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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部分

不太正常。

    沈澜在府里时是个在起居饮食上极挑剔的主儿,可一行军,却是个同普通士兵同甘共苦的主帅,虽然听说带兵的人封王, 他是大江国开国首例,但他的行动坐卧一点不讲究,本来方初晴还以为主帅会住那种超豪华的大帐,占地足有两三百平,篷顶高到变态,即使只是住一夜在就开拨,大帐里也摆上饰物,包括刀具、打猎志的兽、金闪闪、明晃晃一堆耀眼的东西,地上铺着厚厚的,奢华的羊毛地毯。四处火烛明亮,将军大人手扶长须,挑灯读兵书,旁边有美人红袖添香。

    在这种物质条件下与沈澜同住一帐,哪怕是窝在角落里也应该会舒服吧?可实际上,沈澜的主帐是比普通的士兵大个两三倍,但里面的布置极其简陋,一张简易交床(就是一种折叠的木床)和行军毯,一张原木桌,放置他放盔甲武器的架子,和堆着地图类杂物的箱子。

    没有粗犷的装饰品和明亮的火烛,只有油灯两盏,顶多火苗大点。没有夜读兵书,红袖添香,只有一堆翻来复去看的羊皮地图和眼神怨恨的“小兵”一名在奋力工作。

    也不知道那些地图有什么好看的,反正沈澜每天回了帐,吃喝拉撒完毕,就是趴在地图上看,看得还相当认真,有时还有几个将领来跟他商量什么,说着方初晴不懂的军事术语。

    他有四个贴身小厮,不,到了军营后应该称为四个贴身亲兵,有三个小兵,共用一个安在主帐旁边的小帐里,每天轮流站岗。第四个小兵,也就是方初晴,是顶替了那个因失职而自裁的小兵的。她是贴身的贴身,就的侍候右师王大人,每天结束一天的行军行程,她要先去刷马(沈澜的、她自己的,还有根本不负重,每天在队伍里溜达的马爷爷:桃桃和萌萌)累个半死时伙头军的晚饭就做好了。虽说 右师王大人不讲究吧,但毕竟不像普通士兵那样只是每天吃干粮就着r菜粥,好歹有两盘没滋没味的菜和几块干r,酒是没有的,因为行军中不得饮酒,这是军规。

    她得服侍主帅吃饭,完了自己就没什么胃口了,虽然这主帅不着调,放着好饭不吃,非要抢她的那份普通士兵饭,他自己那份每天倒半份给她,但她还是不怎么吃得下。就这样还不算完,饭后她得帮主帅大人擦兵器和盔甲,坐在角落里一擦两个多小时,看几位保家卫国的栋梁人物研究军事命题,她的眼睛中露出崇拜和忠诚的神情,实际上是心里念着自己命苦堪比小白菜,盼着这些将军们快点滚蛋,她她洗洗睡下。

    她得到的唯一好处是,她不用站岗,侍候马车中人的活也是那三个亲兵轮流做的,她不用c手。冷眼旁观,看亲兵们倒马桶时,都把脑袋扭到不能扭的角度,而且一幅恨不得自己的鼻子烂掉的样子,可见那“杂物”的味道是相当惊人的。

    而大江国历是和中国农历相同的,所以五月已经酷热的时节,虽说越往北越凉爽,但穿着整齐的军装骑一天马,还是会出一身汗,不过行军中条件有限,她又是个女的,不能像普通士兵那样找个小河沟就脱了衣服跳进去,每天只是擦擦身,这么多天不洗澡,感觉头发都臭了。

    还好沈澜每天睡觉前巡视营地的习惯,不然他们住在一起,她哪有时间和地点简单做下个人卫生。

    她女人的身份目前是保密的,还好士兵们的软甲,帽子和适当的化妆掩盖了她真实面貌,但这也让她每天热得难受,身体负荷较重。在这样的条件下,她本来有些担心沈澜会不会s拢她,希望睡得警觉些,可每天都一倒下就睡得像死猪一样。第二天要沈澜用靴子尖轻踢,才会醒来。

    “你昨晚打呼了。”是由大人皱着眉抗议。

    贴身卫兵甲根本不理会,心中却骂:个不懂得怜香惜玉的!个没有绅士风度的!你敢情睡的是床,老子我可是每天把行军毯铺在地上睡的。每天累得像臭贼一样,晚上还睡不舒服,怎么会不像死猪?除了重了初斯在破庙的几天,她不管在哪个时空也还没受这种罪呢。其实那时也比现在好,至少不用干活呀。

    她真想告诉天下的姑娘们,别迷恋白马王子,那厮只是个传说。外表看,沈澜绝对是个让从八岁到八十岁的女人迷醉的人物,身材魁梧、相貌英俊、银盔银甲、跨下是一匹罕见的高头大马,(极为神骏而且真的是白的)气质超群、威武高贵、英气人。就连他手中的武器都特别帅,有点像吕布,箭壶。。

    第四十二章节 没办法洗澡

    可是晚上回帐脱掉衣服,白马王子也照样一身臭汗,里衣全湿透了,头发脏兮兮的,那耀眼的盔甲如果不是她每天擦拭,还不知肮脏成什么样呢。那兵器也死沉,虽然她理解上阵杀敌和行走江湖的大侠们不一样,用的武器都有点分量,但轮到抱在怀里做清洁的时候,崇拜之情就变成怨恨了。

    不过凭心而论,所谓帅哥,就是脏也脏得有型,就好像沈澜打绺纠结的头发看起来像发型故意弄的,衣服湿透贴在身上。。。。

    某亲兵甲坐有角落里流着口水看了一会儿,直到大卫雕像似的男人转过头来,不耐烦地道,“我嘴里闲得慌,快给剥瓜子儿!”

    瓜子儿是沈澜自己带的,方初晴有理由相信他之前出征时绝不会带这个东西,这次是特意为折腾她才备下的,于是主帅帐内常常会传来轻嗑的声音,有不知情的士兵通过时,还会互相疑惑地问,听,是什么动静?王爷帐进里不是进了田数吧?

    就这一连过了半个月,终于快到北境要塞了,方初晴对江国的面积大小没什么概念,但和政城位于大江国中心,北境是极北的边界之地,由他们行进的距离和时间上来判断,大江国没有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那么幅员辽阔,但绝对比日本、韩国要大得多。

    但马车中的人是谁呢?这么神秘,还需要沈澜每天探望,站在车边说半天话,像是请安似的。不是江无忧御驾亲征吧?可是没理由呀,两国并没有交战,若说偶有磨擦的话,那是常事。皇帝以万金之躯,也不可能随便就离京出塞,那是谁跟在队伍之中呢?

    “马车里的人是谁呀?”这天扎了营后,方初晴终于忍不住好奇了。

    “一个笨蛋。”

    沈澜没好气地回答,“你不该多嘴,不问,不怀疑,绝对服从,是军中的纪律。”他说着指了指桌上已经空了的小白瓷碟。

    “我又不是你的兵!再说,我捏瓜子捏得手疼,剥不了了。”方初晴累了,氢也没好气,“二爷如果不嫌脏,我给你磕?”

    “你这是亲兵对主帅的态度吗?”沈澜啪地把地图摔在桌上,极快的瞄了一眼方初晴的手,看她平日白白嫩嫩的手此时黑乎乎的,再看她不过几日就瘦削的身子,变尖的下巴,莫名其妙的有点心疼,恶声恶气地道,“快点在本王面前消失,趁我还没改变主意要抽你几马鞭!”

    方初晴哼了一声,没动,因为潜意识里知道沈澜绝不会打她,“不用二爷抽,过几天我也死了。”

    沈澜一皱眉,很严肃地问,“你这几天发现了什么?”

    方初晴摇摇头,“我是说,如果我再不洗澡,就算不脏死,也会生出虱子,然后被活活吸血致死。”

    沈澜暗松了一口气,表面上却仍然摆出微微厌恶的神色道,“真麻烦。明天过了越高滩,有个小湖,到那边洗吧。现在赶紧滚走吃东西,别耽误本王的正事。”

    真难侍候,一个奶娘,身子也太娇贵了。他每天省下自己的那份比较好的饭食给她,她怎么还挑挑拣拣地不怎么吃?瘦成这样。那个。。。。嗯,倒没瘦下去,还很丰满。

    方初晴根本没注意到自己被人家的眼睛吃了一回豆腐,只是又哼了一声,端着食盘走出了大帐,半点没有尊敬主帅的样子。今天扎营得早,现在草地上既凉快且还没多少蚊子,如果要晚一会儿,山蚊子凶猛之极,就根本待不住人。真不明白那些电影电视剧的编剧有没有常识,经常安排男女主人公月下坐在草地上的爱情戏,难道当蚊子是不存在的吗?

    而沈澜目送方初晴走开,心里乱成一团,也不知是什么滋味。有点气,不过又觉得好笑和好玩,还有些恨恨的感觉。全部北军四十万人,他所有的女人,包括苏味在内,没一个敢这么对他说话,她为什么就能放肆得如此自然?可偏偏他对她却发不起脾气来,看来人真是天生贱骨头。

    其实天天跟她泡在一起,他也难受。因为作为小兵,不可能一人一帐,为此他才留她在身边,怕她被别人发现身为女人的秘密,更怕有人侵扰她,到达要塞后,她才能恢复“皇上信使”的身份。而为了不让人怀疑她确实是他的贴身亲兵,他还必须派她做些亲兵要做的份内事,并不是故意为折磨她。当然,呃,除了剥瓜子那事。

    说来也难为她了,这样的行军对女人来说太辛苦,何况为了掩饰身份,她也得穿上轻甲军服。大概因为辛苦,晚上她睡得极度肆意,横躺竖歪,多少次无意无意间春光乍泻,那番纯真诱人,格外动人心魄,害得他用尽定力才没有监守自盗,好几次走到她的行军毯边傻站着,然后又走开,没有直接吃掉她了事。

    他从来不是正人君子,再说方初晴也不是不经人事的少女了,照理说应该不会太介意,说不定她也不行了,可不知为什么,他就是没下手,虽然心里想得非常非常厉害。

    这对他是一种折磨,所以他也盼着快点到达要塞。只是越高滩。。。。想到这儿,他冷笑起来。

    第二天一早,部队拨营,开始一天的行军。方初晴虽然不懂军事上的事,但看得出今天队伍是分批行进的,一个个团队之间分隔得比较远,可又可以相互照应、头尾兼顾的范围之内。

    好奇之下,她低头询问与自己并骑的,沈澜的四亲兵的头目张扬。

    张扬年轻帅气,为人温和,因为总挂着两个黑眼圈,方初晴给人家起外号叫熊猫。虽然全大江国没人知道熊猫是什么东西,但其他三个亲兵是知道方初晴的身份的,对她态度友好,她随便叫,人家也没有生气,后来倒把这外号叫响了。

    “脑子好使。”张扬一挑拇指,“一点军事常识也没有的人能看出这些,绝对算是聪明人。你看看前面的出口,就知道为什么会如此了。”

    第四十三章节 自杀式袭击

    方初晴学孙悟空那样手搭凉棚,往前面一望,见到前面的出口蓦然狭窄长山路,两侧全是绝壁,就是那种特别适合自杀的悬崖峭壁,而中间是一段狭长山路,像是专供埋伏用的。看到这情况她就明白了,为了防止中伏,这十万跟沈澜回京修整的大军在分批通过这个山口,这样万一真有埋伏, 中间的团队可进可退,不会造成人员y塞,已经通过的和还没通过的军队还可以前后支援。

    “其实你发现了没有?王爷的亲卫队不在队伍中。”张扬得意地说,好像沈澜会带兵,懂兵法,也有他一分功劳似的。

    方初晴东张西望,纳闷道,“是哦。他们去哪里了?”那可是沈澜亲自训练的亲卫队,人数不多,只三百人,但每个人的战斗力都是以十挡百,骁勇异常,单人是武林高手,组合起来就更加可怕。

    听说,他的亲卫队在战场上,只听他的指挥,不管冲进什么敌军,都如狼入羊群一样,属于令敌人闻风丧胆的那种。这让她想起电影《300》,而且她还听说,北军中习武成风,都以顶替进入亲卫队为荣。所谓顶替,是指亲卫队的人员损失,可偏偏他们伤亡很小,筛选又严格,所以很难讲的。估计比在地球中国的清华北大还难进。

    张扬瞄了两眼山壁,神秘兮兮地低声道,“这里是江国的地盘,但因为已经接近边境,所以要提防有小役敌军分批潜入,造成我大军伤亡,所以每回路过越高滩,亲卫队都在头一天就绕过山坳,登上崖顶。这样一来,就算有埋伏也解除了。下面这样行军。不过是为了保证万无一失,王爷用兵果断,悍不畏死,但平时却谨慎,很保护手下的,绝不允许非战斗减员。”

    方初晴点了点头,终于确信沈澜这个人有很多优点,比如在业务上就很强,很能服众,打仗杀人技术好,而且工作认真。怪不得他的老板江无忧那么喜欢他,就算他平时当个刺儿头,无理也不计较。

    因为有这样的英明领队,她倒不怎么担心会中埋伏,好好欣赏了一下山间美景,慢慢跟着大队走出了山口,在一处水滩边扎营。

    越高滩是一处水草丰美的水滩,极为宽阔,别说十万大军,就是四十万大军同时也待得下。左侧是一望无际的水面,前面是视野良好的山路,后面是那个隘口,三面没有遮挡,是很难设伏的地方。唯右侧有一片树林,显得有些神秘,令人不安,但第一批通过山口的队伍已经搜查过了。

    大概是就快到达目的地,又因为绝不担心被袭击,所有的士兵都跟方初晴一样,悠闲轻松,马儿们在水滩处吃草喝水,伙头军在树林边埋锅造饭,要不是因为北军纪律严明,不许在行军中说笑打闹,估计这就是哪学校出来春游的气氛差不多了。虽然这学校的人是多了点,足有十万众,也因为人多,相互又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只一批批通过山口就用了足足一天,所以就在越高滩上休息了。

    这边水气沛然,小环境气候良好,方初晴本一直忍着不睡,打算趁机夜里士兵们都休息时到水滩边去洗洗头,好好凉快一下,哪想到沈澜也不睡,一直闭目养神,看她出来了,居然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

    “干吗跟着我?”她有点恼火。

    “水滩是你的吗?”沈澜看也不看她一眼,这话却把她噎得够呛。

    随即,她发现今天的沈澜有点奇怪,,因为他虽然卸了盔甲,可手中却提着武器,还牵着本来拴在大帐门前的战马,好像,他是去滩边刷洗马匹和武器,可是她刚才明明洗过了呀。

    正纳闷又郁闷,忽然听到树林那边传来一声尖啸,就像汽车紧急刹车发出的声响,方初晴知道那是示警声,不禁吓了一跳。天这样晚了,难道真有小股敌军潜入偷营?

    “果然来了。”只听耳边的沈澜冷笑一声,似乎早有准备似的。

    他没有立即发出命令,只一手提起还在发愣的方初晴,把她就近塞到一辆满载药材的大车这下,低声喝道,“好好叭着,不得允许,不许出来!”然后才提着武器,翻身上马。同时,张扬等三个亲兵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带着向个跑到大车附近,站的位置既不会令方初晴藏身之处太显眼,还隐隐形成包围保护之势,显然,沈澜提前叮嘱过他们了。

    方初晴知道自己的斤两,也就老实地躲着,以“不添乱”作为自己最大的贡献。只见沈澜的上身虽然只穿了一件没怎么系好的中衣,反手提着兵器,但整个人的凛然气度丝毫不受影响,就算在黑暗之中,就算在火把明灭的一隅,也没有人能忽视自己的统帅所处的具体位置。所有听到示警声而从帐篷中钻出来的士兵,都不约而同地望向他。

    “鸣号。”他对迅速赶来的传令兵说。

    直到这时候,方初晴才明白,只有在意外情况下才能看出一只军队的真正素质,那些前一刻钟还轻松惬意地在水滩边乘凉、在帐篷内熟睡的士兵听到号角声一起,立即迅速回归自己的队伍,个个精神拌搂,占据了所有防守点,虽然军容不整,有的还赤着膊,光着脚,但全都拿着兵器紧张却有序,忙而不乱地排好阵营,提防有伏兵从四面袭击。

    沈澜没有催动战马,贸然出击,只对那个传令兵再度说了些什么。于是那传令兵又吹起了长短不一的几声号角。昏暗中,军队各部听到号角后,即刻依令分出小队去支援树林那边。

    纵观全局,整只北军就像一部超级机器,虽然庞大,但各司其职,各自配合,灵巧地进攻和防守,显得井然有序统一且充满力量,似乎不管是谁,只要敢于挑衅,都会被这部战争机器碾成粉!

    方初晴赞叹着,对沈澜的警佩又多了一分。可就在这时,她突然感到头顶有异,抬头一看,就见数片黑乎乎的“云朵”急速飘来,再细看,却是数十个绑着活人的巨大纸鸢,不,依她看有点像滑翔伞,从附近的崖顶飘落。

    “天空有敌人!”她大叫一声。

    在她附近执行保护任务的张扬听到了她的喊声,立即向四处发出预警信号。片刻后,就听有“放箭”的指令传来,一排工箭手迅速就位。

    滑翔伞毕竟不是战斗机,在空中的人一旦被发现,立即就成了活靶子,完全没有反抗的能力。所以当工箭手的一排雨箭s出,立即就有十几个飞人被s中。惨叫声从空中传来,伴随其中的还有爆炸声。也不知那些飞人身上装了什么,一碰到箭就爆炸了,空中立即飘洒一层诡异的“雨”。

    不过,不是血雨,而是很多药粉。可惜天黑,地面上的人纵有无数火把和明亮的月光照明,还是当药粉落地,有一排士兵惨叫着倒地时才引起了注意。

    “停!停!他们身上有毒药包!”有人喊。

    他令堂的,居然自杀式袭击。

    第四十四章节 魔鬼

    明媚月光下,数十空中飞人如巨大的枭鸟盘旋,诡异莫名,又如飞蛾扑火,义无反顾地俯冲而下。

    火把闪动的地面上,命令一道道传下来,士兵们以汗巾蒙住口鼻,有条件的还浸湿了。他们有序地向四周散开,距离毒粉远些,也不再放箭,而是盯紧天空,旦空中飞人落下,就将面临数百万剑加身的悲惨命运。

    可那些空中飞人却似乎完全不怕,也似乎并不想多杀伤普通士兵的性命,而是集中向那辆神秘马车冲了过去,就好像定点跳伞那样,目的性明确。

    “保护马车!”一片嘈杂混乱中,沈澜低沉好听又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