏死他人的一方尊者。

    “到底如何,你是当还是不当?”林易有些不耐烦道。

    “当……自然得当……”掌柜一脸笑道。

    他用鼻子闻着玉器中的丹药,发现里面散发出一阵浓郁的天地之气,修行者眼里的天地之气在凡人眼里堪称灵气。掌柜的闻道如此浓郁的灵气,早已心花怒放,不禁暗想着自己遇见了什么灵丹妙药,兴奋不已。

    “嗯…此丹共有六颗,我便以一颗二十两银子买下,共计一佰二十两银子,你觉得如何?”掌柜抚了抚唇边往外扩的胡尾,表现的一脸不在意,但他又哪里能知道眼前的驼子岂是这般好糊弄的。

    对于一个现代化人,林易之前虽然是个痴狂的艺术青年,可对商业利益上的小打小算总是十分敏感的,况且那掌柜的种种表现不就是心虚吗?

    故作一副不以为然的模样,还不就是为了迷惑顾客,在林易面前玩这些小花招,掌柜的举动无疑是多此一举自取其辱。所以,林易轻声笑了笑,伸手便要接回玉器瓶罐。既然对方没有典当的诚意,他自然没有必要继续协商下去。然而,就在林易伸手的这一刻,掌柜立刻枪手按住了柜台上的玉罐,有些痛心道:“三十两,不能再加了!”

    “一百两,少一文不换。”林易看也不看掌柜一眼,直接道。

    “一百两?”掌柜的故作一副惊异模样,他瞪着大眼接着道:“你这小儿,你可知一百两的数目何其多,即便是十两银子也足够你这种…活上一年了。”似乎意味到对方有些不简单,掌柜生生将乞丐二字咽回了心里,但眼中依旧轻蔑不已。

    “你若不换,那便将丹药换我,硕大寮城,自会有另其典当与我交换。”林易不想再与其所争执,说道。

    “哎,罢了罢了,算你小儿蛮劲,便一百两吧!”掌柜拗不过对方固执,有些痛心道,随之便从木质破烂的抽屉里取出六张带有帝国印记的银票,伸手递给了林易,满是不愿。

    j诈的脸上依旧表现的十分不舍,林易接过银票深知对方不过是故弄玄虚,他毫不理会的收起银票,大步走出典当行,自大街上扬长而去。

    “掌柜的,这可是整整六百两,这东西真有这般值钱吗?”账簿先生手执笔墨,一边记着数字一边颤颤说道。

    “自然是不止的,即便是装丹药的这个玉罐都值百两银子以上,更何况里面的东西,不过要收我典当行如此多的白银却也不是这般容易的。”掌柜透过朱窗的缝隙,用余光目睹着林易将要消失的街道,眼中闪过一道微不可察觉的狡光。

    “那掌柜的……?”账簿先生惊异的转头看向掌柜,话未问完时,他便暗暗发笑起来,因为他从掌柜眼里的狡光中看到了一切。

    ……

    ……

    第五十章 黑色羽墨

    自典当行里出来后,林易发现大街上的人流量又增加了不少。顾客忙着进进出出,店家忙着笑面促销,也不知那脸上的笑容到底有几分真。

    当然,这些所谓的真与假都和林易无关,他只是一个修行者,各种需要的修行者。

    手头有了银两便等于整个人的处境都会变得阔绰,林易拿着刚换取来的六百两银票走进了一家布料店,选好了几套整洁的衣裳后便又穿着其中一套走了出来。

    俗话说人靠衣装,此言甚是道理。放眼望去,此刻的林易在换上新衣裳后不禁变得满面春光,文气彬彬,颇有一番以往他独有的文人之气,显得十分清秀。

    虽然他背后的脊骨终究是拱着的,而且看去只有十四五岁的少年模样,但无论是从其行走时的沉稳气质上,还是那双深邃且久经历世的瞳孔里都能看出他的不同之处。毕竟还没有一个如此稚嫩的少年,就会像他此刻这般老练,沉稳的让人难以置信。

    褪去了破烂的衣裳,便再没有人们用鄙夷的目光所向于他。只是其落魄的驼子形象却总是吸引着别人的目光,比如某家富庶公子讥笑嘲讽,比如某家官宦千金冷眼不屑,林易视而不见,他越走越远,最终走出了寮城最中心的那条宽敞街道,开始走向一条格外宁静到极致的石砖小道。

    石砖小道的两旁是杨柳树,一条条发着嫩绿的柳条垂落而下,周围的人家都是大户人家,宅院庞大却不拥挤。门口站在各自看门的家丁们,神情严肃一语不发,哪怕是他们的那双明亮眼睛,呆滞的神态也未曾因林易的走过而转动丝毫,恍若一道道没有生机的雕塑。

    “这里便是古街?”林易独自一人走在大街之上,看着眼前的景象喃喃自语,眼中有些难以道诉的惊异。

    这条街道太安静了,安静的使他开始压抑,直到一种莫名的危机出现在身后。

    转身望去,林易只见远处行来一辆风驰电速般的马车。马车很快,前面靠一匹白色的骏马儿艰难的拉着,木轮咕噜咕噜的转动,他急急让开道路,以免自己被马车撞飞,马车从他的侧身一闪而过,朝着远处奔赴前去。而就在前去不远处,林易又见这辆华丽的马车开始减下速度,缓缓悠悠的转进了一条深巷子内。

    “那不正是古街十三巷的位置吗?”林易一边暗想着,一边加快了赶上前去的脚步。不知为何,在他心中竟莫名的开始紧张起来,仿佛有着什么重要的事情在等着他去,而且那付钱人到底是谁,为什么会在这条豪华的街道上开一个如此阔气的墨砚画坊?

    前面转进巷子的马车进去一会儿后便又从新出来了,依旧是那匹白色的骏马儿拉着马车。马夫挥着一条长鞭,脸色比来时轻松了无数。

    林易没有在意这辆马车的往返,他知道车里面的贵人已经下了马车,所以他只顾自己不断向前走去,眼看着就要靠近那个深巷的转角处。

    巷子很深,没有阳光照射的进来,周围是两道高耸的围墙,彻底划分出了两座不相往来的院府,林易走在其中,脚步越走越快,身子越走越深。但再深的巷子终会有尽头,所以林易尚未走到尽头时,却已瞧见了尽头里的那座毫宅,且豪宅的大门之上正挂着一块硕大的木匾,匾上题着龙飞凤舞的四个大字“墨砚画坊”。

    将画坊设立在一座无比华丽的豪宅里,不得不说画坊的主人十分大气与阔绰,林易心想着自己此番前来还面线钱,不禁有些觉得好不识趣。

    毕竟能有这般大小画坊的人,又哪里会在意几碗路边小摊上的面线钱。

    大门直直的立在远处,威严而充满艺术感,林易停顿的身子略作迟疑,直到许久后他终于坚定了自己内心的想法,再次向前走去。

    “即便就算他再有钱,自己也不能白吃别人的,虽然那只是几两碎银子的问题,可若不还,便是我道义不足了。”林易心中暗道,随之更加肯定了偿还的道理,踏步向豪宅之内大步行去。

    “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