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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多拉快意恩仇指名道姓 酷评公众人物第4部分阅读

态是一种重要的舆论导向。陈希同作为堂堂中央政治局委员、赫赫北京市委书记而公开表示欢迎舆论监督,这个信号本身无论如何是积极的,是不带有“陈希同味”、不包含一丁点儿腐败气息的,我们对它的任何评价,都应该着眼于它在当时能够产生的积极影响,应该把它和日后才被揭露的陈希同的见不得人的腐败行径做出适当的区分。  也就是说,单就对待舆论监督的态度而言,和当时其腐败还没有现行、因而还是一个像模像样的领导干部的陈希同比较,今天的某些领导干部如果还有点儿自知之明,其实是没有资格嘲笑他的。以重庆綦江县为例,“彩虹桥”倒塌后,举世震惊,县领导却向全县发出“四不准”禁令(不准围观、不准议论、不准妄谈事故原因、不准谈论领导责任),紧急采取措施封锁消息,堵塞言路,严防他人“攻阕”。再如我所知道的另一个大城市,曾经多次派出要员去上面公关,希望中央新闻单位手下留情,不要批评他们存在的问题(包括环境脏乱差)……  也许,我们的某些领导没敢奢望过能有陈希同那样高的腐败水平,这是值得称道的;但他们同时却又连像陈希同那样假惺惺地装装样子的兴趣、勇气和胆量都没有,显得如此之狭隘、虚弱、气短,不是让人有些遗憾么?&nbsp&nbsp

    胡长清 为官不可风雅(上)(图)

    在媒体披露的胡长清涉嫌犯罪的一些事实中,他的一件“轶事”引起了人们的兴趣:他在大肆索贿受贿的同时,还频频在各大酒店、商场、汽车站、夜总会、药铺等场所挥毫题字,使得“东也湖,西也湖,洪城上下古月湖,南长清,北长清,大街小巷胡长清”;如今他身败名裂,威风不再,“官之不存,字将焉附”,整个南昌市迅速刮起了一道“铲字风”,几乎就在一夜之间,上述场所里的胡的墨宝便被清除得干干净净。  有舆论注意到,尽管胡长清自己曾标榜他“不是以一个高级干部的身份写字,而是以一个书法家的身份去写”,但各大商家、店铺之所以昨天还对他的题字一窝蜂趋之若鹜,今天却又不约而同毁字灭迹,如此前恭后倨,仿佛改朝换代,正说明在他们眼里,胡长清最重要的甚至惟一的身份就是一个高级干部,他们看重的并不是他“书法”,而是以“书法”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一块块价值连城的金字招牌;即便他的题字够得上“书法家”的标准,其“书法家”的身份也被高级干部的身份掩盖了。  但人们却似乎忽略了“官”与“字”关系的另一方面:如果胡长清不是大贪官,而是人如其名,是一个大白天打着灯笼都难找的“长”年累月两袖“清”风的好干部,那么他是否就应该免费到处题字、题词,以获取一个“书法家省长”的雅号呢?&nbsp&nbsp

    胡长清 为官不可风雅(下)

    “官”与“字”的关系,相当于领导与风雅之间的关系。风雅有两种:一种是伪风雅,即附庸风雅,以为自己一旦为官,歪七扭八的字迹便成了“狂草”,公鸭嗓子也能吼出美妙动人的咏叹调;一种是真风雅,即“学而优则仕”,既熟读过《国风》、《大雅》、《小雅》,又学成了经世济民之才,不用附庸而自风雅,如唐朝的柳宗元、宋代的王安石等人即是。然而,无论着眼于古代治国安邦的需要,还是按照现代行政理念的标准,要衡量一个干部的优劣高下,最关键还是要看其领导才干,有无风雅已经无关紧要——一个领导干部如果卓有才干,能够造福一方,老百姓就已经心满意足了,他有风雅固然不错,无风雅其实也无伤大“雅”,大可不必引以为憾,妄自菲薄,自寻烦恼。  春秋时,卫懿公的风雅是养鹤,外出时连鹤也要乘轩,士兵对此十分反感,集体罢战,要他让鹤去打仗,“使鹤,鹤享有禄位,余焉能战?”南唐后主李煜的风雅是诗文、音乐、书画,宋徽宗的风雅是集古、书画,两人都没能免于亡国奴的命运。明熹宗的风雅是做木工活,其在位期间魏忠贤专权,农民起义此起彼伏,后金进迫关外,明朝濒临溃灭。清高宗的风雅是写诗,据说他是中国历史上最高产的诗人,其在位期间政治腐败,内忧外患,清朝开始由盛而衰……可见风雅非但于政事无直接裨益,相反,为官执事者若一味沉溺于风雅,鲜有不误大事、倒大霉的。  今日之中国,风雅官又何止胡长清一人?君不见某些官人,正经八百的事没干成几件,文人雅士的臭毛病倒学会了不少。他们惟恐被人小看,觉得领导不但不应该只是领导,而且还不是凡人,而是“高人”、“超人”,别人会的他要会,别人不会的他也要会,否则如何让人信服、令人敬畏、受人崇拜?于是他们一会儿在某个工地题词,一会儿又去大学给青年学生讲历史、背唐诗,上午刚刚在美术馆为老干部书画展题字、剪彩,下午又在会见外宾时用蹩脚的英语朗诵培根的名言,晚上还要精神抖擞地前往体育馆即兴指挥万人大合唱……  他们日复一日不知疲倦地表演着,只是为了让人们大开眼界,大长见识:乖乖,怪不得人家能当官当大官,原来他天文地理经史子集无所不知,琴棋书画吹拉弹唱无所不能,简直比大百科全书还要博学强记,比现代五项全能冠军还要多才多艺,真是千古圣人,旷世罕有!  要言之,领导之热衷于风雅,其危害有三:  一是误导了公众对政治人物的正常期望,使人误以为风雅乃领导才干的题中应有之意,而木讷敦厚、崇尚实干的干部反倒黯然无光。  二是干扰了社会对政治人物的正常评价,因为领导干部风雅成性之时,往往正是其不务正业、玩物丧志之日,故而他尤其需要大加张扬,哗众取宠,用轰轰烈烈的巡回表演来巧妙地掩盖其政事的乏善可陈。  三是为别有用心者向政治人物施放“糖衣炮弹”大开了方便之门。南昌的商家、店铺出钱请胡长清过“书法家瘾”,“法轮功”等伪科学组织曾搬出与某些个“思想开明”的领导的“关系”大肆招摇撞骗,等等,无不是拉大旗做虎皮,将领导的风雅当枪使。毫不夸张地讲,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迷恋于风雅而不能自拔,不但是他个人的悲剧,同时更可能是社会的祸患。  领导就是领导,领导如欲风雅,可以在家中自赏,也可以在退休后全力为之,总之在任时当严格自律,洁身自好。湖南一名老教师曾给中学同学、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写信,恳请他为自己新盖的楼房题字,朱总理回信婉言谢绝,说我有“五诫”,其中一诫就是不题字。朱总理的字我曾经见过一次,那是一家文艺类报纸从别处“挖”过来印上去的,笔法洗炼,刚劲有力,堪称上品。可敬的是,他坚决不以“书法家”自居,相较之下,某些“平易近人”、有求必应的风雅官就要潇洒和风光得多了。&nbsp&nbsp

    胡万林 胡万林+柯云路=?(上)(图)

    胡万林,小学文化,曾因犯罪两进监狱,共被劳改24年。先后在新疆、山西、陕西和河南等地非法行医,共治死患者多达200人。就是这样一个号称一把硭硝治好天下疑难杂症的江湖游医,却一度被神化为“旷世神医”、“当代华佗”,在不少地方掀起了一股声势浩大的“胡大师热”,被他蒙骗的不但有成千上万的普通患者,而且还有很多像河南省漯河市市长刘法民那样的官员、干部、知识分子,真可谓劣迹斑斑、血债累累。  柯云路,作家,上世纪80年代初以小说《新星》一夜走红,之后《衰与荣》、《夜与昼》等现实主义作品继续获得好评。80年代末转而“研究”并大肆宣扬神秘主义、特异功能和“人体宇宙学”,以《大气功师》为代表的一批明目张胆地反对科学、鼓吹迷信的作品,在社会上畅销不衰。而其《发现黄帝内经》一书,最直接、最露骨地替胡万林摇旗呐喊,严重误导患者,影响尤为恶劣。  胡被依法逮捕后,柯云路又推出《重组生命世界》为之辩护,还与胡的支持者一道四处奔走,组织了一系列企图“营救”胡万林的活动,其誓死捍卫伪科学之意志之“坚定”,气焰之嚣张,世所罕见,绝无仅有。&nbsp&nbsp

    胡万林 胡万林+柯云路=?(下)

    胡万林与柯云路,一个是坑蒙拐骗的江湖大骗子,一个是著述等身的知名文化人;一个是在巫道、黑道、红道都敢“通吃”的实践家,一个是在文场、官场、商场都曾受宠的理论家;一个依靠大话、空话、鬼话支撑起了“天下最后一座医院”的牌子,一个凭借胡言、妄言、妖言炮制了“发现东方文明系列”的弥天大谎;一个声嘶力竭地把自己打扮成遍尝山中百草、深研医学典籍、发明了“肤苏定律”的人间奇才,一个厚颜无耻地把自己武装成集“哲学家、文化学家、心理学家、生命科学家、气功学家、语言学家、思维学家、文学家、古文化学家、宗教学家、佛学家、教育学家、历史学家”于一身的千古圣贤……  那么,把胡万林与柯云路加在一起,将会产生一个何等惊天动地的奇迹?  相较胡万林而言,柯云路更值得人们注意和警惕。胡万林充其量不过是一个诡计多端的骗子和胆大包天的流氓,只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他纵有一百张嘴也抵赖不了,迟早必将受到法律制裁。但柯云路是一个道行很深的文化人,一个在普通读者中享有很高知名度,具有很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的作家,他的目的并不仅仅在于靠写几本为胡万林捧臭脚的畅销书赚钱(尽管他的确因此而暴富),而是深谋远虑,胸中有“雄心壮志”存焉。  胡万林被检察院正式起诉后,有受害者家属强烈要求将柯云路及有关出版单位追加为被告。但有法律专家指出,如果找不到柯云路与胡万林之间“有同谋行为”的事实证据,法律恐怕将无能为力。其实这正是柯云路的“高明”之处——胡万林不过是他树立的一个典型,他何需身体力行与他搞“合作”?他早已超越了胡万林那种江湖骗子的层次,而是达到了据说能让“意识体”具有“不断寻找生命依附并丰富、发展的能力”,即“灵魂附体”的空前高度,他不但要求“重新认识那些神话(比如《西游记》、《封神榜》)的真实性”,而且认定“我们面对一个貌似繁荣,实际上充满危机、矛盾、痛苦、困惑的现代世界……我们要从对气功的研究中发现新的崇高精神。人类当前需要新的精神,时代需要寻找到新的意义”,他直言不讳地宣称,他现在“每天都在练习九大技术”,“我在执行宇宙旨意”!  看吧,始而许诺强身健体,包治百病;继而办班,开医院,纠集追随者,成立研究所(未经合法登记的“中国生命科学院”),出书,出磁带,卖录相带,大敛其财;最终发展到要为年轻人找到生命的意义,为时代寻找“新的意义”,要当仁不让地“执行宇宙旨意”……这一套把戏听着怎么这么耳熟?  对了,这不正好与“法轮功”教主李洪志从蹩脚小号手到“大气功师”再到“救世主”的轨迹不谋而合吗?一个“法轮功”组织被依法取缔了,其他反科学、反文明、反社会的组织似乎并未兔死狐悲,如果任其继续滋长、泛滥下去,等到他们有朝一日找到了新的“时代精神”,真刀真枪地执行起了“宇宙的旨意”,其灾难性后果恐怕连“法轮功”那一路的“大师们”也要自叹弗如的。  胡万林+柯云路=?  李洪志?&nbsp&nbsp

    赖昌星 假如赖昌星引渡回国(上)(图)

    福建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首犯赖昌星,与老婆及三个孩子从香港逃到加拿大已经四年了。加拿大难民法庭近日做出裁决,认为赖昌星犯有走私及贿赂罪,根据他在中国和加拿大可能受到的惩罚,属于严重罪行,其目的属于”非政治”,因此拒绝了赖提出的难民申请。赖昌星不服裁决,立即提出上诉。  稍后,加拿大移民局做出决定,将赖昌星夫妇有条件释放,两人要缴交八万加元保释金,必须继续留在寓所,同时要定期向当局报到,等候“难民申请”的上诉结果。  分析家认为,如果加拿大联邦法庭同意受理赖的上诉,此案还将持续数月或更长时间;如果联邦法庭拒绝受理,赖有可能很快被驱逐出境。与此同时,加拿大警方对赖提出了企图在加获得假护照和洗黑钱两项指控,但由于中国与加拿大之间尚未订立引渡条约,因此,赖是否会在加受审,还是会在被驱逐后引渡回中国,将取决于中加两国交涉的情况。  在加拿大难民法庭拒绝赖昌星的难民申请之前,很多中国人担心,如果赖的难民申请被接受,他就可以花着从中国带出去的巨额黑钱,在加拿大踏踏实实地过他的舒坦日子,而中国政府眼睁睁看着自己通缉的一名要犯得意洋洋地逍遥国外,该是多么窝火!现在赖的难民申请被拒绝,他即便最后上呈加拿大最高法院,获得支持的可能性据说也只有百分之一。如果允许做乐观一些的估计,赖昌星最终被引渡回国,大约只是个时间早晚的问题。&nbsp&nbsp

    赖昌星 假如赖昌星引渡回国(下)

    赖昌星申请”难民”一案是加拿大历史上规模最大、耗资最多、耗时最长的一次难民审判,政府(以移民部长的名义)和赖昌星双方都聘请了强有力的律师团。作为该案的裁判机构,加拿大难民法庭认定赖的逃犯身份,否认他的难民身份,并没有花费多少工夫,工夫主要是花在了对中国司法制度的评价上。  据《南方周末》报道,出庭担任加拿大政府一方专家证人的加拿大刑法改革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杨诚教授介绍说,控辩双方争论的核心问题是:中国的司法制度是否公正?如果中国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包括从侦查、起诉、审判到监禁服刑等一系列程序都足够公正,那么,赖昌星被引渡回国后就不会受到不公正对待,就可以被引渡回国。反之,如果中国的司法制度不公正,那么,赖昌星被引渡回国后就会受到不公正对待,所以他不应该被引渡回国,而应该以难民的身份留在加拿大寻求政治避难。至于外界议论较多的死刑问题(加拿大已废除死刑,而赖昌星如果被引渡回国,势必难逃死罪,所以加方不会同意中国的引渡要求),其实并非中加双方最重要的分歧——加拿大曾有将疑犯引渡回还在执行死刑的国家的先例,如两年前曾引渡了一名在中国杀人后潜逃14年的罪犯回国受审。  既然赖昌星已经逃到了加拿大的“屋檐”下,那么,中国能否将他顺利引渡回国,在一定程度上就得看加方的“脸色”。具体地讲,鉴于加方把对中国司法制度的评价视为是否“放”赖昌星回国的一个关键环节,那么,中国与加拿大就引渡赖昌星问题进行交涉,除了外交方面的工作,还应该运用大量确凿的证据向加拿大表明,中国查处”远华案”,是在查处一起特大走私贿赂案,而不是一场”权力纷争”;赖昌星远走加拿大,是做贼心虚、畏罪潜逃,而不是慑于国内”政治迫害”的压力;将他引渡回国,是惩治犯罪的需要,而不是”政治斗争”的需要。  从加拿大司法部门把中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几乎每个条文都搬出来辩论,加政府多次派律师到中国取证,“材料堆了一房间”,“所有证据都要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受盘问”等情形看,加拿大方面对赖昌星一案的审理是十分认真的,那么我们也有理由相信,只要我们同样抱以认真的态度,他们一定会更加认真。中国引渡赖昌星如果成功,就相当于加拿大政府和司法部门认可了中国的证明,也相当于通过加拿大的裁决向世界证明,中国拥有一套完整、严密、公正的司法制度。  与中国自己的证明相比,别人的证明并不是毫无必要的,有时甚至具有某种特别的说服力。可想而知,这个结果对中国司法制度在国际上的形象意义重大,值得我们去努力争取。&nbsp&nbsp

    赖昌星 链接:“最高级卖滛”

    潘绥铭教授在《?br />shubao2