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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猪惹的祸第1部分阅读

吗?”

    是他养的他就是养猪户?他堂堂大律师的名声简直毁于一旦棗

    然而糟就糟在贝凝说这话的口吻,既不是取笑,也不是嘲讽,她就这么一径平平常常地说着,像是对自己的想法深信不疑,根本就让人对她发不了脾气,也抓不到任何把柄。

    至此,柏毓一个头困惑到快变成两个。他今天是遇见什么天外奇人了?

    罢了,早点闪人算了,干么在这里跟这两个不相干的女人浪费时间?柏毓迅速掏出一张名片,对贝凝公事公办地,“今天你的一切金钱损失,我愿意赔,打电话到公司给我。”

    说完,像是怕再看贝凝一眼又会一发不可收拾,他手下挟着花生,匆匆转身就走。

    对花生,柏毓可是一点也没有疼爱宠物的打算。他紧紧逮着它,毫不同情地忽略花生打从鼻子里发出的抗议,还k了它的猪头一下,威胁它:“再不安分,小心我把你送到猪圈去!”

    花生像是听得懂似的,微微地咕噜了一声,便不敢再乱动了。

    然而花生听话的行为,依然安抚不了柏毓心中的不平衡。呸!什么不好送,送他一只麻烦的猪!

    不过柏毓忽然又想到一件事棗如果不是花生,他大概不可能会遇见刚才那个奇怪的女孩。

    她真的是个不寻常的女孩,思想的方式似乎跟一般人不大一样棗他不由自主地边走边想。

    而且,不寻常地让他印象深刻啊棗

    “快点快点,我肚子饿啦!”

    原本,胡妮坚持要送贝凝回家,说担心她会因为比赛弃权而情绪低落什么的,结果,却是胡妮太后似地窝在贝凝小套房里的沙发垫上,而贝凝像阿信一样在厨房忙东忙西,辛苦得像只小蜜蜂。

    从这点可以看出贝凝的心肠实在是一流,因为胡妮是她最好的朋友,她经常心软。

    然而把煮好的菜端到小茶几上后,贝凝不由得喟了声:“唉!下午做菜做了一半,没想到晚上回家来继续做。”

    谈到下午的意外,贝凝心里还是觉得可惜。烤猪脚是贝凝的拿手绝活,她辛苦了好久,只为了今天的比赛,没想到却被逼得弃了权。

    “还说呢!”胡妮塞了一块橘汁里肌到嘴里。“就有你这种人!我那时一直在替你打抱不平,你居然还扯我后腿,帮那家伙讲话。”

    贝凝辩解:“你不觉得是你骂得太凶了吗?人家又不是故意的。你应该跟人家道歉。”

    “要我去道歉?我有没有听错啊!”胡妮夸张地大喊起来。“我看哪,干脆跟他要求赔偿好了。那个养猪户不是留了张名片给你?”

    贝凝习惯性地侧了侧头,呆呆而疑惑地,“你要他赔什么?一只猪脚也才一百多块。”

    “你白痴啊你!”要不是胡妮现在嘴里塞满了美味的食物,她铁定会骂得更大声。贝凝不敢再回嘴,吐了吐舌头,乖乖去翻名片了。

    “xx律师事务所,”贝凝背书似地机械念道:“律师,季柏毓。”

    “呸!”胡妮差点把嘴里的毛豆给啐了出来。“律师就了不起?一脸机车样,小心我找人扁他!”

    胡妮会说这种话不是没道理的。她小时候的邻居都是在道上混的,混到现在也都有大哥、二哥之类的等级,她要想扁个人,那还真是容易之至。而贝凝深知她的背景,当下张惶了起来。“喂,你可别真的去扁人家,人家又没做错什么事。发生这种意外,只能说是老天不帮忙。”

    “怪了,你干么这么紧张?”胡妮白她一眼,忽然一个念头闪过她的脑子,她立刻鬼鬼地笑了起来。“哦……该不会,你喜欢上他了吧?”

    贝凝秀丽眸子一睁,盯着胡妮像在看怪物。“天……你想象力太丰富了吧?”

    “也对。”胡妮促狭神情收敛了些,挟块豆腐扔进嘴里。“不过说真的,他在你心中是一个惊叹号、句号,还是问号?”

    真是复杂的符号学……贝凝又瘪嘴又侧头地想了半天。“我想是那种不知道该怎么解释的……破折号吧。”

    这答案让胡妮不太满意。她皱皱眉,决定问点实际的:“喂,你不觉得这个叫季拍毓的长得很好看?”

    贝凝想了想,“可是长得好看又不能当饭吃。”

    胡妮又说:“身材也不错,高高壮壮的,嗯,不穿衣服一定很好看。”

    贝凝吓到。她一脸骇异的表情:“胡妮你很滛荡耶。没想到下午骂成那样,暗地里还把人家看得那么仔细。”

    胡妮眉眼斜斜一挑。“你没注意他吗?少跟我装蒜!”

    “是……是有注意啦,”贝凝微红着脸说实话。“可是没你研究得那么透彻啊。我只是觉得,他是个男人。”

    胡妮噗哧一声,差点喷饭。“你傻啦?他不是男人,难道是女人不成。”

    “不是啦!”贝凝被胡妮耻笑得好窘,立刻辩解:“你不觉得男人有很多种?有些男人婆婆妈妈的,或者长得干干瘪瘪的,那根本不像男人。男人就该像他那样,魁梧俊挺,自信豪爽,在我看来,这才算是有男人味吧!”

    “呵呵,”胡妮贼贼地笑了起来,“说我研究得透彻,你才注意得彻底呢!既然如此,就不要浪费,找个什么机会……”胡妮反正也吃饱了,站起身在贝凝的书桌一阵乱翻,翻出一张卡片。“哪,你去当义工的那个孤儿院不是要办什么周年庆之类的?把邀请函寄给他好了。”

    贝凝大吃一惊,立刻跳起来去抢那张卡片。“不可以!胡妮,不要乱来!”

    她深怕胡妮当真,紧张得只差没双手双脚来抢。胡妮看着好笑,只好把卡片还给她。“我只是觉得你该找个男朋友啦,二十三岁了呢!”

    贝凝抢回卡片,立刻又放回书桌。“二十三岁又不是很老,急什么?”

    胡妮眼神一变,认真盯住她。“喂,你可别真的一朝被蛇咬,一辈子怕草绳。”

    贝凝沉默不语了。胡妮是知道她的恋爱史的,她长这么大,也只谈过那么一次恋爱,是在大一,正做着恋爱梦的年纪,结果对象是个长得帅却花心的学长,他狠狠地粉碎了贝凝的美梦。

    “也不是你讲的这样啦!”贝凝思索着,非常认真地解释:“我只是觉得,不要太容易相信一个人,不要太容易被他的外表所蒙蔽。一个人不只外表重要,内心也一样重要啊,是不是?”

    胡妮却不以为然地大摇其头。“唉,左一个不容易,右一个不容易,你这女人还真的很难爱上一个人。你这样子,这辈子肯定销不出去的啦!真怪了,你都不会寂寞的吗?”

    平日随和的贝凝,难得这么样的笃定。“销不出去就销不出去。我也不要因为寂寞,就随便找一个。”

    “嗤!怪女人,真是搞不懂你。”胡妮一点都不赞同贝凝的看法。眼角一瞟,看见书桌上的玻璃花瓶里插着一束新鲜的洁白玫瑰,她的兴致又起。“喂,这束花是今天韩泽宇送你的那束?”

    贝凝正收拾着桌上的残羹败肴,闻言点点头。“是呀,今天比赛前他特地拿来送我的。”

    胡妮又逮到一个话题了。“啧,他肯定是想追你,否则何必这么费心?”

    贝凝脸微微一红。有人追当然是件美事,但泽宇是她姐姐的同学,她只见过几次面,根本一点都不熟。

    “不会吧?”她伸伸舌头。

    “为什么不会?”胡妮打破砂锅问到底,“你对他感觉怎样?我看他今天穿件格子衬衫配牛仔裤,看起来斯斯文文,也满顺眼的耶。”

    “你又光看人家外表了。”贝凝郑重的摇摇头。“韩泽宇对我来说只是个朋友,没什么特殊感觉。”

    “可怜的韩泽宇,平白浪费这束花了。”胡妮作势走到花瓶面前去哀悼那束花。“你呀,这时代还有什么男人会那么有耐心、恒心、毅力地追你?你这样子连去征婚都征不到,征死人算了。”

    “那就不要嫁了嘛!”贝凝赌气地去洗碗了。她不懂为什么胡妮老骂她怪,她觉得她这么慎重很好哇。

    “算了算了,再讲下去要吵架了,我走啦。”胡妮吃饱喝足,就想走人了,完全忘记刚才来的目的是想安慰烹饪比赛失利的贝凝。

    “啊,记得帮我把垃圾带出去……”贝凝洗好碗,赶紧擦干手,冲出来叮咛。然而晚了一步,胡妮早走了。

    算了。贝凝反正当好人当习惯了,她吐口长气,乖乖认命地系好了垃圾袋,顺便又去整理书桌上的一些废纸。就在这时,贝凝忽然发现:她刚才从胡妮手中抢回的那张邀请卡不是应该就放在书桌上?可是怎么没看见?

    她心中有股不详的预感,不由自主地开始翻找起来。然而不管她怎么翻、怎么找,那张邀请卡竟像是蒸发了似的,平空从她眼前消失!

    没有东西会平空消失,除非……

    有人拿走了!

    贝凝吓了一跳,反射性的拿起话筒,拨了胡妮的行动电话。一接通,忙不迭地就问她:“我桌上的那张邀请函呢?你有没有看到?”

    “当然看到啦。”胡妮笑了,还自动自发把状况都报告一遍。“我帮你找了信封,写上姓名、住址,丢进邮筒了。”

    “你……你……你……”

    贝凝惊骇到一口气堵在喉咙,说不出话来。胡妮却自鸣得意的笑道:“好了好了,什么感激、谢谢的话就不用说了,我知道以你被动的个性一定不敢主动,我这是在替你四年多来的单身生活找一个出路啊!”

    感激?感激个头呢!贝凝急得快跳脚。“我根本就不认识人家,就这么平白无故寄出去,人家会怎么看我?还以为我想倒追他呢!”

    “追他有什么不可以?你这个个性真的得改一改。”胡妮竟然一点罪恶感也没有,还教训起贝凝。

    贝凝反正没办法跟胡妮逞口舌之能,索性只问重点:“你把信丢进了哪一个邮筒?”

    “哪个邮筒?我想想。我从你家出来,拐了弯……唔,好像是两条街外那个便利商店门口的邮筒。干么?你要去抢劫信?小心被警察抓喔。喂,其实他的公司离你家不远耶,早知道我就直接扔进他的信箱……”

    还好她没有这么做!胡妮恶作剧似的笑声还在话筒里蔓延,贝凝却已经迫不及待地抓了钥匙冲出门,跨上她的机车往便利商店直奔而去。

    天!她对季柏毓不过只是第一印象还不错罢了,怎么能花痴似的就开始展开攻势?这完全不符合贝凝对爱情的认知,她打死都不愿意这么随随便便的给别人制造机会。

    不,无论如何都要把信给截回来!

    把车停在便利商店旁,贝凝立刻冲向邮筒。在那绿色箱子前,她又急又转地绞尽脑汁,用铁丝去勾、手指去挖、手电筒去照,恨不得把邮筒给锯了、炸了,好把信拿回来!

    直到便利商店的小弟都跑出来,用很怀疑的那种眼光看她,贝凝才终于放弃了。

    怎么办呢!要怎么样这邮筒才肯把信吐出来!贝凝懊恼地瞪着这绿筒子,终于注意到上头贴的时间表棗明天早上六点半邮差来收信的时候,这邮筒的嘴巴就会张开了!

    明天早上六点半……

    柏毓坐在他的真皮办公椅里伸了个大懒腰,转身面对办公桌后的那一大片窗。清晨白蒙蒙的晨曦透进屋内,晨雾像纱,正不动声色的蔓延棗这样的景致,柏毓太过熟悉;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在办公室里加班一整夜。

    他的律师事业之所以成功,不是他精辟狠准、辩才无碍的那股气势,他对案子所作的研究、努力才是最大的原因,只不过绝大部分的人都只看得见他显亮的外在而忽略了其他。

    用手捏了捏酸涩的颈脖,他打算回家补个眠。不期然,他的办公室门被人敲了敲,一个人头从门外探了进来。

    “咦!又彻夜不归啦!”柔亮长发垂肩,柔媚的脸庞相当可人。是他的助理娴娴。

    柏毓微微一笑,算是回答。他习以为常地跟娴娴开玩笑:“你这么早来上班干什么?跟我心灵相通,特地来陪我?”

    娴娴作了个鄙夷的表情。“谁那么闲来陪你?我是担心你的猪!昨天晚上回家的时候,好像没替它加水的样子,我怕它渴了没水喝,所以今天一醒,就迫不及待过来看看。”

    柏毓的猪,当然就是花生。自从那天园游会带回它之后,柏毓丢掉它也不是,留着它也不是,灵机一动,便把它养在公司。果然事务所里一票女生对花生都疼爱得要命,尤其娴娴,更是爱心丰富。他这一着棋算是下得再对没有。

    娴娴大概是已经去看过花生了,她倚在门边,一副有话想说的样子。“你熬夜在看谁的案子啊?谢先生的吗?”

    柏毓没有正面回答。“什么事?”

    “老板,”虽然付薪水给娴娴的是这家事务所,但她总习惯叫他老板。“我知道你什么案子都接,没有例外,可是谢先生这个案子很离谱耶!明明他有外遇在先,居然还告他老婆,想躲掉赡养费。他老婆没什么谋生能力,三个孩子又归她养,不是很可怜?”

    柏毓耸耸肩。“人家的家务事,到底谁对谁错我们哪里晓得?”

    娴娴其实早知道她说了也是白说,但她仍然想说:“我看你只在乎谢先生给的大把律师费吧。”

    柏毓风度很好,他只是淡淡一笑。“我不是上帝,没办法管到所有的事;我是律师,只在乎我的当事人跟案子的可行性,就这样而已。”

    “你呀,”娴娴嘟嘎着。她十分明白,柏毓的人生目标不是名,就是利。“没同情心。”

    这种话柏毓已经听到会背了,早已练就左耳进右耳出。他很快换了个话题,笑道:“难得你今天这么早到,陪你老板去吃早饭吧。”

    “我才不要。”娴娴对他扮了个鬼脸。“每个陪你吃饭的女人最后都会吃到床上去。”

    他玩笑似地摆出一个烦恼的表情,“那不是我要求的,都是她们强迫我的,你不相信?”

    娴娴噗哧一声笑出来。她的确相信柏毓有这种魅力,只要遭他深黝的眼眸多看一眼,心就会不由自主怦然乱跳,霎时整个人软化在他面前……

    只可惜娴娴早打了预防针。她摇摇头,“老板,你有没有看过disvery频道里播的那种狮子找到猎物时,张口咬死猎物的镜头?我老觉得那就像你泡马子时的样子。”

    柏毓笑起来,调侃她:“怎么,你想尝尝被咬的滋味?”

    娴娴呸一声,不留情地啐:“等你的个性变可爱点,也许我还会考虑考虑。”

    柏毓哈哈大笑,并不以为杵。娴娴已经当了他助理太多年,彼此都十分了解对方只能是朋友,不能当情人。他自说自话,“也许我该去找菱謦。”

    “对对,”娴娴十分认同地附和他,“也只有严菱謦最适合当你的情人,快去快去。”

    柏毓又笑。菱謦绝美辣艳,的确是许多男人心中的第一目标,不过他相信菱謦跟他都明白,他们充其量只能算是床上的伴,并非情人,他也从来不觉得菱謦适合他。

    那么,什么样的女人才适合他呢?一直到柏毓从事务所下楼,去街角那家早餐店买早餐的时候,他仍想着这问题。但就像很多事一样,他也始终没有答案。

    娴娴眸他的人生目标就是追名逐利,如果这是事实,现在他名有了,利也有了,接下来要追逐哪项?女人吗?

    他外型好,条件好,从没认真追过女人,却总容易获得女人的芳心。偏偏他自视甚高,很少有女人能让他看上眼,如此一来,到底什么样的女人才真正适合他?

    至少不是菱謦,这他可以肯定。他觉得他跟菱謦随时都可以挥手说拜拜的。

    就在这时,仿佛回应他的问题似的,他的脑子忽然掠过一个女孩的影像,细致、自然、略带古典味道的脸庞,一双滢澈如水的眸子……

    是园游会那天被他的小猪花生毁了烹饪比赛的女孩,是那个他不经意看了一眼就移不开视线的女孩。

    也许因为移不开视线,所以让他潜意识里对她有些莫名的思念,这情况似乎只能用奇怪两字来形容。也许是某种既定的缘分,他活到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经验根本都还不认识她,她的形象却已经刻在心里,念念不忘。

    奇怪,太奇怪了。柏毓甩甩头,直觉想把关于贝凝的记忆给甩掉。拎着刚买的小笼包,他另一手插在西装裤的口袋里?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